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花街十二少 花街怪客-第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约翰是花街里买卖男色的皮条客,手下的势力范围不小,只要是在花街讨生活的人,都会卖他几分面子,希望能跟他维持良好的关系,以免招惹横祸。就连辛伯,偶尔也会收下几个大约翰的病人,算是给他一点而子。 
 当然啰。收下的病人不少,收下的钱子儿更多。 
大约翰在花街的名气,不会比他这个怪里怪气的密医小。所以了,他很好奇谁敢对大约翰下手。 
 「我们老大被暗算了。」小弟一急切地说明。 
老大被人暗算,小弟二似乎更是无比愤怒,信誓旦旦地啐骂:「那该死的混帐,我们一定不会轻易放过他……」 
 没理会他们的喋喋不休,辛伯兀自俯望着昏迷中的大约翰。 
 好象流了不少血,不知道还能流多久? 
「怪客,你别光是看,快救我们老大啊!」小弟一打断了他的冥思。 
 「回去。」辛伯突然板起脸孔对他们下着逐客令。 
 这两个小鬼简直吵死了。 
吵得他耳朵痛,不将他们赶出门让他不快,否则他会想直接宰了他们。为了两个小角色,却犯下重量级的杀人罪,怎么想都是不值得的对吧?所以,他只好选择把人赶出去。 
 要是杀人无罪,他可能就不会浪费唇舌。 
 「什么?」两个小弟同时错愕。 
「你们不马上走,待会儿就没人救你们老大。」辛伯不但口气冷漠,还语带威胁。 
 「好,我们走,老大就拜托你了。」 
 两个小弟互看一眼,立即必恭必敬地请托。 
怪客本来就是有名的怪人,不想医的人,怎么威胁也不肯医,惹火他老大就绝对没救了。别说他们两个,连老大请怪客医人的时候,都不免要说上几句好话,希望怪客心情好啊! 
 识趣,老大才活得下去,他们岂敢随便造次。 
*** 
 门一关上,辛伯直接跨过地上的人,漠视伤患走回计算机前。 
莱恩奇怪地看着他,本以为他要去拿药或是治疗工具,可是他只是在计算机前坐下来,继续之前未完成的工作,像是没注意到大约翰快要挂掉似的。 
 那个人看起来已经奄奄一息了呀! 
 「你不是要救他吗?」莱恩犹豫了一下,不能理解地问。 
 「是没错,可是没说现在救。」 
 双手很忙碌的辛伯没有特地为了他的话回头。 
 「那什么时候救?」 
晚一步,可能想救也救不活;死掉才救,不会太晚了吗?莱恩真的怀疑辛伯有没有救人的打算,还是存心等着那个叫大约翰的大胡子自己挂点。 
手停了一下,辛伯马上又动了起来,盯着计算机的脸完全没有表情。 
 「等他快嗝屁,差不多只剩一口气的时候。」 
 辛伯边工作边回答,像聊何时去买菜一样,口气平淡无奇。 
莱恩当然无法理解。跟死神抢人是他最大的消遣,尤其是他本来就不想救的人,他更会做点小实验,赌上倒霉鬼送上门的命,看自己跟死神抢人的功力到底如何。 
 「你对自己还真有自信。」莱恩不由得咕哝。 
敢说出这种话的医生,不是对自己太有信心,就是完全漠视人命,根本不把别人的死活放在心上……就他对辛伯这个人的认识,答案实在倾向后者。没办法,一想到辛伯没有医师执照,他对他的医术也就缺乏自信。 
 密医啊,医死人也不打算赔命吧! 
