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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值得重新估价。何新把文化大革命与法国革命进行类比。王元化则把五四的“思想革命”同辛亥革命,乃至俄国十月革命等等联系起来。整个九十年代,学界回荡着一种反对革命的浮嚣之声。
革命没有什么可怕,其实革命就是改革,它不是必然要产生暴力和流血的。卢森堡,这个被称为“嗜血的”女性,的确不曾否定暴力革命的作用,但是对于暴力,她只是把它看作是“最后的手段”,不得已而用之的。她说:“这不是出于对暴力行动或革命浪漫主义的偏爱,而是出于严酷的历史必然性。”法国启蒙思想家,其实,其人并不特别“激进”的马布利撰写过一本描述法国革命史的书。直到那时候为止,在法国,“革命”一词都是用来指称动乱的。是马布利在书中赋予“革命”的词义以一种可以推动社会自由民主化的积极的意义,在法国的革命观上打开历史第一个缺口。他指出,以革命破坏秩序固然是坏事,但是对于一个民族来说,不自由或者受奴役无疑更坏。如果要在“革命”和“奴役”之间作出抉择的话,那么无论如何是宁可接受革命的。关于法国大革命,基佐在他的革命史中是这样辩护它的“合法性”的:“法国大革命是可怕然而合法的战斗,它是权利与特权之间的战斗,是法律自由与非法专横之间的战斗;惟有大革命自己才能提出节制革命的任务,也惟有大革命自己才能提出使革命纯洁化的任务。”他强调,必须首先站在法国大革命一边,才能真正批判和检讨大革命。他的学生托克维尔以同样的原则,认为必须首先站在民主一边,才能批判和检讨民主。这是一个基本立场问题。作为一场民主革命,法国大革命以它的鲜血在欧洲,在全世界浇灌出灿烂的花朵。美国——作为一个“新国家”的第一代开拓者,就有不少人同法国的革命者战斗在一起。即以美国革命本身来说,也都未曾避免血与火的洗礼的。托克维尔在美国考察后写成的著作中,高度赞扬美国的民主。他说,如果世界上有一个国家能使人们随意而公开地评价民主——人民主权原则,那么“这个国家当然只能是美国”。在一些人看来,自由与平等是相悖的,好像只能二者择一,不能并存。托克维尔在他的书中指出:民主国家爱平等比爱自由更热烈更持久,是因为真正的平等,是一定的包含了自由在内的;有一个终极点使自由和平等汇合并结成一体。他认为,民主国家的人民天生就爱好自由,他们希望在自由中享受平等,在实在不能如此的时候,也愿意在奴役之中享用平等。他们可以忍受贫困、隶属和野蛮,但不能忍受贵族制度。“在任何时候都是如此,而在今天尤其如此”。他特别强调说,“追求平等的激情是一个不可抗拒的力量,凡是想与它抗衡的人和权力,都必将被它摧毁和打倒。在我们这个时代,没有它的支持,就不可能实现自由;而专制制度本身,没有它也难以统治下去。”
有意思的是,一九八九年,当法国革命二百周年纪念的时候,中国知识界曾经给予热烈的肯定性的评价。到了九十年代,它便遭到诅咒了,连同卢梭。五四之后,卢梭也颇受过一通攻击的。在诅咒法国大革命以至所有革命的同时,英国自由主义乃至保守主义,受到普遍的推崇。的确,历史上长期存在着两个对峙的思想体系,波普称作“渐进社会工程”与“乌托邦社会工程”,哈耶克则称为“演化理性主义”与“构建理性主义”,具体的演变就是英国自由主义与法国自由主义,英国革命与法国革命。事实上,英国革命是深受了法国大革命的影响而在后来起了很大的变化的。但是我们的学者并不顾及这些,在他们的心目中,英式的就是渐进的、改良的、经验的、秩序的、贵族的也即特权的,法治的也即依赖政府和宪政保护的,因而是稳定可靠的;而法式,自然是突进的、理想的、试验的、革命的、平民的、普遍的、人为构建的、不免动荡的,所以是不值得信任,应当反对的。其实,自辛亥——五四以来,英国和法国的思想革命模式,在中国知识界就一直产生着不同的影响,只是没有现在似的较为普遍一致罢了。总的说来,大约就像保罗·索莱里说的那样,事情来源于两种危险威胁着世界:有序与无序。倘使用控制论来解释,那么,在一个控制等级结构中,对于来源于不同地方的威胁,不同的层面如控制层与被控制层,其间反馈的方式,感应的强度和所受震荡的幅度大小是很不同的。过去如此,现在也如此。
