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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人的爱情-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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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的一切,都是江承宇给的,他随时随地可以收回去。
    所以,不行,真的不行!
    唐恩知道,已经交涉不下去。
    每个人的性格里,都有懦弱、贪念,而承宇刚刚好能拿捏住这位“手下”,所以让余晓东出面说出真相,机会微乎其微。
    而和承宇谈判,根本不会有结果,他只会表面顺从、讨好他,背地里一直搞小动作,那时候,他一被蒙蔽,可能叮当早就被判刑。
    怎么办?
    不能再这样下去。
    唐恩淡淡的阖了一下目,二秒后他再睁开眼睛时,这喧哗的世界,再他眼里,已然平静。
    不用怕。
    他如果打定主意保住一个人,任何人也无法阻止。
    他已经有了计划。
    如果实在不行,就找一个人。
    “晓东,你记得太子这个人吗?”只是,为什么打定主意以后,他的胸口莫名的有似疼痛。
    余晓东僵住。
    “小时候,太子说过,承宇指东,他就要指西,承宇说是太阳,他就要月亮。”两个家世相当的“龙子”,互不对眼,不对盘到了极点。
    “其实这几年,太子还常常暗地里打听承宇的消息,想一较高低。”
    小时候,龙子龙女们都很骄傲、霸道,大院子里更是分成三派,就属承宇派和太子派的斗争最厉害,双方人马常常打架。
    “前段日子,我和高以贤碰见了,互留了电话号码,还闲扯了一小会儿,原来,他和太子还常常有见面。”
    大院子里,除此,还有一派,是中立,以高以贤为首,在旁边偷笑蹲着看热闹,战事一发不可收场时,出来打圆场。
    听到一个又一个久违的龙子们的名字,余晓东莫名紧张。
    唐恩想做什么?小时候打架还斗不够吗?
    余晓东记得太子被父亲挥藤条时,一边哭一边搁下的狠话。
    谁是江承宇的朋友,就是他太子的敌人。
    “我记得小时候,太子常常想拉拢我。”唐恩淡淡一笑。
    太子一直自认,只要把唐恩拉到自己这边,对江承宇就是莫大的羞辱。
    “我想,我现在和太子示好的话,他会很欢迎。”
    小时候,江承宇常常动不动就讽刺、讥笑太子样子长得象猪头,脑子又笨,连九九表都不会背,太子现在一想起小时候还很跳脚,觉得自己现在样子不够帅,都是江承宇的错。
    这些,都是高以贤玩笑时,一语带过的。
    当时,被他记住了。
    高以贤还说,只要能对付到江承宇的地方,太子就绝不放过,幸好现在江承宇人在美国,不然两个人肯定又斗得天昏地暗。
    唐恩会去向太子示好?他要加入太子党?
    少爷知道了,怎么办?惨了!他会被少爷砍死!
    余晓东呼吸顿时紊乱起来。
    “你考虑下,听说太子有心想进军旅游业。”唐恩淡淡搁下一句话。
    余晓东面色苍白。
    太子想进军旅游业,那还给不给他们这些虾兵蟹将活路?特别,他是少爷的人。
    唐恩这辈子最痛恨被人威胁,但是,今天,他自己却做到了这份上。
    叹口气,他起身。
    “等等,唐恩,你不是少爷的……”恋人?
    为什么要做这些?
    唐恩盯凝着自己的鞋尖,片刻,不语。
    “你有这么痛恨少爷?”余晓东继续追问。
    眼眸,有微微的酸意,慢慢凝聚。
    唐恩淡淡一笑,没有回答,推开办公室的门。
    他的背影,疏离、孤寂。
    余晓东看傻了眼。
    片刻后,他回过神来,就想翻出摄影带。
    绝不能让唐恩和少爷闹成这样。
    没想到,他的手腕被人抓住,摄影带被人抢先了一步。余晓东错愕的抬头,见到Vincene这张俊美、冷峻的来脸。
    对了,他差点忘记,唐恩来之前,Vincene就在他的办公室。
    他在里屋,吧一切都听进去了?
