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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镜向凌云伸出手,“起来吧。”
少女凌云看着面前那只白皙修长,骨节分明的大手,愣了愣,这才迟疑地伸出手,握上他的,借助他的力气爬了起来。
慕容镜淡淡地看着这个灰扑扑的女孩,从口袋里拿出手帕,递到她手上,“擦把脸吧。” 说着,就事不关己地离去了。
凌云小手握紧了手中的手帕,妈妈曾经说过,在这个时代还用手帕的男人,那么一定是一个儒雅而懂得生活的男人。
女孩们不甘心地鸟兽散了。
那时候的凌风对这个妹妹谈不上讨厌,但是也不喜欢,正准备离开,可是凌云却叫住了他,“哥哥!”
这是凌云第一次喊他哥哥,而且是这么的清脆悦耳,本来就心善的凌风被这一声哥哥打动了。
凌风转过身来,看着脏兮兮的女孩,心有不忍,无意间发现她的膝盖破皮了。
敛了敛心绪,凌风缓缓地在凌云面前蹲下,“来,哥哥背你回去。”
凌云不可置信地张大了双眼,“哥哥?”
凌风只是温和地笑了笑,背起脏兮兮的凌云就回去了。
林荫小道上,少年背着少女。
“以后,哥哥会保护你的。”
“哥哥,你不讨厌我吗?”凌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那是他们大人的事情,不管怎么样,你也是我妹妹。”
“嗯!以后小云要对哥哥好!哥哥,这个星期我帮你洗衣服吧!”十二岁的凌云是一个纯真的少女,别人对她好,她自然也会对别人好。
凌风只是笑笑,不说话。
那天之后,凌风与慕容镜身后就多了凌云这个跟屁虫,慕容镜一向淡漠,也不甚在意。
而那些爱慕着慕容镜与凌风的女孩子纵使心有不甘,也不敢再动凌云。
一转眼,六年过去,凌云已经从一个小姑娘变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年少时的好感已经变成了浓烈的爱意。
为了和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更近一些,凌云报考了自己哥哥与慕容镜所在的学校。
那时候,他们读大三,凌云读大一。
这天,终于可以读大学的凌云满心欢喜地去找哥哥他们,却发现他们身边多了一个美丽的女孩,那女孩长发飘飘,是那么的光彩照人,即便是作为女孩子的凌云都移不开视线。
女孩一看见凌云,就笑盈盈地走了过来,亲切地拉着她的手,“小云,你好,我是蒋韵华,和你哥哥还有慕容学长是一个社团的,常常听你哥哥提起你。”蒋韵华说着,还给她,朝身后那两个男孩笑了笑。
女孩子的直觉告诉凌云,这个蒋韵华一定是爱慕自己哥哥与慕容哥哥其中的一个,不,应该是慕容哥哥!
“韵华姐姐你好!”凌云忍住心中的不舒服,微微一笑。
凌风微笑着走上前来,“韵华,以后还请你多多照顾我家小云了!”
凌云分明在自己哥哥眼中看到了对蒋韵华的爱慕。
蒋韵华优雅一笑,全然一个大家闺秀,“嗯,我会的。”
慕容镜走了过来,淡然地看着他们,“那么我先去图书馆了。”
凌云痴痴地看着慕容镜那修长挺拔的背影,现在的慕容哥哥愈发的出众了,不过还是这么淡漠。
“哥哥,我也要去图书馆借书!”凌云几乎是毫不迟疑地说道。
蒋韵华看着那抹颀长的身影,眼中是满满的爱慕之色,转首对凌云说道:“那么小云,我们一起去吧!”
凌云压抑住心中对这个韵华姐姐的不悦,一副小女孩天真的模样,点点头,“嗯。”
从那天起,凌云就常常跟着他们,这才发现,慕容哥哥对韵华姐姐很是淡漠,甚至是有一种讨厌的感觉。
可是蒋韵华还是一副温柔贤惠的姿态,不气不恼。
听哥哥说,蒋韵华是一个大财团的千金小姐,而那时候,凌云家不过是一家小小的旅行社,算是小型的公司,那时候凌云就下定决心,一定要让自家的旅行社壮大起来,一定要超过蒋韵华家的公司!
可是就在凌云为了自家的事业而努力的时候,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传来,慕容哥哥与蒋韵华要结婚了!
那天,凌云喝醉了,凌风也喝醉了。
凌风这才知道,原来自己这个妹妹一直喜欢慕容镜。
从那天起,凌云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拼命学习,恰好那时候凌风不想接手家里的生意,凌云就答应了父亲,她会接手公司,总有一天会超过蒋韵华他们家!
