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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大铖为兵部侍郎。
阮大铖在《留都防乱公揭》一事后为东林和复社党排挤,蛰伏多年,自然要修怨报复。阮大铖编造了《蝗蝻录》,诬指东林党人为蝗,复社人士为蝻,并根据《留都防乱公揭》的名单捕杀复社志士,企图一网打尽。黄宗羲与顾杲一起被捕入狱。幸而刑部掌院邹虎臣与顾杲是姻亲,故意拖延审讯。
1645年五月,清军攻下南京,弘光政权瓦解,黄、顾得以乘乱脱身。黄宗羲晚年回忆此事时说:“弘光南渡,止结得《留都防乱揭》一案也。”但此案虽然了结,而黄宗羲“半生滨十死”的艰险岁月,却仅仅是个开头。
当清兵大举南下时,黄宗羲愤而毁家纾难,和浙东人民团结在一起,展开轰轰烈烈的抗清运动。他组织起一支抗清的“世忠营”,有3000多人。后来他又联合了太湖一带的豪杰,抗拒清兵达半年之久。当他扼守的四明山寨被攻破后,黄宗羲渡海到舟山,依附鲁王,和张煌言等继续搞复国活动。其间满清悬榜缉拿黄宗羲,黄宗羲带着全家到处避难。在几年颠沛流离生活中,黄宗羲一家累遭祸殃,儿媳孙氏、儿子阿寿、孙女阿迎接连病死,故居两次遇火,所以,他悲愤地写下了“八口旅人将去半,十年乱世尚无央”、“半生滨十死,两火际一年”的诗句。
康熙三年(1664年),张煌言殉难,黄宗羲感到恢复明朝事业已经无望,于是告别了颠沛流离的生活,改名换姓回到故乡,聚众讲学,著书立说。
黄宗羲晚年建龙虎山草堂于化安山,从事读书著述。黄宗羲学识广博,他坚决反对明末空洞浮泛的学风,倡言治史,开浙东研史之风,为清代史家之开山祖。史学之外,对经学、天文、历算、数学、音律诸学都有很深造诣。他留下了许多著作,最著名的就是他在54岁时写的划时代的《明夷待访录》。
康熙十七年(1678年),清廷议修《明史》,特开“博学鸿儒科”,以延揽人才。叶方霭向康熙帝推荐黄宗羲。黄宗羲的弟子陈锡嘏当时在北京任职,代为力辞。黄宗羲闻知后即致书陈锡嘏表示感谢,说他对叶氏举荐之事,“始闻之而骇,已喟然而叹”,而“喜兄(指锡嘏)之知我也”。又说如果让他“待诏金马”,无异于“断送老头皮也”。
康熙十八年,监修明史总裁徐元文、叶方霭两位内阁学士,征聘黄宗羲的弟子万斯同、万言北上修史。黄宗羲从“国可亡,史不可亡”的观点出发,支持万斯同“以布衣参史事”,但他在赋诗送行时告诫他们“太平有策莫轻题”,表明其不与清廷合作的初衷。
康熙十九年,黄宗羲年已七十一岁,徐元文在康熙帝面前举荐黄宗羲参与修史,康熙帝下旨浙江督抚“以礼敦请”,黄宗羲仍然托病力辞。但他这时亲眼看见满清的统治卓有成效,他对康熙帝恐怕已经不太反感了,在给清朝官员的信中写道:“羲蒙圣天子特旨召入史馆……时以老病坚辞不行,圣天子怜而许之。”这较之《留书》中骂清统治者为“夷狄”、为“虏酋”,已经大不相同。所以,他自己虽不应聘,却派遣自己的儿子黄百家到徐元文主持的明史馆去修史了。
黄宗羲弥留之际,仍念念不忘“从俭而葬”,使“百家不敢不遵也”。他长逝后,葬在家乡余姚城东南十公里的化安山下的龙山东南麓(现属陆埠镇十五岙村)。这一带三面青山环抱,林木葱郁,鸟语花香,景色宜人,正如黄宗羲诗中描述的:“昔年曾此作邻家,依旧水声彻夜哗。风景过清销不尽,满溪明目浸桃花。”儿孙们遵照遗嘱办理葬事,并由清初著名史学家鄞县全祖望撰写神道碑文,萧山毛奇龄撰写墓志铭。
“文革”中,黄宗羲墓被毁。
这里提下黄宗羲的弟子万斯同和《明史》的修撰。
万斯同,字季野,浙江鄞县人,幼年即阅读古书及家藏明朝史料文献;后与兄万斯大一起从著名学者黄宗羲学习,尽窥其史学蕴奥及治世致用的学问精神。康熙八年(1669年),他在越城(绍兴)姜定庵家,精读姜所藏明十五朝实录,并参以其他野史、笔记等,从此熟识明代史实,为以后写明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康熙十八年(1679年),应都总裁官、大学士徐元文之请来到北京,居其家中。当时修史之人,都可拿七品俸禄,称翰林院纂修官,但万斯同因祖宗四代效忠明朝,又受其父万泰、其师黄宗羲忠于故国思想的影响,不愿做清朝官,所以他不署衔,不拿俸禄,只作为徐氏门客,以“布衣”身分参加史局。与一般的总裁、编修不一样,万斯同是作为总审稿人参与纂修的,对明史稿的最后定稿起了关键作用,据后来全祖望在《万贞文先生传》中说:万入史局后,“诸纂修官以稿至,皆送先生复审。