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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美国当土豪-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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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这次偶然,他们聊了几句,起初他没把安峰放在眼里,只以为他是学校里某个勤奋的留学生,因为华裔总是很勤奋,虽然沟通能力不强,但埋头苦干的功夫不是一般人能比的。凯斯随口问了一些,谁知对方懂的不比自己少,而且看他的实验和理论,怕是比自己还在行。

    自己做了几十年研究,难道还被一个年轻人给比下去了?凯斯有意无意的谈及其他话题,把内容往高深方向引,谁知此人的表现一如既往的轻松,理论和实验数据脱口而出,而且有一些结论看起来……更准确?

    后面凯斯跑去让做这个课题的同事验证后,还真的发现了计算误差,修改过来后,答案更趋向于那个叫布鲁斯的华裔。凯斯震惊了,他忽然想起以前一项无聊的调查,说是科学家获得重大发现的黄金年龄在25-35岁之间,统计的美国籍诺贝尔获奖者,他们获得博士学位时,平均年龄是25岁左右。

    这样安慰自己,心态就平稳多了。

    倒是安峰完全不知道自己修改那项课题数据对其他人的震撼,当时他只想快点筛选目标基因,打发这个烦人的老家伙,没想到反而给缠上了。无奈,他只能在闲暇时刻和凯斯聊一些与细胞基因学有关的内容。

    也许是天意吧,安峰进行葡萄转基因的工作时,触及了同属一大类的生物工程,因此扯上了关系。按照机器脑理解的“规律”,这样做更能够挖掘出关联知识,因此生物基因,细胞学的知识就有了。

    “oh,yes!”安峰忽然欢呼一声,把喝咖啡的凯斯也吸引过去,只见他满脸的笑容,喜不自胜。

    “我成功了!”安峰难得主动打开了话题。

    “恭喜你!”凯斯说。

    安峰激动的把重组细胞取出,现在只剩下利用pcr仪将它复制到一百亿至一千亿倍,然后进行细胞组织培养,把目标细胞装在培养基里面,带回自己的实验室里,慢慢等待它们成长,发育……最后丰收。

    凯斯给他打了下手,帮了他一些忙。安峰做完后,本想请他去喝杯咖啡,但凯斯说自己办公室里就有好货色,安峰也不想走远,就跟他去了。然后又来了其他一些研究专家,称呼都是带着“dr”的,双博士学位的猛人大把,安峰倍感压力。

    麦克·凯斯这是摆鸿门宴啊,这老家伙,良心大大的坏!

    这次算他们走运,连续奋战一个星期,安峰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心情好就多说了一些。所谓的互相交流,基本上是他在应付,其他人在交流。他们说什么安峰也听不进去,他们怎么来,机器脑就怎么破。

    安峰喝了一口咖啡,认真的说:“我也觉得凯斯博士说的诱发癌细胞的表达基因x突变后,是能够永久杀死癌细胞的,但是还需要制造一个连锁反应,否则药物会对其它正常细胞造成损害。”

    (x代表胡说八道)

    他们纷纷就安峰所说的交流意见。

    安峰内心吐槽:靠,谁管你们说什么呀,永久杀死癌细胞的方法我这里大把……可我就不告诉你!

    最后安峰表示要结束研究,打包回家时,他们邀请安峰加入研究课题小组——虽然他只有一个不被美国承认的学士学位,但老美这帮书呆子可是真心做研究的,谁管你有什么学位呀,有知识就行。

    安峰回绝了,他才不干这种事,研究出成果了,主要功劳是你们的,老子就挂一个名字在最后面?开玩笑,还不如你们给我打工,我给你们一辈子都做不完的课题呢,而且还是平均几年就能出成果的。

    安峰和他们交换通讯方式后,毅然离开。不过回去的路上他倒是有这个想法,雇佣一批做研究的手下,专门研发他的课题……懒在作怪。就拿这次来说,虽然是个简单(对于他)的实验,还是花了一个星期。

    如果后面更复杂,更大型的呢,难道要花半年?

    安峰可没这个耐心,他倒是想过将一项课题分为多组内容,让不同的人研究不同的区区域……就像一个研究所,雇员研究出来的知识专利都属于研究所所有,他们得名,安峰获利,何乐而不为呢?

