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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出的,就当给你的医药费和住宿费,毕竟在你家蹭吃蹭喝那么久了。”
郑翼晨也不客气,将钞票塞得裤兜鼓胀,翘起大拇指赞道:“你可比我的土豪朋友豪爽多了,他吃我的住我的,足足剥削我一年多,愣是连条毛都没留下,临走还把我的猫拐走。”
“哦,你还养了猫?之前从没听你提起,看不出你是一个喜欢小动物的人。”
郑翼晨痛心疾首说道:“那只猫跟我老妈的厨艺一样,都是我心中潜藏的阴影,如非必要,我不会想起。说起来,我的土豪朋友,做的唯一一件好事,就是拐跑我的猫了。”
他说到这里,使劲摇晃着脑袋,将罗宾的恶魔形象从脑中清空,这才说道:“不提它了,你山长水远让我载着你到这里,总该不是为了还我钱而已吧?”
郭晓蓉扬起首饰盒:“当然不是,里面装的东西,才是我要拿的东西。”
郑翼晨撇撇嘴:“我倒要看看是什么那么宝贵,值得让我耽误回家的行程。”
郭晓蓉把首饰盒塞入他的手心,淡淡说道:“你自己看一下,值不值得。”
郑翼晨不以为意,打开盒子一看,映入眼帘的是一条美轮美奂的钻石项链:“这……这条项链好熟,咦,不是我送给你的那一条吗?”
当日作为送给霍晓桐的生日礼物,被郭晓蓉转手掳走的钻石项链,此时正静静躺在首饰盒里,在窗台倾泻进来的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五颜六色的璀璨光芒。
郭晓蓉露出一丝小女孩恶作剧成功一般的得意笑容:“没错,吓到了吗?”
郑翼晨又惊又喜,颤抖着嗓子说道:“原来你到这里来,就是为了戴上我送的钻石项链跟我回家?”
郭晓蓉背转过头,两手捋起秀发,露出白皙的脖颈:“既然知道,还不赶紧帮我戴上它?”
“是,是……”
郑翼晨喜上眉梢,连声应是,他欢喜的太厉害,手指笨拙,就跟灌了铅似的,失败了几次,这才扣好了项链。
郭晓蓉抚摸着那颗切割比例堪称完美的钻石,脸上挂着甜蜜的微笑,她两次在郑翼晨帮助下戴上这条项链,项链还是那条项链,人还是那个人,心情与际遇却已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戴好项链后,两人离开公寓,开往高速公路的行进途中,见到有一间餐馆,停下车去吃了一餐饭,乡间小菜,虽然远不及老梁的手艺,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郑翼晨甩开腮帮,打开槽牙,狼吞虎咽了一番,权当在吃最后一顿正餐,因为到家以后,吃的就再不是人间食物,而是地狱料理,自然要抓紧机会犒劳一下肠胃。
他不光自己吃,还怂恿郭晓蓉吃多一点,不停给她添饭夹菜,一顿中饭,也花费了大半个小时才结束。
郑翼晨打了个响亮的饱嗝,嘴上叼着牙签,腆着肚子,在郭晓蓉鄙夷的目光注视下,步履蹒跚走出餐馆大门,要不是布加迪威龙的车座面积宽敞,以他肚子的饱胀程度,坐在车位上开车也显得无比艰难。
顺利拿到项链,又吃了顿饱饭,车子好歹是行驶在回家的道路上,在高速公路行驶了四个多钟头,终于驶入了汕中市的境内。
郭晓蓉透过车窗,看远处群山叠嶂,或青或黄,随着距离的不断缩短,不知怎么的,竟有了一种近乡情怯的感叹心理。
毕竟她曾寄人篱下,在那个小村落度过不愉快的童年岁月,蓦然回首,阔别已是十四年之久。
郑翼晨的家乡名为郑家村,位于汕中市潮北区的一个偏远小镇,村子里大部分人都姓郑,父母亲戚都姓郑,以致于他小时候不懂事时,总以为天底下的人,都只有同一个姓氏,第一次听到郭晓蓉的姓氏,着实震惊了一把。
行走在乡间小路,道路颠簸难行,左右摇晃,再加上前些日子下了场雨,坑坑洼洼积聚雨水,车轮过处,泥水冲刷着崭新的车身,过不一会儿干掉,车身已是满布泥沙。
郑翼晨可没心思去惋惜车身的脏乱,村口那座半人高的石碑遥遥在望,能清晰看到“郑家村”三个正楷金字。
