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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法律发展已经完成,根据礼教制定的法律,不但加强了对妇女生活的控制,且明文规定了男女之间的不平等。依唐律(唐以后历代皆如此),夫对妻的祖父母等,必有“殴”之事实,方犯义绝;而妻对夫之祖父母等,或殴或詈,均可构成义绝之状,这是第一件不平等。妻与夫之缌麻以上的亲人通奸,即犯义绝;而夫非至与妻母奸,则不为义绝,这是第二件不平等。妻欲害夫为义绝;夫欲害妻,则不在此限,这是第三件不平等。
第二,女子缠足风气的流行。缠足风气始于五代南唐,嗣后风行千年而不衰。为什么要缠足?《女儿经》的解释是:“为甚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可见缠足不只是为了好看,更重要的作用是妨闲。一旦女子终身被限在闺阁之中,大部分的礼教,自然能顺理成章地执行。缠足以后,就是想效法《诗经》时代的女子,奔跑在山巅水边,追逐在花前月下,也是事实上所不可能了!
第三,理学家提倡节烈观念。下面引两则程伊川和朱熹的话为例:
例一:
或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娶,如何?”
伊川先生曰:“然!凡娶,以配身也,若娶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
又问:“人或居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
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例二:
陈师中的妹婿死了,朱熹写信给师中,希望他设法使其妹守节:
令女弟甚贤,必能养老抚孤以全柏舟之节;此事在丞相夫人奖劝扶植以成就之。使自明没为忠臣,而其室家,生为节妇,斯亦人伦之美事。计老兄昆弟,必不惮赞成之也。昔伊川先生尝论此事,以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自世俗观之,诚为迂阔,然自知经识理之君子观之,当有以知其不可易也。
把女子改嫁看得这样严重,是宋以前所没有的事。理学主宰学术思想、维护风教达七八百年之久,他们的言论,在社会所树立的权威,甚至比法律的效力还要大。林语堂有一次接受电视访问,谈到他家乡的风俗,他说闽地是朱熹来了以后,风气才开始封闭,女子才不再出阁门,可见理学家影响之大。
第二部分传统中国的妇女生活(3)
三、贞节问题
贞节的观念,从《易经》开始就与妇女发生关系,如:“家人利女贞。”“恒其德贞,妇人吉。”秦统一以后,曾用法律劝导贞节,到了汉宣帝时代,是历史上第一次褒奖贞妇顺女,东汉中兴以后,朝廷表扬节义,态度较前更积极。但参照前节所说汉、唐的两性关系,可以推知,尽管朝廷不断提倡,民间影响还不普遍,士大夫之家守之亦不严。宋代程伊川、朱熹,虽悉心倡导贞节观念,但普遍影响社会仍在元、明以后。元朝已有寡妇因乳疾宁死不治和七妾殉夫等故事流传。朱元璋取得天下以后,提倡贞节不遗余力,洪武元年即下诏令:“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二十四史》中的妇女,连《列女传》及其他传中所附及者,《元史》以上,没有超过六十人的记录。其中《宋史》最多,也只五十五人,《唐书》五十四人,而《元史》已多达一百八十七人,到了清人修《明史》时,所发现的《节烈传》记竟”不下万余人”,结果《明史》作者,只好选择其中较著名的,共记下三百零八人。节妇数目的大幅增加,自然和人口的增加有点关系,但主要还是因为朝廷奖励,社会舆论鼓励,于是夫勉其妇,母教其女,遂成普遍风习的结果。到了这时代,贞节已不只是单纯的情操或礼教问题,简直成了一种社会宗教,不但丈夫死了,妻子要守节,即连订过亲的女孩子,不幸未婚夫去世,也要守寡,就是所谓“望门寡”。尤有甚者,女子的体肤如被陌生男子窥看,或是被人调戏,都可能要以死明节,贞节观念竟酷烈到如此地步!
