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有句诗就写得好:“游戏毁一生,聊天穷三代,埋头狂码字,必成高富帅”,这也是三十二变做人的哲学,所以三十二变从来都不玩游戏,不泡妹子,不在网上发贴子什么的,嗯嗯,像什么某吧,某坛,某群从来都没有去过哦,从来没去过!真的!(咳!)他真的不是屌丝,真的不是啊啊啊啊!
好吧,又扯远了,回正题。
俞大猷作为神级屌丝,自然也有“屌性”,听到国事,他立即来劲:“宋献策,我觉得你们做得不对,国家正在危难当头,咱们应该团结起来,一致对外才对,怎么能自己人闹内讧呢?我鄙视你们!”
“切!”宋献策扫了俞大猷一眼,不爽地道:“看这位兄台骨骼清奇,满脸正气,说话又如此冠冕堂皇,充满了意淫式的自我满足和空泛之气,想必一定是一个屌丝吧?”
俞大猷:“……”
“我来问你……假设你找不到工作,买不起房子,每个月连饭都吃不饱,想玩游戏却交不出两元钱一小时的网吧上网费,国家却找你每个月收五千rmb的税,你造不造反?”宋献策哼哼道。
“虽然听不懂什么叫找工作,什么叫网吧,什么是rmb,但是我感觉自己好像会造反吧!”俞大猷汗道。
“那正在你造反的时候,美帝国主义突然来侵略咱们国家,你会不会立即放下武器,乖乖让政府把你镇压掉呢?”宋献策又问。
“这个……应该不会吧……”俞大猷想了想道:“朝廷如此腐败,我根本就信不过他们能好好地打仗,我肯定会把造反进行到底,然后再靠自己的力量和那个什么美帝国主义血拼。”
“切,这不就得了?”宋献策哼哼道:“这就是我们大顺国正在做的事。”
旁边听着他们对话的伊云,脑子也在飞快地转运着,宋献策说的话,犹如醍醐灌顶,一下子让他醒了过来,对啊!其实历史上的李自成,不就是这样一个人吗?他被朝廷欺压,活不下去了,于是造反,这时候满清正好在侵略大明朝,李自成就推翻了明朝,再和满清干架……说起来,就是一种屌丝情结。
可惜的是,李自成最后打败了,于是他就被抹黑成了坏蛋,如果李自成赢了满清,保护了中华,结果又会如何?那他一定会成为民族英雄,成为反贪反腐,救国救民的大英雄……说起来,是英雄还是恶棍,就是一场山海关之战决定下来的……
他输了,于是成了恶棍。若他赢了,必然成为英雄……好可怜的家伙!
历史就是如此,抹黑一个个输家,照亮一个个赢家,成王败寇,哪有什么真好人,真坏人,真小人,真伟人?全他娘的扯蛋。
伊云一巴掌拍在俞大猷的肩上,低声道:“以你的嘴仗实力,是说不过宋献策的,你还是让我来和他说吧。”
宋献策冷笑,看着伊云,等他说。
伊云嘿嘿一笑:“我不喜欢打嘴巴仗,所以你那套理论对我不适用,说到底,你是想说朝廷不靠谱,你们打算用大顺国自己的力量来对付满清、西南叛军、东南的倭寇与洋人,对吧?”
“是的!”宋献策哼哼道:“咱们大顺国的皇帝李自成,才是真正的人中之龙,比那个朱清清清清强一万倍,在她的领导下,咱们大顺国一定可以建立起一个真正美好的大萌国。”
伊云嘻嘻直笑:“好吧,我暂时先承认朱清清清清很差劲,当不好皇帝。但是啊,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肯定比李自成厉害,我觉得李自成没有能力对付满清和洋人,但是那个人却有能力做到。我也觉得李自成搞不好这个国家,那个人却能搞好。”
“谁?”宋献策问道。
“我!”伊云指着自己的鼻子。
“切……”宋献策不爽。
“不信咱们就走着瞧,我会把李自成抓起来打屁屁。”伊云摊了摊手:“反正成王败寇嘛,俺马上就要和李自成打仗了,到时候谁强谁弱,捏一捏拳头就知道了,嘿嘿嘿。”
“哼,比拳头我怕谁?我是天下第一剑!”屌丝俞大猷又开始了:“只要我使出独孤九剑,天下无人能敌……”
“切!”这一次所有人都同时对着他切了一声。
“喂,喂,喂!我真的会独孤九剑,真的会!”屌丝大声叫道:“不信我现在就表演给你们看。”
“谁理你?”众妹子一哄而散。
当天晚上,伊云写了一封交换人质的书信,绑在箭上,射入了城中,没过多久,对方也回敬了一封箭书,双方约定好:明日午时,在西安东城长乐门外,交换人质。
伊云好好睡了一觉,让妹子们也都养精蓄锐,以防在交换人质的时候出现变故,一夜无话,第二天早上,伊云点起五千兵马,又把所有妹子都带在身边,一起向着西安东城长乐门行去。
只见西安城下已经摆开了李自成的大军,哗啦啦我的妈,三十万人何其壮观,真是漫天遍野,看都看不完。从扶桑来的几个妹子全都被这恐怖的大军给吓坏了,她们一辈子都没想到居然可以见到如此大军,这在大萌国还只是区区一只叛军而已,若是朝廷的军队全部集结在一起,那得有多可怕?
