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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危险的投资-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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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而服之,一命归天。霎时间一对恩爱夫妇,一个幸福家庭,风消云散。 
  安先生在临死时,曾写下他的绝命书,书曰: 
  “一种愚蠢而鲁莽的冲动,使我丧失生命,我希望我死的消息传到卡密拉的耳朵里,使她知道我是宽恕她的,因为她没有必须创造奇迹的义务,我也没有要求她创造奇迹的权利,而今我正是造成我自己耻辱的主人。” 
  这段话十分沉痛,安先生还是有他的伟大之处,他知道自己的过失,所以他不但宽恕他的妻子卡密拉,也宽恕他的朋友罗退里奥,这种气质可保障他的灵魂进入天国。如果换了一个瘪三,好比说,那位电视剧的女主角和鸦小姐吧,准破口大骂,一骂罗退里奥忘恩负义,人面兽心,衣冠禽兽,不够朋友。二骂卡密拉淫妇贱货,不要脸的下三滥,婊子养的臭私娼。安先生在栽了斤斗后检讨自己,而《青春三凤》不但没有检讨自己,却在那里举杯高歌,认为“幸亏发现得早”哩。 
  爱情是一种复杂的化合物,包括的东西很多,其中之一是性行为,关于这,我们说的多啦,不再说啦。其中之二是,爱情就是互信,一旦互信不生,爱情便等于裂了缝的电灯泡,不但不会再发热发光,而且迟早要稀里哗啦。而“信”这玩艺是纯主观的,纯感情的,不能分析,更不能试探。基督教要求他的徒众只要“信”,假使有一个聪明绝顶的家伙说,等我的尊眼亲自看见上帝我才信,那就不叫信。而必须看不见还是照信,那才是信。非等到证实了才信,乃科学家的干法,不是宗教徒的干法;乃侦探的干法,不是爱情的干法也。爱情的狂热有时超过宗教,只能有信,不能有试探——也就是说,不能用科学的手段去求证。呜呼,科学家证实了水是氢二氧一,它五千年都是氢二氧一,而爱情则不然矣,纵令在一次的严厉试探中证明她是贞节的,但不能保证她永远是贞节的。同样,纵令证明她某一次拆了烂污,也不能保证她一辈子都会拆烂污。爱情是感情的一种,是不稳定的,君不见有些小姐爱臭男人乎,有时爱得发紧,他天天揍她她都舒舒服服,可是一旦感情破裂,对他厌恶起来,他天天教她揍他都不干,试探怎能可靠耶哉。   
  人是会变的(1)   
  ——同居跟结婚不一样,不一样就是不一样。 
  天下只有一件事,虽经过沧海桑田,天翻地覆,千讨论万讨论,讨论到世界末日也讨论不完的,那就是男女之间的爱情。随着经济演进,和社会结构的不同,以及当事人的文化内涵,和生活背景的不同,问题也越层出不穷。 
  《时报周刊》国内版记者元玑女士,曾在今年(一九七八)八月间,访问我老人家,教我就它们的“听名人谈爱情”专栏,发表发表高论。我一听我竟然被封为“名人”,不禁大喜若狂,当时就硬拉她到豆浆店吃了一顿烧饼油条,隆重的报答她提携栽培之恩。那篇访问记于九月十七日出版的该刊第二十九期刊出,题目豪华,曰:《听听柏杨的名言:爱情的诺言不是支票,是便条》、《爱情——糊涂的代名词》。立刻我就飘飘然兼然然飘,不过她阁下竟然直称我的御名,而没有加上“先生”二字,使我生了一肚子闷气,看样子那顿丰富的筵席算是白请啦。 
  这且按下不表,表的是我对爱情的看法,事过境迁,对于该访问所写的(当然是我自己哇啦哇啦讲的),我想对某一部分做一点修正——例如对“结婚”和“同居”,不仅做一点修正,简直做二三四点修正。吾友梁启超先生曰:“我不惜以今日之我,向昨日之我宣战。”柏杨先生觉得死不认错固是一种美德(现在有这种美德的人,车载斗量,多如驴毛),但偶尔效法梁先生,口吐真言,也不能算严重缺点,不知道贵阁下然否乎也。 
