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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岚默默的吐了三口血。然后奋起反击。
“怎么,达西先生觉得我不配被人追求吗?”简岚看着这张赏心悦目的脸,就是很不爽。
而互相看着不爽的两个人最后交谈的结果只能是悲剧的,虽然这不爽的理由似乎并不同
达西先生您没有事情就不要出现在我和伊丽莎白面前了好不好……我已经决定把你踢出剧情了。
“我没有这样的意思,愿意曲解别人好意的小姐。”达西先生微微皱眉,似乎有些不悦,说。
“好意?”简岚好笑的问道:“又或者达西先生觉得这样的人不配追求我?”
本以为达西会露出他那熟练的高傲又轻蔑的表情看着自己,可谁知在说话时向来直视别人眼睛的达西先生竟然微不可见的偏过了头。如果不是简岚一直怒瞪着达西,可能根本发现不了。
这下,简岚觉得更好笑了。简直可以狠狠的说一句ridiculous了!你这是什么表情,这两天被贝内特太太加柯林斯两大极品快要弄疯了的简岚有点儿想要爆发的冲动。
尼玛,是人都知道科林斯配不上简?贝内特,当然原著中也配不上伊丽莎白。特么的不就是有钱吗?不就是能继承贝内特先生的遗产吗?特么的就能嚣张的像打量货物一样看贝内特家的女儿了?
简岚想起来那双眯眯眼从她们姐妹身上扫过的时候就觉得恶心。
你不也是有钱吗?才能毫无顾忌的想喜欢谁就喜欢谁?才能在求婚的时候一副施恩的样子把伊丽莎白惹到跳脚?
后来冷静下来的简岚默默在心底鄙视自己。当时自己居然出现愤青属性了!果然维多利亚时代的这些见鬼的淑女礼仪能折磨死她二十一世纪的草根一族啊。而且……简岚捂脸,她居然下意识的挑了跟她没什么交集而且人品很好的达西先生发火,是吃定了人家不是爱说闲话的人吗?
而当时处在极度不爽状态下的简岚也丝毫不在意自己的风度了,直截了当的看着达西的眼睛,直截了当的说:“科林斯先生会在我父亲死后继承他所有的遗产,作为一位贝内特小姐,嫁给他难道不是最好的选择吗?或许我那亲爱的科林斯表哥还觉得抬举我了呢!至于您,达西先生,既然您是来乡下地方散心,看我们这些人的笑话来了,那么也请您当好一个观众,最好不要太沉浸在剧中情节,小心最后泥足深陷,无法自拔。”
简岚不无怨气和恶意的说着。而后面的那番话,纯粹是出自对原著的认知。
简岚一直觉得最开始达西先生跟宾利小姐看待这些人的想法是一样的,甚至比宾利小姐还要刻薄。
最初对简的评价是‘她笑的太多了。’而这个评价则是对梅里顿众人评价中最好的了。相比于他说伊丽莎白那句:“她还看得过去,不过我可不想去奉承一位被人冷落的小姐。”还有那句:“如果伊丽莎白称得上漂亮的话,她的母亲就是智者了。”来讲,是真的不错了
来这里加入这里的社交也不过是无聊的消遣,看看人生百态的心态而已。只不过后来被伊丽莎白吸引才无法自拔。
说得痛快的简岚不知道自己刚好也一脚把达西先生勉强遮掩好的伤口踩的血淋淋的。
泥足深陷?无法自拔?笑话!
一瞬间达西先生的脸变得煞白煞白,就连简岚都隐约察觉了他猛地紧绷起来的肌肉和蓦地收紧的下巴。
一种被看穿的愤怒占据了达西的大脑,几乎不受控制的,想要扳回什么的达西脱口而出:
“既然这样,一位真正的淑女就不应该那样对待正在追求她的绅士。”
尼玛!
简岚这次是真的忍不下去了。
瞪着达西,简岚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忽然笑了,还是特别明媚的,能把任何异性晃晕的那种,但是这仍然掩盖不了简岚是被气笑了的事实。
“达西先生,既然您高尚的道德准则让您看不惯我所做的一切,那么还请您今后换一个方向散步好了。而且您不是一向知道,我从来算不上是淑女?!”看到达西先生的脸色一阵黑白交替,简岚一阵暗爽。
喵的现在也不跟你装了,我又不期待着伊丽莎白跟你成双成对了,谁怕谁?!大不了你也把我归到丢人的贝内特一家去,只要伊丽莎白跟宾利先生好好的就行。等我带着玛丽出去环游世界了,谁知道谁是谁?!
