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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个木讷的人,本不善言词。劈头盖脸的污言秽语浇得他心头起烟,血顿时沸腾,侧身拽住那撒谎小孩的手一曲,再抛,往前送。小孩滚回水中。孩子的母亲哎呀一声叫。他朋友傻了眼,你怎么可以这样?立刻跃入水中。他也赶紧往水里跳。他救起他们。他喘口气正欲上岸,腰眼处蓦然一麻,半边身子外加两条腿抽了筋。他大骇,就在水里浮沉。他朋友急了眼,团团转,喊,救人啊。四周并没有足够递至他手里的长棍子。那女人与那孩子也不见了踪影。
这公园里的天真蓝啊。
他的意识又恍惚起来。突然,他看见他朋友再一次跃入水里,隔着那些飞溅的泪水,他还看见那张脸上的哀伤。他抓住他朋友的手。
他听见她说,我爱你。
我爱你。这三个字的使用频率太高了。但在这水中,她对他讲出,我相信会有另一种效果:他的水性会突然恢复并转至极好,足以令他们顺利登上充满爱与阳光的彼岸。
刀应声而折
有一个人,某日,在旅游区买了一把刀。卖刀的是一个胖大婶,脸上的肉随着身子的晃动肥嘟嘟地颤,一说话,唾沫四溅。他尽量把别过脸去,可唾沫还是飞到他脸上。很快,他丧失了讨价还价的耐心,付过钱,握紧刀,转身走开。他听见胖大婶快活的吆喝声,也听见旁边另一个小贩咬牙切齿骂了一句傻B。
初秋的阳光像一只鸟儿扑腾腾落下。一些尘土发出呛人的味道。他眯起眼,咳嗽,忽然觉察到一种静寂,它们从泥土里钻出,眨眼间,已长成参天大树。清风从远处吹来,所有的喧哗声经过一层层时间与空间的过滤,变得纯净无比,非常悦耳。他仿若置身于一个宏大的音乐殿堂,身边每一种客观实在都是一只只黑白琴键,只需按下手指,就有琴声叮咚。
他哆嗦着拔出钢刀。呼啦啦地一声响,他分明听见钢铁在血液里发出的呼啸声。刀长一尺半,厚背,惜未开刃,没有寒光逼人的锐气,却更见冰凉质地的坚硬。手指往上面轻轻一触,立刻感受到灼热的烫。木柄刀把,贴有粗糙的金色鱼鳞花纹。护手为铜皮所包裹,黄灿灿,直晃眼。头皮隐隐发麻,一股莫名其妙的情绪突然扼紧了他的心脏。大丈夫当如是也?
他深吸一口气,挥刀朝土墩劈下。刀应声而折。
刀应声而折之后,他还会感叹大丈夫当如是吗?外表的钢强并不能证明本质的坚韧。伪装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所谓大丈夫,往往亦如是。像你与自己开的一个玩笑。
风筝
有一个人,喜欢在城墙上站。那是一段老城墙,枯藤斑驳。藤上偶尔会落下几只黑色的小鸟。鸟声啾啾,蓦然振翅。他的眉随之飞起。
城墙外的太阳是一个蛋。鸟的喙啄破它,满天烟霞眨眼间滚来。他的影子忽长忽短,竟也是说不出的落寞。他还会放风筝,也真是放,线放到尽头,就撒开手。风筝晃晃悠悠,那一泓蔚蓝飘起来。
他是在孤儿院里长大的,与他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小男孩一个小女孩。小男孩的腿是残疾的。小女孩的眼是瞎的。后来,他被人领养。等他再回到这个城市,当年的小男孩已投河自尽。他很伤心,去追问事情的始因。
他走后不久,孤儿院也解散了。小男孩一直拼力照顾小女孩。小女孩有很高的音乐天赋。他们在街头卖唱为生,一起在寒风中长大。男孩为女孩受尽地痞流氓的凌辱与殴打。后来,男孩得知小女孩的病有可能获得治疗,就不惜打劫筹钱把女孩送入医院。等到男孩出狱,在歌坛上风华绝代的女孩那双眼睛已是流光溢彩。男孩默默离去,继续在街头擦鞋谋生。但有一天,男孩拎着擦鞋的箱子去观看女孩的演唱会时,遇上几个醉酒的歹徒在砸女孩的轿车,上去阻拦,结果被打得奄奄一息不能动弹。女孩来了,看见爱车被毁,暴怒,立刻吩咐保镖把男孩拖下车继续毒打,还亲手抄起擦鞋的那箱子砸破了男孩的头。女孩或许没认出男孩,或许认出了,但这些不重要,男孩死了。
男孩是他最好的朋友。他决意为男孩复仇,于是来到女孩身边。女孩也认不出他了。他从最低的马仔做起,一步一步,终于窃取女孩的芳心,成为她的经纪人,并巧布玲珑妙计,让女孩的事业毁之一旦,再干脆利索地抛弃掉女孩。
他成功了。可糟糕的是,他却已爱上女孩。女孩不过是一个被人宠坏了的孩子。经历一段时间煎熬,隔着几座城市,他打电话给她。他想,他将向她坦白一切,他将爱她一生。女孩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如实讲了。女孩挂断电话。等到他赶到女孩身边时,女孩也死了,是割脉。女孩的小名叫风筝。女孩还留了份遗书,叫他把她和男孩的骨灰一起撒在城墙上。当年的孤儿院就在城墙旁。
他们的情缘,亦如城墙上放风筝一般。同一个起点出发,往那没有方向的天空挣扎。或许还未曾上天,就摔下来坏了骨骼;又或者终于扶摇上九天。然飞得再高,也有线尽时分。线尽了,终归要放手。然后,那放风筝的人一无所有地走下城墙,回忆曾经的满眼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