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刹恢遣皇谴优錾习俸系哪且豢唐穑涝抖荚谧黾苹苹恢倍几喜簧媳浠�
向百合表白时,那是他第一次真正对一个姑娘用心,那会儿只是出于少年的天性,要说喜欢还真没有多少喜欢,只是想说喜欢就上了,他做了计划表,最后她一桶凉水泼下来。两人第一次约会时,他做了音乐晚餐的计划,一场大雨最后却让他的准备泡了汤,当初的情景此时想起来,封宁自己都忍不住想笑,他为了想要向百合求婚,脑海里想过许多点子念头,他甚至一开始也想严格按照自己的心意走,给百合一个难忘的婚礼,只是陈乐乐改了戒指尺寸,却又打乱了他的准备。
封宁等不及了,拉着百合先来领了证儿。
有些着急,但他并不后悔,虽说每一步两人走来都跟他设想中的有些出入,但到底百合是他老婆了,虽说有些遗憾,但这些遗憾比不上她真正属于自己的欢喜,封宁摩挲着百合的手指,拉着她手掌贴在自己胸膛上:“……”他有满腔的话想说,可偏偏这会儿他却张了张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他想感谢百合愿意嫁给他,他想说以后别人有的他都会给百合一样不少的补上,他想告诉百合以后自己会好好对她,让她一辈子都不后悔嫁他,他想说的话很多,但这会儿一张嘴,小时打架被人打得鼻青脸肿,疼得要死要活表面却装无所谓,背地里咬牙却打回来,宁可忍出毛病也绝不流泪的人,这会儿捂着怀中那两本薄薄的纸叶,手中握着这双柔软的手,封宁却只感觉鼻子发酸,眼眶都有些热了起来。
爱情是个什么东西他不懂,年轻时他唱的歌里喊着情啊爱的,那会儿少年不识愁滋味儿,谁能想到当初那个无意中见过一次安静的少女,他第一次唱情歌表白时,根本连歌词都是照抄的情诗,最后真会成为他的那个心肝儿。
当初随口胡咧咧唱出的话,多年以后果然成了他命中的结,解不开剪不去,将他越缠越紧,他甚至甘之如怡。
如今的封宁依旧不懂什么是爱,他只是希望自己活着的每一天,可以拉的是她的手,在每一次午夜梦回时,想起的是她的面容,喜欢看她笑,不想看她哭,想要搂她在怀,想要将她捧在掌心里,这是不是爱封宁不知道,当初那个随口咧咧敢在见左百合一次时就说爱她的人,如今成熟懂事儿了,反倒不敢开口说了。
百合无声的叹了口气,将头低下来靠在封宁头顶,封宁一把将她搂进怀里。L
ps:双更合一……
大家如果觉得这一节太长了,如果不喜欢的,跳过这一节哦~
☆、初恋相遇太早(二五)
再次从民政大楼出来时,两人已经由情侣变成了正经的夫妻,封宁戴着墨镜,一副强作冷酷的模样,只是那翘起的嘴角却怎么也压不下去:“先去选戒指,再回封家吃饭,吃完我们赶紧回去。”他都安排好了,只是说到回家去时,他眼中有些紧张有些羞怯。
戒指的事儿始终还是封宁心里的一个结,陈乐乐这事儿还没算完,他原本想要给百合一个不比别人差的婚礼,他的媳妇儿应该得到的比别人更好更多,因此那么多现成的戒指他没选上,好不容易挑了两粒大钻石定做戒指了,让她以后可以抬头挺胸了,却没想到出了那样一个岔子。
这事儿一想起来就让封宁打从心里觉得恶心,陈乐乐这样做不止是毁的两枚戒指,而是他对于未来的规划与盘算,这件事儿他会找陈家要个交待。
如今结婚了,戒指还没定下来,封宁想想也是郁闷,他可等不了再重新定做戒指了,百合无名指上由他亲手套下指环是他年少时期就定下的心愿,哪怕是拿了证儿,可是少了个东西封宁始终觉得有些遗憾,因此他还是想要重新给百合选个戒指,但这一回他没有再选定制了。两人重新逛了商场,封宁这一回选了半天,最后选中了一款成品戒指,戴在百合手指上试过之后刚好合适,不需要调整,等到刷卡付钱时,听到销售员说起戒指的价格时,虽然远比普通的戒指贵重,但却不及之前定制戒指的十分之一。
封宁对此还有些耿耿于怀,百合却挽了他的胳膊,将自己的手掌伸出来看。
