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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1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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媳妇提出来,让湘云嫁给宝玉。当然这两个理由,第一个是决定性的,贾母就是认定了二玉的结合。贾母疼湘云,但女大当婚,父母没了,她叔婶就相当于父母,两处叔婶做事,大面上一直是过得去的,上一讲我提到,史湘云到荣国府来串亲戚,衣服穿得整整齐齐,一群丫头婆子围随,侯府小姐的气派还是给足了的,那么叔婶给她定亲,大路子也肯定不会错到哪里去,贾母听其自然,是可以理解的。

史湘云定亲,是通过人物对话让读者知道的,没有一段叙述性交代告诉读者她究竟是怎么定的亲,定的究竟是哪门子亲。这确实是个谜。为了把这个谜解开,我们可以先捋一遍,看《红楼梦》里都写到了哪几种贵族家庭的婚配模式,也许,通过比照,我们能够分析出史湘云定亲属于其中哪一种。

《红楼梦》里面写到了很多跟婚姻有关的事情,把那个时代一般富裕家庭直到贵族家庭的小姐定亲出嫁的方式,通过不同的人物,进行了多种多样的展示。当然书里也写到了丫头的婚配,最常见的情况就是“好不好,拉出去配一个小子”,但丫头的婚配咱们这次不作讨论,咱们讨论的范畴只在有小姐身份的人物之内,当然,有的小姐是富豪千金,有的家境差一些。

贵族家庭的小姐,如果有参与选秀的资格,被选中了,而且被皇帝、王爷,再或被王子、世子看中,加以接纳,给予封号,即使不能成为正妻,按那个时代那种社会的价值标准,无论是对其本人还是对其家族,当然都是一种幸运与荣耀。荣国府的贾元春就先被选入宫中作女史,后来得到皇帝宠幸,才选凤藻宫,加封贤德妃。这是最高级的一种婚配模式。

还有一种,就是由皇家指婚。书里写到元春通过端午节颁赐节礼,表达了她对宝玉和宝钗的一种指婚的意向,当然,由于意向还不等于正式的谕旨,贾母就装糊涂,进行巧妙的抵制,使这个指婚没有能够化为现实,但这种指婚在当时社会里面,确实是一种婚姻模式,也是很多贵族家庭和贵族小姐自己所企盼的事情。如果是皇帝亲自指婚,那是天大的荣耀,康熙朝江宁织造曹寅的一个女儿,也就是曹雪芹的一个姑妈,就由康熙皇帝指婚,到京城嫁给平郡王儿子为福晋(又可以写成“福金”,满语正妻的意思)。她的丈夫后来接袭了平郡王,她也就成了王妃,而且还给小平郡王生下世子,取名福彭,后来成为乾隆皇帝小时候的伴读,乾隆继位后一度得到重用,成为曹家的一大骄傲。那时候即便不是由皇帝本人指婚,比如说由重要的妃嫔给指婚,也是无上光荣的。书里的贾母居然抵制元春的指婚,对于王夫人和薛姨妈来说是沉重的打击,对于薛宝钗来说,也使得她内心波澜迭起,饱受煎熬。

第三种模式,就是贵族家庭之间互相婚配,这应该是最常态的一种模式。第四回讲到“护官符”的时候,就告诉读者贾、史、薛、王四大家族皆联络有亲,从书里人物关系来看,贾母由史家嫁到贾家,王夫人和王熙凤都由王家嫁到贾家,王夫人的妹妹又由王家嫁到了薛家,到了第七十回,似乎不经意,其实却很有意味,曹雪芹写下这样一句话:“偏生近日王子腾之女许与保宁侯之子为妻,择日于五月初十日过门,凤姐又忙着张罗,常三五日不在家。”从“偏生”起句的口气,这个地方“保宁侯”应该就是保龄鼐,那么“四大家族”又一次进行婚配。即使“保宁侯”是另外的一个侯爷,也同样说明贵族家庭之间,“门当户对”的婚配是最普遍的。