虽然凌云在事业上很有成就,但是感情上却一片空白,家里开始为她的终身大事着急。
凌云看着慕容镜与蒋韵华生活美满,甚至还生下了一双儿女,再看看自己,一大把年纪了,还是老姑娘一个,而且周围那些人在背后议论纷纷,什么她是石女的话都说出来了。
正所谓人言可畏,无奈之下,凌云选择了结婚,看着自己公司的司机王宝老实巴交的,想着这个男人好驾驭,于是不顾众人的反对,与王宝结了婚。
结婚之后,凌云更是一心扑在事业上,王宝对她来说只不过是一条狗,在她心里,始终都只有慕容镜,自然是不会为王宝这个低贱的男人生孩子。
本来凌云以为自己就要这么终生无望地过下去,可是没想到一向深爱慕容镜的蒋韵华居然主动提出离婚,这也让凌云看到了希望。
凌云当知道蒋韵华要离婚的时候,眼中居然泛起了雾气,心中酸酸的涩涩的。
慕容镜,这个她爱了那么多年的男人,居然被蒋韵华抛弃了!
凌云虽然心疼慕容镜,但是心中不是不窃喜的。
于是凌云在处理完公司的事情之后,飞去了法国,看昔日光彩照人的蒋韵华现在变得憔悴不堪,她知道,蒋韵华已经被慕容镜伤透了心。
虽然凌云爱着慕容镜,但是一直没有向他表白,也没有露出分毫,甚至在称呼上都十分官方地喊他慕容先生。
凌云与慕容集团合作,一是忘了额利益,二是能够名正言顺地与之见面,然后一步步地接近他,俘虏他。
可是凌云万万没想到的是,王宝,这个她一直看不起的男人居然出卖了她,甚至让凌氏面临破产!
凌云自然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她那个看似温和如春风般和煦的哥哥。
早在几年前,凌风就已经与张冉密谋,企图把凌氏从凌云手中抢过来。
所以表面上凌风不动声色,实际上张冉暗中接近王宝,很轻易地就用女人的温柔虏获了王宝的心。
可是凌风没有想到,张冉假戏真做,居然爱上了王宝,甚至还为他生了一个孩子!
这个世间,阴差阳错还真是从未停歇!
147 吃掉他
更新时间:2013…1…29 14:20:10 本章字数:3964
由于百里寒楚与玉鬼刹的联合打击,有数十年根基的慕容集团一时间风雨飘摇,最终宣布破产,慕容祖一时受不了打击,再次住进了医院。蝤鴵裻晓
萧建国本来是要带走萧乖乖的,可是这几天的相处下来,他发现百里寒楚是真的对萧乖乖很好,并且萧乖乖也舍不得走。
这天,百里寒楚与萧乖乖还有萧建国正在一家餐厅吃饭,血玲珑便过来了。
“萧先生、百里先生、箫小姐,我们家主公想起几位去玉宫一趟。”血玲珑身穿一袭紫色劲装,身姿挺拔。
“你是谁?你家主公又是谁?”萧建国侧过头,迷惑地看着她,问道。
血玲珑十分客气地说道:“萧先生您去了便知道了。”
萧建国微微眯眼,心中有了了悟。
“寒楚,她是谁啊?”萧乖乖小声在身边的男子耳边问道。
“玉鬼刹的手下。”百里寒楚淡笑着说道。
“玉鬼刹?”萧乖乖缩了缩脖子,虽然这个阿姨对她很好,但是每次想起她的那身打扮,她就毛骨悚然。
“嗯。”百里寒楚点点头。
“她找我们还有老爸做什么?”萧乖乖很是不解,他们之间好像没什么交集吧。
萧建国把目光投向萧乖乖,“乖乖,咱们走吧!”
反正和老爸在一起,萧乖乖也不害怕,点点头,然后与他们一起坐着车,去到了玉宫。
萧建国坐在车子里,看着那些不断后退的景色,陷入了沉思。
二十年前,他还是一个小警察,这天,他正在抓捕一个逃犯……
“站住,不要跑!”萧建国身材颀长,英姿飒爽,一袭警服的他正在一条胡同里拼命奔跑,前面,是一个亡命之徒。
虽然萧建国经常锻炼,但是谁知道那歹徒体力非常好,就那么跑了几条街,依旧不肯停下,萧建国使出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