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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船长,今天要麻烦你带我远航了!”莫一笑着冲老船长打了个招呼。
“呵呵,中国小子,乐意为你效劳!”老船长笑着回应。
“哎,太慢了,有点职业素质好不好,让人家等待可不是礼貌的事情。”玫瑰坏笑着从机门位置伸出半个脑袋道。
“我靠,为什么这女人会在这里。”莫一拉着饿狼道:“你不会想告诉我,她要跟我们一起出任务吧?”
“严格的说,是跟你一起任务,刺杀任务又不是人越多越好,所以这次任务只有你们两个而已。”饿狼压着喉咙道:“考核任务都是由主战成员带着的,所以这次你就归她带了,你可千万别得罪她了,要不然回头她给你的任务评价上敲个差,那你可就玩完了。”
“有没搞错啊,你昨天洗澡的时候还告诉我,这女人很难缠的,尽量不去招惹她,你今天就要我跟她一起出任务?你这不是玩我呢么!”莫一说道。
“这种事能赖我么,基地里不少人在出任务,擅长刺杀的就剩她了,何况,这次是帮黎巴嫩的政府军做事,对方可是财大气粗的直接给了八百万美金的报酬,本来玫瑰一个人能拿七百多万呢,你这一加入就得两人对半分了,她都没说什么呢,你就将就点吧。”饿狼小声的说着,显然最后那句话的水分很大。
“那么泡菜小子呢?这次任务没他份?他本来也应该是主战成员了吧?”莫一问道。
“我知道你因为越南的事情一直觉得挺对不起他,不过你现在可是在出任务呢!”饿狼变的严肃了不少,一本正经道:“军人要有军人的觉悟,不要感情用事,泡菜小子并不擅长这方面的东西,他跟着去只会拖后退,这不利于任务,明白么?”
“我……”
“喂,你们两个大男人在那里嘀嘀咕咕的说些什么,到底走不走啊!”玫瑰不耐烦的敲着机舱门道。
“反正事情就是这样,任务申请已经过了,你要是真受不了那女人,就想办法快点完成任务回来。”饿狼冲着玫瑰招了招手,直接提着莫一丢进了机舱里。
“兄弟们,我们准备起航了,扬帆!”老船长冲着饿狼挥手示意了一下,同样笑着翻入了驾驶舱内。
第三十章 入山
黎巴嫩共和国其实只能算一个小国,占地面积10452平方公里,人口数量不过400万左右,官方语言是英语和法语,同时这里所有的国民基本都是宗教信徒,同时这里还是一块饱受战争洗礼的土地。
1517年被奥斯曼帝国占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沦为法国委任统治地,1940年6月,法向纳粹德国投降后,黎被德,意轴心国控制,1941年6月英军在自由法国部队协助下占领黎巴嫩,同年11月自由法国部队宣布结束对黎的委任统治,1943年11月22日黎宣布独立,成立黎巴嫩共和国,1946年12月英、法军全部撤离黎巴嫩,1975年4月,黎巴嫩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两派因国家权力分配产生的矛盾激化,内战爆发,直到1990年内战结束,黎巴嫩才算是迎来了和平。
这次的任务则是受到当地政府军的雇佣,刺杀掉一个叛乱军头领,其实说起来只是小规模叛乱,如果政府愿意出动大量军队的话,很轻松就可以平叛了,但是政府军有无法出手的原因,叛乱军大多数都是伊斯兰教的信徒,而整个黎巴嫩有54%的伊斯兰信徒,政府军的出动就代表着将叛乱公开化,到时候难保没有其他伊斯兰信徒投身其中,而且伊斯兰的教徒一直都是最疯狂的,圣战就是最好的例子,类似911的事件给不是闹着玩的!
其次就是政治问题了,这种叛乱总归要有人出来负责的,如果公开化处理,那么等同没有挽救的余地了,那些黎巴嫩的政府高层总归还想让自己的脑袋保险一些,而且这些由普通民众组织起来的叛乱军战力和组织性都不高,如果能击杀掉对方的头领或是发起者的话,那么也就等同瓦解了!
这就是莫一和玫瑰的任务所在了!
大概是下午的时候,飞机就降落在黎巴嫩的首都贝鲁特,负责借机的是一位自称莱雷的军人,气质非常的严肃,有种杀伐的威严,看的出不是普通军人,不过那套规矩的军装上却没有军衔,应该是刻意拿走了。
“你们好!”莱雷依次跟玫瑰和莫一握手后,冲着莫一道:“您是中国人?”
