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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唯唯诺诺,点头称是,目光依旧钉在郑翼晨的裸露部位上,就像是一只见了肉骨头的癞皮狗。
他由衷赞了一句:“翼晨,你身材不错,平时一定有经常锻炼吧,瞧瞧这胸大肌,三角肌,肱二头肌……”一面点评,还发出啧啧的赞叹声。
郑翼晨无言以对,目光冰冷,直接指着厕所门,示意他快点滚蛋。
王先生被他的眼神吓到,汗毛倒竖,再也不敢耍嘴皮子功夫,急忙打开厕所门走出去。
李轩怀抱熟睡的罗宾,正在客厅看电视,突然见到一个陌生男子从厕所出来,一下子呆住了。
王先生尴尬一笑,举起海报解释道:“我过来要签名而已,不打扰了。”说完匆匆忙忙离开了。
李轩等到他离去之后,才爆发出一句憋了许久的话:“这tm的又是演的哪出戏?”
十分钟后,洗完澡的郑翼晨,满脸乌云,从浴室缓步走出,每一步都显得无比悲壮,如金山玉柱,临近倾颓。
也难怪他会有这种反应,身为一个朝气蓬勃,三观很正,有节操,有抱负,有正确性取向的三有青年,惨被一个变态的抠脚大叔偷窥,就跟吃了一只绿头苍蝇一样恶心!
李轩开口问道:“喂,怎么回事,一个大叔从你浴室……”
郑翼晨打断他的问话,语气沉痛:“李轩,我再也忍受不了这群变态邻居了!”
李轩心有戚戚,指着自己深邃的黑眼圈说道:“我早就受不了了,这班人每晚都来按门铃,害我这一个星期来,都没能睡一个安稳觉。我现在去动物园扮熊猫,都不要化妆,直接套一身皮毛就能上岗。”
郑翼晨眉头一扬,打定主意:“既然这样,我们搬家吧,这是最好的解决办法,要不然的话,我的精神一定会奔溃的!”
李轩唉声叹气说道:“唉!你以为我没想过吗?本来想着在幸福里第一期的工程完工之后,就送你一套一百平方的房子。不过照这样的进程,至少要到十月份才能入住,只能往后压了,如果现在要搬出去住,就得租房子了,找到满意的房子,估计也要花上四五天时间,这事急不来。”
郑翼晨得意一笑,摇头说道:“我们明天就搬,而且我保证住的地方一定比这里还好!”
他想到了,纪敏为他提供的那栋豪宅。
第293章 选妃仪式
李轩疑惑问道:“你该不会早就已经有搬家的打算,这几天已经物色好了住的地方吧?”
郑翼晨一口否认:“没有,我绝对是一时兴起,这段时间事情太忙,都忘了有人送我一套房子了。”
李轩不由自主坐正身子:“房子在什么地段?事先声明,如果是城中村这类住所,打死我我也不会住,我宁愿住在这里整天被变态邻居骚扰。”
郑翼晨语气鄙夷:“哼!如果你是女人的话,绝对是那种贪慕虚荣,宁愿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在自行车后座笑的人。”
李轩不以为意:“人总是要有些追求,别笑我功利,很多的发明创造,还不是一大批功利主义的人为了自己生活过得舒适一点,鼓捣出来的。”
郑翼晨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和他过多纠缠,回答了李轩上一个问题:“那所房子,在天河区五羊新城和平路。”
李轩一脸愕然:“你没说错吧?那地方可是g市最繁华的中心地带,寸土寸金,这几年房价坐火箭一样往上涨,五羊新城附近的房价,已经涨到了两万五一平方了,有资格住在那地方的人,非富即贵,最不济也有上千万的身家。”
郑翼晨笑道:“何止上千万的身家,借我房子的人,我跟她要一亿的诊金,她都能毫不犹豫,一手抛出!”
李轩一脸狐疑望着郑翼晨,仿佛他的头顶突然长了两只犄角一般:“一亿诊金?!真是狮子开大口,你什么时候学会敲竹杠了?”
郑翼晨无奈苦笑道:“那是一个误会,我就随口一说,没想到她真给。”
说完就将飞机救治徐少涵后,纪敏在机场门口等候接送,两人在车内的一番对话,和盘托出。
李轩自诩豪爽,一掷万金,但是一下子出手上千万的败家行径,却从未有过,更别提在千万后加一个零了!
