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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是够苯!不知道你妈和那个高梁地里的野男人生了你这个脓包,吃啥啥不剩,学啥啥不会。你明天别上学啦,我找条狗皮给你披上,上大街要饭吧!”
我的姑妈对我在中小学时期的学习成绩极为不满。她自己没有孩子,丈夫又软弱又无能;所以她把自己假象中优秀的小孩和现实中失败的我之间的落差当成她发泄家庭压力的对象。她打我、骂我,对我刻薄在邻居中都是出名的。我无法抗拒但从无恐惧,更不记恨她。我只是自然而然地在用堕落来打发自己无聊有郁闷的日子。我上初中时认识了凯歌,一个大我五岁的小流氓,他那时在我家那条街上很厉害。
那天我放学回家,走到楼后面的小胡同里,天已经有些黑了。我低头正在走路,突然一个黄毛穿牛仔裤的男孩子跳了出来,抓住我的脖领子说:“小崽子,拿钱!”
“没钱。”我楞楞地望着他说,没有意识到这是打劫。
“X你妈,没钱,让我翻翻兜。”
我把书包放下来,紧紧握住书包带,回首挺身狠命而又突然的朝他身上砸去。他没有防备,被我那净重5公斤的书包打在脸上,身体倾斜向后倒去。我没命地撒丫子就跑,但没跑几步,就被他从后背一拳击中,一下子跌在地上。他拳打脚踢,骂道:“小王八蛋,敢打老子我,没钱?没钱就扒你衣服!”接下来又是几个耳光。
“你打我也没有钱。”我想还手,但是这个高我一头的男孩子拧着我的手臂,我丝毫动弹不得,可是我嘴上没有停:“你狂什么,欺负小孩,我回家找我爸打死你!”
“你有爸?你是个野种,是你妈和男人在高粱地里生的,你爸不要你了,你住在你姑家,是个要饭的!”
我顿时没有了力气,只觉着自己被谁抽了筋,全身松软在地上。他高傲地望着我,以为我会向他求饶。然而他失算了,我突然抬起头来,怨毒地看着他一字一句说:“你打我吧,你把我打死了,我也不会给你钱。”我狠狠地盯住他,下定决心要让他打我。我想知道人究竟能挨多少打,才会死,才会摆脱自己不愿再忍受的一切。那个男孩子举着拳头,停住了。
“你他妈的有种!”他淬了一口唾沫。
“你打呀?你不是要扒我衣服吗?”我不知好歹,仍在将他。
“你他妈……”他踹了我一脚,正好踢在我腰上。我感到巨痛,但咬着牙,始终抬着头看他。我觉着自己要是在革命战争年代里一定会是个儿童团小八路,面对敌人视死如归方显英雄本色。
“我操,你挺有本事的啊,你以后跟我混吧!”他闪动着大眼睛对我说。我沉浸在老电影里一时没反应过来,他又问我一遍:“你以后跟我混吧!”
于是我真的就和他混了。一直混到现在,我俩虽然有过短暂的分离——他蹲监狱劳改我念高中考大学——但感情却混得越来越深;他没有妈,他爸是个卖水果的,天天赌不太管他。他自然而然地流入社会,被抛弃并自我抛弃。我俩的生活有着类似的地方,而且他天生有一种保护欲,喜欢把我当弟弟看待。而我自幼长成的自卑和怯懦也需要他的呵护。于是我俩臭味相投沆瀣一气开始游戏青春。
例如:我俩开始逃学、抽烟、小偷小摸。我俩在公共厕所里写上学校里长的比较好看的女孩子的名字——后面再加上我爱你三个字。还拦路抢劫过小学生的书包和口袋并威胁他们不许说出去。那时候我好快乐,我原以为我能和他一直这样混下去,就算成为地痞流氓也无所谓。然而命运是一块抛向天空的一角人民币,你怎知落下的是国徽还是数字?