  男女同居而不结婚的风气盛行,是柏杨先生去年(一九七七)回到台北后,所面临的新生事物之一。最初是吓了一跳,继之是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但心里总有一个疙瘩。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五十年前,没有结婚的男女住在一起,同床共枕,勾肩搭背,俨然以夫妻自居,恐怕早被活活打杀。即令发生在十年之前,大家也会侧目而视,舆论沸腾,出门时说不定被顽童照后脑勺就是一石头。可是现在人心大变,大变人心,大家对他们连一眼都不肯多看矣。有一天,我问一位跟她男朋友同居已三年之久的老奶为啥不结婚,她曰:“结婚干啥?”这一问使我一愣,她看柏老的学问并不像她想像中那么伟大,就急忙解释曰:“别食古不化,结婚跟同居固一样的也。”我反攻曰:“结婚跟同居既然是一样的,为啥不结婚?”她曰:“结婚跟同居既然是一样的,为啥要结婚?”我想了半天,虽然满腹经纶,一时也无法抵挡,但心里总不服气。盖还是老话,既然是一样,结婚至少不比同居坏,同居也至少不比结婚好,而结婚却可以增加安全感,结婚后的家,才是生命的根。不结婚而同居,在传统上称之为“轧姘头”,形容它既不易稳定,而又不易持久也。所以柏老赞成结婚,那是人类进化的一个里程碑兼人类文化的一个结晶。   
  人是会变的(2)   
  然而,这几个月来,一连串碰到了七八个奇怪的婚姻——说它奇怪,是我老人家嘴下留情,事实上是一连串碰到了七八个恐怖的婚姻,使人毛骨悚然。终于发现同居而不结婚,也有它的实际价值。前面那位老奶一口咬定“同居跟结婚是一样的”,反而淹没了真相,自己摧毁了自己的理论基础。假如结婚跟同居果是一样的话,拒绝结婚只不过强词夺理,用以掩饰内心的某种彷徨和恐惧。问题是,结婚跟同居不一样——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同居”才有资格向“结婚”挑战。 
  结婚固然带给当事人安全感,但也带给当事人束缚。——实质上,安全感的意义就是束缚,没有束缚,那里来的安全感哉。反正咱俩已经拜过花堂,按过脚模手印啦,你要想甩掉老娘,可没有那么简单,法律和舆论都是站在奴家这一边的。这是对老奶而言,对臭男人,则话的内容改两个字就行,反正咱俩拜过花堂,按过脚模手印啦,你要想甩掉老子,可没有那么简单,法律和舆论都是站在俺这一边的。 
  我们当然希望世界上每一对夫妇都恩恩爱爱,都白头偕老,谁也别甩掉谁。但人类是惟一会变的动物,这可不是指形态上会变,小蝌蚪游来游去,有一天忽然生出四条腿来,变成一只乱跳乱叫的青蛙。一条使女人娇声尖叫的小毛虫,爬来爬去,有一天忽然长出翅膀,变成了满天飞,人见人爱的蝴蝶。这些形态上的变,人类可没有这种本领。人类自吹是万物之灵,在这方面只好自顾形惭。从娘胎呱呱坠地,生出来两条尊腿,到死都是两条尊腿(除非出了可观的车祸,被干掉了一条)。生出来两只胳膊,到死都是两只胳膊,我敢跟你赌一块钱,恁凭你法术无边,绝不会再长出一条胳膊来。所以我们说的变,不是架构上的变,而是心理上的变,意识形态上的变。 
  心理上的和意识形态上的变,是人类所独占的特质,其他动物就没有这么复杂。从小猫成长到老猫,习性一贯(老猫不过比较懒得再抓老鼠罢啦)。从小狗成长到老狗,习性也一贯(老狗只是很少再有兴趣闻声而吠,偷咬穷朋友的小腿)。但人类不然,不但女孩子在变,男孩子也在变,不但中年人在变,老家伙也在变。这些变研究起来,都有脉络可以追寻,也都有连锁过程可以分析。但那都是事后有先见之明的人干的勾当,实践时很少排上用场。贵阁下在一个恰当的场合中,遇到一个千娇百媚,腰缠万贯,学富五车,对你倾心兼崇拜,百依兼百顺,你晕头转向之余,忽冬一声就掉到爱情的深井里,抓还恐怕抓不牢哩,研究分析个屁。 
  吾友汪精卫先生,想当年刺摄政王,“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何等英雄,后来却当了大大的汉奸,这一变变得太厉害,教人招架不住。吾友寒雾女士,她在学堂念书的时候,跟另外两位女同学感情至笃,柏杨先生曾称之为三剑客,三剑客之一的一位老奶,一提基督教就火冒三丈,有一次几个同学乘车郊游,在车上抬起基督教的杠来,话不投机,她阁下在中途就坚持下车,当车不停时,她就要往下跳,吓得一群老奶哭爹叫娘才把她抱住。可是五年前她去了美国之后,忽然间信了吾友耶稣,这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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