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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蓝 by 幻灵-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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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会在半个月后,预算着让这封信送到他的手中。——其中,“意外”是必不可少的。这是封通敌信,自然要走“通敌”的线路,原本是打算送到敬王手中的信,却“意外”地被宰相的人截获。 
这就是我的算盘。我承认,这么做,的确包含了我对于那人的不信任,否则,我自可以光明正大地告知他我的身分行动……但是,我没有接触过的人,亦即是我看不透的人。这样的作法,即使此人背叛,我也不会有任何损失。 
只要敬王通敌的消息播散开了,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同样,如果此人能全心助我,那则是让我如虎添翼了。所以此举只会有得,不会有失。 

于是乎,十天后,流言开始在全国蔓延。 

又是十天过去,朝廷极力调节米价,但是流言的散布更加坚定了米商大赚一笔的决心,于是米价不降反升。流言的彻查方面他们也遇到了难题,晋阳公主确实在隶国出现过,而那封神秘的信函却在皇城内消失了。因此,皇城内外的线索都切断了。 
而这时,西北边境传来战事。看似边境小国入侵,规模并不大,朝廷没费太大功夫便镇压住了。 
但这只是一个前奏罢了。 
相继着,北方、西方边境也上报战事。依旧不大的规模,于是朝廷调遣着军队很快赶往镇压了。 
但是打鼹鼠的游戏在古代还是没有见过的。 
这也就是释荣所扮演的角色了——鼹鼠头子…… 
活学活用,当时游击战不也是那么过来的么?不过我用此计的目的更为简单,什么也不打算夺取,只是单纯地想引鱼儿上钩…… 
反反复复的战事进行了半个多月,终于朝廷怒火中烧,当即调遣了一半兵力前赴边境。 
自掘坟墓! 

另一方面,一位神秘的人物开始帮我笼络人心。 
自然,此人便是我当初专程化身为乞丐所要寻找的——齐宇。 
齐宇齐宇,共宇平齐,与天同高! 
此人却不是外人,正是此身之叔父——亦即先皇苍禧帝之胞弟! 
当释荣神色凝重地向我提及此人时,我便有了定夺。 
19岁时因苍禧帝继位而放弃皇族特权,自甘流浪于天地。生性善良,品格高尚,因而漫游民间,途中广施财义。最终,自然落得个两袖清风…… 
不知这算不算他成为乞丐的理由? 
但是,他所做的事,件件非比寻常,因而他所当的人,也自然与众不同。 
文韬武略,自是不在话下,而养花烹茶,占星卜卦,他也信手拈来。 
自是为“神乞”。 
三十年前,他便能看破万物,舍却荣华,已是叫人钦佩。而三十年后的今天,他却又为了我而毅然使用了他所有的威信…… 
人,非完人,却是极妙的一个人。 
为什么才智见识运筹风度都在先皇之上而甘居下位?为什么功名利禄富贵荣华都能轻松抛诸脑后视若云烟?又为什么在隐世之后仍竭尽所能为兄长分担?又为什么对一个素未谋面的侄儿所说的话深信不疑鼎立相助? 
此人的名字,已深深刻入我脑中心中甚至血液中。他叫释宇。 
便是这样如宇宙般浩瀚神秘而又让人折服。 

“小蓝,你端端地傻笑什么?” 
我听这声音忙摸向自己的脸,果然笑得肌肉有些僵硬了呢…… 
“叔叔,我只是为美好的将来感到无比欢欣啊……”遇到这个人之后,我便发现自己的“形式主义”莫名地泛滥起来。 
实在是一个我心目中的完美偶像。 
岁月并没有削弱他当年的英气,相反,沧桑的感觉却让他的脸更添了几分刚毅隐忍。和先皇有几分相似的面孔自然如传闻般地俊逸非凡。 
当时的诡异形容,居然是他隐藏自己的又一手段。而那古怪的脾气,作用居然也是如此。小发也被蒙在鼓里,何况当时的我。 
释宇走过来在我身边站定,眼神清澈地望向远方。 
“小蓝,你要回去。” 
城楼上的风呼啸地大,吹得我有点瑟缩。 
他看向的地方,正是皇城。坚定的声音丝毫没有被风吹散。 
“你属于那里,所以,我有义务把你送回去。” 
我将目光从他身上移回,直视前方,淡淡笑道:“我自然是要回去的。” 

一场布施浩浩荡荡地开展起来。 
米价的上涨引发难民数量的剧增,我冷血地看着一个个生命倒了下去。 
因为,时候还未到。 
只有在朝廷完全束手无策的时候,只有在他们对朝廷完全绝望的时候——效果,才会最显著,我要的利益,才会最大化。 
所以,直到今天,各地死亡人数总计过万时,我才开始布施…… 
自然用的是太子释泉的名义。 

