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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魔教父-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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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一动,想到曾大牛祭拜天魔的房间里摆了三个薄团,中间一个是我的,左边一个是曾大牛的,那右边空着的一个,看来就是这因为和门主争女人而被开革出门的师叔的了。天魔门的人果然行事够邪,竟连师兄门主的女人都敢抢,看来我以后对曾大牛和这个老家伙也用不着特别恭敬。

这是一个实力为王的时代!

老人叫骂个不停,呱噪的嗓音刺得我耳膜生痛。这时,巷子深处传来两句美国国骂:“些特!发克!”随着这声大骂,几个穿着乱七八糟的小混混从巷子深处走了过来,每个人手上都拿着钢管、匕首之类的武器。

我看着那几个小混混,对老人说:“你看吧,你这破锣嗓子,又把麻烦引过来了。”

老人撇撇嘴,说:“老子早知道这几个小子在那边卖毒品了,可能以为被我们发现,想干掉我们灭口吧!几个小混混,杀了便是。”

这时,那几个小混混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向我们快步走来,老人嘿嘿一笑,伸出血红的舌头,舔了一下指甲上的剑芒,身子突兀地一晃,身后拖着一串长长的残影,朝那几个小混混冲了过去!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老人,他的速度已经快到不可思议,我从未想象过,竟然有人可以做到利用高速运动留下残影,这样的速度,绝对不会比电风扇的转速慢!

老人只在一瞬间就和走在最前面的一个身材高大的白人擦身而过,我依稀看到几道红光闪过,然后那白人的身体就整个地裂开,好像被砍了几千刀一般,变成了一堆肉块!

老人嘿嘿邪笑着冲进后面几个小混混之中,右手已经化作了一团连我都看不清楚的虚影,红光连闪,那几个小混混还没作出任何反应,就变成了一堆堆拳头大小的肉块,鲜血哗哗作响地涌出,倾刻间铺满了地面。老人一把抓住最后一个已经吓得尿了裤子的小混混,朝我丢了过来,叫道:“小子,这个留给你!”

我邪笑,冲上去一拳直击。在我快要打到那小混混的身体时,脑海中忽然灵光一闪,一种运气的法门突兀地闪现在我脑中。

我变拳为掌,照着那运气的法门引动体内真气,一掌拍在那小混混的后背上,一连串清脆的骨碎声响起,小混混的身体非常怪异地没被我一掌拍飞,而是像一口破麻袋一般直挺挺地掉到我面前,身子怪异地扭曲着,嘴里涌出几股满是内脏碎块的血沫,倾刻断气。

“好!好一个天魔蚀骨!”老人拍掌大笑起来,“虽然还未够精纯,但这一掌的威力也已经不可小视了!”

我嘿嘿笑着,“天魔蚀骨”是魔典上记载的一种阴狠的掌法,可用真气将人筋骨全部打碎,练到最高境界,仅凭掌风就可以在无声无息间将人筋骨全部化为粉末。我现在的掌力还不够精纯,打出去时掌力没能做到完全阴柔,所以才会响起骨碎声,并震碎了这小混混的内脏。要是掌力够精纯,他身上应该连一丝外伤都没有,内脏也不会受到任何损伤。但失去了骨胳和筋络的支持,整个人就会变成一滩烂泥,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魔典上所有的运功法诀其实早已被天魔深刻在我脑海中,只是暂时还没被我领悟罢了。而这“天魔蚀骨”也只是我在无意中使出,那运功法诀一闪即灭,我记得也不大清楚,如果现在再让我依样打上一掌,效果可能远不如现在这样好。不过我还是很高兴的,魔典中的功法正慢慢地领悟,“天魔噬魂”已经可以运用自如,完全领悟“天魔蚀骨”也只是个时间问题而已。

老人走回我身边,说:“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现在才问我的名字,这老魔头果然有个性!“我叫萧锋,这是我的女朋友,白依。”

“嗯,萧锋,好名字,好气势!”老人嘿嘿笑了起来,“老夫名叫唐宋,唐朝的唐,宋朝的宋!按辈份,你该叫我师叔,不过凭你的身份,我该叫你一声门主。咱俩扯平,以后我就叫你阿锋,你就叫我唐老如何?”

我点点头,“很好,我也讨厌师父师叔地叫,曾大牛那家伙我恨不得直呼其名才痛快!”

我和唐宋一起大笑起来,白依在一旁听得不明所以,偏着头,好奇地看着我们。唐宋笑了一阵,阴森的眼神扫上了白依。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白依,摇头叹了一声。

我问:“唐老,你没事叹什么气?”