他放慢车速,,双眼一亮,指着不远处的一片田地,笑道:“晓蓉,你还记得吗?当时我们俩还在那块地里偷过番薯,一起烤着吃,后来自己买了烤来吃,就没有那股香甜的味道,也不知是买的品种不对,还是偷来的东西总会比较香。”
郭晓蓉神色缅怀,喃喃说道:“我可忘不了。想当初,挖番薯的是我,烧火看火的是我,你就只负责捡干草和枯柴,还被毛毛虫吓到哇哇大哭,找我求救……”
郑翼晨面上一红,无奈说道:“早知道就不勾起你的回忆,这些糗事,我倒情愿你忘得一干二净。”
临近村口时,只见一辆半旧的白色桑塔纳汽车飞速驶出,倏然间停顿下来,引擎发出无力的突突声,熄火抛锚。
第564章 起死回生
桑塔纳的车主折腾了一番,发现无法启动车子,愤怒地拍了一下方向盘,打开车门,抱着一个小孩走出,眼中噙满泪珠,一脸惊慌。
这个时间点是下午五点半,虽然凛冬时节,昼短夜长,将近日落,郑翼晨还是能看清那车主面容,是一个五十来岁的中年人,面容瘦削,看五官轮廓,正是村里的村委书记郑楚生,整个村子,也只有他一人开得起四轮的轿车了。
郑楚生身为村委书记,不过是个芝麻绿豆的小官,官微却未必言轻,在郑家村也是作威作福的人物,几时见过他这般的惊慌失措?
郑翼晨心头一紧:“看来有事发生,我们过去看看。”
在他加速行车的同时,村里又有几十个村民狂奔而来,有几个还开着摩托车,看样子是过来接应郑楚生。
一个村民气喘吁吁说道:“书记,怎么停下来了?小杰的情况危机,不能耽误啊!”
其他几人纷纷附和:“是啊,救人如救火,要争分夺秒才行。”
“你看孩子的脸都紫了。”
郑楚生怒声骂道:“放屁!我难道不知道这个道理?车子抛锚,我又有什么办法?”
一个开着摩托车的村民关切的说道:“熄火了,要不坐摩托车,我开快一点。”
郑楚生一脸疑虑:“不行,这条路的路况太差,坐摩托车把小杰再颠出什么毛病怎么办?”
摩托车主小声嘀咕道:“难不成跑过去,到了医院孩子都没了。”
终于有人发现了行驶过来的布加迪威龙,欢喜的说道:“书记,你看,有车来了,我们快去求载一程。”
郑楚生到底有点见识,一眼看出这部豪车的不菲价值,车主的身份地位,也肯定不是区区一个村委书记招惹的起,过去哀求,人肯答应固然是好,如果惹恼了车主,闹不好连乌纱帽都得丢了。
不过为了孩子的一线生机,郑楚生也豁出去了,怀抱小孩,迎了上去,敲敲车窗,神色焦急,一班村民亦步亦趋,跟在他的身后。
郑翼晨并没有摇下车窗,而是直接走下车门,出声问道:“书记,出什么事了?”
郭晓蓉也跟着下车,站在一旁,一语不发。
郑楚生自然不可能认识村中的一个毛头小子,先是惊讶于郑翼晨的年轻,后又见他准确的称呼自己,态度还很诚恳,并没有世家子弟的盛气凌人,心下一定,抓着他的衣领:“求求你,我孙子吃果冻堵住喉咙,要快点去医院处理,我的车子坏了,请你发发好心,载我们一程,十万火急。”
郑翼晨打量了一眼他怀抱中的孙子,不过两三岁的年纪,紧闭双目,脸色和嘴唇都呈现出一种恐怖的酱紫色,正是缺氧过度的症状!
郑翼晨面色凝重,一把将小孩子夺在手中,调转身子,让他背向自己,一手握拳,抵在小孩的胸腹交界处。
郑楚生的儿子和媳妇去年乘坐飞机失事,已经饱尝过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对这个孙子爱逾性命,一个不留神被郑翼晨夺走,心下大急,大叫道:“你……你要做什么?”出手就要掰开郑翼晨的拳头。
郑翼晨沉声说道:“现在送医院已经来不及,交给我试一试,还有一线生机。如果不想你的孙子死的话,就不要捣乱,在一旁看着!”
事关孙儿性命,郑楚生不敢乱来,收手退到一边,惴惴不安,心下盘算道:“如果等一下小杰被你弄死了,我就让你填命!”
郑翼晨一心救人,自然不知道郑楚生心中的龌蹉念头,另一手大张成掌,贴在拳头上,运劲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