传统中国妇女生活所以如此悲惨,地位所以如此卑微,一方面是因礼教是以男子为中心而制定的,因此对男性的保障多,对女性的保障少。传统又因过分重视嗣续繁衍,所以礼教允许妇人因无子而被弃(七出之一)。此外,女子因色衰爱弛而被弃,或因男子富贵而再娶,礼教虽未鼓励,但也未加禁止。其次是因女子经济无法独立,为了生存,只有依附男人。梁启超说:“女子……惟其不能自养而待养于他人也,故男子以犬马奴隶畜之,于是妇人极苦。”这正说出影响妇女生活和地位的首要原因。到了近代,礼教对社会的控制逐渐松弛、萎缩,女子也渐渐获得了经济独立的机会,由于这两个社会条件成熟,女性才能从数千年的束缚中解放出来。
第二部分清末以来妇女生活的变迁(1)
由于西潮的冲击,中国妇女的生活,起了空前的变化,下面拟就三点来观察清末民初这一巨变的过程。
一、鼓吹女权
一个社会运动,大抵是先经由思想上的鼓吹,然后落实到社会现实付诸行动,然后达到改造的目的。近代中国妇女生活的转变,也是顺着这一步骤在演进。
梁启超在清末的二十年间,在言论和思想方面是影响最大的人物。早在1897年就发表《变法通议》,主旨在主张育人才、开学校、变官制,文中亦论及兴女学,希望借提倡女子教育,以达到伸张女权的目标。梁先生指出,在全国四万万同胞中,有半数的妇女,“无一生利者”,这使女性因依附男子而受犬马奴隶的待遇,男子亦因终岁所入,不足以赡养其妻孥,而深受其苦。因此主张女子要受教育,使她们足以自养,“不必以一人养数人,斯民富矣。”这样做是否就能达“民富”,诚不可知,但要提高女子地位,经由教育达到经济独立,无疑乃属首要。
传统中国有一个深入人心的观念,对提倡女学极为不利,这观念就是“女子无才便是德”,梁启超提出批评:“人有恒言曰:‘妇人无才便是德’,此言也。世之瞀儒执此言也,务欲令天下女子不识一字,不读一书,然后为贤淑之正宗,此实祸天下之道也。”女人不受教育,不但因不能自养而“累其形骸”,更严重的是“损人灵魂、短人志气”。女人并非天生贱种,完全是因为男性的自私和社会的限制,使她们的潜能无从发挥。不过即使在传统社会,女子依然要担任一个很重要的角色,这就是尽母教的责任,女子不识字,不读书,如何能尽到母责?所以梁启超说:“治天下之大本二,曰正人心,广人才;而二者之本,必自蒙养始;蒙养之本,必自母教始;母教之本,必自妇学始。故妇学实天下存亡强弱之大原也。”在这里,梁氏为兴女学和扫荡无才是德的错误观念,找到了很有力的理由。
此外,梁氏在写《变法通议》的同一年,又有《倡设女学堂启》一文,文中除痛击传统社会封闭女教之弊害,已提出“男女平权”的崭新观念,并认为这是达到复兴国家、增长民智的始基。他说:“男女平权,美国斯盛;女学布,日本以强;兴国智民,靡不始此。”这些言论,对冰封已久的妇女生活,在当时的社会,的确起了解冻的作用。
在早期的启蒙运动中,除梁启超外,鼓吹女权最有力的作品,是自称“爱自由者金一”所著的《女界钟》。此书出版于1903年,顾名思义,这是一本要促进女子觉醒的书。主旨在鼓励妇女参加革命行列,脱离过去的奴隶地位,以达到男女平权的目标。金一认为,道德知识,是人类天赋的权利,不论是男是女都一样,这种天赋的条件,“无日不婉转却曲以求伸,不伸于此,必伸于彼。”传统男子中心的社会,不使女子有受教育的机会,复用无才是德的观念使之理由化。女子的天赋才智和精力既不能用于读书,自不免另求发泄,于是有“斋醮之事”、“寺观之游”,甚至与三姑六婆交密,女子这些行为反被男性批评,岂是公平的?
金一又列举传统中国的女子有四大障害:
1。是缠足。他认为男子吸食鸦片,女子缠足,使中国“日趋于禽门鬼道”,带来亡国灭种之祸,“皆由于自造,而非人所能为。”
2。是装饰。女子生活被限于闺阁之中,只能在装饰方面翻新花样,使“心力日力,耗诸无用之地”,所以他主张剪发,他说:“今西方志士,知识进化,截发以求卫生,吾以为女子进化,亦当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