    “Vincene正好,你快通知少爷!”余晓东急忙催促。
    他很怕少爷,少爷一个冷音,就能让他发抖,所以能不和少爷通话,还是不要了。
    特别是汇报这事。
    “为什么要通知他?这样看着他们翻脸,不是很好?”他很眸底闪过寒冰一样的冻意。
    余晓东冷抽一声。
    Vincene是个典型的鬼谷子,他的事业全部在美国,一年前,少爷谈的合并案,就是Vincene的家族企业。只是谁也没想到,合并案不成,Vincene却喜欢上了少爷,执意从家族里抽身,想进入少爷的公司,以朝夕相对。
    少爷为了利用、为难他,于是提出,只要把叮当这个女人骗到手,让她跌得很惨,他就收Vincene当特助。
    但是,显然,Vincene的任务勉强只完成了一半而已。
    Vincene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露出冷漠的笑容。
    上次,他只不过被那个女人碰到,恼怒下想讨个赏,偷袭了江承宇一下,江承宇就拿起他的猎枪,狠狠的指着他,那股戾气,谁也不会怀疑,他会毫不犹豫的开枪。
    所以,他想看看,这次唐恩会有什么下场。
    只是,他很好奇,他们口中的“太子”会不会也“好”那事?!
        22
    早上接完母亲出院,难得的,他今天晚上六点,已经能准时回家。
    原本,母亲舍不得他,让他回家里小住一段时间陪着。后来,他想想被自己窝藏在楼上的那位女住户,多多少少放她一个人在家,有点不放心,只能摇头拒绝。
    开锁,推门。
    他提着一大袋的泡面。
    单身汉的生活本就如此,不是泡面,就是便当。
    只有承宇在的时候,他才会打电话让附近的餐馆炒一些家常菜过来。
    只是,承宇的适应能力很强,完全已经融入美国的饮食习惯,每次对着饭店里用油爆炒的中国菜,反而有些勉强。
    所以,有时候,他会见到承宇悠闲下厨的样子。
    通常,他站立难安,会帮忙洗碗、洗菜。
    也许是因为不喜欢味精又少油的关系,承宇做的菜淡而无味,每次,他吃的也很勉强。     但是,那时候,往往是他们之间最有默契,最和睦的时刻。
    ……
    一推开家门,他就闻到满室的饭香。
    错鄂。
    是承宇?
    自从承宇在他家门口,从大年初一到大年初七,两个人一见面,承宇就黑着脸向他要钥匙。
    他给了。
    所以,现在承宇能自由出入他的家门。
    他走近,桌上摆着三菜一汤。
    清蒸免鱼,酱烧牛肉,清炒白菜,蛤蜊蛋汤。
    真真丰富,令他有种食欲大作的感觉。
    这些,绝不可能是承宇的水准。
    承宇只会烫白菜,烫红虾,烫肉片,承宇的所有烹饪技术,只会在热水里溜一圈的水平,和他相差无几。
    不不,比他好一点。
    老实说,他就是很怕火,可能是因为小时候亲眼见过母亲过油火候太过,整个锅子烧起来的关系,所以,能用微波炉热一下的食品,能用开水烫一下的泡面,他绝不用到火。
    所以,他一向离厨房远远的。
    摸一下盘缘,蛤蜊蛋汤还是热的。
    “砰”刚巧,电饭锅的煮饭键,刚刚好,跳到保温开关。
    有人,把他回家的时间拿捏的很准时。
    他看着一桌的菜,有些许的发呆。
    一年前,同一张餐桌上,他会帮她吃掉她讨厌的红萝卜,而她每次都会帮他剥掉虾壳。
    吃饭的时候,她喜欢有说有笑,而他总是坚持咽完最后一口饭才能说话,无论她如何逗他,他总是迅速埋头苦吃。
    那时候,她也总是为了保持菜肴的热度,把他下班的时间拿捏的相当准时。
    以前,他们常常一起吃饭。
    但是,那些好像真的离他很远很远了一样,久到他已经有点忘却自己当时的心情。
    也许是因为受伤,所以那时的自己,遗忘了“叮当”。
    原来,得失忆症的人,不是她,而是他。
    他喜欢过她。
    会脸红,会心动。
    但是,这些,他已经不想再去经历。
    现在能如此淡定的面对她,可能就是因为,当初他对她的心情,刚刚好只维持心动与喜欢之间,做事按部就搬的他,刚想把感情放得更深一点时,她已经以嘲笑的姿态,推开他,决绝的离开。
    他的初恋,是一场骗局。
    他的心动和喜欢,都不过是一场笑话。
    当时,他好像,伤得很重,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又远远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重。
    不然的话,他不会收留她。
    如果是“爱”的话,他不可能这样自若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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