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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若有所思,而后在确定四下无人的情况下才说::“元首会在明天进城,当晚他会住在行辕,那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你需要我干什么?”我追问。他轻轻吐出令我吐血的答案。“弄到他入住后的住宿安排以及警卫巡班情况。”“那么如果这些东西是临时决定的,我就至多只有两个小时去搞定。”我开始后悔没有狮子大开口宰他一笔了。
而某人却老神在在,“这是你的问题。”
我只好认命,“OK,我现在开工,不过话先说好,我不会为你卖命,如遇危急状况我没有责任和义务牺牲自己救你。”所以那就不是背叛。
“你只为钱工作。”他如是概括。
我喝完最后一口咖啡,信手将空罐扔进一米外的垃圾筒里,“是的,我只为钱工作。”说罢信步走出停车场混入人群中。
这场交易……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我边寻思找突破口,边四下张望寻找那一主一狗,即使如此一心二用,仍抑制不住那种诡异的不安中,难道我不该答应他?可答应了就是答应了,就算其中另有什么阴谋……唉,我见识过的阴谋还少么?大不了,远走高飞。虽然有点舍不得马休和珍妮,但是我这个他们眼中的优秀青年真的能够经得起时间考验不露出狼尾巴么?或许见好就收才是正确的……
尚未容我完全理清头绪,一股不容我的电线杆般粗的神经忽略的戾气已欺身而至,接踵而至的才是尖叫声与马蹄声。我苦笑,今天是撞邪了。
第 2 章
我循声望去,一队清一色黑衣黑马军人打扮的骑士正驱马以不应在闹市街上该有的速度朝我的方向前进。马队所过之处一片鸡飞狗跳。而这种时候通常会有剧情是一个小孩因受惊过度而不知躲闪,其母亲在一旁哭喊最后冲上去欲救其子,千钧一发之际某英雄挺身而出救下母子二人,并同马队恶势力周旋一番 …_…|||
遗憾的是今天小孩并没有登场,小狗倒是有一只。所以我上前去捡小狗顺便将之带到路对面的主人珍妮处也不应算是英雄。更重要的是形势也并非千钧一发。我只不过是以信步迈进马休酒馆的速度走上去,弯腰由裤袋里抽出一只手来拎起那小笨狗。就当我完成这一系列动作打算继续过我的马路时,两匹几乎冲到我耳边的马同时失控急刹“马”,差点将骑士们甩出去,紧随其后的马队也随即乱成一团。场面一时更加混乱。
只听“啪”一声鞭响,长鞭差点甩中我的脸,为首那军官已稳住了他的坐骑,正怒视着我,“你是什么人!”我抬头一看,那家伙与我想象中的一脸横肉的形象完全不符,是个相当年轻的小子,撑死不过三十岁,浓眉星眸,一副好皮囊,想必迷死过不少女人,但身上的戾气却挡也挡不住。这种人通常不会长命,而常见死因是血管爆裂,失血过多而死。
我一手抱着菲利浦,另一只手抓起它的爪子冲那居高临下的男子挥了挥,笑着说了声“ Hi!”那家伙杀气骤增,足以吓晕方圆一米内的一切苍蝇蚊子臭虫——这倒是个夏季防蚊好办法——同时又一鞭出手,直往我头颈处招呼。我就势一靠坐倒在地上,恰好避过,继续挥动菲利浦爪子,笑道:“干嘛着急啊,人家还没自我介绍完啦。人家叫‘菲利浦’。”“你活腻了。”声音音色不错,语调差了点。
他正要再说些什么,一匹枣红马驮着一个戴无边眼镜的军官上前来。“怎么了,帕奇?”无边眼镜问俊男帕奇先生。尚未等帕奇回答,无边眼镜快速地扫了我一眼,又对帕奇说:“算了吧,不过是个小混混。”帕奇看他又看我,没吱声。无边眼镜斥道:“还不快滚!”