囤积的米粮自是不足,何况要留下必要的军粮。 
所以布施仅仅进行了三天变停止了。 
顿时民声载道。 
立于季西城楼之上,放眼望去,尽是泣声动天的百姓。 
我面无表情,却又举手做拭泪状。 
这出戏里,我算是主角。 
身后一名士兵走上前来,朗声喝道: 
“先皇尚在之时,天下太平,四海皆望,然先皇中道奔殂,事有蹊跷。敬轩帝未待查明太子下落而封馆入土,行径可疑。而又传闻国库莫名空虚,宫内侍奉之人猝死居多,实乃异兆。现今米粮贵似黄金,冤死者不计其数,当为朝廷之过,苍天之责罚也。又闻外国使臣私入国境,密信通传于宫殿,敬轩帝通敌政变已是了然。敬轩帝无德无能,暴戾凶残,私通外国,轼君夺权,上苍怒其行径,故降天灾,祸及百姓。现太子释泉得蒙神明佑护,平安归来,举目天下,心怀悲戚。愿以只身之力,拯救天下,以万民之心,顺应上苍。然,便是倾尽太子所能,也难以抚恤百万民众,兔急啮人,今太子虽心胸仁慈,不忍伤及无辜,则敬轩帝之行径,引人不齿,故愿挥泪讨之!苍天在上,百姓在下,愿为此鉴,同讨暴君,得而天下归顺,四海升平,还我隶国盛世,千年不衰!” 
城楼下百姓肃穆相望,又一士兵递过剑来。 
我拔剑指天,倾力呐喊:“我释泉以此剑为誓!将恢复我隶国往昔繁荣!教我的子民不再忍饥挨饿!教我的国家不再受他方欺侮!教我的天下盛世太平!” 
余音缭绕,随风扩散,在天地间久久响彻。 
万民皆仰望着我,天地皆听从着我。在肆虐的风中,我凛冽的眼神没有丝毫犹豫。 

我,终于发布了自己的开战宣言。 
第 58 章 
檄文送至皇城,朝野震惊。 

独自坐在颠簸的马车上,我居然昏昏地睡了过去。 

梦中是一位少女,虚幻的光照下,线条朦胧优美,一袭洁白的旗袍样式的婚纱优雅地裹住她玲珑的曲线,手里的捧花素雅地衬出她脸上的红晕。鹅蛋脸上一双水漾的眸子中映出一个人的身影来。 
那个人我熟悉,但却又是陌生人。 
莫振华。 
那个人的名字。 
总也不会记错叫错写错的名字,一个在血液中根深蒂固的名字。 
我站在3米开外的地方,看着这个俊逸非凡的男人走向面带娇羞的少女,不免冷笑了一声。 
这是20年前的一幕好戏吧?可惜这样被我“错过”了。 
婚礼举办得隆重而又死板。由始至终,莫振华没有一丝表情。 
因为他心中,记挂着另一个人。他的妻,却丝毫没有察觉这种隐性的背叛。 
精神的背叛,远胜过肉体的背叛。 

白光一闪,我晃了眼,举手遮挡,却发现突然变换了场景。 
虽然没有证据,但是我就是知道,这是17年前。 
那个漂亮的女人因为失恋而在酒吧里买醉,原本狐媚的面容更因酒气的蒸发而显得娇艳欲滴,在昏暗的灯光中,她落了泪。原来,在我之前,也有人见识过她的泪。 
旁边一条蓝色格子方帕递了上来。 
女人犹豫着接过。 
方帕的主人同婚礼中一样面无表情,但依旧让人心动。 
一切罪恶的开始。 
我眼睁睁地看着男人将女人扶进车中,车奔驰而去。 
然后我笑了起来,是啊,这时候的女人,怎么会想到这个男人会对她处处以礼相待,并不会侵犯她丝毫呢? 
这个女人,注定从一开始,就打错了算盘。 

事实上莫振华就不是一般的纨绔子弟。对于爱情,他是忠诚的,他的心里,一直就只有一个人,虽然那个人不是他的结发之妻。 
忠于那个人,所以洁身自好,所以,意外地因此吸引住了那个酒吧里的女人。 
在爱情守则中,“特别”是一个暧昧的词。一旦有个人让你觉得“特别”,你就应当警觉,这极有可能是爱情的征兆。 
但是显然,酒吧女人没有警觉这种特殊的感觉。 
以她争强好胜的性格看来,一步步地陷进去,也是必然之事。 
所以,爱得越来越深,爱得越来越痛。 
我冷眼旁观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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