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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古七十二变-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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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早饭后,乌蒂鲜盯着这只厚脸皮蜜獾发了会呆。
  她忽然想到,也许这货除了骗吃骗喝之外,还能派上点用场?
  白天她和阿紫都要赶路、捕食、做事,到了晚上休息时,如果找不到安全的临时营地,她俩就必须安排轮流值夜,这是非常辛苦的事情。
  再低头看看一旁捧着蕨根吃得很嗨皮的平头哥,乌蒂鲜微微点了点头,总算是给这位吃白食的家伙找到点事情了。
  于是从这天起,平头哥感到自己的生活到达了一个新的高度。
  白天,他会蹲在仆人“弱鸡”背后的篓子里打瞌睡,看风景。
  傍晚,“弱鸡”会供上美味的食物,以答谢自己这个主子白天对她的看顾。
  夜里,休息了一白天的平头哥就围着自己的“弱鸡”找点小虫小蛇玩玩。
  清晨,踹醒自己的仆人,并再享受一顿美味的早餐后,它就可以跳进自己的专属宝篓中,睡个舒服至极的大头觉了!
  阿紫虽然看不太惯那个蠢平头的嘚瑟样子,但她得承认,晚上有了这家伙值夜,她确实休息得更好了。也因此才忍住了一巴掌拍死它的念头。
  而乌蒂鲜此时已经给平头哥起了个名字,为了纪念上辈子的好友英帼,她慷慨地把这么好听的名字按在了一只顶着银白色小平头的蜜獾脑袋上。
  “喂,我说英帼啊,你上辈子可没现在这么嘴馋啊,啧啧,瞧这小爪子,把肉条抱得真紧啊,哈哈哈!”乌大人极其无聊地在平头哥身上找着乐子。
  今天的晚饭刚做好,三位饭桶正在积极进食中。
  忽然,前面不远处飞来一只灰不溜秋的小鸟。
  它边飞边叽喳叫着,当飞到三人附近时,竟开始在半空中绕起了圈圈。
  蜜獾平头哥本来正专心致志地吃着肉条的,此刻忽然小爪子一松,丢掉了肉条,站起来紧盯着那只小灰鸟。
  在野外一直都保持着警惕性的阿乌和阿紫见状,也立刻放下了手中的食物,戒备了起来。
  然而,平头哥并没露出紧张的神色,只是在听了那鸟叫了一阵后,转头朝阿乌点点了小脑袋,就跟着鸟跑了。
  乌蒂鲜见状有点傻眼,不过她有点不甘心,自己这么多天好吃好喝喂肥的2。0版好友英帼,就这么抛下她,投奔大自然而去了吗?
  不,乌大人绝不相信自己(美食)的魅力就只有这么一点,于是她抄起武器,追着肥嘟嘟的平头哥而去。
  前面的灰鸟一路叫一路飞,给后面的平头哥以及追着平头哥的乌蒂鲜提供了很好的跟踪目标。
  而阿紫则有些无奈地跟在二姐身后,以防发生什么意外。
  就这样,一串古怪的组合就在荒漠中快速行进着。
  不多时,乌蒂鲜就停下了脚步。
  她看着不远处一个岩壁缝隙中爬进爬出的野蜂有些无语。
  此刻,她终于想起了一件事,蜜獾之所以被称为蜜獾,是因为它极其喜爱进食蜂蜜。
  作者有话要说:  阿紫:诶,没想到,二姐竟然喜欢养这个样子的东西,啧,这品味也是没谁了。得了,回头我再逮个差不多的送二姐,让她乐一乐吧……
  阿乌:我勒个大擦!!!阿紫你抓头臭鼬回来做啥啊?!!!快扔了,我的妈,黄烟一冒,咱仨都要被臭死啦!!!
  平头哥:个大不长脑啊,臭鼬也敢惹,真是无底线啊……

☆、第65章 套牛的汉子

  话说; 看到了野蜂巢后,乌蒂鲜才想起蜜獾名字的来历。不过蜜獾虽然嗜蜜; 但它并不擅长寻找蜂巢。
  可是,喜欢吃蜂蜜的并不只有蜜獾; 还有一种叫寻路鸟的小鸟也非常喜欢吃蜂巢中的蜂蜡和蜂蜜。
  但寻路鸟虽然能轻易找到蜂巢; 却没有撕开蜂巢的能力。
  于是,这两个卑鄙的吃货就结合在一起,搞了个吃蜜二货组合。一个负责找蜂巢,一个负责搞破坏,最后一起分赃吃甜点……
  此刻; 乌蒂鲜不禁为那在荒漠中好不容易攒了个家的岩蜂感到同情; 同志们; 你们要被打劫了!
