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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队长与组长,一般而言,都按职位的排列而获得或大或小的土地承包,减少了队长们的反抗。
我为工业承包想了好些时日,因为会贬值的资产很麻烦,写了好些文章,提出了彻底承包制。但这些是学术上的兴趣,没有刻意改进什么。后来见到中国的工业承包发展与我建议的不谋而合,但有些却始于我的建议之前,更使我觉得对社会改进的建议,书生之见是无足轻重了。
为了理解工业承包,一九八五年我到北京的首都钢铁厂住了几天,卧薪尝胆。今年(2002)四月到北京的中共中央党校讲话,接待我的院长提及八五年我在首钢的讲话他是座上客,而我当时提出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可以分离、私产不需要有所有权等观点,他们同事之间觉得新奇,引起争论,但后来还是相信了。私有产权需要有私人使用权、收入享受权与自由转让(买卖)权,但只要年期够长,所有权是不需要的。那是我在六十年代末期得到的结论。承包责任制推到尽,可以做到与私产一模一样。就是有大量会贬值的资产的工业,也可以由承包推行私产制,但要再推尽一点。我曾数次为文解释,这里不说了。
邓小平可能是二百年来头脑最清晰的中国领导人。他也看到所有权可以分离,提出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在政治的意识形态上这是一高棋,因为名义上最重要的土地资产还是国有。邓老明白改进社会要从个人做起,对个人生产力要有鼓励与保障。这是我们中国老子与西方史密斯的思维了。不是什么理论家,不多说话,但邓老把人的自私重心拿得准。他主张的经济政策先后有误,但复出以还,方向从来没有错过。
更重要的,邓老是难得一见的杰出政治家。曾经三上三落,他对中国的政治了如指掌。于今回顾,邓老当年推出的反精神污染之类的玩意,声东击西,是政治上需要的。当年好些香港朋友嘲笑邓老搞的经济特区,这嘲笑是看歪了。可不是吗?比起八十年代的特区,今天整个中国任何地区都有较大的经济自由。
我对邓老的唯一批评,是他对民主人士过于敏感。他独裁改革我毫无异议,但我想,要是当年不禁制方励之,我们可能不会听到这个人。一九八九的「六四」事件,因为其它国际会议使天下所有传媒都跑到北京去,希望时势造英雄的青年多得很。
时势造英雄。没有七十年代末期的天下大势,世局稳定,邓老不会轻于军备而重于改革。英雄也造时势,没有邓老中国的改革是不会那样成功的。
一九八一年我以邓老坚持讯息开放而准确地推断了中国的路向。但如果只坚持讯息开放,没有邓老,我的推断还会准确吗?会的,但不会发展得那样快,不会超于东欧那么多。
当然,今天中国的体制还需要商榷的地方不少,但这里要谈的只是制度转变的粗枝大叶。书快写完,悲观的话我不想多说。
(《经济解释》之九十八)
第四节:天下只有三种权利制度
中国二十世纪下半部的经济演进,从人民公社初期的无产大锅饭到今天的私产市场经济,是历史唯一的经验,以后应该不会再发生的了。时来风送滕王阁,我躬逢其会,学得很多。不会再发生的事本身没有科学价值,但中国的经验分割开来看,却有多而重要的一般启发性,好些是前人没有说过的。
经济学上所说的公共产(mon property),是指本来有价值的资产,但因为没有业主而让所有的人毫无约束地竞争使用,其价值(租值)烟消云散。中国的经验与我一九七○和七四年提出的关于租值消散的分析,却说这样的公共产从来没有出现过,不可能存在。租值消散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在局限下争取个人利益极大化的公理下,减低租值消散必定会导致约束竞争行为的游戏规则。这些我分析公海捕鱼时说过了。
