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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再遇到合拍的女子,也不会做同一件事,对过往的感情,我要表示尊敬。
我随即联络装修公司来开工。
一切从头开始,说不定今夜我还要面对情敌。
利璧迦已经找到小胡子男友(他是什么人,艺术家?),我对永超连一成把握也没有。
天色渐渐留下来,可怖的黄昏寂寞袭来,我举目无亲,十分孤清。
我忍不住,无礼也好,今早是约好了的;我上去按铃。
屋内吵嘈声很重,电视哗哗叫,也许她有客,也许她只想制造一点声浪以慰寂寥。
我按了许久门铃,才见她来开门。
“至美,”她说:“我们十分钟后下来。”
我本能的探头张望,什么也看不见。
“他在洗澡。”她好像知道我在找谁。
我惊至面红耳赤,唯唯诺诺退至楼下。
洗澡。为什么不可以?马利安就在我处洗过澡。
这人是她的熟朋友,毫无疑问。
洗澡。
他刚到吧。
这种天气,开始潮湿,能够洗一个澡,自然舒畅不过,看样子他是打算在家小住的了。
欧阳没想到吧,与永超同居的人,不是我。
有人咚咚的敲门,奇怪,铃坏了吗?
我站起来去开门。
只见一个小男孩子,约三四岁模样,穿运动衣,一双高统子球鞋,正举着腿在踢门。
他气鼓鼓的小面孔像只水晶梨,可爱得不像话。
我蹲下问他:“你找谁?你是哪家的孩子?妈妈呢?”
旁边有人说;“妈妈在这里。”
我一抬眼,是永超。
呵,这么说,这孩子便是欧阳口中的明明。
一时间发生太多事,我来不及装出惊讶的样子,便口吐真言,“咦,他比照片中更神
气。”
永超一怔。
我连忙对她说:“请进来。”又对小男孩一鞠躬。
那男孩像小铅兵似的笔直操进了客厅,靴子咯咯响,我为之心折。
他头发在洗澡后还来不及吹干,分着发路,梳西式头,自己看到沙发便爬上去坐下,瞪
着我。
我耸耸肩,问他:“我有冰淇淋,你要吃什么冰淇淋?”
他看看他母亲,有点犹疑。
“要不要到冰箱来看看?”我虚心地请教他。
他想很久,同他母亲咬耳朵,永超说:“他等一会儿才要。”
我觉得他太有趣太可爱,把身子趋向前去,想把他看得更清楚一点。
他觉得难为情了,忽然扑进他母亲的怀抱去,伏在那里不动。
永超微笑问:“怎么样?”
我竖起拇指,“了不起”赞美是衷心的。
现在有点明白为什么人们急着要孩子,真是天底下缺可爱的小动物。
我想我的心意在脸上露出来,很渴望小孩对我也表示亲密。
永超看在眼内,有点意外。
其实我一直喜欢孩子,不过生他们出来,又是另外一件事。今日却犹疑了,一定是值得
的吧,否则精刮的大人怎么肯作出牺牲?
永超一只手搭在儿子的小肩膀上,此刻看上去,完全是一个可爱的小母亲,同头戴钢
盔,在厂中发号施令的她判若两人。
女人真值得羡慕,一生可以串演这么多角色。
小孩隔数分钟愉偷看我一眼,双眼圆滚滚,乌珠特别大,桂圆核一般,亮得如蒙着层泪
液,这种眼睛,像是可以看穿成年人龌龊的脑筋,我觉得羞愧。
有他在我与永超当中,我们的距离又加深。
我问:“他就是你说的‘朋友’?”
