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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观念——关于天书的观念。我们来举两个例子,先从后来的例子说起,
即谈谈穆斯林教徒对书的看法。他们认为《古兰经》产生于世界诞生之
前,也产生于阿拉伯语形成之前。他们认为它是真主固有的一个属性,
却不是上帝的作品,就像是怜悯、公道一样。《古兰经》里曾极神秘地
谈到过该书的原型,它乃是一部在天上写成的《古兰经》,它便是《古
兰经》的柏拉图式的原型。《古兰经》里说,正因为这本书在天上写成,
因而它是真主的一个属性,它产生于天地形成之前。穆斯林的学者或阿
訇都是这么认为的。我们还有一个近在咫尺的例子:《圣经》,或说得
更具体一点,《犹太教典》和《摩西五书》。据认为,这些书都是圣灵
口授的,把不同的作者在不同的时代写成的书都说成是出自同一圣灵之
手,这的确是件颇为有趣的事情。《圣经》说,神是无处不在的。希伯
来人想把不同时代的各种文学作品综合起来,合成一本书,其书名就是
“Tora”(意即希腊文的《圣经》),所有这些书都被归于一个共同的
作者:神灵。
一次,人们问萧伯纳是否相信《圣经》系圣灵之作,他回答说,所
有值得反复阅读的书都是神灵的作品,也就是说,一本书的含义必定会
超越作者的意图。作者的意图往往是浅薄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然而,
书里总包含有更多的含义。拿《堂吉诃德》为例,它就不仅仅是一部嘲
讽骑士小说的书,它是一部纯净的书,书中绝没有任何信手拈来之物。
我们来设想一下这样一首诗的含意。譬如我说:
潺潺的流水透亮亮晶莹莹
岸边的绿树垂垂映在水中
绿色的草原处处是荫浓浓
显而易见,这三行诗每行都是十一个音节,它为作者所喜爱,是他
意志的体现,是人为的。但是,同神灵写出来的作品相比这又是怎么回
事呢?同写出书的神的观念相比又是怎么回事呢?在神灵写出的这本书
中没有信手拈来的东西,一切都是合情理的,每个字母都是事先想好的。
譬如,《圣经》是以Bereshitbaraelohim①开头的,其第一个字母为“B”,
因为这一字母与Bemdecir(赐福)一词相应。这是一部没有任何信手拈
来之物的书。这一情况使我们想到《神秘哲学》,它会促使我们去研究
① 希伯来文,是《圣经?旧约》创世纪第一章第一节全文:“起初神创造(天地)。”
文字,去研究由神灵书写的书,这与古人的想法相反,他们对灵感的看
法比较模糊。
歌唱吧,诗神,阿喀琉斯暴怒了。荷马在《伊利亚特》这一史诗开
篇时是这样说的。他说的诗神即为灵感。倘若人们想到神灵,那一定会
想到某个更具体更有力量的东西,这个东西便是下凡到文学上来的上
帝。上帝已写了一本书,在这本书中,绝无任何信口开河之词,连这本
书的字数,每句诗的音节多寡都有一定之规。正因为这样,我们能用字
母来做文字游戏,也能衡量每个字母的价值,原因便是这一切都是经过
事先斟酌的。
这便是对书的第二种看法,即书是神灵之作。或许这种看法比古人
的想法更接近于我们现在的看法。古人认为书是口头语言的代替物,以
后又认为书是神圣的,之后,又被其他一些看法听取代。譬如,有人认
为一本书代表一个国家。我们还记得穆斯林们把以色列人称为书之人,
也还记得海涅的那句话,他说那个民族的祖国就是一本书。那个民族指
的是犹太人,那本书是《圣经》。如此说来,我们对书又有了个新的看
法,即每个国家都由一本书来代表,或由著有许多书的作者来代表。
令人诧异的是(我并不认为这点迄今已被人们所发现),各国推选
的代表,其形象并不十分像这些国家。譬如有人会想,英国应推约翰逊
博士为代表。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英国选了莎士比亚,而莎士比亚(我
们权且这么说)正是最不富有英国特色的英国作家。英国作家的特点是
寓意含蓄,也就是意在不言中,而莎士比亚恰恰相反,他善于在比喻中