紧跟着上面“偏生近日”那句话,后面就又写到,这日王子腾夫人又来接凤姐,一并请甥男甥生女闲乐一日,于是贾母和王夫人就命宝玉、探春、黛玉、宝钗四人同凤姐去。那么在第七十回,故事的那个阶段,史湘云在不在贾府啊?她在,七十回情节的重点是填柳絮词,柳絮词怎么填起来的?谁填的第一首?史湘云啊。可是这个往王家赴会的名单里没有史湘云。有的读者就很纳闷,为什么不让史湘云一起去呢?如果说史湘云跟王子腾家血缘离得远,可是黛玉离得难道近吗?当然,也可以理解为王家不知道她正好在荣国府,没有特别提出来请她去,可即便王家没请,贾母、王夫人也可以命她一起去啊,按亲戚算她也是甥女辈之一啊。难道又是曹雪芹随便那么一写,忘了把她名字列上?一位“红迷”朋友跟我说,他觉得史湘云最应该去了,因为王子腾的一个女儿要嫁给谁呢?嫁给保宁(龄)侯的儿子是不是?保宁(龄)侯儿子是谁呢?就是史湘云的堂兄啊!这个王子腾之女,就是史湘云未来的堂嫂啊,她们关系很近呀!我把我的意见告诉他:可见古本里这个地方的“保宁侯”就是保龄侯史鼐,曹雪芹写的时候,他的文笔非常细腻,他为什么这样写呢?道理很简单,就是无论是宝钗还是黛玉,当然包括迎春、探春,都还没有定亲,没有定亲的小姐在这种社交活动当中行为比较自由,可是史湘云却已经定亲了,一个定亲的堂妹和另一个定亲的堂兄之间就不能够再见面了,就不方便了,当然如果她也去,是去王子腾家,王子腾的女儿即将成为她的堂嫂,按当时封建伦理规范,史湘云就不方便去了。可见曹雪芹不仅写得很细,也写得很准确。这里插进来讲这么一段,意在提醒大家,《红楼梦》既是一部小说,也是一部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从中我们可以对一些封建伦理道德规范有所了解。

第四种模式呢,就是父母包办。当然上面讲的那种模式也往往属于父母包办,不过前提是“护官符”上豪族之间的“门当户对”,公子小姐到了适婚年龄,族长就会首先从一贯联络有亲的家族里进行扫描,如果正好有现成的一对,就可以“偏生”又缔结出一桩姻缘,当年王夫人嫁贾政、贾琏娶王熙凤,应该都是那么一回事。在那种情况下,豪族间既然有默契,父母出面表态只是个形式。这里说的第四种模式指的是纯粹由父母意志形成的婚姻,门未必当户未必对,但父母执意要把女儿嫁给某人,女儿只能认命。书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迎春。所谓父母包办,其实就是父亲包办,邢夫人在贾赦跟前是一个很软弱的存在,贾赦在邢夫人面前是绝对权威,没有什么夫妻共同商量的余地,贾赦做主把迎春许给了孙绍祖,就是第五回提到的“中山狼”,迎春最后就被这匹色狼蹂躏吞噬了。孙家和贾家并不门当户对,虽然当时孙绍祖也比较发达了,但是从根儿上说,没法和贾家相比。那为什么贾赦非要把迎春许给孙绍祖啊?孙绍祖后来打骂迎春,意思就是说你等于是我用五千两银子买来的丫头,怎么回事啊?就是贾赦曾经问他们家挪用过五千两银子,到那时候还没还,等于把闺女给了人家去抵债了。迎春大不幸。但这是当时一种也并不少见的婚姻模式:并非门当户对,而且其中还有某种隐情,父母就把女儿硬给嫁出去了。

那么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由世交或者朋友做媒提亲,这在当时社会里面也是一种婚配模式。比如在清虚观打醮的时候,张道士就为贾宝玉提亲,他是世交,更进一步说他是荣国公的替身——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身份,所以他有资格在贾母面前为宝玉提亲,不想被贾母拒绝了。书里还写到贾琏作为柳湘莲的朋友,把自己的小姨子尤三姐介绍给柳湘莲,柳湘莲一开始还挺高兴,把珍藏的鸳鸯剑拿来作为信物,让贾琏带给尤三姐。当然最后是一个悲剧,如果成功的话,那就是当时社会中也很正常的一种婚配。书里写贾母作保,凤姐为媒,撮合成薛蝌与邢岫烟的婚事,有点第三种模式的味道,但邢家不属于“四大家族”,邢夫人虽然是贾赦正妻,娘家却已经衰落,因此,也可以把蝌、岫的这桩婚事,划归亲朋提亲促成这一模式。

还有一种形式你要注意,就是当时有官媒婆,媒婆不都是私家的,官府本身有一个媒婆组织,其中有很多官养媒婆,她们专门为达到一定社会地位的家庭里的公子小姐做媒,到这些家庭里去走动。多数情况下是带着男方的意思——某一个家庭的公子到了年龄需要择偶,但是没有现成的线索,就委托官媒婆到相应的家庭里面去,找年龄相当、八字相合的小姐,来说媒,只要家长同意,通过官媒婆的撮合,也能形成一桩婚姻。这在清代是很流行的一种做法。《红楼梦》里有没有这方面的描写?展开的描写不多,但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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