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七零年代炮灰女配[穿书]-第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其实起先,何小丽也并不坏的,只是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变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白莲花女主一直以善良、友爱、同情弱者的形象登场,即便是打脸,也是无意中的打脸,但是每次都很苏爽,层层叠进,,让读者看着觉得欲罢不能。
  而原主这个炮灰女配,则从一个懵懂的小知青,变成人人喊打的贱货,如果没猜错,大概,这都是白莲花在暗地里的操作。
  白莲花跟渣小三的故事,任谁都会同情和认可白莲花的骚操作,可当时何小丽的看法不一样,不仅仅因为她跟文中的女配何小丽同名,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成熟的知识女性,她能理性思考问题。何小丽思考后发现,原主逐步被人人喊打,每次都是白莲花幕后推手,逐步逼到被人指点、自暴自弃。
  但原著中的何小丽可是一个很单纯的女孩子,头脑简单思维并不发达,她只知道非爱即恨,被一个年级大又成熟的女孩子一次次的牵引,结果变成“被小三”的这样一个悲剧的角色。
  因为何小丽这个角色,本身就过于耿直,不是很讨人喜的人设,读者如果站在女主视角,当然觉得这样的打脸很爽了。但何小丽穿书的角色可是个炮灰啊,站在炮灰视角,她可不愿意自己成为一个人人喊打的耗子!
  要不说不要随便可怜别人呢?何小丽刚在BS发了个贴子,给书里面的何小丽正名,结果引来一堆人大骂,她刚想着这事要怎么怼回去呢,就被穿到悲催的七零年代。


第2章 
  二十一世纪的何小丽作为一个办公室骨干精英,毕业于985大学,毕业后就来到了深圳这座没日没夜的城市,刚毕业那会儿也不知道是不是吃错了什么东西,就厌食了,厌食症后面治好以后,胃也饿小了,每次吃饭都是一丢丢的,这其实跟她的身体没什么关系,主要是心理上的问题。
  到她被车撞飞那会儿,这臭毛病还是没能改过来。
  这辈子也没愁过吃喝穿,陡然间降临到这个时节,还是有些不习惯。
  原主是个娇生惯养的小丫头,而她是个糙妹子,她糙就糙吧,胃口还特别小,就是属于那种厌食症把自己胃饿到极小的那种,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她的愿望就是自己胃口能好点,能吃多点。
  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开玩笑,竟然把她送到了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来节约粮食。
  厨房里面果然飘着鸡汤的香味,这种鸡,就是城市里面买都买不到的土鸡,何小丽以前旅游的时候去过一个山沟沟里面,人家用一只鸡,炖出好大一锅鸡汤来,且里面除了盐和胡椒以外什么都没放。
  当时她眼珠子都要掉了,这么点鸡,炖这么大锅汤,还能有味儿吗?
  但是见证奇迹的时刻出现了,不仅有味儿,那味道简直让人受不了。今天何直家炖的这一锅鸡,可比那一天的还香了,香味儿从厨房一直飘到这里来,简直刺激人满身的毛孔都要打开了。
  她穿越到的,可是一个神奇的时代啊,这个时代没有饲料,没有大量使用化肥,吃的都是土产品,有机蔬菜啊。
  竟然激动的都要哭起来了!
  这样好的伙食,不蹭上一顿才是傻叻!
  既然醒过来了,也不能装死人,何小丽走出去,抱起哭哭啼啼的小堂弟拍了拍,狗蛋最喜欢这个漂亮又大方的堂姐姐,被她这样一抱可不就不哭了嘛:
  “婶子,家里短粮食我是知道的,今天不是磕到了头才在这里躺着歇一歇,等大军哥回来我见他一眼就回知青点去。”她刻意提到磕到了头,也是为了自己以后跟何小丽的反差做个铺垫,说到底她只能用心去体会书中何小丽的心情,可真不能完完全全成为那个人。
  见缝插针的卖好可是一个白莲花的本色啊,二十一世纪的何小丽最擅长这个,只是七十年代的何小丽不懂,她总是脸红脖子粗的跟刘恩慈争辩,跟李桂花吵吵,谁知道这样最容易引起别人的反感。
  到最后,连原主的亲叔叔都有些烦她了。
  既然让白骨精附身,这种蠢事必然不会再来一回,拿捏着李桂花的神色,何小丽表现出面带愧疚的样子。
  李桂花果然没说话,看着这个性情突变的侄女,再这样下去,何小丽就该崩人设了。
  她清了清嗓子:“我是吃不了苦,可我还有几分脸面在的,叔叔家都这么困难了,我真的不该总来家里蹭吃蹭喝。”
  总算搞清楚这小妖精想什么了,搞半天是打感情牌。
  果然,狗蛋不依了,他最喜欢这个城里来的小姐姐。她会讲三郎救母,会讲哪吒大战龙王三太子,他才不要姐姐走啦,狗蛋肉呼呼的小胳膊抱着何小丽的脖子不撒手:“不成,娘,让姐姐在这里玩,不要让姐姐走。”
  李桂花气的简直要锤墙,偏偏这个侄女,没生过闺女的丈夫稀罕,几个儿子更稀罕,每次她来了,家里都热闹的不行。
  “啧啧啧,我说桂花嫂子,你干嘛总跟小丽过不去啊,想想你们家老太太还在的那几年,你沾着正子哥的风,可没少享福啦,怎么地?”