“是的,中国人!”莫一对这样的问题并不陌生,大多数其他国家,特别是欧洲国家的人都分不清楚中国人,韩国人和日本人之间的特征,不过日本人在国外的流动性非常的大,莫一倒是第一次听见有人直接询问自己是否是中国人的。
“太好了,能见到您是我的荣幸!”莱雷行了个标准的军礼道:“我们跟中国是友邦,我们喜欢中国人,我们热爱五星红旗的心情就跟你们一样,这次能在这里见到您真是太好了,您能为我们解决麻烦,真的是太感谢了!”
“不,这是我的任务,所以是我应该做的!”莫一同样行了个军礼,然后尴尬的挠了挠头,对方的军衔肯定要比他高,年纪上还比莫一大出一圈还不止,但是却一直用敬语说话,而且似乎还把玫瑰这位正主给忽略了,这让莫一相当的尴尬。
由于是军用机场的关系,莱雷直接在机场内部的房间开了饭局,填饱肚子的同时介绍一些叛乱军的情况,这样的方式跟中国人很像,中国人总是喜欢在饭局上谈论公事,因为这样会让人感觉亲切,有利于谈判,所以说中国人在黎巴嫩和巴勒斯坦有着很高的待遇,这一点真的是不错,因为当地生活习惯在潜意识中都在中国化!
酒足饭饱,对于情况基本上也有了了解,叛乱的起因是宗教冲突,这在黎巴嫩不是什么新鲜事,伊斯兰组织和基督教在1975的时候就爆发过大战斗了,何况今年来基督教徒的数量陡增,已经有压过伊斯兰组织的势头了,类似的冲突不可能少的,不过无所谓,原因是什么并不重要,佣兵从不在乎这些,只要完成任务后有人给钱就足够了。
叛乱军大概有千人左右,都已经跑到了深山里,根据政府军的探察,他们一共在山里设置了三个据点,有长期消耗战的意思,但也不排除突围和改变据点的可能,而当地的政府军则是在外围架起了包围圈,既进行围困,同时又不让消息走漏出去,所以政府军并不急,莫一和玫瑰可以在山里慢慢的找寻叛军的迹象。
总结起来其实很简单,黎巴嫩的政府军其实没有太正确的情报,同时也不敢出动大部队,莫一和玫瑰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在深山里转悠,而且随时都可能撞到那群神经质的伊斯兰疯子,然后被炸弹轰成肉泥,当然了,在那帮神经病的嘴里,这他妈的就叫做圣战!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次的叛乱组织被发现的很快,其中大部分人都只能拿着木棍当武器,不用担心会被毒刺或是火箭炮之类的玩意直接炸飞!
下午四点的时候,莱雷开着军用吉普车把莫一和玫瑰送到包围圈内,然后接下去的路程就需要两人靠步行来解决了。
武器方面两人都挑选了BARRETTM95狙击枪作为主武器,既然是刺杀任务,那么狙击枪肯定是少不了的,步枪方面则是中国产的QBZ95式自动步枪,说实话95式的自动步枪没有空仓挂机的缺点很让人头疼,但是优点在于轻巧,同时精确度极高,换弹慢的问题完全可以由两人的手速里弥补,只有在手枪上两人稍有分歧,玫瑰选了相对比较轻的柯尔特M2000型的手枪,而莫一则是选了马格南之鹰,也就是所谓的沙漠之鹰了,套用饿狼那只野兽的话说,真男人就得用沙漠之鹰!
不过话说回来,不管是BARRETTM95还是QBZ95,还有M2000和沙漠之鹰都应该属于世界上比较先进的枪械了,黎巴嫩竟然弄出这样的配备来,倒是颇有财大气粗的意思啊,再看莱雷那一脸的得色,似乎还真有点炫耀的意思。
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间进行准备,把狙击枪用专用的颜料抹成绿油油的,QBZ95和手枪也被弄成了迷彩的,身上穿着闷热的伪装衣,黎巴嫩躁热的天气立刻使莫一感到痛苦,不过还不等莫一抱怨,玫瑰就已经把巨大的行军背包丢在莫一的身上,两人开始借着太阳落山前的余光开始进山!
第三十一章 丛林
丛林就是丛林,不管是越南的还是柬埔寨的,甚至是黎巴嫩的,只要是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