先生问毕,谓侍者曰:取某书某卷某页有某事当补入,取某书某卷某页某事当参校。侍者如言而至,无爽者。《明史稿》五百卷,皆先生手定。”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四月初八,万在京师王鸿绪家中去世,为《明史》可谓耗尽了毕生的精力。黄宗羲《送万季野北上诗》所说:“四方身价归明水,一代贤奸托布衣。”(《南雷诗历》)即反映出万斯同在《明史》修撰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明史》是清代官修的一部反映我国明朝(1368~1644年)历史情况的纪传体通史。全书336卷,其中目录4卷、本纪24卷、志75卷、表13卷、列传220卷,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但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却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修成之后,得到后代史家的好评,认为它超越了宋、辽、金、元诸史。清史学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1644年3月,农民军攻克北京,明崇祯皇帝,在煤山上吊而死,明朝灭亡。次年5月,即顺治二年五月(1645年),清朝政府在洪承畴、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奏请下,即下令设立总裁官、副总裁官,开始纂修《明史》。但是因为当时南方各地的抗清斗争如火如荼地开展,而清朝政府反动强暴的“剃发令”又引起了江南老百姓的坚决反抗和抵制。在这种战火纷飞、政局动荡的情况下,当然是无暇顾及修史的。
朝廷的意图也主要是想借此宣布明朝已经不复存在,以及笼络明朝遗老及降清明臣。加上当时明朝的大量档案、邸报等材料也没来得及整理,史料非常缺乏,因此纂修工作并未实际展开。直至康熙十七年(1678年),随着三藩之乱的基本平定,政治局面完全稳定,经济、文化各方面得到恢复和发展,人力、物力得到充实,明朝史料也大量发掘整理,修《明史》的条件已经成熟了,才正式开始《明史》的纂修工作。这一年,康熙试博学鸿儒143人于体仁阁,取上等20人,二等30人,命他们组成班子,纂修《明史》。但康熙也带有强烈的笼络汉族知识分子的政治目的,对修《明史》并不特别热心,因而纂修工作也就时紧时松,用了将近50年的时间。直至康熙去世、雍正继位之后才完成四部《明史》稿本,一种是313卷本,一种是416卷本。这是所谓万氏《明史稿》,即由民间史学家万斯同审定的两种明史稿本;另外两种是王鸿绪分别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进呈的205卷本(列传部分)及雍正元年(1723年)进呈的310卷本,但王鸿绪这两种稿本完全是在万氏稿本的基础上删削而成的。
经过近50年的努力(1878~1723年),《明史》纂修的主要工作可以说已经基本完成了,雍正元年(1723年),清廷重开史局,以隆科多、王顼龄为监修,张廷玉为总裁,在王氏《明史稿》(310卷本)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增损、考订、修改,于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二月,由大学士张廷玉进呈,乾隆四年(1739年)正式刊行,《明史》终于完成了。如果从顺治二年(1645年)始修算起,直至乾隆四年正式刊行,《明史》的纂修至刊行经历了近一个世纪。
《明史》经三次纂修,延时近百年,经手之人众多。第一次纂修时诏谕中提到的总裁官有冯铨、洪承畴、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第二次纂修时,监修都总裁官有徐元文及李霨、王熙、熊赐履、张玉书,总裁官有叶方霭、张玉书及徐乾学、汤斌、陈廷敬、王鸿绪,另有编修、检讨50余人。此外还包括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