运用夸张的手法。倘若有人说莎士比亚是意大利人或犹太人,丝毫也不
会令我们吃惊。
德国的情况也是如此。这是一个值得尊敬但极易狂热的国家。它恰
恰选了一个宽宏大度、并不狂热、国家观念极其淡薄的人为其代表,他
就是歌德。德国是由歌德来代表的。
法国尚未选出能代表自己的作者,人们倾向于雨果。毫无疑义,我
十分敬佩雨果,但雨果并不是典型的法国人,他可以说是个在法国的外
国人。雨果那层出不穷的比喻和华丽的词藻表明他并不是典型的法国
人。
更令人惊奇的例子要算西班牙了。西班牙本应由维加、卡尔德隆或
克维多来代表,但并非如此。它却由塞万提斯来代表。塞万提斯是宗教
迫害时期的人,然而他的态度是温和的、宽容的。可以说,他既无西班
牙人的美德,也无西班牙人的恶习。
仿佛每个国家都想由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来代表,以补救自己的不
足,弥补自己的缺陷。我们本应选择萨米恩托的《法昆多》当作国书,
但我们没有这样做。由于我们有战争的历史,刀光剑影的历史,我们便
把叙述了个逃兵的史诗《马丁?菲耶罗》作为代表。尽管这本书被选中
是有理由的,但怎么能设想我们的历史会让这么一个征服荒原的逃兵来
代表?然而,事实就是这样,似乎每个国家都感到有这个必要。
关于书的问题,许多作家都有光辉的论述,我只想谈谈其中的几位
作家。首先我要说的是蒙田,他在一篇谈书的论文中有这么一句至理名
言:我若无兴便不命笔。蒙田认为强制性的阅读是虚假的观念,他说过,
倘若他看书时看到一段费解的章节,便把书放下,因为他把看书当作一
种享受。
我还记得许多年以前有人曾作过一次关于什么是绘画的民意测验。
当人们问到我的姐姐诺拉的时候,她说:绘画是以形式和色彩给人以愉
悦的艺术。我可以说,文学也是一种给人以愉悦的形式。如果我们看的
书很费解,那么,书的作者就是失败的了。因此,我认为像乔伊斯这样
的作家从根本上说是失败的,因为读他的书异常费力。
看一本书不应花费很大的气力,费力便令人感到不舒服。我想蒙田
说的颇有道理。他还列举了几位他喜欢的作者,他谈到维吉尔,说对于
《农事诗》和《伊尼特》,他更喜欢前者,而我却喜欢后者。但这是无
关紧要的。蒙田谈起书来总是充满了激情,他说尽管看书是一种享受,
却带有优郁之情。
爱默生的看法与蒙田大相径庭。他对书也作了重要的论述。在一次
讲座上,他称图书馆是一座神奇的陈列大厅,在大厅里人类的精灵都像
着了魔一样沉睡着,等待我们用咒语把它从沉睡中解脱出来。我们必须
打开书,那时它们便会醒来。他还说,看了书我们便能与人类的优秀分
子在一起,但我们不能光听他们的话,最好是同时看看书评。
我曾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文学哲学系当了二十余年的英国文学教
授。我总是告诫我的学生们要少看参考书,不要光看评论,要多看原著。
看原著可能他们并不全懂,但他们听到了某个作家的声音,并感到欣慰。
我以为,一个作者最重要的东西是他的音调,一本书最重要的东西是作
者的声音,这个声音通过书本到达我们的耳中。
我一生中有一部分时间是在阅读中度过的。我以为读书是一种享
受,另一种较小的享受乃是写诗,我们或将它称为创作,这是对我们读
过的东西的一种回忆和遗忘相结合的过程。
爱默生和蒙田都主张我们应该只看能使我们欢愉的东西,他们都认
为看书是一种幸福。我们对书都寄予厚望。我一贯主张要反复阅读,我
以为反复阅读比只看一遍更重要,当然,反复阅读必须以初读为前提。
我对书就是这样迷恋,这样说未免有点动情,当然我们不想太激动,我
只是对你们说说自己的心里话,我不是对所有的人说话,因为“所有的
人”是个抽象的概念,而每一个人才是具体的。
我仍然没有把自己当成盲人。①我继续买书,继续让书堆满我的家。
前些日子有人送我一套布罗克出版社一九六六年出版的百科全书,我感
觉到这本书在我家里,觉得这是一种幸福。这一套字体潇洒、共有二十
余卷的百科全书在我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