撇开竞争使用毫无约束的不存在的公共产不谈,不管书本或历史怎样说不同产权的安排数之不尽,实际上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划分只有三种方法。其一是以人的等级排列划分;其二是以管制法例划分;其三是以资产划分。第一种莫名其妙地被称为「共产」制度;第二种印度盛行;第三种就是私有产权制度了。
中国的制度改革是要从第一种权利划分转到第三种那里去,而第二种是必经之路。让我把每种的性质说说吧。
(一)等级划分权利
上章提到的中国旧家庭就是以等级划分权利。毛泽东统治下的中国,等级排列的现象与旧家庭类同,只是前者把排列伸展到整个国家。是的,一九七九年的查询,中国的行政干部分二十六级,技(即生技术)及其它行业有类同的级别,是否党员与党龄多少有排列,每个位置的收入划定,而以职位较高的干部来说,金钱工资只是收入的小部分:房屋、交通、医疗、学校等有不同优待,购物的排队时间可免,物品质量较高而价格也较低。
是的,在废除私产的情况下,等级排列是减低租值消散的一个办法。虽然中国当年民不聊生的故事天天有,大跃进饿死的与文革斗死的加起来数千万,但人口还是增加了。不是毛氏说「人多好办事」那样简单;主要是等级划分减低了租值消散。
可以说是成员没有私产的巨大家庭,也可以说是一国大军。等级、人权不平等,不能有西方的司法制度,但有法例、重纪律、说服从。原则上这是行得通的,也可以想象得很理想。这制度的崩溃可不是因为「家庭」太大或「军队」太大,而是因为交易费用(制度费用)太高。有四方面。
第一方面,等级划分普及整个国家,没有家庭与家庭之间的市场,社会缺乏价格的指引,导致讯息费用奇高。有市场而不用是一回事,但还有市价的讯息可用;没有市场,由政府或中央订价,不容易得到需求与供应的讯息。中央策划生产也因为没有市价指引而错误频频。
第二方面,政府要分派工作,国家职工不能自由转业。这是因为容许工人自由转业,私产在某程度一定出现。我曾在分析人民公社吃大锅饭的安排时说过,只要公社的社员不能转业,不管用什么工分制多劳多吃,私产对社员是不重要的。这样,废除私产搞无产制容易,但一旦社员能转业,要他无产他就跟你拼命了。不能转业与没有市价的指引,比较优势定律起不了作用。政府分派工作不可能知道每个人的比较生产优势,更何况这些「分派」通常是私相授受的。
第三方面应该最重要。那就是等级划分的制度必定有竞争升级的行为。虽然等级划分权利会减低租值消散,但竞争升级免不了有租值消散的效果。这是因为在没有市场的指引下,竞争升级不能纯以生产力为准则。例如争取入党不一定与生产力有关;以思想的正确性判断要背《毛语录》、说话要小心;搞关系要学政治手法。凡此种种,都是制度或交易费用。
是的,在等级划分的制度中,言论不可以太自由,因为你的言论可能损害等级较高的人,使他的等级下降。如果是私有产权制度,资产是我的,你怎样说资产还是我的,只要你说的不诽谤我,我管不。还有的是,集体要换位提升就可能要搞革命了。如果毛氏当年的国家是私产制,文革怎样也搞不起来。
第四方面,整国以等级划分与一家之内的等级划分相比,是前者没有血浓于水的爱。亲朋戚友之间的爱与关心是可以减低交易费用的。这点我在一九八五年发表的《没有兄弟姊妹的社会》(见《中国的前途》)解释过了。
在私产市场制度下,交易费用也相当可观。但从类同生产的经济来衡量,私产市场的交易费用在国民收入的百分比上比较低;而又因为专业生产有巨利可图,这百分比低一点国富,高一点国贫──我在卷二说过了。这里指出的是另一方面的比较。那就是每个家庭之内的长者之下的成员没有私产,要论资排辈,而以这情况与举国作为一家的等级划分相比。上文的解释,是后者的交易(制度)费用高得多了。
(二)管制划分权利
以管制规例来划分管制者的权利是不容易伸展到整个经济去的。规例太多处理甚难。非私产的使用,以管制规例约束竞争也是可以减低租值消散的。以公立图书馆为例,其中的书籍没有一本是私人的。竞争借读的人如果没有规例约束,不几天整个图书馆会变得空空如也。
执行管制的人可以有两项收入。其一是正规的薪酬,其二是贪污。当然,图书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