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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妻夜行-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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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人什么扰不扰,你让媳妇在门口站着,还不是委屈了她?”遇上沈菱凤,就不自觉多了客套和拘谨,别人家都是儿媳妇担心见到公婆自己礼数不周,日后受气。曾家恰恰相反,公婆担心自己在儿媳妇面前礼数不周,让儿子为难。
  “媳妇不孝,少事膝下。”沈菱凤极其规矩地福了一福,要是面前有拜垫的话,说不定还要磕个头当做是新媳妇见公婆的大礼。
  在半梦半醒之间的老太太听到有人说话,已经是醒了大半,等到看清楚来人是谁,就越发清楚了。连连咳嗽好几声,只是不像昨天吃药之前那样吐痰为难,清清楚楚吐出来两口痰。
  一脸的诚惶诚恐:在神智清明以后,老头子不止一次说,昨晚儿媳妇拿出神药来救命,你就对她不理不睬的。她到这里是贵脚踏贱地,恭恭敬敬礼数周到,是大户人家的身份和礼数,还不叫人觉得这个媳妇难伺候,就很难得。你这样子,让儿子以后怎么做人?
  老太太嘴上不说,心里说到底还是不希望儿子受委屈,加上沈菱凤大晚上过来请安,面子足了,气也顺了,就连痰也去了大半,
  “使不得使不得,你们在京城也是多事。要不是你娘病得狠了,说什么都不敢给你们写信。”那封信是让村头私塾里的教书先生帮着写完的,写的时候还在想不能让人看了笑话自己没念过书。
  曾献羽顺便拉过她的手,拽得紧紧的没有缝隙。大步进去到了床边:“娘,凤儿一直担心昨晚的药没效用,看到您好了,她也放心了。”
  “多亏了你的药啊。”说到这里,不知道是因为心疼儿子还是别的什么,老太太眼角忽的沁出几滴眼泪:“我这个穷婆子也没什么好的,这还是我做媳妇的时候,羽儿的奶奶给我的。你要是不嫌弃,就带着好了。”说着,就要把自己手指上已经黯淡得看不出本来颜色的戒指撸下来,很用了点力气力,却又没见到什么效果,手指莫名发抖。
  “娘,奶奶给您的,您就自己戴着好了。”曾献羽不等她说话,便要去拦着母亲的手。
  “我给我媳妇,又不是给你。”老太太一把甩开儿子的手,戒指已经撸下来大半。枯瘦得有些变形的手指上,一道深深的印痕。
  哆嗦着手指,把手伸到沈菱凤面前:“来,娘给你戴上。要不是你,昨晚上我就去阎王爷那儿了。”说这话的时候,眼角又不自觉沁出两滴眼泪。
  经惯见惯多少大场面的人,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事。从小到大所接触到的人里,多是跟父亲一样,把自己最真挚的情感都埋藏在心里,很少能够知道他是爱自己的。除了替自己把所有的事情都设想周到以外,从不会说一句太露出自己感情的词句。
  连她自己都变得跟父亲差不多了,不过有时候也会想,要是当初跟亮哥在一起的话,可以一样大说大笑。后来又觉得自己太傻,那怎么可能。试看从小他们见到的那些人,谁不是戴着面具示人,等到要卸下面具的一瞬间,忽然忘了自己的本来面目究竟是什么。
  努力让自己在私底下的时候,多保留一丝纯真,哪怕偶尔做一次自己也是好的。只是这样的机会越来越少,以后也不会有多的了。
  枯瘦的十指里拿着或者是老太太这辈子最宝贵的东西,一定要交到她手里的时候。说实话,沈菱凤都不清楚自己是该要还是不要。她见过多少堆山填海,外藩进贡来的奇珍异宝。那些首饰,哪一件不是巧夺天工的。只是除了常用的那几样以外,还不是放在库房里,没事谁喜欢这些东西。
  只是这枚戒指好像有了千钧重,沈菱凤看着戒指,觉得时光好像过了一百年那么久,一切都停顿住了。
  “你们在京城见好东西多了,这个戒指实在是拿不出手。只是这穷乡僻壤的,也找不出什么好东西给你,第一次来家里没说让你们省点心,就连吃饭都不得安生。”老太爷坐在摇椅上,怡然自得抽着旱烟,好像是有点赧然的样子。大概也是觉得这样一枚戒指多少是有点拿不出手,只是除了这个似乎别的东西儿媳妇更加瞧不上了
  

第一卷 京城 第四十四章 无语
更新时间2014…4…27 20:20:07  字数:2051

 “不是,是这戒指太贵重了。”沈菱凤瞬间收拾好所有的心事,本来就是做戏给人看,做贤孝的媳妇给人看,不算是太难的事情:“媳妇恐怕是受不起。”
  “怎么说受不起,原本就是给你留着的。”老太太说话语不成句,一字一停,让人觉得她是在透支本来就不够好的身体:“曾家的传给长媳多少代了,到了你这儿也不能断了。”一面说,一面强撑着把戒指非要套到她手指头上。
  下意识想要弹开手指,这个东西应该不是她能够承受的。不论轻与重好与坏,她沈菱凤都没有必要给自己接下这个烫手山芋,她跟曾献羽过一辈子都已经是无可奈何,为什么还要让这个分量太重的戒指,给自己增添无限烦恼。
  来不及推却,曾献羽笑着握紧她的手,给她戴好戒指:“既然是娘给你的,接着就好了。他们都回来过,娘也没说要给别人。”一气呵成的言行举止,熟稔至极。
  从头皮开始,一直蔓延到身体的每一个毛孔,一阵寒气自上而下席卷全身。一个擅长伪装的男人,做戏起来毫不费力。不让人觉得突兀,是不是本来就应该是这样子?难道是她沈菱凤太幼稚,甚至都看不透人心有多险恶?