  不过,她并不会因为这一丝同情而制止平头哥的行为; 甚至在好友“英帼”勇敢地冲上去; 吸引了岩蜂的大部分火力时,还要助纣为虐、趁火打劫; 跟在后面捞了一大块蜂蜜出来。
  阿紫对蜂蜜没有太强的喜好,有就吃两口; 没有也不惦记。不过; 乌蒂鲜却很小心地把蜂蜜给收了起来,这可是容易保存又用途极广的好东西呐……
  寻路鸟在搞到了一顿美食后,毫不留恋地抛弃了蜜獾小伙伴,拍拍翅膀飞走了。
  而平头哥也再次缩进了乌蒂鲜的背篓中; 享受起了仆人“弱鸡”的服侍。
  这天上午,她们走着走着,就渐渐停了下来。
  原来,在远处的地平线上,忽然涌起了一波黑浪。
  随着这波黑浪而来的是一阵隆隆的闷响声。
  乌蒂鲜观察了下,忍不住骂了一句,“我擦,哪儿来的这么大一群野牛,这要被撞上了,估计都得被踏成渣渣……”
  于是,她招呼了声阿紫,迅速转向,避开了牛群前进的方向。
  伏在岩石堆上的阿乌阿紫还有爱管闲事的平头哥,此刻都默默无语地看着几百上千头野牛声势惊人地奔踏而过。
  就在他们以为只是遇到了一群普通的野牛群时,如今视力变得极好的乌大人发现在牛群后面还有几个小黑点在迅速移动。
  当这些小黑点跑近时,她惊讶地发现,是十来个健壮男子正在高速奔跑。
  他们彼此间用叫声互相呼应,一边迅速奔跑一边调整方向,而在他们的身上还背着一圈圈的绳索。
  看了一会,乌蒂鲜就明白了。这些男子是盯上了野牛群里的一些母牛和小牛。
  他们用叫喊声惊吓牛群,同时又不断追赶靠近那些被看上的野牛。一旦靠近这些野牛,他们就会取下绳索,抛到野牛的头上。
  一会儿功夫,这十来个男子已经套中了三头小牛,两头母牛,而乌蒂鲜则被这些男子的奔跑速度和耐力给惊到了。
  要知道野牛发力狂奔起来,那速度是相当惊人的,而这些男子想要套住野牛,他们的速度就必须比野牛更快。而且,他们这显见是追牛群追了很久,所以这群人的耐力那也是相当可观的。
  至于这十来个男子在奔跑中能准确套中野牛,并及时制住它们,除了需要力气更需要不断的练习。
  忙了半天下来,这些男子竟然也只是有些喘息而已,可见他们的体力都是极其惊人的。
  因此,乌蒂鲜当即就明白了,她们这是遇到了一群足以称得上“强悍”二字的人类了。
  然而,这些男子除了在体力速度方面给乌大人带来了惊喜外,他们还在另一个方面显得格外突出。那就是,这十来个男子,个个都是后世非常标准的高大强壮型的英俊猛男。
  要是在宇宙时代,他们全部都能靠俊朗的外表与健美的体格成为偶像之类的艺人。
  “我擦,远古地原人都长这么帅吗?这个颜值太超出正常水准了吧,要是后世都能接了这种基因,像牛鬣族那样丑得伤心的种族肯定就不会出现了啊……”乌大人一边看猛男帅哥表演套牛,一边在脑海中胡思乱想着。
  远处十来个男子套好了两头母牛后,其中一人拿出了一个什么东西在母牛脸上擦拭了一会。只见原本还有些暴躁不安的母牛竟渐渐平静了下来。很快就老老实实地跟着人群一起走了。
  至于另外三头小牛,那就更没费什么力气了。它们几乎是自发自愿地就跟着母牛妈妈们一起被人类带走了。
  看到了这些人的身体素质和捕牛技巧后,乌蒂鲜决定要去偷摸看一看他们部落的具体情况。
  不过她并没有立刻就跟上去,毕竟这里可是荒漠,没遮没掩的,太容易被发现了。
  傍晚,天色渐暗,乌蒂鲜三个家伙顺着那些男子和五头野牛的足迹偷偷摸了过去。
  一个多钟头后,在她们前方,出现了一堵用刺槐的枝条围起来的高墙。在这堵高墙后面,是一个热闹的部落村子,而在村子的南边则突兀地出现了一片树林。
  在荒漠中走了这么久,这还是乌蒂鲜第一次看到树林,其他地方别说树林了,能同时看到两棵树的地方都没见过。
  乌大人如今的视力好得惊人,她在黄昏暗淡的天色中,将这个部落里里外外的情形看了个一清二楚。
  首先进入她视线的,不是这个部族的建筑和人群,而是一个处在村子中央地带的大型牛栏。在这个牛栏中,乌蒂鲜粗略估算了下,至少喂养了两百多头牛。
  自打灵魂跑到远古时代,这么些年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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