唐宋指着白依说:“趁早杀了这个女孩!”

第二卷 三步杀人曲 第七章 … 华人教父

我惊问:“为什么!”一把将白依拉到怀里紧紧搂着,白依也一脸不解地看着唐宋,说:“你这个老头好坏,干嘛叫萧哥哥杀我?”

唐宋叹道:“阿锋,我感觉得到,你的九窍魔脉是因为这个女孩才苏醒,她是你此生最大的致命弱点……在你天魔九变大成之后,如果这世上还有什么人能取你的命,那一定是她。”

我哈哈一笑:“唐老,你这话就不厚道了。我看你当年也是个花花公子,为了女人连师兄门主都敢顶撞,怎么现在竟然怂恿我杀自己的女朋友?嗯,我以前的兄弟说过,‘为妞痴,为妞忙,为妞去做杀人狂’,虽然我以前很鄙视他这种说法,但是自从我遇上白依之后,老子就变成了这种人!”

唐宋无奈地摇了摇头,骂道:“操,老子就知道你不会这么做,不过是给你提个醒而已,别等真的出事了才后悔。”

我把白依搂得紧紧得,说:“死老头子,你想都别想!有老子护着白依,能出什么事?再说了,我的白依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杀我的,您哪,就省省心吧!”

唐宋啐了一口,愤愤地看了我一眼,说:“行了,说说吧,为什么来A国?你以后又有什么打算?”

“我在国内杀了人,杀了很多人,不得不偷渡出国。至于以后的打算……”我眯起了眼睛,黎耀华那威武霸道的样子又在我脑中浮现。我问唐宋:“黎耀华是什么人?”

唐宋说:“黎耀华?他是个了不起的人!”说着,看了看四周,说:“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看你们也没地方可去,就先跟我回去,在我那先住下,我想办法帮你们办几张假护照。在A国,(奇*书*网。整*理*提*供)没有证件的话,随时可能被警察抓住遣返回国。”

我点了点头,和白依跟着唐宋往巷子外走去。巷子外停着一辆黑色奔驰,唐宋掏出电子钥匙开门坐了进去。坐在唐宋那豪华的车子上,我有些难以想象,在我看来,像他这种穿着复古的人,应该开着老爷车才对。

白依已经没了初次坐车的兴奋,劳累了很久,长时间得不到放松的她靠在我怀里,没多久就睡熟了。

“你刚刚提到的黎耀华,的确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一坐上车,唐宋就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他本名黎耀先,取意光耀先祖。十七岁随父亲到曼哈顿下街的唐人街发展,那个时候,整个曼哈顿只有一个唐人街……”

从唐宋的叙述中,我渐渐明白了黎耀华的发迹史。

他二十一岁时,也就是二十五年前,曼哈顿唐人街华人黑帮林立,纽约市五大黑手党家族、墨西哥毒贩、J国山口组均想染指唐人街,而华人黑帮那时并不团结,三五天就会火拼一次,华人黑帮的力量在内耗中不断削弱,为外国势力入侵创造了条件。

外国势力开始时只是慢慢渗透,到后来发展到大规模火拼,与华人黑帮抢地盘,而在这个时候,华人黑帮仍然不知团结,固守门户之见各自为战。黎耀华的父亲也是一个黑帮头目,在一次对山口组的火拼中重伤身亡,年仅二十一岁的黎耀华以惊人的魄力挑起了帮派的大梁,并凭借其狠辣与果敢,在一夜之间整合所有的华人黑帮,对敢于不服从他者,一律杀无赦。正是在那一夜,黎耀华正式宣布改名为“耀华”,意即光耀中华。

整顿好内部之后,黎耀华向各大外国势力宣战,在三年之内将所有的外国势力赶出了唐人街。在那三年之中,黎耀华杀人无数,纽约五大黑手党家族,墨西哥毒贩以及山口组的骨干份子,死在黎耀华手上的足有百余人。而那些外国势力也数次派遣杀手暗杀黎耀华,但他每次都安然无恙,反而那些杀没一个能活着回去。

三年对外斗争中,黎耀华领导的唐人黑帮终于占了上风,逼得各外国势力不得不与黎耀华谈判。但是那次谈判也是一个阴谋,各外国势力想借谈判之机除掉黎耀华,在谈判的酒楼里埋伏了大量枪手和格斗高手,山口组一直秘密训练的刺杀高手也派出了两个。可是那一次谈判,黎耀华只带了一个人前往,结果是参与谈判的黑手党家族、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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