  “戴着吧。”屋内的三个人全都用同样一种企盼的目光看着她,让人如坐针毡站立不安。沈菱凤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形,换个地方就算是金銮殿或是御书房,面前做的是皇帝也是一样毫不掩饰地驳回去,这种情形下为什么就做不到?
  他们父子之间好像有说不完的话,曾献羽坐在老太太的病**边,很自在地跟父亲说话,靠在**上的老太太,目光始终在面前两个男人身上打转,不插话只是安安静静听着,这大概是她最欢喜的时候。
  沈菱凤由始至终都是一个外人,根本就不用怀疑的外人。戴上一枚莫须有的戒指,然后就是一个看客在旁边,看他们一家人谈笑风生。
  澜惠在门外探头,沈菱凤半垂着脸站在旁边。里面的一切人和事都跟她没关系,咦,小姐光秃秃的手指上怎么多了枚金戒指?除了簪子和耳坠子是必不可少的饰物以外,基本上就没见她用过任何首饰。再说一枚普普通通的金戒指,毫无出色之处,也未见得多名贵,怎么就戴在手上了?伺候她出来的时候,也没看见有这个。打哪儿来的?
  “明儿你们就要启程,早点休息好了。”大概是站了一顿饭的光景,还是老太太心疼儿子,满是怜爱而恋恋不舍地看着儿子:“有空的时候,带着你媳妇多回来看看你爹和我,就是你最大的孝心。”
  “您放心,有了空我就跟凤儿一起回来。”曾献羽满口答应。老太太更期待地好像不止于此,眼睛盯着沈菱凤的脸看了看,往下移到了平坦纤细的腰际,这才是老太太最希望的东西,曾家后继有人,还有什么比这更重要?
  沈菱凤照旧是福了一福,跟在曾献羽身后出了房门。深夜的乡村寂静极了,长长舒了口气,在充满了烟草味道和久病气息的屋子里呆久了,一口长长的闷气淤积在胸口。终于等到一吐为快的时候,才知道坦坦荡荡有多舒服。
  “小姐,没事吧?”澜惠赶紧跟上来,悄悄拉了拉她的衣角:“瞧您脸色不好。”
  “没事。”声音很低,侧过脸:“把东西收拾一下,天亮就走。”
  “哦,好的。”澜惠点头,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随行来的太医说,安人的病已经好了大半,只要日后好好服药,就没什么大碍。一再说是小姐带来的安宫牛黄丸派上了大用场。
  这不是明摆的事情,简直就是续命的仙丹。别人家一辈子也未必有这么好的事情,小姐心里在想什么还真是捉摸不透。不过这样也好,自己猜不透的话,让别人也想不透她想什么,容她一点空儿,别让人太多走进她心里。
  一路无话,等到了门口曾献羽依旧没有离开的意思,沈菱凤先进去,他后脚跟着进去。一直都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猛然转身,准备让澜惠关门的时候,直接撞到一个人怀里,愣了一下,很快退过来:“澜惠,跟我去收拾东西。”
  “诶,来了。”第一次,澜惠从她口中听到了浓浓的火药味。一个明晃晃的东西重重搁在桌案上,噔的一响吓了人一跳。根本就不合适的戒指搁在桌上,脸上明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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