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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风小心地将弹壳收起来,又认真地看了看狙击手射击位置,没有烟盒,没有烟蒂,没有任何东西,干净得让王风感觉这是一个反侦查能力很强的家伙。尽管刺杀与抽烟与否没有多大的干系,但王风还是希望在这里能找到一枚烟蒂,至少可以分析出这个人的性格如何,他不是技术人员,在勘察现场的时候总是认真寻找案犯遗留在现场的痕迹物证。
找不到,就会一片茫然。就会案件侦破,可能陷入僵局。因此能否准确认证犯罪现场,是破案前提。
在追踪上,王风认识一个侦查高手叫高永,他可以依据现场进行追踪破案。在刑事案件中,有些案件往往是犯罪人与被害人擦身而过很难形成犯罪现场,还有些抢劫、**案件发生后,由于案发时被害紧张、害怕等原因,往往找不到现场,勘查不了现场,侦查方向也就难以确定。在野外,一旦找不到中心现场怎么办?高永常常运用逆向思维来思考问题,他并不沿用原来靠寻找犯罪分子作案时的足迹来寻找作案现场,而是先寻找被害人足迹来达到目的,他的这种思维方式在办案实践中得到了验证。
在一个公园理发生了一起抢劫案件,一个企业的两名女工到这里游玩时被人抢了手包,警察问她们在哪儿被抢时,两人说不清被抢的准确地点。警察到后山上找了一、二个小时也找不到现场,警方误以为两人报假案,但两人一口咬定手包被抢,里面有一块很贵重的手表,以及银行卡、部分现金。所在地区公安分局技术人员接案后,也没有找到现场,于是给高永打了个电话,说是请他帮个忙,找一个案件的案发现场。高永赶到后,并没有急于寻找案发现场,他让女工详细讲述被抢过程,耐心地循问被抢的每一个细节。两人开始回忆在后山上被抢的情景,当时二人正在散步,一个男子飞快跑来拦住了二人的去路,使用暴力,抢走了其中一人的手包,然后又飞快地消失了。二女又反过来追劫匪,并边追边喊,因当时正下小雨,一名女工被突其来情况吓朦了,高跟鞋都跑掉了,捡起来以后又追了一段也没追上。
这一细节于是引起了高永的警觉,他要求警察在被害人描述的大概方向上,寻找一只光脚一只穿高跟鞋的脚印。下雨天游园的人少,在潮湿的地面寻找脚印还是不难做到的。
没多久,果然找到了这样一种足迹,经鉴定后认定是女人的足迹,这起抢劫案才算成立。他又依据女工的描述,沿案犯奔跑方向,寻找案犯足迹,在一个南北方向的土道上一处水坑里发现一个足迹,他分析:大白天谁也不会往水里踩,只有慌不择路的人才如此。他又发现在水坑足迹的前后又各有一枚足迹,而且跨步相当大,只有飞跑的人才会留下,他判断,这个足迹一定是犯罪分子逃跑时留下的,于是,他果断取下了这一足迹。
为迅速破获这起抢劫案,他要求民警们立即控制销赃渠道,采取守株待兔的方法捉拿犯罪分子。
几天后,在中街一家表店布控的刑警们将案犯人赃俱获,但该犯拒不交代抢劫的犯罪事实,刑警侦查员在他家搜查出一双鞋,经鉴定,这双塑料底布鞋与现场提取的足迹认定同一,在铁的事实面前,案犯终于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这就是案发现场对案件的重要作用,而狙击步枪的弹壳、狙击步枪脚架在地面上的压划痕迹,都是现场的一个环节,没有这些痕迹物证,就会被确定为没有现场的狙杀案。
弹壳可以“读”出很多东西,枪的产地、性能、口径等等,压划痕迹可以判断狙击手的射击习惯,是用左手还是右手握枪的握把。划痕的范围和面积,可以说明抵在射手肩膀上的时间长短,时间长,是新手,时间短,是老手,这就像高永通过足迹“读”出很多信息一样。
细节,往往可以决定成败。
【第68章 杀手经验】
王风很熟悉这一切,除了在特战大队的日子里,他甚至还怀疑自己有过杀手的刺杀经验。自己在那段失去记忆的时间里,是不是当过杀手?如此丰富的经验,绝对不是靠书本或者训练得来的,是经过血雨腥风,血肉搏杀换来的。如果不是,那这些经验是怎么获得的?