英国的柏克,这名字近来被学界鼓吹得很响亮了。哈耶克——英式自由主义的拥护者——是将他与休谟、斯密并列为自由主义的杰出代表的。其实,柏克除了对等级制,士绅精英的统治传统十分尊重,这个对巴士底狱被毁感到遗憾的学者,在他心目中的自由只能是贵族的自由。对于他一七九0年出版的反对法国大革命的著作《法国大革命的反思》,有“自由主义之父”之称的贡斯当指出:“该书的荒谬之处比该书的字数还多。”英国另一位自由主义思想家伯林认为,柏克的主张中有某些东西是“极端反自由主义的”,他说:“我不能不感到自己同情法国大革命,也是在这程度上不能不对尊敬的柏克有某种厌恶之心。”对于法国大革命,直到一七九一年六月,他还有过很明确的表态:“在我看来法国大革命确实唤起人民去攻击偏见、攻击迷信、攻击对民主的仇视,从而为各种自由而斗争。……在法国,意识形态的分野一向可大体划分为拥护法国大革命与反对法国大革命,而那些反对法国大革命的人都是真正的反动分子……因此,如果我必须要站队,我站在法国大革命一边。尽管所有那些荒谬与恐怖确实都与大革命同在。”针对柏克对法国大革命的攻击,终生献身于革命和民主宣传的潘恩随即作出反应,写过一个著名的后来称作《人权论》的小册子,公开与之论战。他辩护说,法国革命“蓄意要摧毁的对象是原则而不是人”。人民的行动被攻击为“暴行”者,他认为,“他们是从统治他们的政府那里学来的,而把他们司空见惯的刑罚作为报复”。“政府企图用恐怖的手段来对付最下层阶级的人,从而在他们身上产生了最坏的影响。他们清楚地感到自己是要针对的目标,因而他们也倒过来自己动手干这些教给他们的恐怖事儿”。他认为柏克蓄意将事实加以“戏剧性的夸大”,指出:“这些暴行并非革命的原则所致,而是出于革命发生前就已存在的坏思想,这种思想正是革命要加以改造的。”在回答柏克对大革命的攻击,他这样评析柏克的立场:“柏克先生为什么要恼怒呢?啊!原来柏克先生用意并不在法国的国民,而在法国的宫廷;每一个惟恐遭到同样命运的欧洲宫廷都在同声哀悼。他既不是以一个法国人也不是以一个英国人的身份,而是以各国闻名而无人为友的那样一个阿谀奉承的家伙的身份,即廷臣的身份,来写作的……所有宫廷的本性都是一样的……对一个宫廷或廷臣而言,没有比法国革命更可怕的了。”
法国大革命作为一次政治革命,成了中国现代思想革命的五四的灵魂。所以,五四的激进主义,在当时就引起国内的保守分子和外国观察家的恐慌。杜威曾经指出,他们大多数在看待中国问题时,“都怀着一种认为它本质上是保守主义的、不愿意改革的先入之见”。所谓“先入之见”,也就是施瓦支所说的目的论。他也曾很明确地指出过:“目的论曾一再歪曲五四的历史。人们在追述一九一九年的五四运动时,一再说它把一九一九年的中国‘引’到了别的事件上:一九四九年的解放,一九六六——一九六九年的文化革命,一九七六年的‘四·五’运动……使用这种‘由……导致……的方法描述历史的人中,既有学者,也有专门从事政治的人。”九十年代利用“目的论”批判五四,否定五四的知识分子平民性质及其革命意义,可以说是八十年来所有颠覆五四的言论和事件的一次集中的倒影。这些学者一方面批判卢梭及其同时代人的理性主义;一方面使用犬儒式的理性主义──通过所谓“学理”进行“后验主义”的理性建构──而根本不予考虑历史发展情势的必然性、急迫性,以及人类个体生存价值的合理性。这种超乎实际的民主和自由需求之上的关于“主义”优劣的文化类比是典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