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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学,是提升自身医术,成为一个大医的关键。
精诚,是为人处世的感受,也是对自我的要求。医生,是病人托付性命的人,更需要为人真诚的品性。
“济世”是“厚德、博学、精诚:的最终归宿,也是医者最终追求。
救世即济助世人,是一种“达则兼济天下”的无私情怀,能够做到这个地步的医生,无一不是名动一时的大医家。
厚德博学,精诚济世!
郑翼晨喃喃自语,反复咀嚼这八个字,心下感慨不已:“我要走的路,还长着呢。”
百无聊赖的李轩,受不了他的神神叨叨,重重拍打了几下玻璃,没好气说道:“别发愣了,快点找地方停车。”
他今天原本要再接再厉,搞他的房地产项目,却被郑翼晨连哄带骗,外加拳打脚踢,带到中医药大学来,心情一直处于比较低落的状态。
郑翼晨白了他一眼,讥讽道:“你可真是个白眼狼,好不容易故地重游,重归母校的怀抱,你居然一副萎靡不振的表情,未免太过分了。”
李轩不甘示弱和他对视:“拜托!你难道忘了吗?我一开始并没有打算接手家族生意,而是想要在学校开咖啡厅的吗?那段时间,我几乎天天来这里闲逛,什么故地重游?明明你才是白眼狼一个,毕业都快一年了,要不是你的老师邀约,估计你也没想着过来,哼!”
郑翼晨被他说的哑口无言,讪讪一笑:“是,是我的错,要不是因为我的事,估计你现在已经当上咖啡厅的老板,观看来往的******大学生流口水了,哪像现在那么苦逼?在工地上见到的不是建筑图纸,策划书,就是晒得黝黑,威武雄壮的汉子,一点视觉上的福利都没能享受到。更惨的是,你现在一刻也不松懈,恨不能累倒在工作岗位上,到你真的累倒的时候,居然连一点津贴都没有,因为……你丫就是发工资的老板!”
“别说了!”李轩痛心疾首,眼眶泛起泪花,“本来以为咖啡和美女才是我‘帅气贵公子’的归宿,一不留神,就成了一大堆搬砖黑汉的总瓢把子。两者的落差实在太大了,呜呜,回不去了。”
郑翼晨把车停在教学楼的地下停车场,和李轩并肩而行,在校园里漫无目的的遛达。
他接到孙传文的邀请,今晚过来给毕业的师弟师妹演讲,为了不负孙传文所托,郑翼晨费尽心血,这几天一有空就在书写演讲稿,对着镜子练习,洋洋数万字,可以说是呕心沥血之作,为的就是一个一鸣惊人,满座皆惊。
他今天也是盛装出行,穿西装打领带,脚下是一双黑得发亮的皮鞋,李轩则是‘被迫’盛装出行,也是西装革履,不过衣服档次比郑翼晨差了一筹,没办法,谁叫今晚的主讲人是郑翼晨,小土豪总不能喧宾夺主,掩盖着他的光芒吧?
两人陆续逛了国际楼,办公楼,药王山等建筑,在图书馆和博物馆门前也留下几张合影照。
郑翼晨心血来潮,站在张仲景的雕像前,负手瞻仰他的音容笑貌,张仲景一手抚须,另一手持着半开的书卷,目中神光湛湛,尽显悲天悯人的大医形象。
郑翼晨心中顿时生起高山仰止的感觉。
“李轩,帮我拍张照。”
李轩调好摄像头的角度和焦距,将郑翼晨和雕像尽数囊括到镜头中,调侃道:“你这个样子,跟那些追星族见了明星偶像的时候,没什么两样!”
郑翼晨放声大笑:“废话!在我面前的可是大名鼎鼎的医圣啊!千年以来,唯一能在中医医道,得到‘圣’的雅称的医家,只张仲景一人。儒家号称诸子百家,能称做‘圣’的人,只有一个至圣先师的孔子,就连孟子这种大儒,也只能称为‘亚圣’,张仲景在中医界,光照万古,他是一个标杆,代表着医者的巅峰,我拜他为偶像,理所当然!”
李轩拍完照后,郑翼晨拿过来,看了一眼,这张照片敏锐捕捉到他对先哲的仰慕和崇敬,满意的点点头:“我要拿它作为微博的头像照片,微博名也要改一下,新名字我已经想好了。”
“叫什么名字?”
郑翼晨慨然说道:“就叫……‘一生俯首拜仲景’!”
