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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黄昏-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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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呆呆的站了一会,过去坐在他身边,他却伸手把我搂进怀里。 

我松口气,放下心来,靠在他胸前低声说:“对不起,我不该乱发脾气。” 

他笑着揉揉我头发:“我又没生气,干嘛道歉。” 

原来他没有生我的气,不会今天就把我抛弃,我一阵欣喜。 

我笑,伸手怀抱他的腰,整个人趴在他的怀里。 

他低头宠爱的亲亲我的面孔,笑道:“小米,你真可爱。” 

第一次,我为了这个“可爱”欢欣雀跃。 



在邮轮上的旅行就要结束,服务生根据我们的航班时间提供了行李标签和装小费的信封。我把小费放在信封里当面交给不同的服务生。行李在最后一夜子夜前收拾好,挂好标签后放在走廊里。 

离开的时候,最后在邮轮上独自走走。 

我想我终于知道为什么那么多故事的男女主角会相逢在邮轮上。这里的庞大优雅,人们群聚而不是独处,船上永不停歇的节目,真是一个容易产生爱情的地方。 

哪有人像我一样,心死了,情却还留着? 

难道真成了古人说的“芳魂一缕”? 

自怨自艾够了,路却还是要走,只是前途漫漫,我再也看不清。'tetsuko' 



第十章 



我随江景澄返回了他的宅子,并没有和郑清淮告别。从此乖乖的呆在江景澄身边,乖乖的让他抱着我,乖乖的哪里也不去。他十分高兴,亲亲我的脸颊夸我,“小米你好乖。” 

我要的也不过是这句话,果然甜甜的笑起来,让他更加高兴。 

心静了下来,不会像以前那样总觉得喜欢上他是我亏了许多,人活着贵在有自知之明,以前我虽然嘴上说“明白彼此只是交易”,可心里到底是有企盼的。所以非要做他不喜欢的事情,非要看他生气,看他能容忍我到什么程度。 

真是天真幼稚。 

江景澄想必也觉得我是只不听话的狗,真叫他费心思。 

不,也许他反而享受我这样的胡闹,毕竟没有几个人能在他面前还这般的放肆,这么吃了雄心豹子胆的,他恐怕也是初次看到。一定觉得好玩,一定觉得新奇,给他原本多彩的生活更添了许多乐趣。 

所以他才会容忍我这么久。 

如今我怎么能还不知好歹? 

再新奇也有厌倦的时候,有哪个人能一直喜欢给自己找麻烦的人,开始就是再觉得有意思,到最后也不免觉得烦躁。 

可我却不能想象那一天的到来。 

我已经不是原来那个随时可以抽身离开的程雪米,昔日的洒脱如今都只剩了个影子。 

我已经离不开他,甚至不能想象离开他的日子会是怎样。 

原来不知不觉间,我已经深陷其中,却还故作潇洒,简直自不量力。 

所以现在,怎么能不刻意讨好,怎么能不曲意逢迎,战战兢兢唯恐他厌倦了我。 

爱情竟可以让人下贱如此,连自尊也可以放弃。 



每天晚上江景澄还是照例回来的很早,搂住我看他的文件。因为在邮轮上呆了段日子,所以他最近都很忙,常常都是到凌晨才睡,我便陪着他,煮了咖啡给他喝。 

江景澄见了便笑,“小米我不知道你竟会煮咖啡。” 

我当然会,只是自己不再喝而已。 

我端过咖啡挨着他坐下,把头靠在他肩上,呼吸着他身上淡淡的清香,心里说不出的滋味。 

我果然是爱着他的,在他身边就能觉得高兴,觉得自己的心跳,可又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莫名的难过。 

看看他盯着文件认真的侧脸,我想了想说,“景澄,我明天想随你到公司去看看。” 

江景澄愣了愣,转过头细细看我一阵才说,“小米,你不要勉强自己才好。” 

我推推他,“我这不是心疼你吗?” 

江景澄笑笑,“怎么今天小米这样好心情,心疼我了?” 



话说到这里,若是以前,我定然会说——那就算了,不去更好。 

可如今我还是硬贴上去说,“以前我在穆深宇那里做的怎么样你不知道?还没有人指过我的短处呢。” 

这话却叫江景澄脸色一变。 

哎呀,我暗叫一声“糟糕”。 

这话是怎么说的,我竟越活越回去,连这么句话也不会说。 

不过也就是一瞬间,江景澄的脸色缓下来,仍是笑道,“我知道你的厉害,只是怕小米累着。” 

所以我只能在这里等着,乖乖的做宠物对不对? 