雷和电站在一边,看着他们的门主,觉得他的身上有着不为人知的神秘,这神秘让人敬畏,甚至胆寒。杀人者的身上,时常会不自然的出现杀气,门主的身上有杀气。
这个人不抽烟,在漫长的等待里,一个狙击手的寂寞用什么来排解?要知道,等待,是难捱的。一个人的生命中,有过许多等待,比如候车,比如候机,比如候船,都需要等待,有的时候等待的时间长些,有的等待的时间短些。有的时候是坐在舒服的椅子上,靠想些事情熬过去,有的时候靠看书读报消遣掉,有的时候则需要去吸烟室靠吸烟消磨掉,有的时候静静看着周边的环境,等着时间一点点消逝。有的时候,看到的可能是男人,也可能是女人,是那些高矮胖瘦不同的男男女女,看他们的穿着、容颜、言语,看他们的焦躁喜乐,时间会慢慢过去。王风有过这种等待的经验,趴在一个生疏而陌生的环境里,枪口朝着目标的方向,在瞄准镜里观察着那里面的世界,繁华的萧条的,富有的贫穷的,讨厌的喜欢的,一个移动的车辆,一个走过的毫不相干的人,都要经过大脑的快速分析比对判断,与目标不符的,就会被直接过滤掉。
执行的任务不同,环境也会有所不同,但大致离不开冰冷的,炎热的,干燥的,潮湿的环境。一样的动作,一样的想法,一样的煎熬。尽量地将自己隐蔽起来,不被目标发现,然后静静地观察,目标出现后,慢慢地稳定心神,瞅准时机,食指轻轻扣压扳机,做到有意瞄准,无意击发,一枪毙命。看都不看目标的情形,然后弹掉身上的灰尘,从容离去,这是狙击手的最高境界。
忽然,他顺势趴在地上,眼睛盯着自己被袭击的位置,一动不动。大脑思维在高速转动,他在寻找当年的感觉,不是在特战大队时那种感觉,是掩藏在大脑皮层最深处已经被认为丢掉了的那段记忆。渐渐的,一幕又一幕惊心的场景随即出现:他用巴雷特重型狙击步枪,潜藏在丛林深处,一枪击碎了一个恐怖分子头目的脑袋。在一座城市的高楼顶部,用M24狙击步枪,干掉了一个R国商人,那个商人刚刚从一个高档的别墅区自家楼门里走出来,伸手拉开车门的时候,还回头跟自己的妻子说了句话,就在他将头回正的瞬间,一颗子弹击中他的头部,在瞄准镜里,那个人的头部突然爆裂开来,一片飞舞的血花在眼前一闪而没,瞄准镜里无头尸体受到子弹巨大力量的冲撞,向后飞去。他开始收拾工具,看了一眼目标方向,从容离开。他还用过俄罗斯的SVD7。62MM狙击步枪宰了一个M国特工。那个特工杀了一个不该杀的人,这个家伙很警觉,出门的时候还看了看对面的高楼一眼,可惜那人没有灵敏的感觉,没有感到杀机的来临,就在他看过的高楼上,夺命杀手就掩藏在楼上,枪口早已锁定了他的头部。一枪之后,看都没看那个人,就收枪离去了。
在美国的一家餐馆,他曾经以一片窄窄的剃须刀刀片,割开一个白发男人的咽喉,那个人周边有很多的保镖,却被他在与之擦肩而过的瞬间快速的杀掉。
在洗浴间、在影院,在有人群出现的所有城市和乡村,在全世界各个国家的许多大小城市,似乎都有他的身影。他使用过各种枪械,杀人的手法专业,用工具的,徒手的,无一失手。他不敢往下想下去了,他的头疼欲裂,痛苦地闭上眼睛,深深地做着呼吸,从那些画面里生生地拉回自己的思绪,这时,汗水已经透过他的衣服将地面浸湿。
小雷发现了门主的异常,上前问道:“门主,您怎么了?”
王风睁开眼睛,摇摇头说道:“没什么,我一会就好。”继续思考问题。
这个人潜伏在这里有一段时间了,那么他是怎么知道自己要来机场接机的呢?自己一旦不来,他不是空手而回,那么这个人知道自己一定会来,所以,他在这里架枪等候着,时机一到,开枪射击。这些疑团若解开,似乎很繁琐。
杀手一定是跟着清柔她们来的?不一定,也可以由杭州电话通知清柔来S市的时间,跟随的人员。清楚自己跟清柔的关系,判断王风一定会来接机,所以也可以在S市准备枪支,在机场守株待兔,以逸待劳,这些都可以在短时间内轻松做到。但是,这里需要信息,是清柔来S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