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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见习阎王爷-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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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个人进入到银行里面后就迅速的分散开来,其中一个人守在了门口,另外三个人则是走向了银行的各个角落,如果是当过特种兵的人就能看出来,这几个人呈的是标准的攻击队形,在银行内抢占了各个要点。

    最后剩下的看似为首模样的那个人则是二话不说,直接走到了银行柜台前面,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从风衣内掏出了一根三尺长的镔铁棍子,大喝了一声:“打劫!”

    他的这一行为先是将银行内的客户和工作人员都镇住了,接着,大家一起哄堂大笑,听说过有拿枪抢银行的,最不济也是拿刀抢银行,就没见过有拿棍子抢银行的。这几个黑衣人造型是挺拉风的,就是似乎头脑不太正常。

    客户中一个看似混混的人物还一边抠鼻屎,一边嘲笑几个大汉道:“哈哈哈哈,哥们,造型不错,挺唬人的。不过你要抢银行,麻烦也专业一点啊,没真枪,你搞几把逼真点的玩具枪也行,就算没玩具枪,你拿几把斧子也比提着这根破棍子强吧?”

    银行里其他人,包括庄静和胡经理听到混混的话,都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刚才因为那一声“打劫”而变得有些凝重的气氛随着混混的一插科打诨,顿时变得又愉快起来。

    只是方大雷却没有那么好的心情跟着众人一起娱乐,他敏锐的感觉到,领头的这个家伙不简单,而且其他四人也不是混混说的没有任何准备。

    果然,混混话音刚落,抢占关键位置的四人就从宽大的风衣里面一人掏出了一把乌兹冲锋枪端在了手上。

    相比较于又笨又长的恐怖分子专用枪ak-47来说,这乌兹冲锋枪结构简单,结构紧凑,动作可靠,勤务性好,且造价低,使用9mm巴拉贝鲁姆手枪弹,威力也是不俗。意大利那边的黑手党都喜欢用这种枪。

    毕竟这种枪随便在风衣后面随便一掖就能隐藏起来,而ak-47那么长的家伙,不仅不便隐藏,在城市中打巷战的时候,也因为其长度和过于强的威力,有着不小的劣势。

    再加上华夏枪支管制相对严格,乌兹冲锋枪的体积比ak-47小得多,明显也更加容易混进来。

    从这些劫匪掏出冲锋枪的一瞬间,银行里的气氛瞬间就凝固了,无论是客户也好,工作人员也好,这回是真正的愣住了,他们没有想到,这伙人真的是来打劫的。

    就在众人还在愣神的时候,黑衣人首领一个冲刺,冲到了混混的面前,一伸手,捏住了混混的脖子。

    面部表情严肃的他惜字如金般的挤出了几个字:“你的废话太多了!”

第三十四章 妖怪也抢银行

    只见黑衣人首领先是手上稍微一使劲,就将混混的脖子给捏断了,混混顿时就像是被宰杀了的公鸡,脖子软趴趴的歪倒在一边。

    首领直接一抖手腕,混混的尸体就飞越了一大堆的大厅中等待区的椅子,最后撞在了一个保安的身上,将他撞晕了过去。

    整个过程中,从进银行到现在,包括首领在内的五个人除了说了“打劫”二字以外,就是首领捏住混混的脖子说了一句“你的废话太多了”。

    就算混混被捏死的时候,这伙人都丝毫没有动容,还是一副面瘫的表情,可见其心性之残酷。

    混混的死再加上前面众人手中的冲锋枪,终于引起了大厅内的一丝混乱。

    一个女的银行职员见到这种惨烈情景,欲尖叫一声抒发其紧张的情绪,结果被黑衣人首领一瞪,直接吓得小便**,晕了过去。

    “安静!否则全部死!”黑衣人首领冷酷的环视了大厅一圈,说道。

    所有人都被他吓得蹲了下去,方大雷不想过于突出,也跟着众人蹲了下去。众人震惊于黑衣人首领的实力,居然能单手抓起一个最少也有120多斤重的混混,还轻松的将他捏死后甩得老远,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黑衣人首领的目光扫视到方大雷的时候愣了一下,在他身上足足扫视了有三秒钟才收了回来。