我在心里暗暗冷笑,眼中却是一阵酸涩,急忙别过头去。 

江景澄以为我生气,急忙抱住我,笑着哄我说,“小米想去我怎么会拦着?明天就去我公司好不好?” 

我急忙点点头,把头埋进他的胸口。 

那快落下的泪,绝不能让他看到。 



第二天我起来的很早,准备好衣服叫江景澄起床。他惊讶看我,不知道我还可以起得这么早。 

我却恍惚间又回到留学的那段日子。每天早上去晨跑,两旁是绿得融成一片的树荫,鸟儿叫得十分清脆,空气似乎也带着香味。常常随意和认识不认识的人打声招呼,大家都彼此微笑,仿佛老朋友。 

现在想起来,都似乎是在梦里前世的事情,怎么连记都记不清了。 

可偏偏其他的事情还那么清楚。无数人冷笑的看我,看昔日的贵公子如今却成了穷光蛋;然后是许玄熙对我说,“小米,我帮你好不好?”;最后是遇见江景澄的那个早上……真的是历历在目呢。 

我给江景澄打上领带,手势十分娴熟,他眼中有一闪而过的惊讶。 

原本我做的就是这些事情,只是从来没有为他做过而已,现在做起来也并没有什么困难。 

我们坐上来接江景澄的车子,傅青明为我们打开车门。他不愧是江景澄的得力手下,看到我也坐上去只是微微一怔,动作还是没有一点迟缓,坐进前面的座位吩咐司机“开车”。 



到了江氏大楼,我们下了车来,我抬头望望入云的大厦有些眩晕,正要跟进去,江景澄却回头捉住了我的手,把我带进去。 

我走在他后面,一路上都有人打招呼,我跟着一律点头微笑,并不见丝毫难堪,即使从他们的目光中,我知道他们都清楚我的身份。不过我现在好歹是“特别助理”,几乎可以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就算是小人得志,也该是他们怕了我,我何必要低头,觉得尴尬? 

程雪米只会对一个人低头而已。 

一个就已经够了,一个已经太多。 



大概是江景澄已经打过招呼,工作开始的几天我过的十分顺利。 

看来学校学的那些东西还有些用处,许玄熙教我的也没全部忘掉,很快就大致把自己要做的工作掌握了大概,同事对我也十分友好,相处十分融洽。 

随江景澄出席了几个会议,我知道他最近正在为一个项目做准备。上次和郑清淮的阳光合作案已经基本敲定,这次却是不逊于阳光的大举措。不过前些日子江景澄在邮轮上还能那样悠闲,真叫人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这次另一方的操着生杀大权的,是一个名叫曲熙和的人。相貌十分普通,面色苍白,只是一双眼睛精光四射。他们所提的条件也是十分苛刻,让人为难。虽然对方也是一个大型公司,可规模还是不比郑清淮,只是因为他们拥有一块黄金地皮,捏在手里怎么也不肯出让,非要同江氏一起开发。 

就连江景澄也有些伤脑筋。 



他这几天晚上睡得更晚,常常叫我先睡。 

我又怎么睡得着,心中为他着急。我明白他对这个项目的看重,如果万一失败,即使他面上一丝也看不出来,即使所有人都以为他不在意,我仍是知道的。 

该怎么帮他才好? 

这几天我日日想的就是这件事情。 



这天我拿了前几天记下的地址找上门去,开门的正是曲熙和。 

见我到访,他有些意外,还是把我请进屋。 

“程先生想喝些什么?”他礼仪还算周到。 

我也不客气,“一杯红茶就好。” 

茶很快就上来,我抿了一口,果然没有江景澄的手艺好。一抬头却看看曲熙和正盯着我的手看,目光闪闪。 

我也低头看去。 

哦,这只手生的真是罪过呢。 

从小我过的就是大少爷的生活,手是自小就养下来的;再加上先天条件好,手指十分修长漂亮。许玄熙曾说过我拿茶杯的姿势十分迷人,郑清淮也说我的手生的真是太好。 



看曲熙和这个样子,我也偏头看他,”曲先生可是觉得我的手好看?” 

一句话让他急忙收回目光,但并不见狼狈,只是说,”程先生的手和我的一位朋友十分相似。” 

真是常见的托词呢,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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