“看样子你已认识他。”
我只得说:“我见过他父亲。”
永超有点不满,“你们男人。…”我忍不住说:“是他来找我的……不过他也有苦
衷。”
“男人的苦衷特别多,”她表示不满,“怎么可以把脏友服到处扬。”
我看看小孩,他似乎每句话都听得懂,只得维持沉默。
孩子是要尊重的,这个道理谁都明白,但实践起来很不容易。
忽然永超说:“他现在要吃冰激淋了。”
我到厨房取出给他。
永超说:“他要粉红色的。”
“我没有草莓。”
“有香草么,小孩不习惯绿色加咖啡点点的冰激淋。”
就此一招,我就发觉带孩子并不比装设硼轮盘更容易。
我把一盆香草搁他面前。
永超又说:“他要球状的。你舀得没技巧,让我来。”
我生气。也不见他开口说话,在母亲身上磨几磨,就下了圣旨,这样那样,叫人服侍得
他十全十美,小子,这世界迟早会叫你失望,没有人会宠你一生一世。
我瞪他—下。
他立刻觉察到,不高兴了,板着面孔;更加不肯露出一丝笑容,小脑袋向着前方,固执
地不发一言。
永超体贴入微的替他围上纸巾。
我已经觉得他没有进门时那么简单。人家的孩子到底是人家的孩子,难以侍候。
妈亲说过,自家生的,血蛋黄似捧大,又自不同。现在我孩子已有他独立的意旨。
朋友。我与欧阳明小朋友会成为朋友吗?
我与永超有许多许多的话要说,她认为他是自己人,当着他面说不要紧,我却不这么
想。
她说:“我亲自在家带他两年。”
这么爽朗的女人,谈到孩子,也会软化。
我问:“你决定争取他的抚养权?”
她点点头。
“你的工作地点变化莫测,对这件事的影响可大可小。”
“也得碰一碰运气。”
孩于又弹我一眼。我早说道,他什么都懂。
“孩子在你心目中,占第几?”
“第二。”
“第一是工作?”
“第一是我自己。到最后,人最爱的,必须是自身。倘若我没有了,谁来爱我的孩
子?”
我指指孩子,“当年离开他,需要极大的勇气吧。”
永超没有回答,双眼看向窗外。我知道她心酸。
然后她说:“我去洗手间。”
好家伙,只剩我与这孩子面对面坐着。
他已享用完他的冰激淋,继续翘着嘴不服气的看着我,这倒还罢了,忽然之间,他举起
胖腿,朝我的胫骨踢过来,快如闪电,我避都避不过,一脚被他踢中,想像不到这小东西力
大无穷,鞋头又硬,我吃着一记,痛不可当。
我用手捂着伤处,喃喃咒骂,又恐怕他再接再厉,于是恐吓他:“我告诉你妈妈,她就
不疼你了。”
他扁扁嘴,一个字也不相信。
“好,”我更进一步,“我踢回你。”我站起来。
当然纯是恐吓他,要让他知道恶人自有恶人磨,谁知就在这时,永超出来了。
我只得坐下。
他胜利地笑,透明的小嘴咧开,露出雪白的牙齿,大眼睛眯成一条缝。她不像父亲,也
不像母亲,他是完全独立的一个人。
永超问:“发生什么事?”
我悻悻说:“他不喜欢我。”
永超莞尔,答案令人清醒:“你又何须他喜欢你。”
说罢她拉起孩子,告辞。
“我们不能够一起吃饭?”
她摇摇头,“我想你会吃不消。”她笑。
她说得对。
第一是工作,第二是孩子,不知几时轮得到异性朋友,现代社会中,最没有地位是成年
男性。
那孩子,真是可爱可恨可敬。孩子们的脾气都似烈火,永超的孩子尤其是,或许遗传了
母亲的意志力,看样子小小的他已下定决心要把他母亲的男友斗垮斗臭。
永超与他分别已有一年余,然而他仍然紧粘着她,血与血之间的联系就是这么神秘。
我忽然后悔起来。
我与利璧迦也应该有个孩子,一个小女孩,梳马尾巴,穿牛仔裤与球鞋,尖下巴,大眼
睛,见人就踢,替我报仇,为我出气,那么利璧迦的胡子男友的日子就不那么好过了。
可惜我没有孩子。
我为永超那个鼓气的、不肯说话、坏脾气的小孩倾心。
我想出许多恐吓他的话;“踢你落楼”、“扭断你脖子”、“带走你妈妈”、“罚你一
生一世没糖吃”……如果他再碰我一下,我愿轻描淡写在他耳畔轻轻告诉他。
不知恁地,想到可以报复,我像个贼似的嘻嘻自顾自笑起来,还搓着双手。
啊,周至美,你这个寂寞的男人,你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