第042章 匆匆纽约行(上)

    安峰这个想法倒是挺好的,成立一家研究中心,省得以后什么发明创造都是自己弄出来的,太吸引公众目光了,虽然他时常自称“天才”,但每天曝光在摄像机下的天才,可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钱。可能最近花得有点猛了吧,再扣去上次融资泰兰的四百万,银行账户里还剩两百来万,真心玩不起的节奏。想要弄个研究所,恐怕还得想办法弄钱。钻石目前的行情不好,或许贷款更合适。

    想着这些到家后,安峰小心翼翼的将车上加了防护的培养基取下来,一共六十多套,他自己完成了其中的50%,其他则是那些博士啊,教授之类帮他完成的,代价是欠人情。他原本也不想,但实验室只有一套pcr。

    装载着次世代葡萄组织的培养基被转移到安峰的实验室,他特地弄了个培养室,日光灯照射,以30摄氏度,标准量的营养物质环境,快速促进新型葡萄的生长。脑海里的信息告诉他,大概4-5天调整一次。

    做完这些,他美美睡了一觉。

    起床后,给许久未联络的珍妮打了电话,漫无目的聊着恋爱中男女常说的情话,基本上没什么主题,但就是能耗,就是你爱我我爱你都能说一晚上,信不?换做除了女友以外的其他人,这是不敢想象的。

    尽管珍妮最近很忙,但安峰还是决定飞一趟纽约。他自己没什么时间,可能是想弥补上次她来洛杉矶的失望吧,反正他已经在飞机上了。看着手机里满满的日程安排,他觉得这种分隔两地的恋爱太累了。异地恋绝大多数过程是:电话一天一次,一周一次,一个月一次,最后宣告结束。

    下午抵达了纽约这座繁华的大都会,安峰前后来过两次纽约,但都是匆匆一瞥,感觉眼睛随处可以看到高楼大厦,拥挤的街道,密集的人群,快节奏的生活……这些都不太适合他这种懒洋洋的性格。

    趁着时间还早,拦了一辆经典黄色涂装的出租,往租车公司开去。

    就算是在纽约这种公共交通系统发达的城市,没有车也不方便,让安峰去挤地铁,打出租?一是地铁拥挤,二是出租车不能随心所欲,所以他不干。口袋里的钱是干什么的?他去租了一辆豪华suv:路虎揽胜。

    路虎号称suv里面的劳斯莱斯,多少有点依据,追求舒适性和越野能力的兼顾,虽然小毛病不断,但忽略这些,驾驶表现令安峰很满意。开大块头的车子有一个最明显的优势:视野宽阔。喝醉的时候会豪情万丈,偶尔感觉自己是无敌的。

    比如在拥挤的车流中等待通行时,那些轿车司机看到的统统是密集的车辆和人群,而安峰则能够眺望远处的高楼和沿街的各类商铺。五十步笑百步?有点吧……但哥就是有优势,不服你去开f650(号称坐在二楼开车)。

    纽约有什么好玩的呢?第五大道购物。除了这个,安峰想不到其他的,他喜欢的城市是阳光海滩,风景秀丽,令人舒心的。洛杉矶就符合了其中几点,所以他喜欢。纽约作为寻梦的大都会,恐怕更多的是压力和机械的生活,整日在这座高楼林立的钢铁都市里上下班,应该会觉得很压抑吧?

    当然,不包括那些高层,或者真正的boss。据说这些金融巨鳄号称每分钟几百万上下,但他们住的又远,怎么办?——直升机。每一座令人仰望的高楼大厦盯上都有停机坪,自然是为大亨们服务的。

    安峰跟着导航仪找到了第五大道,这里恐怕是美国极少数市区大量住人的地方,而且房价不低。纽约中央公园中周围的房屋基本上以千万美金计算,少量过亿,和洛杉矶比弗利山形成呼应。

    开车经过中央公园时,心里鄙视这些土豪,但究根结底,为什么会鄙视?因为他羡慕。暗骂自己**,单向车道开出去几百米后,遇到了堵车。在城郊过惯了此路是我开的生活,很不习惯松开油门。

    调开车载电台,一开就有歌曲,而且还是饶舌风格的,听着里面一阵阵粗口和吐槽,安峰脑袋跟着一晃一晃的,随着车流一点点往前挪,左手边全是高楼,右手却是树木茂盛的公园。

    电话响,安峰调低音乐声,左右看看没警察,接听:“嗨,honey!”

    “嗨,你到纽约了?”珍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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