第720章、初见李自成
三十万大军摆开在城下,伊云这边只有五千人,确实看起来挺单薄的,比人脑袋就输了很大一截。
伊云今天披挂上了一身大萌国武将制式的文山甲,这种甲就是电视剧里经常能看到的那些武将们披的那种,简直可称华丽。咱们大萌国的战甲,都是用小铁片一片一片交织而成,看起来就像鱼鳞一样,所以又称鱼鳞甲,这种甲若是论防御力,也许不如西式的板甲,但是在轻便灵活,以及威武霸气这两条上,可以甩开西式板甲一百条街。
伊云虽然身材不算魁梧,只能算是后世宅男的标准体型,但是披上甲立即就不一样了,看起来居然也有几分霸气,咳……也就是王八之气!
而且他背后还有一大群妹子帮他扎场子,自古以来美女配英雄!所以一排美女站在后面,前面的人就算不是英雄也像英雄了。
伊云骑着骆驼出了阵,向对面张望,细看三十万大顺军,只见这些大顺军实在很不成样子,他们是伊云见过的最不象样的军队,先说穿着吧,一般的军队都有统一的军服,比如大萌国的士兵统一穿着红色的鸳鸯战袄,是一种绵布做成的甲,又称绵甲。而西南叛军的穿着其实与大萌国的官兵差不多,也是穿的鸳鸯战袄,只不过颜色是他们自己染的,大多染成黑色或者紫色。就连扶桑的垃圾兵们,穿着乱点,但他们也会扛着统一的旗帜,来表示他们是一家的。
只有这大顺军,完全不讲章法,三十万人穿着各种各样的衣服,有的穿着粗麻布衣,一看就是下田种地的农民服装,有一穿着对开小袄,看起来像是挑夫脚夫的打扮,有的穿着不知道哪里弄来的鸳鸯战袄,为了和官兵区分开,他们就在头上绑了一条白带子,上面写着一个“顺”字。
这些家伙的兵器也非常奇葩,有人拿着锄头、有人拿着扁担、有人拿着粪勺、有人是镰刀、有人是拖把、还有拿锅盖的、拿着半个晒干了的南瓜当盾的……
“我勒个去,这也能用来打仗?”伊云大汗:“我的火枪部队开一轮火,这些农民就会全部吓跑吧。”
“是啊!”后面的李诚雨点头应和道:“民兵最大的问题就是士气很差,怕死,只要一受惊吓就会乱窜,这三十万大军看着人多势众,其实没啥好怕的。”
伊云点了点头:“可能李自成能给他们提供某种程度的信心,就能把士气提起来……还是不要太轻敌的好。”
正说着,大顺军阵门开处,几骑骆驼走了出来,当先一头骆驼上骑着一个年轻的女人,大约十七八岁年龄,穿了一身粗麻布衣,腰上悬挂着宝剑,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兵器了,看起来整个人干净利落,颇为简练。再看她的脸,神情坚毅,表情凝重,一看就是大顺军中的重要人物。
在她后面跟着的几骑,明显都是大顺军中的将领,看起来都是很能打的样子。
“沪王爷是吧?”年轻女人在马背上行了个礼:“我就是李自成。”
“哟哟哟,李自成是吧?”伊云学着她的样子回了个礼:“哥就是沪王爷。”
李自成坐在骆驼背上没动,她背后的几个大将却一起大怒,身子向前倾,显然是被伊云的态度给激怒了。
李自成的身子一侧,对着后面的几人怒道:“别轻举妄动,想害死宋献策么?”她说话的声音并不算大,但却充满了压迫力,那几名猛将被她一喝,顿时犹如霜打的茄子。
“呃……”几名大将都缩了回去。
伊云仔细打量李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