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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当然我在笑什么,脸孔一板,有些恼羞成怒,我赶在他出声前道:“我出个谜语给你猜。”
他一怔,来不及反应。我坐起身,收起一条腿,肘尖支在膝盖上手托腮帮,悠悠的道:“小明的父母有四个孩子,大儿子叫大毛,二儿子叫二毛,三儿子叫三毛,你猜四儿子叫什么?”
我转头笑嘻嘻的看着他问,他忍耐的瞪着我,低声道:“罗奈德!”
“猜不出来?”我故作失望的道:“很简单啊,我还说你答对就同意你的求婚……”
“四毛。”他飞快答道,立刻又意识到自己抢得过快,腾一声终于彻底红了脸。
我缓慢的摇头,凑近那张通红的面孔,轻声道:“四儿子当然叫小明。”
我微笑着在他耳边道:“你记住了,他叫小明。
'caihua/qiu'
27 故事
“小明看到一个男人半躺在床上,表情好象很痛苦,腿大张着,一个比小明略大两岁的男孩儿正在……舔着他的小鸡鸡!”
小明从来没见过这么稀奇的事,顿时连害怕都忘了,瞪大眼直溜溜的盯着两人。
看到小明进来,男孩儿就想把小鸡鸡吐出来,表情很痛苦的男人大叫一声,小明这才知道原来那奇怪的呻吟声是他发出的,正有点同情他,却见男人一巴掌打在男孩儿脸上,将男孩打翻在地,“扑”的吐出血和半颗门牙。
小明吃了一吓,回过神,又开始发抖。
这时他听到那个凶男人对带他来的人说,这孩子看起来有几分聪明,先送老黄那儿去,不行再拆零件。
于是小明被带出房间,出门前他看了一眼趴在地上的男孩儿,听到凶男人骂,起来,少装死,老子还没爽够!
小明一个激灵,紧紧闭上眼,很久很久眼中似乎都还有那男孩儿喷出的血,鲜红鲜红的晃动……
老黄是某黑帮里专门教授小孩子窃术的人。小明到的时候他正在给一群孩子讲话,用小孩子都能懂的话让他们明白,如果学得不好,他们就会被人剖开肚子,把里面的东西一件一件拿出来卖……
孩子们全都怕得要死,拼命学习窃术,小明也是其中之一。可是,虽然他是天上地下最聪明智慧漂亮英俊活泼大方可爱动人……的小明,但他有个小小小小的毛病,就是缺乏集中力,窃术他学得很快,运用起来却总是不够灵敏。一个月后,老黄向上头报告,小明不合格。
小明再次被带到那个房间,又见到凶男人和男孩儿。
凶男人盯着小明看,小明张大眼睛看看他,看看男孩儿,抖得双腿发软,他不想死,他想爸爸妈妈想妹妹,他想活着回家……
小明开始哭,有人喝骂他不准哭,凶男人却笑了起来。
凶男人问,你为什么哭?
小明哭着说,我不想死。
凶男人笑着问,这么小的孩子也知道不想死,看来你也不算笨得不可救药,怎么偏偏学不会?这样,我再给你一次机会,我不养没用的东西,你要能证明你有用,我就让你活着。
小明拼命想他会做什么,可惜他只是七岁的小孩儿,虽然他是天上地下最聪明智慧漂亮英俊活泼大方可爱动人……的小明,仍然只会吃饭睡觉……他越想越怕,又向哀求凶男人,抬头却见男孩儿正同情的看着他,突然他想到了,他指着男孩儿叫,这个哥哥做的事我也会做!
凶男人像是愣了一下,然后大笑起来。
小明见他笑,怕他不信,挣扎着要上去证明。身后的人不知为何放开了他,他立刻跑过去,爬上床扯凶男人的裤子,凶男人笑着没有动,那男孩儿想要阻止他,小明急了,学凶男人一掌打过去。他人小力弱,但这一掌正打在男孩儿腮边,发出‘啪’一声响。
男孩儿呆在那里,小明赶紧扒下凶男人的裤子,捧起他的小鸡鸡,像舔棒棒糖似的舔起来……”
“够了!”国王打断我,猛的坐起身,皱眉道:“你从哪儿听来的无聊故事,越讲越不像话!”