就在我初三临毕业的那一年,爸爸从新疆回来了,很多许久未见的叔叔阿姨开始可可气气地到我家来。管我爸先叫局长再叫市长,从此我的世界里没有了煤油炉子、竹凉席、酱油拌饭,出现了彩色电视机、席梦思床和巧克力。我上了省重点高中,我周围的所有的人都变的可爱起来,嘘寒问暖,声色有加。就连我姑妈也不骂我了,我从她家搬走时她还抹了眼泪。
唯一没有改变的是我的爸爸,他八年没有见过我,极力想在一夜之间把八年的父爱倾倒在这个剩下的唯一的儿子身上。他眼睛湿湿的搂着我又是许诺又是发誓,让我过最好的生活念最好的学校。我也顺其自然地哭了,抱紧了他,哭的好大声,极富于技巧。
高中的三年是非常乏味的,我既没有朋友也没有理想。凯歌在我搬走的那天用刀捅了人,他恰巧刚满十八岁所以被判了刑,蹲几年我不知道,反正再见他已是我大学将要毕业。在高中的生活是我一生中最难堪和寂寞的日子,我在上课下课时用第六感收听到同学们对我的专题广播,关键字无非是我是高干子弟,我又当过小流氓之类。我学习很一般,甚至可以说差,但我上课迟到不会挨说,缺席劳动可以没事,下雨天只有我坐小轿车回家,这一切足已使我善意的接触和主动的交往徒劳无益,并使我在同学中更加孤立。没有人愿意和我说话,体育课打篮球没人给我传球,联欢会唱歌没有掌声……我也并不反抗这种压抑的气氛,相反,我很知足,我开始拼命努力地学习。我想考大学,离开着这无精打采的地方。到一个没有人认得我,崭新的世界里去,摆脱我的所有阴影和包袱,从新活一回。
高考时我超水平发挥,纵如此也不过在人才济济的省一高排几十名而已。可谁让我捡了个厉害的老爸来着?我向他暗示我要念B大,于是我就接到了那远方陌生城市的一纸通知,我握着那张薄薄的纸片好象孙悟空捏着观音菩萨给的毫毛一样得意,有了它,我就能摇身一变,再世为人,欢欢喜喜地到那西天极乐世界,翻云覆雨,无所不为!
后来的事出乎意料地顺利。我没有了压力,象逃出动物园的狼冲进了草原。争夺着我认为属于自己的东西,驱逐着心头多年来积攒的不安与阴霾。我因为高大进了篮球队,把心中的表现欲化为力量驰骋在球场上,我是个天生的阴谋家,知道什么时候好勇斗狠,也知道什么时礼贤下士。所以在我加入B大企业管理系篮球队后,这只弱旅开始铁树开花,懒驴变黑马杀入B大三强;教练说我懂得开动脑筋,团结一致,于是我当上了队长。我想一定是我的身高优势和友善态度遮掩了我的缺陷,所以很少有人说我技术粗糙、缺乏天赋。与此同时,我一不小心加入了校园的一个文学组织。我写的一堆无题的所谓诗歌发表在校报上,严重的是在一行行的铅字下还附了一位据说在文坛上很有影响的B大教授兼诗人的评论。那为教授当然十分有眼光地指出我在诗歌创作方面的稚嫩和肤浅,但也十分中肯地形容我的作品是:“近几年来校园诗坛里难得一见的风景,让人耳目一新,回味无穷。”这件是没打篮球那么辛苦,但轰动效应是骇人的,那以后,我在食堂吃饭被人围观;我的信箱空了,收发室的老头嫌费事,早晚两次用塑料绳捆一大包直接堆在我寝室门口。
我知道着一切都是我想要的,所以我害怕我有一天会失去。我小心翼翼地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我有钱,但我从不显摆自己的皮鞋、手表、录音机什么的,我空闲,但我从不泡吧、打牌、更换女朋友。我对同学亲切、慷慨,对老师诚实、礼貌。我轻松自在的入了党,当上学生会主席;我天天沐浴在阳光下,沉浸在幸福中。我每时每刻都在歌颂着人生,祝福着人类。我知道自己成功了,但我不会说,不会表现出一点点骄傲和自满,我不动声色贪婪尽兴地享受着自己苦尽甘来的命运,在无声无息地微笑、踌躇。并以为一切将这样继续下去……直到永远,永远。
第二章
九月是北方最惬意的季节。满大街的梧桐仍然鲜绿,空气中却已开始弥漫起秋天清凉的气味。天空显得宽广、湛蓝。让人觉得空气污染没什么大不了的。我骑着自行车高高兴兴地在杜鹃花盛开的路上飞驰着。突然我想起今天下午新生宿舍军训会从市郊回来,就转弯到宿舍去看一看;系学生会的人可能正在撒扫庭除迎接那些学弟妹们。
拐过几条小路,遇见了我们系的主任,三十二岁的杨洛秋,正蹲在一个花坛子上抽烟。我下了车,推着来到他身旁,说道:“杨老师,你怎么坐在这儿凉快呢?”
他抬起头看见我,愉快地说:“良子啊,你今天不是去上辅修吗?这里没什么事儿,生活部那几个丫头片子能忙得过来,你去上你的课吧,有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