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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咋不让男主上天呢-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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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呃,你今天来?我今天结婚啊……学拼音,改天再学行吗?”
    怪风呼啸,人群中有几个离得近的百姓仓皇地尖叫出声。
    ——“啊啊!是魔尊!!”
    ——“魔教又来抓人了!!!”
    站在轿前的大魔头身形未动,歪着头,沉静的目光透过新娘,不知望向了何方。
    骚乱迅速扩散开。
    受惊的马抬起前蹄,发狂地将背上的人甩了下来。
    “她,回来了。”
    魔头尽力平复了心绪,用一种相当温柔的声音喃喃道。
    他似乎在笑,虎牙浅浅地露出,使得那个类似笑容的表情有些稚气。
    放轻的声音并没有减缓这句话带来的震惊效果。
    “回、回来了?回来了!!丸、丸大大?!!”
    宁柔兴奋到结巴,果断丢下盖头,自己跨出了轿子。
    魔头微不可见地皱了皱眉,大概是不喜欢她这样称呼那个人。
    “天呐!走吧走吧!我们走吧!!”
    新郎才刚堪堪地稳住马匹,激动的新娘便毫不留情地将他赶下,自个儿跨上马。
    ——逃婚的架势十足。
    倒地的曲暮酒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柔儿!你怎么可以……”
    宁柔投给他一个安抚的眼神,也没有确认他有没有接收到。
    她转头,冲着应付攻势的魔王多问了一句:“电脑你拿到了?”
    兰戎一脚踹上马屁股,向她点了点头。
    见状,宁柔安心地长吁了一口气,策马狂奔。
    算好马已奔出足够的距离,魔头也无心恋战,使出轻功就往马前行的方向追去。
    来去匆匆的不速之客,彻底毁掉了一场备受瞩目的婚礼。
    大风灭,满地残花。
    花轿毁,娇娘被掳。
    “魔头!你灭我满门,今日更夺我妻子!此仇不报,我曲暮酒誓不为人!!”
    被留在原地的男人狼狈地握紧拳头,满眼烧着恐怖的怒火。