我放开菲利浦,起身拍拍屁股正打算闪人。帕奇大人忽然又反悔了,“等等!”我一僵,眼角余光四处瞟,寻找逃脱的可能。菲利浦那不讲义气的家伙早已跑得狗影都不见,珍妮小姑娘藏在人群中焦虑万分却又不敢吱声。乖孩子。还有……我那连姓什名谁都来不及问的木乃伊顾主。
胶着之际,木乃伊似乎动了一下,动作太快以致于让我的心跳漏了一拍。那家伙是高手,这种白痴都应该早就预见的事我竟然现在才注意到……一定是被菲利浦传染了白痴病菌!幸而尚未完全白痴,帕奇的坐骑几乎是吃痛之下一跃而起,场面再度陷入混乱中。我趁机混入人群,拽起珍妮人遁。是石子……击中了黑马的膝盖,落点相当准确,力道也恰到好处。那家伙到底是干什么的?杀手?
终于坐到酒馆的藤椅上歇口气,我乖乖地听着珍妮的数落:“你脑袋进水了啊!不惹是生非会死啊!你……你……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和菲利浦怎么办!”这话的演讲者与听众角色混乱,怎么听怎么像妻子与从事危险工作的丈夫之间的台词。
我任由她抓狂,因为今天她相当听话没有冲出去。上次我与人起争执,这小傻瓜强出头,害得我为了救她被砸破头。事后我就一再告诫她以后遇到类似事件一定要明哲保身,无论如何不可将自己危险之中,否则我就不再带她出去玩。况且,尽管距离我成年已经有近三年了,我却仍有无法解释自己行为的时候。比如刚才。所以我也无力反驳什么。
其实最重要的是我根本没在听,顾自戏弄着半道上跟上来的菲利浦,竖着耳朵听临桌的两个本城守备说话——“喂,干!今天真是大快人心。帕奇那家伙也有今天。哈哈哈……”“就是,那小子仗着自己是元首亲卫队的,自从来了就没给我们一天好日子过!妈的!活该他出糗。”“不过那小无赖也真是命大。如果不是李在场,那家伙早就死无全尸了。”原来我是捡回一条命……这么说来,去捋捋亲卫队的虎须,说不定会多少有些眉目。但行动必须晚上再进行,得先把珍妮送回米卡村。
一旁珍妮也说累了,正坐在椅子上喝汽水。我起身说:“抱歉,珍妮。不过我们得早点回去了。”小姑娘小嘴撅得老高。“你可以再点一客冰淇淋路上吃。”我开始诱骗行动。大小姐依然不满意。“老天。”我灵光一闪,看穿这小恶魔的真实意图,一字一句地揭穿她,“不要指望我会让你留到明天看元首。”于是小家伙终于开口了,“我们可以到苏珊姑姑家待一晚。”圆亮的眼睛望着我就如菲利浦期待晚餐。“不行,我答应过马休。”我才不会上当。小姑娘只好耷拉下脑袋,不说话,用沉默抗议。“好吧你有两个选择。”我离开椅子蹲到她面前,“一,吃完冰淇淋然后跟我回去;二,你留下,我走。从此以后不用指望我会再带你来。”我动用威逼利诱的非常手段。因为如果不经她点头而把她强行带走的结果肯定是大小姐乱喊而令我蒙上人贩子的冤屈。不过这一招却招来反效果,大小姐抬头瞪了我一眼,眼圈红红的,大叫一声:“雷最讨厌了!”然后一把把我推开夺路而逃。“珍!”我头都大了,那个元首有那么好看吗?
谁知还没等我追上去,大小姐却撞上了几个军官模样的家伙,吓得忙退了回去,溜到我身后躲了起来。我轻叹,对那几位说:“实在对不起,这丫头真是太鲁莽了。”那几个家伙倒不甚介意,“下次小心点!”这是因为撞上本城守备才这么好说话,要是换了元首亲卫队的……我想起那群黑大衣的家伙,不禁摇摇头,走上去冲那几人一笑,“实在不好意思。老板,上一打冰啤酒来,我的!”
伙计很快端来啤酒分送到各人面前。我率先举杯,“干杯!”众军人笑着纷纷举杯。为首的家伙笑着对我说:“你们也是来看元首的?”我回头望了一眼正拿着冰淇淋出气的珍妮,笑着回答:“本来不是,不过现在想想倒是很有趣。”此话一出,某只正喷火的小恶龙立即停止了她的虐待食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