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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诗,汉语如下:
中国语言(3)
示内(36)
莫道家贫卒岁难,
北风曾过几番寒;
明年桃柳堂前树,
还汝春光满眼看。
这首诗,逐字逐句翻译成英文,则是——
Don’tsayhomepoorpassyearhard,
Northwindhasblownmanytimescold
Nextyearpeachwillowhallfronttrees
Pay-backyouspringlightfulleyessee.
如果自由一点,则可以译为如下:
TOMYWIFE
Fretnotthoughpoorweyetcanpasstheyear;
Letthenorthwindblowne’ersochillanddrear
Nextyearwhenpeachandwillowareinbloom
You’IIyetseeSpringandsunlightinourhome.
在此我可以列举一个更悠久的作品。它是中国的华滋华丝、唐代诗人杜甫的一首诗。下文我首先给出我的英文翻译,其内容为:
MEETINGWITHANOLDFRIEND
Inlifefriendsseldomarebroughtnear;
Likestarseachoneshinesinitssphere.
To-night-oh!whatahappynight!
Wesitbeneaththesamelamplight.
Ouryouthandstrengthlastbutaday.
YouandI-ah!ourhairsaregrey.
Friends!Halfareinabetterland
Withtearswegraspeachother’shand.
Twentymoreyears-shortafterall
Ionceagainascendyourhall.
Whenwemetyouhadnotawife;
Nowyouhavechildren-suchislife!
Beamingtheygreettheirfather’schum;
TheyaskmefromwhereIhavecome.
Beforeoursayweeachhavesaid
Thetableisalreadylaid.
Freshsaladsfromthegardennear
Ricemixedwithmilletfrugalcheer.
Whenshallwemeet?’tishardtoknow.
Andsoletthewinefreelyflow.
ThiswineIknowwilldonoharm.
Myoldfriend’swelcomeissowarm.
TomorrowIgotobewhirled.
Againintothewidewideworld.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
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
问答乃未已,儿女罗酒浆。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
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37)
我承认,上述译文几乎是拙劣的,它仅仅译出了汉语诗的大意而已。但是,这首诗中,它那如口语般简洁的行文,却带着一种无法言说的优雅、高贵以及悲伤,所有这些我都无法用英
语表达。或许,那是永远做不到的。
约翰·史密斯在中国(1)
腓力斯人不仅忽视一切非自身的生活条件,而且还要求除它之外的其他人类都去适应他们的生活方式。
——歌德
斯特德(39)先生曾经问道:“玛丽·科雷利受大众欢迎的秘密何在?”他自己的回答为:“有什么样的作家,就有什么样的读者。因为那些阅读小说,沉醉于玛丽·科雷利世界中的忠实信徒约翰·史密斯们,将她捧为这一领域的权威。他们生活于其中,活动于其中,并在其中体现其价值。”在英国,玛丽·科雷利之于约翰·史密斯们,就如阿瑟·史密斯之于中国的约翰·史密斯们一样。
但是,那些真正受过教育的人和半受教育的人们的差别也在于此。真正受过教育的人都想读那些能告诉事物的真相的书,而半受教育之徒,他们宁肯读那些告诉他想要什么,以及受虚荣心的刺激,而想使事物成为什么样的书。中国的约翰·史密斯们都想成为凌驾于别人之上的优越者,但是阿瑟·史密斯则基于此,而写了一本书,最终他证明他以及约翰·史密斯实际上比中国人优越得多。因此,阿瑟·史密斯自然成了约翰·史密斯很亲近的人了,他那本《中国人的特性》因此而成了约翰·史密斯的圣经。
然而,斯特德说:“正是约翰·史密斯以及他的邻居现在统治着大英帝国。”因此,最近我不厌其烦地阅读那些给约翰·史密斯提供关于中国和中国人的观念的书籍。
那个早餐桌上的独裁者将人的心灵分为两类,一类是算术型智能,一类是代数型智能。他阐述道:“所有的经济和实际智慧,都是‘2+2=4’这种数学公式的延伸或变化。而对于每个哲学陈述而言,则更多地具有‘a+b=c’公式的一般特性。”现在我们来看,整个约翰·史密斯家族,自然是属于独裁者所称的“算术型智能”的心灵类型。约翰·史密斯的父亲,老约翰·史密斯,化成假名约翰·布尔,他将自己的前途与简单的‘2+2=4’公式联系在一起,并来到中国出售他的曼彻斯特产品。为了挣钱的目的,他和中国人约翰(40)相处很好。因为他和中国约翰,他们都明白并完全赞同‘2+2=4’的公理。但是,如今统治大英帝国的小约翰·史密斯却不一样。他来到中国,但满脑子都是他自己都不明白的‘a+b=c’的东西,他也不再满足于出售曼彻斯特产品,并且还想开化中国人。或如其所言,即“传播盎格鲁·撒克逊的理念”。结果是约翰·史密斯与中国人约翰关系破裂。并且进一步恶化的是,由于受约翰·史密斯的‘a+b=c’的盎格鲁·撒克逊的理念的影响,中国人约翰已不再是曼彻斯特产品诚实好主顾了。他们忽视商业,并跑到“张园”去庆祝立宪,事实上已变成了一群疯狂的改良者。
不久前,我受辛博森(41)《重塑远东》和其他一些书籍的启发,我试图去编撰一本关于盎格鲁…撒克逊的理念的手册。结果是,迄今为止只是以下的一些东西:
1.——人主要的目标是什么?
人最主要的目标是给大英帝国增光。
2.——你相信上帝吗?
是的,当我去教堂的时候。
3.——但你不在教堂时,你信仰什么呢?
我相信利益,什么东西能给我带来报酬。
4.——什么是合理的信念?
相信人人为己。
5.——工作的合理理由是什么?
把钱装入你的腰包。
6.——何为天堂?
天堂表示能入住百乐街,并且开着敞篷车。
7.——什么是地狱?
地狱意味着失败。
8.——人类的完美状态是什么?
赫德(42)先生在中国海关工作。
9.——什么是亵渎神灵?
否认赫德先生是一个伟大的天才人物。
10.——什么是最大的恶?
阻碍不列颠的贸易。
11.——上帝为什么要创造四亿中国人?
为了英国发展贸易。
12.——你是做什么祈祷?
感谢主!我们与邪恶的俄国人和残暴的德国人不一样,他们想瓜分中国。
13.——在中国,谁是最伟大的盎格鲁…撒克逊的理念传播者。
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