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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语文-第1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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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讹传讹     

  我们山东老家有一个风俗,“正月不剃头,剃头死舅舅。”尽管头发已长得跟艺术家似的,我也一直忍到农历二月初二,才去理了个“龙抬头”。我这样做,倒不是迷信,只是为了照顾舅舅的情绪。将心比心嘛,我如今也是做舅舅的人,如果我妹妹正月里给她女儿理发,我知道后,也会很生气的。

  近来查了一些资料,找到这个风俗的出处。据1935年版的《掖县志》卷二《风俗》篇中记载:〃闻诸乡老谈前清下剃发之诏于顺治四年正月实行,明朝体制一变,民间以剃发之故思及旧君,故曰'思旧'。相沿既久,遂误作'死舅'。〃嗨!原来,什么〃死舅〃,原来正月不剃头是为了〃思旧〃啊。看来,以讹传讹,的确害人不浅。

  语言在使用、传播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误差,误差不断积累、重复,就会形成一种强大的势力。这类似于物理学上所说的“蝴蝶效应”,日本的蝴蝶振一下翅膀,北美就会刮起一阵飓风。

  汉语的每一个字都有来历,对一般人来说,没必要搞清楚每个字的来历,但如果了解文字的渊源,肯定能避免好多语言错误。比如,很多人把“景阳冈”、“井冈山”误写成“景阳岗”、“井岗山”。其原因就是不知道“冈”和“岗”字的区别。“冈”是一个象形字,本身就有山的意思。“岗”字是一个“重形俗体字”,是不符合造字法的,因为“冈”字本来不需要加上“山”旁,也有山的意思。但“岗”以讹传讹保留了下来,结果造成很多人反而不敢用 “冈”了。

  汉语中有不少成语来自于一些专业术语,如果不了解这些术语的本义,很可能会误用,以至于以讹传讹。比如“压轴”这个词吧,许多人都以为是指最后一个节目,其实不然。按照《辞海》的解释,“压轴”指的“一台折子戏演出中的倒数第二个剧目。”最后一个节目,术语应该叫“大轴子”。

  汉语中最容易误用的是成语,起初有人望文生义,其他人以讹传讹,久而久之,正确的用法反而没多少人掌握了。比如, “侃侃而谈”这个成语,出自《论语》,本指从容不迫地讲话,暗含理直气壮的意思。但很多人看到这个“侃”字,以为是“侃大山”的意思,就把“侃侃而谈”当作“很能侃”来用了。久而久之,以讹传讹,不管什么人在什么场合,都“侃侃而谈”起来。说起这个词,顺便表扬一下《南方周末》。《南方周末》去年头版曾有一篇文章《襄樊官场》,提到一孙姓官员不重视文物保护,被媒体曝光,随后文章中写道:“不久,中央某大报就受托发表了一篇报道,称襄樊市历来重视文物保护,其中孙在报纸上侃侃而谈,只有成绩,没有过错。”这个成语用得十分准确!如果记者们都这样写文章,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以讹传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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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序员的语言     

  我最佩服的人是程序员,他们不但为我们编写出各种各样的软件,而且创造出大量鲜活、生动的语言。

  程序员平常一般都喜欢沉默寡言,但他们不说话则已,一说话就顶别人几十句。我有一位程序员朋友,他每天都和同一个姑娘乘同一辆公共汽车,他对这个姑娘一见倾心,但由于生性腼腆,不敢主动搭讪。他想出一个套近乎的办法,给这个姑娘让座。他注意到,公共汽车每次都要绕一段立交桥,由于司机开得很快,每到这时,乘客就会被离心力甩得东倒西歪。他回到家,拿起纸和笔,认真计算起公共汽车离心力的大小以及乘客的运动状态。他按照计算的结果,每天上车都抢一个座位,等待意中人“运动”过来。长话短说,有一天,机会终于来了,汽车开过立交桥,姑娘一个趔趄,向他跌过来。他克服了强大的离心力,猛地站起身,顺势把姑娘托到自己的座位上,同时说出了准备已久的两个字――“请坐。”

  当年拳王大战,泰森咬了霍利菲尔德的耳朵,一位记者在报导这一事件时,用了一个电脑术语――“两字节,无内存”,这话真把泰森骂到骨头里。我猜想,这位记者大概是程序员出身吧。

  我一向认为,在我们这个时代,技术是最美丽的诗篇,程序员是真正的诗人。孔子有个概括――“诗言志”。这里的“志”本义不是“志向”、“意志”,而是“士心”。什么是“士”?“士”就是能够推十合一的人,能够举一反三的人,换句话说,就是脑子不进水的人!程序员有句口头禅:“垃圾进,垃圾出”。意思是指,如果编写程序的人脑子是垃圾,那么开发出的软件也会是垃圾。这跟“诗言志”说的是一回事。好的程序员不但脑子不进水,而且具有诗人的审美观,程序员看到一段臃肿、繁琐的代码,不说“你看,它多罗嗦”,而是说:“你看,它有多丑!”