(写到此处,忍不住热血沸腾,恨不能仰天大叫几声,畅快之极!)
第335章 叔叔教你们打球
一生俯首拜仲景!
这句话,并不是郑翼晨一时的福至心灵,而是从“一生俯首拜阳明”衍化而来。
“阳明”说的正是“心学”创始人王阳明。
王阳明是一位思想巨匠,开创儒学新天地,成为一代“心学”宗师,,同时也是不世出的一位军事天才,师出无门,却独具谋略、娴于兵法,创造出诸多军事奇迹,他是一位文化巨擘,集立德、立功、立言于一身而成为“真三不朽”,实现了古今圣贤的最高人格理想。
说这句话的人,也是大有来头,是日本军事史上少有的天才将领,被誉为“军神”的东乡平八郎!
日本军神东乡平八郎,因战绩彪炳,日本天皇任命他为海军司令部部长,在庆功宴会上,面对众人的一片夸赞,东乡平八郎默不作声,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腰牌,示与众人,上书七个大字,正是这句“一生俯首拜阳明”!
李轩面上动容,郑翼晨改动这句话自我勉励,个中蕴含的雄心壮志,自是不言而喻了!
一生俯首拜仲景!
事实上,李轩虽是感受到了郑翼晨雄心,却也只是接触到表层,并没有深入到核心。
在郑翼晨的思想中,树立一个偶像楷模,并不是用来膜拜和仰望的,这样一辈子只能活在偶像的阴霾下。
偶像,是用来超越的!
他要超越张仲景,登上医者之巅,成为新一代的医圣,要让千年后的人,也站在自己的雕塑面前,俯首一生!
他要走的道路,确实还很漫长,任重道远。
两个西装笔挺的男人,走在校园的过道上,蓦地听到皮球拍打声和热血沸腾的喊叫声,这才意识到,原来他们已经走到了教学区与宿舍区之间的篮球场上。
李轩和郑翼晨相视一笑,这个球场承载着他们太多的记忆,想当年,他们这对所向披靡的后场组合,就是在这里完成了校际篮球赛三连霸的伟业。
两人走到铁丝网前,看着里面的学生打球,一时间感慨良多。
就在这事,一个皮球从半敞开的铁丝网门滚出,跳下几级阶梯,滴溜溜滚到两人脚下。
对面半场,一个穿着公牛队一号球衣,胖呼呼的学生,隔着老远大声喊道:“叔叔,麻烦帮忙捡一下球。”
叔……叔叔?
郑翼晨和李轩打了个激灵,目中杀气腾腾。
他们虽然在缅怀大学岁月,生起岁月催人老的感叹,但是被人当面叫叔叔,却是从心理到生理都不能接受的称谓!
李轩看着他,和颜悦色说道:“同学,请问你是在叫谁捡球,是在叫我隔壁这个人捡球对吧?你绝壁是在叫他捡球!”说到最后一句,他已经脸红脖子粗了。
郑翼晨瞪了他一眼,心中怒骂:“魂淡,把我的台词都抢光了,我能说什么?唉,就只剩卖萌了。”
郑翼晨努力挤出一丝天真无邪的笑脸,好让自己看起来青春活泼一些。
公牛男一脸不屑:“有区别吗?重要吗?”
郑翼晨和李轩重重点头,异口同声说道:“有区别!很重要!”
公牛男伸出手指左右乱指,仿佛天下无敌的独孤求败,手舞玄铁重剑,纵横捭阖,指谁谁死,郑翼晨和李轩心头狂跳,默默祈祷道:“千万不要指我,指隔壁那位仁兄吧,我不是叔叔,我不是叔叔……”
公牛男露出一丝奸笑,突然伸出了两根手指,分指李轩和郑翼晨,原来所谓的玄铁重剑,只是一个幌子,他耍的是剑中有剑的子母剑:“叔叔说的是你……们啊!别废话了,跟个八公一样,快点把球给我扔过来。”
跟公牛男一块打球的几个人,发出夸张的大笑,齐齐说道:“叔叔,捡球,叔叔,捡球。”
李轩弯腰捡起篮球,手腕一转,用一个指尖,竖起高速旋转的篮球:“居然被一个小鬼耍了,这口恶气我可忍不下去。”
郑翼晨面色阴沉,登上阶梯,将半敞的铁门推开,做了个躬身接引的动作,战意抖擞:“那就大干一场吧!让这些小鬼知道……他们得罪的,是球场上的暴君!”
两个西装笔挺,被称做叔叔的男人,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