那可是一亿啊!换成百元大钞,可以堆满一间二十平方米的屋子,绝对能活生生把人砸死!
李轩对郑翼晨彻底服气,竖起了大拇指:“你的境界可真高,哥们自以为手中有钱,心中无钱,已经够了不起了,没想到你一个穷苦大众,居然能做到手中无钱,心中也无钱,绝对不会被金钱蒙蔽双眼,维持本心,实在太了不起了!”
郑翼晨摸摸头,不好意思说道:“我……我没有你说的那么好啦,就算你使劲夸我,我也不会觉得高兴的。”他嘴上这么说,脸上不由自主洋溢着得意的微笑,看样子还是很高兴。
李轩正容说道:“不过,我还是想说一句:你丫真是个傻缺!”
郑翼晨淡淡一笑,对他这句评价不予置评:“虽然拒绝了一亿,但是成立了一个基金会,又得到了一套市中心的豪宅,也算是我赚到了。”
李轩将熟睡的罗宾小心抱到沙发的一角,长身而起,拍手说道:“很好,那我们明天就搬家了,我先去收拾东西。”
翌日正好是星期天,郑翼晨不用去上班,他和李轩一大早就起床,将昨晚打包好的行李,一件件搬到楼下。
李轩的行李比较简单,就只是几件换洗的衣物,郑翼晨则负责了许多,除了衣服以外,还有他的笔记本电脑,火罐,毫针,听诊器等医疗工具,还有裱在墙上的那副外公的墨宝,此外还有两大箱的书籍。
对于很多人来说,搬家最痛苦的,莫过于搬抬某些大件的家具电器,但是郑翼晨对于家具电器,并没有半点留恋,他最宝贝的事物,始终是从初中开始,就积累到现在的一大堆书。
这些藏书,可以说是见证了他初中到现在的一连串成长岁月。
初中的时候,他最爱收藏的,是一套又一套的漫画书:《龙珠》,《幽游白书》,《灌篮高手》,也曾有过热血中二的年纪,甚至为了模仿孙悟空的超级赛亚人状态,专门去染了个黄发,就连眉毛也染黄了,然后被一贯稳重守旧的父亲斥为妖孽,抓到理发店剃了个光头,连眉毛都剃了个精光,害他被同学嘲笑了许久,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怀疑自己不是父亲亲生的。
高中的时候,他的猎奇心理到了一个膨胀的地步,最爱看一些科幻悬疑小说,为此买了全套的《卫斯理》系列,还有《金田一探案集》,看得是如获至宝,上课也没心思听,以致高考失利。
而大学则是他一身的塑形阶段,他迷上了古老的中医,不可自拔,废寝忘食在图书馆中淘书:中医四大经典,《类证治裁》,《医林改错》,《儒门事亲》……有一些书籍在图书馆没法找到,他就会设法去孔夫子旧书网淘到,在飞机上阅读的那本《金匮要略》,就是他费尽偌大心血,淘到的一本藏书。
漫画,小说,医书这三类书籍,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却在郑翼晨身上,得到了高度的调和统一。
爱看漫画,让他保有一颗童心和一腔热血,悬疑科幻类的小说,使他的想象力与逻辑力得到锻炼,勇于向未知领域探索,才能在医学方面,有着过人的悟性与心得。
医学,则是他一生为之奋斗的目标了,今后的无数岁月,医书对郑翼晨来说,就像是鱼离不开水,树苗离不开土壤。
郑翼晨将一本本藏书放到纸箱打包好,自然免不了感叹一番,李轩则是诸多怨言,原因是这些书实在是太重了,搬抬的过程中,小土豪忍不住抱怨了一句:“看来秦始皇焚书坑儒是有道理的,遗憾的是,没有真的把书都烧光了,害我现在要遭受这种罪!”
在李轩和郑翼晨搬东西的同时,罗宾看到自己的罐头被优先放置在车厢后,算是松了口气,迈着优雅的步伐,一脸慵懒与倨傲,走向小区对面的草地。
草地上,二十来只不同品种,不同毛色的猫整整齐齐站成一排,如同等待检阅的士兵方阵。
这些猫唯一的共同处,就是它们的性别,清一色的公猫。
罗宾犹如御驾亲征的女王,目光睥睨,扫视了公猫一眼,喵喵叫了几句,仿佛在下达什么指令。
它正在进行自己的“选妃仪式”,离别在即,罗宾也有放不下的东西,就是这一群猫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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