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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在衣服外面束了根宽宽长长的布腰带,在右后侧位置打了个结,掩饰了一下手雷的突兀,再将火石、干粮、绳索、印信等杂物一一放好,终于收拾停当,出门。
二十个士兵都是薛天纵亲自去挑选的,叶非云这一去的凶险其实谁都知道,惟有将所有的准备工作都做得更妥当些,安全回来的可能性才能更大一分。
“非云,一定要以自身安全为首要考虑!我们不能再失去一个营级参谋了!你要始终牢记你是我军未来的希望!”看到准备妥当准备出发的叶非云,薛天纵似乎有了一丝安慰,眉间略略舒展了一些,“黑夜也好,便于行事,但还是要小心为上!”
叶非云装束得身条修长,在半轮残月的映照下,颇似了些鬼魅:”人都已经挑好了?”
“恩,你要是不满意就换,现在离子时也还有一会儿,还来得及,我已经让五十名备选都换了装束了。”
“好!”
走到那二十名士兵前,叶非云五一例外地忽然伸左手在他们眼前虚晃一下,拉出了三名士兵,又在备选的五十人面前走了一遍,一样晃晃左手,随后点出三名士兵:”你、你、你,跟我走!”
回身,立正,敬礼:”报告长官,灭灯行动指挥官叶非云率属下士兵二十名向长官报告,准备完毕,请准许出发!”
“行动!”
“是!”消失在黑夜之中的叶非云就这样,秘密穿越包括己军控制的防线,向北进发。
“刚才叶长官给你们看的是什么?”薛天纵叫过那三个被叶非云淘汰下来的士兵。
“报告!应该是一把刀,只是见到一道利光刺向眼睛。”
“哦,那你们反应了吗?”
“报告,想躲的时候刀尖已经离眼睛只有半寸了,叶长官伸手拉了我们一下,刀就闪不见了。”
“那你们呢?”其余四十七人有的回答没有看清楚,有的回答如同那三个落选者,薛天纵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急行军对于训练有素的部队来说,是件不难的事,尤其对于万军之中精选出来的二十名士兵,凌晨时分,叶非云已经依照着“帝国不落”的孔明灯指示,潜到了施放灯的旷野草丛。
观察好了地形和周围的驻军情况,叶非云又将士兵拉到了附近的安全地带:”各位知道这次的任务吗?”
“不知道!”
“好!知道为什么我选中各位同我一起来这里吗?”
“不知道!”
“很好!我,叶非云,尽管是读书的时间比上战场的时间长,可各位也都清楚,能看清我手中有几把刀的人,没几个。能在我刀没到眼睛之前看出我手上有刀,刀指眼睛的,倒也不算少,可为什么其他的人会淘汰,你们知道吗?”
“有反应,那是这个人的基本素质好,身体反应灵敏,各位都是在眼光一闪之后镇定自若的,那么,这就不仅仅是身体反应灵敏,脑子反应也灵敏,在瞬间能想明白我没有杀你们的理由和动机,所以那刀光只是考验,由此,各位都是有脑子的人,这次的任务需要大家用好脑子,否则,回不去的人只能在这里长眠了。”
“是!”
“现在我分配一下任务,水城横跨厉江而建,分南、中、北三城,你们七人泅水到中城与北城连接的桥下……”
一直潜伏到晚上十点,叶非云才带着三名士兵动手,按计划取得灯的时候,水城中已经四处起火,按照叶非云指示从江中泅水过去的士兵已经得手,南城西侧也开始了猛烈的爆炸声,一个表象上的声东击西战术已经布成,被城中之火扰乱的鬼子纷纷增援爆炸声处。
快速潜去南城门,郑拯那被剥了皮的尸身就那样用绳索吊着四面悬空地挂在城墙高处,手不可及。
沉思良久,叶非云终于开口:”你们三个在郑将军的遗骨下面做好准备,我去射断绳索!”
“是!”