  隔壁家刘彩闻着肉香过来,探头探脑的在外面看着,本着“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的立场,她对隔壁家李桂花有多厌烦,就有多同情这个娇花一样的小侄女了。
  男人去下地了,李桂花在家还要捯饬自家的这台纺线车。
  家里有一台纺线车,屋子里面还有一台老旧的织布机,以前婆婆还在的时候,队里但凡分了棉花,大部分都拿来纺线织成老粗布了,家里孩子多,发的布票哪里够孩子们用的,这会儿李桂花,就在纺去年分下来的那五斤棉花呢。
  这日子过的是一年不如一年,她记得小时候自己家有地,种出来结出来的都是自己的,多劳多得,不用像现在这样紧巴巴的过日子,不过这话啊,也只能留在肚子里面,连男人都不能说了。
  “我哪里跟她过不去了,还是孙队长过来跟我说的,说她割了一大片麦子,那麦子又还没有熟,在旱地那边呢,你说这死丫头,这账还不记在知青点,给记在我家了,你说这是咋回事。”
  李桂花气呼呼的,手还没停下,这个女人做事利索的很,不用多久,五斤棉花就会变成线,纺成布,穿戴在孩子身上。
  “我听说还是你家男人自己去说的,不然,队里要扣她粮食呐。”知青点的知青们按供应分,像何小丽这个月才六斤米的供应,扣了她十斤粮,她得憋着两月不吃饭才行。
  李桂花才不管侄女两月不吃饭会不会饿死,嘴都要气歪了:“听谁说的?”胆子还挺大的,这么大的事儿,居然也不跟她商量。
  别的生产队都怕知青饿死,偏大河村的大队长孙有为胆子大,一个月才给知青六斤米,其他的就配时下的杂粮,秋冬红薯,春夏土豆,菜叶子煮汤,咸菜拌饭。
  保证一个原则,基本饿不死就成。
  按孙有为的说法,这个大队知青也不多,就五六个人,这山高皇帝远的地方,知青们有命回没命回都不知道了,谁管的了他们。
  最开始也有人抗议,但孙队长有本事,谁敢闹就给谁扣帽子□□。
  这些供应,只是同样挣工分的村民的一半都不到,知青也不怕,男娃子会游泳的,夏秋就去塘子里面摸鱼,到了冬天,山里面还有野物,运气好一天能猎一些回来。
  慢慢日子也就这样过下去了,一年年的,有些知青也嫁了人,到现在只剩下何小丽、刘恩慈、和书里面的男主王有志了。
  何小丽看过书,三个人如果拎成一股绳倒也罢了,偏偏这几个人,内部还有些矛盾。
  刘恩慈比何小丽大了一岁,有十九岁了,按说也到了可以嫁人的年纪,看看村里一堆泥腿子,也只有王有志看着比较顺眼,好歹他父母也是大学教授,家里的文化气息渲染,让这个男人看上去比较有文化底蕴。
  这如果是一本正剧,男主应该是满满正能量的,偏生这部小说充满了狗血的气息,男主也就是个渣男。
  王有志开始对刘恩慈有意思,但小山村里面来了一个更漂亮的何小丽,他就有点看不上刘恩慈了。
  其实刘恩慈也未必多喜欢王有志,只是女孩子间的虚荣和嫉妒心理,引得她对何小丽很不满,这才引的刘恩慈一而再再而三的报复何小丽。
  一步步的,将何小丽这样一个单纯美好的少女,变成了炮灰女配。
  这个故事就是这么简单明了。
  作为七十年代的何小丽,当然是太单纯(sha)。
  但原主既然不知道去了哪里,现在是二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