  ☆、第62章 大魔头在学拼音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宁柔是感谢兰戎的。
    十年前,中了药的曲暮酒把她亲得意乱情迷,是兰戎劈烂床榻、打伤曲暮酒,停止了这场差点酿成的大祸。
    小少年浑身的鲜血,用天辰剑指着她的脖颈,歇斯底里地问她:你把我的婉婉姐姐藏在哪里?
    那个瞬间,宁柔忽然想起了花知婉在田野里竭力奔跑的身影。
    人总得有点指望,才会拼了命地想去完成一件事……他们是彼此的指望。
    疯癫的兰戎以一敌众,将宁府别院翻了个底朝天。
    府内守卫、天辰派赶来的支援,前仆后继的人都没能将他打倒。
    宁柔丝毫不怀疑,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小孩会一剑捅死她。
    “婉婉姐姐……?”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所以,她对他撒谎了。
    厕所的门被从里抵着,砍坏门闩便能进去。可是,花知婉不在里面。
    就连放出之前成功追踪过她的狗,都无法寻到她的去向。
    因为这戏剧性的转折,宁柔洗脱了藏人的嫌疑。
    但是,在“花知婉究竟去哪里了”这个问题上,她也确实失去了答案。
    对宁柔来说,把花知婉绑走原因有三:
    1。她是她喜欢的作者,如果在异世能看她的书作为消遣,生活不会过得那么无聊;
    2。她创造了这个世界,所以逼她说出剧情走向的话,就相当于可以预知未来;
    3。她们来自相同的时代,在一起说不定可以找到穿越回去的方法。
    于是,在遍寻不获,又细细地分析了花知婉独身逃脱追捕的可能性后,宁柔不禁想到一种可能:花知婉会不会是在厕所里,穿越回了原先的世界?
    要真是这样,她是怎么做到的?
    与花知婉接触的时间不够久,宁柔并不是很了解她。现下,她被独自剩在异世界,只能通过兰戎来知晓花知婉身上的古怪之处。
    所以,她需要和兰戎交换资讯。
    在正道与魔教的关系愈发紧张的十年里,没人能想到,身为天辰掌门未婚妻的人和魔教之尊却是一直在私下有联系的。
    刚开始,她还藏着掖着,仅仅跟兰戎透露了“花知婉和他来自不同的世界”。
    后来时间久了,花知婉回来的可能越来越渺茫,看兰戎始终一副不肯放弃寻找的样子,宁柔不自觉地说得越来越多。
    她跟他描述:异世界是什么样的、电脑是什么样的、电脑是怎么使用的……在他的要求下,她甚至开始教他学认字、学拼音。
    其实,宁柔是有点理解的,为什么穿来异世的作者放着原书男主不管,要去宠这个本该是反派角色的少年。
    平日里,他是人见人怕的大魔王,江湖上关于他的恐怖传闻数不胜数。
    而他们见面时,他却认认真真地念着“啊(a),波(b),吃(c),德(d)”,一笔一划地做着笔记。
    关于花知婉的事,不论多么的微小,他都会放在心上、亲力亲为;关于花知婉的事,不论多么的天马行空,他都会老老实实相信。
    ——他爱着她啊。
    这份爱,让宁柔心怀愧疚。
    有些事她是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的:比如,他们身处于花知婉的小说;比如,当初是她把花知婉绑回了宁府;比如,就算兰戎学好拼音、学好异世界的字体,他也无法去到花知婉提过的家乡。
    在这个花知婉笔下的世界里,兰戎是被选定的主角。
    他花费了作者最多的心思、笔墨,他被赋予了最高等级的金手指,他是强大的、不死的,仰仗她的喜爱,他上天入地,无所不能。
    可是,他没有得到他最想要的。
    ——兰戎,最想要和花知婉在一起。
    十年过去,宁柔不再抱着侥幸心理、不再幻想穿越,她决定在异世结婚生子。
    十年过去,兰戎还在等。
    他像极了一只被丢掉的狗。
    原主人收养它几个月,将它弃了。它挺直脊背、乖乖等在原地,坚信主人会回来。
    旁人给了它吃食、拿石子轰它,用尽各种方法威逼利诱,它就是不肯走。
    再笨再傻,风吹日晒煎熬着时,它心里也有一点点知道的吧:她走了那么久,就是不会回来了。
    偏偏不愿意去相信理智的判断、去相信事实,只愿相信心里的那个她。
    宁柔是该感谢兰戎的。
    ——他等到了。
    这意味着,她的希望也被重新燃起了。
    “天呐!真的是电脑!我都几百年没见到这玩意儿了!!”
    打颤的手贴上笔记本的黑色外壳,宁柔眼中写满了难以自持的喜悦。
    在她打开翻盖前,几根薄薄的冰锥打在手背上,冻得她顿时松开了电脑。
    “你再碰一下,我就砸烂你的手。”
    魔王凉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宁柔搓了搓手背,紧张地查看自个儿的伤势。
    冰锥薄,且没有刺破皮肤,令她痛了一下,之后便化成了水,并没有留下伤痕。
    兰戎在面对花知婉时,是好捏的软柿子。但这不代表,他是个友好心善的人。
    好人,怎么能当上魔教之主呢?
    宁柔识相地往后退了一步,干笑着说道:“你这,也太不讲情面了吧……”
    “那是她的东西,”魔头一本正经地强调:“除了我和她,别人不能碰。”
    ——喂喂,你这状似一副很公平的样子是怎么回事?
    既然是她的东西,那为什么你能如此自然地把自己归到了可以碰的范围里?
    宁柔敢怒不敢言地腹诽着。
    “不能碰的话,我要怎么操作它?我不操作它,你就不怕你的婉婉姐姐又用电脑回异世界了吗?”
    笃定电脑就是穿越的媒介,所以她故意说出这番话来激兰戎,好让电脑有机会落入自己手里。
    “你不用操作,你教会我就可以了。”兰戎面不改色回答道。
    他一边说话,一边翻开了电脑。
    注视着键盘上的字母,半响后,他若有所悟地掏了掏宽大的袖子……
    然后,从里面拿出一本厚厚的学拼音课堂笔记簿,摆到了桌角。
    作者有话要说:  给金主大人扭屁股(为什么要这么奇怪的动作):幽蓝忧岚扔了1个手榴弹,长大后一点也不可爱的扔了1个手榴弹,桑梓扔了1个地雷,萤丸的胖次扔了1个火箭炮

  ☆、第63章 花知婉喜欢兰戎

兰戎回房时,花知婉已经睡着了。
    她窝在笼子里的大床上,小小一团,占据了最靠里的一角。
    他放轻脚步走进笼子,不愿惊扰了她。
    可是,在他偷偷凑近她身旁,并伸手试图给她盖好棉被的时候,她还是被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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