灯光下。那枚钻石被包裹了起来,并不是特别大的钻石,精美的程度自然也比不上之前那对名叫‘情人的双眼’的钻戒,但却很适合她,小巧的戒身配上她细长的手指,显得秀丽而简单。封宁看到她的动作,也将自己的手伸了出来。他手掌骨节远比百合大。看起来充满了力量,他的戒指比百合的戒身略宽些,配上他古铜色的皮肤。显得大气协调,二人的手掌并在一起,说不出的自然。
“我觉得这样就很好了,封宁。戒指贵不贵重我并不在意,否则我当初就不会戴上那枚银戒指。”封宁挑选戒指的那份认真与上心。这种态度,远比金钱更贵重,百合难得开口夸奖封宁,这会儿一张嘴。封宁脸上不由自主的就露出有些想笑,又强忍住的表情,他开始确实有些介意。几年前十多岁时买给百合的那对银戒指,在当时冲动的只想跟她许下长久的诺言。那会儿心意远比金钱贵重,到了后来那对戒指虽然仍是他心中的一个宝,可是后面封宁曾想过要在结婚时给百合补上一个更好的,但没想到好事多磨。
好在如今还是事情终归圆满,封宁去付了钱,两人从商场出来时,天色已经不算早了,今日折腾了一天,封宁并不想再将时间浪费在外头闲晃,他一手拉着百合,那原本提着装首饰盒子的小袋子被他勾在手指上,单手将电话拿了出来。
电话他是打回封家去的,是提前准备跟封家说一声要回去吃饭,他语气里透着欢快,电话那端好像有人问了几句,他转头看了百合一眼,冲她笑了笑,一面应了一声,还用力点了点头,只可惜电话那端的人看不到。跟别人说话时,封宁不犯傻了,废话也不多了,三两句话说完就将电话挂上了。
这是百合第一次去封家,进入任务多少年时间,她就跟封宁交往了多少年,封家的王姨她打过一次交道,但对于封家的人还一次都没见过,这会儿已经拿了结婚证了,才第一次去封家,封家是在特区军中大院里,若论豪华与占地面积之广,却及不上陈乐乐家中,可是在这京里遍地都已经被改造成高楼大厦的时代,封家所在的这片军区,却仍保留着古香古色的气息。
每隔几步便是有荷枪实弹的战士站着岗,警备森严,远远的根本没有人敢靠近这些,这片地区里房子并不多,环境与地理位置当初在修建时就由风水大师看过,并不是陈家里那种精心打扮后仍透着匠气的庄园可以比拟的,每座院落前都额外单配了警卫亭台,封宁车子开回来时,岗亭中的小战士确认了他的身份,这才将警备撤去,冲他敬了个礼,给他放了行。
不知是不是因为封宁提前打了电话回来,所以两人下车时,封家里好多人都在,一屋子无论男女都穿着橄榄绿军装的人看着封宁提着袋子拉着百合回来时,自从小保姆开过门之后,众人都惊呆了,目光盯得封宁有些恼羞成怒了起来。
“爸妈,我回来了,还带了你们的儿媳妇回来!”他抓紧了百合的手,似是深怕她会因为这些人注视而紧张一般,人家看过来,他就转了眼珠瞪回去,直到这话说出口,一个十七八岁,跟封宁一般穿着一身迷彩服的少年就忍不住凑了上来:“宁哥,你还提了袋子回来。”那装戒指的小巧纸袋这会儿还被他勾在指间,刚刚结了婚又买了戒指,人生心愿一下子就完成了一半,封宁太激动了,上车之后都忘了娶下来,想着要将媳妇儿带回家去,他一路上开车都没取下,这会儿倒提回了屋里来。
“什么时候这么客气了?”那少年自然看到了袋子上那个戒指品牌的logo,但却故意嘲笑他,假意伸手要去接:“回自己家里,带什么礼物?”
以往封宁做人太嚣张了,这会儿难得见他身边有女人在,两人明显一副逛过了街封宁买单还要提东西的样子,他以往什么时候逛过街?从小到大就是封母有时让他陪着走走亲戚他都不耐烦,更别提陪人逛街买东西了,事后还提着袋子当证据,封家的人都假装没看到封宁的尴尬般,任由那少年逗弄着封宁玩。
“客气?这是我跟我媳妇儿的结婚戒指!”封宁脸皮厚,人家嘲笑他,他开始有些尴尬,后面很快就平静了下来,反倒得意洋洋的将跟百合拉在一块儿戴了戒指的手伸出来,在少年面前晃了一圈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