我随着他的动作从他胸前滑下,调整姿势,头枕在他膝盖上,慢慢的道:“无聊吗?抱歉,我可是很喜欢这个故事……”
蓝眸盯了我一会儿,澄澈如琉璃的瞳仁中竟似带了几分无奈和宠溺。
国王道:“你继续吧。”
28 幸存者
清理战场过后,居然没有找到一具敌人的尸体,对方不但出现得无声无息,就连消失也做到了无痕迹。国王和军队将领的脸色都很难看,这些神秘敌人有如此强悍的行动力,他日必成大患。
我终于见到了那几具不明身份的尸体。
一共五具,我从右到左走过去,有三具是奥罗杰公爵的巨人属下,另两具……
布莱尔医官和奥罗尔大婶。
我站在布莱尔医官身前,俯下身想把他看仔细些。他的脸上残留着惊惧,眼睛睁得很大。我犹豫了下,还是伸出手抹下他的眼皮。
旁边的艾罗尔倒是安详得如同熟睡。两个人的伤口都只有一处,想必死得并不痛苦。
我直起身,平静的想。
至此,这次与我一同出行的人只剩下失踪的卡拉奇和沃特子爵,几乎全军覆没
国王在前方与几名将领低声交谈,我向他走去,他点点头,人群散开,与我擦肩而过时都微微躬身行礼。
我走近他,问道:“沃特子爵呢?”子爵在我和公爵之前出林,应该遇到了国王。
国王道:“朝中事务繁杂,沃特子爵和威尔逊公爵先一步回宫代我处理。”
说话的时候还是冷冷腔调,眼角微向上吊,蓝色的眼瞳像没有生命的透明宝石。
但言下之意我却听清了。
他丢下朝政来救我,宁肯打发心腹和弟弟回去坐镇,也要亲眼看到我安全,陪着我面对这场惨事。
不是不感动的,但这家伙一副施恩的口气和人前人后两张脸让我很不爽。
我掉头就走。
走了几步,身后的人跟上来。脚步声刚开始尚沉稳有力,我加快速度,听得他的步伐也放大,我接近小跑,对方脚步也变得凌乱。
我刹住脚,回过身,要笑不笑的看着国王。
他显是有些困窘,偏又冷下一张脸,故作高傲的睨着我。
我忽然就泄了气。何苦呢。明明半小时前还耳鬓厮磨呼吸交融。难道我们只有生死关头才能舍掉骄傲,才能放任自己示弱?
两个人隔着一二十步距离相视,风从中间拂过,我的头发和他的头发向同一个方向飘动。
我抬手捋开刘海,那只手落下时在阳光中划过一道晃眼的光芒。我低头看了看无名指上闪耀的戒指,将手插进裤袋里。
“陛下。”我扬声道:“我们回首都结婚吧。”
国王挺得笔直的脊梁,微昂下颌盯视我,我却眼见着笑容浮现在那张俊美面孔上,灿烂夺目,比刻意的媚惑更令人难以抗拒。
或许此人真的比我帅,我不情愿的想,仅凭媚惑的表情就能勾引我的情欲,而这种过分纯净的欢愉笑容更是……打动我的心。
我眯起眼看着他。
身后有人接近,我回头看,几名兵士正走过来,后方两个还抬了一付担架。
“陛下。”当先一人跑过去向国王行礼,我听着他的报告声,转身走向担架。
“……我们在树林里找到唯一的幸存者,他说是仝赤伯爵大人的管家——”
“卡拉奇。”我啧啧有声的朝仰躺在担架上的人低下头:“我明明警告过你,不要掉队。”
“我很抱歉,伯爵大人。”老头儿虚弱但口齿清楚的道,保持他一贯的面无表情。
我心情大好的不予计较,甚至从口袋里抽出一只手拍拍他的肩膀,微笑道:“知错就改,下次不要再犯。”
“卡拉奇,我们回家吧。”
“是,伯爵大人。”
离开首都的时候是故意绕道走,这次回去选了捷径,第二天清晨已远远望见首都宏伟的城门。
我掀开窗帘从车厢里望出去,出城的时候我在高烧昏迷中,现在算是第一次看到城门。
两边是绵延至目边尽处的城墙,正中一道拱门略有十来米高,门上建有塔楼,几名全副铠甲的兵士威风凛凛的站在顶上。
我看到穿着甲胄的兵士,后知后觉的想起树林里那个黑甲骑士。那人被我弄脱了手脚关节,应该一直软瘫在原地才是,为什么国王的军队没有发现他?
转念一想,对方连尸体都带走了,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