  一件事,如果让程序员来说,往往会非常形象。在清华大学计算机系的某个宿舍里,有一个人特别喜欢唠叨,你猜他的室友怎么说他――“要是把你丫打到震动上就好了!”清华有一个程序员,这样讽刺不识数的人――“世界上有三种人,一种是识数的,一种是不识数的。”

  当然程序员的脑子也有偶尔短路的时候,在水木清华BBS上,有一个人慨叹道:〃假如居里嫁给爱因斯坦,人类科技史肯定会是另一个样子。〃有人跟贴:〃兄弟,你想说的是玛利亚吧,居里,据我所知,好像一直是个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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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词翻译     

  翻译歌词比翻译诗歌更难,因为歌词是用来演唱的,每一个音节,每一个韵脚都应该与原词尽可能一致,这样才便于演唱。如果考虑到汉语唱词“依字行腔”的要求,翻译的难度就会更大。

  我手头有两本上个世纪70年代出版的《外国歌曲》,里面的翻译歌词虽不能说首首都是精品,但基本上都能过得去。比如《老黑奴》这首歌,歌词是这样翻译的:〃快乐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儿时玩伴,已经离开了家园。离开身边,到那天堂的乐园,我听到他们轻声把我呼唤。〃为了压韵,相邻两句都出现了〃园〃字,这本来是诗歌写作的大忌,但对歌词翻译来说,也可以接受。

  后来不知道是因为全民的外语水平都提高了,还是因为歌词翻译这门手艺已经失传,翻译歌曲越来越少。许多外国歌,现在只翻译歌名,歌词就顾不上了。

  有些歌名翻译得很不错,不但传达了原歌名的本义,还保留了其韵味。比如,美国歌手克莱普顿写给他儿子的悲歌《Tears in Heaven》,汉语翻译成《泪洒天堂》,一个〃洒〃字,道出无数痛苦和忧伤,如果直译成〃天堂里的泪〃,就会减色不少。

  当然也有很多恶俗的翻译。比如,把《I'd love you to want me》翻译成《但愿你要我》,把《Kill me softly with his song》翻译成《情歌迷死人》,没把人迷死,先把人麻死,肉麻的麻。

  还有一些歌名翻译乍看上去似乎没什么问题,对照原名你会发现,意境和语感完全不是那么回事。美国民谣歌手皮特?西格的《Where have all the flowers gone?》有人翻译成《花落何处》,好像很有诗意,其实不然。人家英文歌名本来用了一句口语,你给翻译成文绉绉的书面语,听上去就不像民谣了。有一首摇滚歌曲《We will rock you》,目前通行的译名是《我们要让你摇滚》,意思对了,但没传达出原歌的〃愤青〃味,依我看,不如翻译成《摇死你》。

  可能由于歌词翻译太难,翻译不好很可能变成老土,现在一些词作者,喜欢借用外国歌的曲调,重新填词。说起重新填词,我们自然会想到李叔同那首《送别》。可是,现在很多填词不但糟蹋原来的好曲调,而且简直是胡说八道。1998年世界杯一首好端端的《生命之杯》被改成了情歌,歌中唱道:〃想做就做该爱就爱/不能犹豫别再等待/茫茫人海你还在不在。。。。。。〃如今,这首歌已经没人再敢唱了,留给人们的,只是一个笑柄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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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霉     

  我的朋友忍痒在一家餐馆吃饭,被一只黄蜂给蛰了,他当时以为肇事者是蜜蜂,没有在意。回到办公室,手指肿得像根意大利香肠。他忍着痛,上网一查,才发现问题严重。原来,在美国黄蜂每年蛰死的人比毒蛇咬死的还多。他连忙飞也似的跑向医院,口中连说:“倒霉,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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