    别人不知道,只是以为他多看了方大雷几眼,方大雷自己知道,这家伙根本不是用眼睛在看,而是用神识在扫描。这家伙根本就是个筑基期的修真者,还不是人类修真者,是个妖修。

    要是换成别的修真者在这里,和妖修实力相当,也许就被他找出来了,可方大雷是什么人?身具先天功德至宝,修炼地府至高法诀,隐藏个自身气息还不是小菜一碟。

    他如果不想被人发现自己的身份,别说是筑基期的妖怪了,就是大乘期的都找不出他来。

    就在这时候,混混的尸体突然有了一丝的变化,只见他的尸体上浮现出了一个灰色的影子,活脱脱刚才那个死鬼混混的模样。

    “这应该就是那混混的鬼魂吧?”方大雷看着新生成的游魂在心里暗暗说道。鬼倒是见过不少,还亲手抓过,可这从活人变成鬼的过程,他还真是第一次见。

    只见那鬼魂满脸迷茫之色,盯着自己的尸体一阵猛看,似乎还没有意识过来,自己就这么挂了。好半晌,他才一副恍然大悟的感觉,原来自己真的已经死了。

    紧接着,就看他脸色大变,逐渐变得凶恶、狰狞起来,身上戾气陡升,眼睛变得血红,连带着周围的空气似乎都变得凝固起来。这是游魂要进化的先兆。

    在大厅的那些普通人类黑衣人劫匪都自觉的哆嗦了一下,万年不变的扑克脸终于有了一丝变化,其中一个嘴里还轻声叨念道:“奇怪了,这会才几月啊,怎么感觉天一下子变得好凉啊!”

    第一次经历游魂突变,方大雷倒是有了点兴趣,他在心里说道:“刚刚看起来还是一副完全无害的游魂模样,现在一下子就变得凶起来了,看样子还是冲着那妖怪去的,冤有头,债有主,现世报还的快啊!这真的是变鬼了回来报仇了?有意思,有意思。”在这种情况下,他不仅不担心,反而有点幸灾乐祸的样子,也不知道是说他神经大条好呢,还是说他实力高强,不在乎好。

    就在那鬼魂完成变身,气势陡升,准备扑向妖怪的时候,一条锁链突然套在了他的脖子上,边上还有一人大喝道:“人有人路,鬼有鬼道,人鬼殊途,既然已死,还有什么好放不下的,千万不要多做杀孽,还是老实跟我回地府吧!”

    关键时刻,周叔通这老货杀了出来,一根勾魂链套住了刚刚变身成为恶鬼的混混脖子。

    被勾魂链套住的恶鬼还想挣扎,只是这地府制式装备,本就专为抓鬼所制,再加上他不过刚刚变身成为恶鬼,一没神通,二没装备,怎么是同级别的地府阴差周叔通的对手,只能乖乖束手就擒。

    即便这样,他嘴上依然不肯退缩:“干嘛只抓我!这家伙杀了我,让我枉死,我为什么不能报仇!你们地府做事不公,放着凶手不抓,却在这里抓我这苦主?我说阴差大人,您放了我,让我给自己报了仇了,也好安心跟你下地府,怎么样?”

    混混吗,玩嘴比较擅长,一席话说的似乎也是有点道理的。可周叔通吃的米比混混吃的盐还多,一把年纪了,能给他唬住?

    再说了,周叔通现在还指着方大雷去救自己的曾孙子呢,方大雷吩咐下来的事情,他怎么能不办得妥妥的?

    最关键的是,杀人这事不归地府管,有人间的警察呢,周叔通也没成了阴差就自大以为自己是红**反穿的超人,可以拯救世界。

    此时的他一心捉鬼,但是没看出来杀人的不是凡人而是妖怪,不过即使看出来了,说实在的,管他鸟事,这年头,人杀人多了去了,再多个妖怪杀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自己都是鬼了,哪烦得了那么多,除了曾孙子以及家人外,阳间的一切和他都无关。

    根本不容变为恶鬼的混混狡辩,也不跟他多废话,直接念出法诀,将传送鬼魂下地府的专用传送门给招了出来,一脚将恶鬼混混给踢了进去。

    这门仅供鬼魂使用,生人是不能进入的,由此进入的鬼魂会被地府的规则之力直接发配到六道轮回或者十八层地狱,总之就是去他该去的地方。

    做完这一切的周叔通本来准备拍拍屁股走人,结果发现方大雷竟然也在这里。

    搞笑的是,此时作为人质的他居然还双手抱头蹲在地上,周叔通不知道阎王老爷这演的是哪一出,正准备上前见礼,方大雷对他悄悄使了个眼色,比划了一下黑衣人首领那里,示意他离开。

    觉察到现场情况的周叔通不动声色的直接隐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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