“至于我跟科林斯先生。我待他友善也好,刻薄也罢,似乎都跟高贵的达西先生您没有关系。至于他的追求,或是不久后的未来可能发生的求婚……”想到《傲慢与偏见》科林斯求婚的那场戏,简岚脸色泛青,一阵恶心。。
“……我究竟要怎样对待也是我自己的事情。还有。”说到此处,简岚提起裙摆对达西先生行礼,并说:“难道您不知道故作矜持是提高淑女地地位的表现吗?说不定我现在正在努力提高我的身价!”。
简岚破罐子破摔的说道,并且抬起下巴,做挑衅状。
说完,简岚站起来,狠狠的转身,大步向书店走去,再没有理会背后那个有钱人。
该死的有钱人!
简岚很快就为今天的话而遭到报应了……当她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她亲爱的科林斯表哥时,那颗柿子仍然认为他可爱的简表妹在故作矜持……
尼玛!
Chapter14
英国,伦敦。
“亨利,之前写的那几封信有什么回音吗?”一个身材修长偏瘦的青年懒洋洋的倚在办公桌前,抬头向站在门口的人问道。
青年金色的头发并不像时下绅士那样梳理的一丝不苟,反而显得有些颓废的搭在额前。
“先生,报社说只有一位回了信,并且附了一部中篇小说。”顿了顿,那个名叫亨利的年轻人说:“是整部小说。”
“哦?”青年的眼皮略微的抬起,让人看到了那双灰绿色眸子中的兴味。青年勾了勾嘴角,问道:“是谁?”
“是那位笔名为‘艾柯瑞斯(Aquarius)?艾治(Age)’的简?贝内特小姐。”
闻言,青年的眉毛高高的扬起。
艾柯瑞斯?艾治,宝瓶时代(Age of Aquarius)吗?有意思。没想到南方那种落后的地方竟然会有基督徒取这种笔名。
她难道不知道进入宝瓶时代代表着什么吗?
“等等,你刚刚说回信的是那个写个故事大纲就来投稿的女人?”青年忽然想起来什么,问道。
“是的,是住在哈福德郡的简?贝内特小姐。”亨利低头回答。:
“把她寄过来的小说拿来我看看。”青年说到。
“这……”亨利有些犹豫。
“怎么?那小说写的太好了,让编辑部那帮老东西爱不释手了?”青年开玩笑一般的说。
“我不知道,先生。本来我是要把手稿一并带回,但是编辑部的先生们仍然在讨论。”本来没什么表情的亨利说到这儿,忽然皱了皱眉头,然后继续说:“先生们似乎在探讨情节……大约是,男主人公应不应该做什么事情。”
“哦?她写的是什么小说?”青年来了兴趣,问道。
“是一部哥特风格的小说,先生。”
听了亨利的话,青年有些失望的靠回椅子,喃喃道:“哥特风格的小说还能写出什么好东西,那帮不学无术的老家伙。”
“先生,一会儿有您跟棉花供应商们和另外几家纺织厂主人的宴会。”亨利果断的放开了他这个纯粹是想要找乐子的话题,继续下一个。
青年的精神瞬间萎靡,没力气的说:“亨利,我昨夜似乎着凉了。”
一直低着头面无表情的亨利忽然抬起头,看着青年,说道:“您昨夜被姑娘们围着谈笑风生的时候似乎并没有任何着凉的迹象。”
“那就是舞会结束时等马车等的太久了。”青年面不改色的说。
“尼古拉斯?德?杜兰先生!”亨利加重语气
“好好好,把衣服给我准备好。”青年揉揉头发,站起来,说。
“哦,对了,有时间把那个女人写的小说拿来我看看。”进入更衣室前,青年对亨利说道。
“是的,先生。”
《灰烬》
请不要好奇心和同情心泛滥,尤其是在夜晚的时候。因为你不知道你救回来的这个人究竟是什么。
他可能是个受伤的骑士,可能是个落难的王子,也可能是一个……嗜血魔鬼。
尼古拉斯坐在晃动的马车里,手里拿着厚厚的一沓信纸,就着黄昏略显昏暗的光,读着纸上流畅而娟秀的书法。
故事开篇于一个烂俗的故事。美丽而善良的领主的女儿带着负责守护她的骑士救了昏倒在河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