 「谁说我有?」辛伯漫不经心地丢了句话。 
 要是大约翰还有意识、还有力气,恐怕会吓得从地上跳起来。 
「你果然很无情……」想起刚到这里时梦娜跟他说过的话,莱恩不由得叹了口气。 
梦娜说辛伯住在花街五、六年了,不从事买卖灵肉的工作,也不接触周边生意,却因为一手医术,自然而然地融入花街之中,为花街的人所接纳。 
在花街人心中,辛伯绝对是上帝与恶魔的综合体,扮演上帝或是恶魔,都得看他当天的心情决定。 
简单来说,辛伯对他们而言,是个不属于花街却留栈花街的客人,而且是个脾气怪异的客人,他们也就在私底下叫他怪客,叫久了便索性搬到台而上来喊。在辛伯的默许之下,怪客理所当然变成他的代号。 
 久而久之,花街人都叫他「怪客」,真名还没几个人知道呢。 
「你觉得对你我也无情吗?」辛伯突然转过头来,直直望着莱恩问。 
他从不否认自己对人类没有太多感情,也就对谁都没有非救不可的意愿;然而,莱恩让他开了许多次先例,却也是不争的事实。 
 「呃?」莱恩错愕了下。 
「没什么,你当我什么都没问。」辛伯倏地从计算机前站起来,边把双臂放在脑后伸展,边走向自己的医药柜,兀自拿出所需的治疗物品。 
 显然,他觉得替大约翰治疗的时机到了。 
 再不救大约翰,就会把他送给死神了。 
莱恩还在发愣,辛伯已经蹲在大约翰的旁边,动手动脚地进行治疗。 
看着看着,莱恩突然觉得——辛伯真的是个好粗鲁的医生啊,要是大约翰的意识清醒,不被粗手粗脚的他整到龇牙咧嘴、哭爹喊娘才怪。 
 这么一想,辛伯之前对他的粗鲁,好象还是小巫见大巫。 
 虽然有点可悲,他还是禁不住庆幸起来。 
*** 
 不知是辛伯的医术了得,还是大约翰运气好。 
 总之,大约翰保住了一口气,疗养几天以后已无大碍。 
虽然辛伯只拿张粗糙的木板床给他充当病床,大约翰也并不在意。觉得他的状况可以走人,辛伯便叫他养的小喽啰来接他,没打算让他多留。大约翰的长相,对喜欢好看东西的辛伯来说太碍眼,多看一天多伤一天神。 
 辛伯开出诊疗价码两万英镑,大约翰也不哼一声地接受。 
 钱再重要,也买不到他的一条命嘛! 
大约翰躺在木床上,正等着手下前来接人,瞄着坐在沙发上的莱恩,终于忍不住朝辛伯探问:「喂,怪客,这小子到底是你什么人?」 
 怪客不但让他睡他的床,而且还煮东西给他吃,太稀奇了。 
 老实说,他从没见怪客对谁这么好过。 
不难看出怪客跟这个叫莱恩的小子有一腿,可是这小子虽然长得还算白白净净,有几分富家子弟的温雅气质,说漂亮却也不是特别漂亮。靠他吃饭的那群男妓里头,比莱恩漂亮的男孩子多的是,就从没见怪客多看他们一眼。 
 早知道怪客喜好男色,他之前就送目录任君挑选了。 
 「你看像什么人?」辛伯反问。 
「怪客,我说你这个人老是这样,老把别人的问题去回来干嘛?」大约翰不满地低啐。对于高深莫测的辛伯他总是没辙,却更好奇跟他有关的事,不管付出任何代价都想追根究柢,说起来也是性格犯贱吧。 
 既然犯贱,他就非得弄清楚不可。 
「老是这样,代表我个性原本就是这样,你还有什么疑问?」辛伯很跩地看着平常威风八面,此时只能躺在一张木板床上,随时任他搓圆搓扁的大约翰。 
 为顾全面子,大约翰是痛也不减,这点倒是让他觉得有趣。 
 碰到有骨气的人,要辛伯卖他几分薄面并不难。 
「我的疑问还是同一个。」难得忙里偷闲,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大约翰不在乎花时间跟他耗。他对莱恩的身分真的有几分好奇。 
虽然他手下养的那群男奴比莱恩漂亮的男孩子比比皆是,可是莱恩的确有种很特殊的气质,不像来自平常人家,更不像花街的一份子……嗯,仔细研究的话,莱恩比较像是那种被人供养在温室里,很费心悉心照顾呵养的温室花朵。 
能有像高级兰花一样的气质,绝对是被人小心翼翼培养出来的。 
那种自小养成的气质,打从体内散发出来,自然而然地表现在肢体上,跟后天才为特殊理由学习礼仪的人不同。好比他手下那些男妓,不管他花费多少心血栽培,这辈子依旧不可能有那种气质。 
想到这里,怪客会对他手下那些货色没兴趣,进而看上莱恩似乎也是正常的事。 
不管怎么样,人造假花怎么也无法跟温室中养的天然兰花争美。原来是这样!大约翰想着想着,突然恍然大悟,差点为此拍手。 
 「他跟你一样,是找上门来的麻烦。」辛伯面无表情地轻嘲。 
 听见他的话,莱恩的脸色立即刷白。 
或许辛伯说的是事实,可是听在他耳里还是很伤人。如果他跟那个金色大胡子的等级一样,不就代表他在辛伯的心里,其实也是微不足道? 
麻烦……辛伯的确说过他是麻烦,可是他想知道,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辛伯现在是不是还有一样的想法,依旧认为他是个麻烦。 
 一想到答案可能相同,他的心不由得紧窒起来。 
 他不想为喜欢的人带来困扰,更不想成�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