没有用枪,子弹太小,绳索太粗,一招不中反而容易招引鬼子前来,刀,叶非云的最爱。
从腿上抽了一柄长刀,一个回旋弧线劈过去,尸身应刀而落,刀身余力未衰,只撞到城墙上才“咯噔”一声落了下来。
“快走!”叶非云疾步过去捡起刀,已经迅速将准备好的裹尸袋将郑拯装好背上。
“谁!什么人!”城门上的喝问和探照灯迅速在城墙上迅速反应。
发现尸体被盗,东氏军也并没有全力出城追击,为一具尸首冒城破的风险,太不值得。况且城外有多道防线在等着叶非云,真正的冒险才刚刚开始。
在叶非云带着两个士兵回到驻地的时候,已经离出发有三天了,其余的十七名士兵只回来了九个,已经是不错的战绩。
“非云,受伤了没有?”薛天纵看见的叶非云已经没有了上衣,浑身都是血,手臂上的裹布已经被血糊得发黑,手上一左一右拿着一柄长刀,顺着滴血槽还在滴滴答答地滴着浓稠的血。
“没有,快把郑将军的遗骨抬进去,需要处理一下,这几日他也没得安宁。”终于松了口气的叶非云将食指和中指扣着的刀放下,去解身上的裹布和刀,解一样丢一样,都丢在一个水桶里,漾开来的血水瞬间映得整个桶狰狞可怖。
“回来了就好!我让人给你烧点水,洗洗吧!”
在见到郑拯的人皮的时候,看到上面的血色大字,陈铭再一次急怒攻心,连连吐血,骇得薛天纵赶紧把皮拿了出去,找人去上面的字迹。
试过了各种办法仍旧没用,却听得房内陈铭在说:”拿些双氧水,先摸两遍,再用酒精清洗……”
人皮被几夜的热火熏烤已经有些发硬发脆,小心地弄好,递给陈铭,陈铭却已经说不出话来,只是一个劲地在那里呜噜呜噜地翻滚着喉头。
等叶非云收拾好自己来看陈铭时就看见他坐在桌前,刺了血,一点一点地在郑拯的皮上写字。
昏黄的灯光下,那种坚定的神色让叶非云不寒而栗。
第十七章:无人成|人
房间里只有一盏灯,可能是因为是临时驻扎地,又在野外,电力不足,灯泡的钨丝老是一闪一闪的,肉眼可以清晰的看见明显的“W”发红字样,陈铭就坐在灯旁,十分专心地趴在人皮上,写两笔,就到左手手指上蘸一蘸,蘸的是血,却不知道他到底在写什么。
薛天纵坐在床沿,离了陈铭有三五米远,低了头,肩有些塌,显得没精神到了极点;裘致远一个劲地在房间里来回踱步,空间狭小,步幅又大,也只是四五步从薛天纵身旁踱到陈铭身旁,又四五步从陈铭身旁踱到薛天纵身旁,噌噌噌噌地来,又噌噌噌噌地回,将个房间弄得看上去尽是人影,拥挤不堪,嘴里还在不断地哼哼,也没有人能听清楚他哼哼的是什么,气氛怪异至极。
站在门口犹豫了很久,叶非云还是走了进去,薛天纵听见动静,也只是抬头使了个眼色让叶非云坐在自己身边,于是,四个人,一个只有十余平方的小房间,除了皮靴敲击地面的“笃笃”声和裘致远喉间的哼哼,就这样安静着,仿佛都在等待什么。
“真真……”陈铭终于放下笔,提起人皮,对着灯光看,刚一张嘴,却又“哇——”地喷了一口血,第二次听到这个“真真”,叶非云终于恍悟,陈铭说的其实是“郑拯”。
苦笑着,陈铭开口:”早知会吐那么多血,就用不着刺血写了,是不是?”
“人都已经死透了,大丈夫死则死矣,你却在这里抱着人皮吐血,是生怕人不明白你们俩的那档子见不得人的关系还是想吐着吐着就能和他一起去了?”裘致远终于没能忍耐住,一步跨过去,揪了陈铭,砰地点了个大炮仗。
“你理解不了这种感情,我可以原谅你,可你该记得自己的军衔,冲撞你的上级长官,给我回自己房间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