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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剑集-第3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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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多只是一个死村。

    死村里,白雪安静而缓慢的脚步声响起,他走的样子看着并不快,可速度着实不慢。

    他这一路上只看到一只血污满身的死鸡,一条饿死的野狗,一扇被风吹得“啪嗒匹嗒”直响的破窗,还有破窗后,一张破烂的大床,上面的纱幔已经焦黄,一个没有火的冷灶,灶头放着半个咬过的黄馒头。

    馒头可是好东西,人可以没有金子,没实不慢。

    他这一路上只看到一只血污满身的死鸡,一条饿死的野狗,一扇被风吹得“啪嗒匹嗒”直响的破窗,还有破窗后,一张破烂的大床,上面的纱幔已经焦黄,一个没有火的冷灶,灶头放着半个咬过的黄馒头。

    馒头可是好东西,人可以没有金子,没有银子,甚至没有女子,却不能没有馒头。

    一个懂得馒头的好处,知道珍惜馒头的人,才对得起被他吃下肚子里去的馒头,否则他和茹毛饮血的畜生又有何异?

    所以,白雪走向了这个馒头,这个发黄的馒头,并不是被他啃了一口,但白雪还是想了想,走了过去。

    也就是进了那扇同样被风吹的“噼里啪啦”响的正门后,他看到了一个男人。

    一个快要被饿死的男人。

    这个人虽然一副奄奄一息快要死的样子,但毕竟还没有死,只要他还没有死,他就还是个人。

    所以,白雪看到了一个人,这是他回天之村后,见到的第一个人。

    所以,他的心里多少还是有点开心的,没有经历过极度的寂寞之后,你是不会明白,原来人是那么可爱的东西。

    白雪开心,还是因为他认得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衣衫褴褛,一脸污垢,更是骨瘦如柴,但白雪每次见到他,他的身边总是堆满了吃的,无论是荤的,素的,还是天上飞的,地上跑的,什么他都吃,什么时候他都在吃。

    这个人需要不断的吃,才能活下去,偏偏他吃的越多,就越瘦。

    现在,这个人没有在吃,他的身边也没有吃的,或者说除了那半个发黄的馒头外,他的身边没有什么是可以吃的。

    他如一摊烂泥一样软趴趴的倒在灶边,眼巴巴的望着那半个发黄的馒头。

    “这里怎么变成这个样子呢?这里的那些人呢?这究竟是怎么样回事?”

    白雪很想问问这些问题,但他强忍住了并没有问,而是走过去,将那半个黄馒头从冰冷的灶上拿下来,递到萨森的掌心里。

    “谢。。。谢谢。。。。。。”

    这是萨森在狼吞虎咽下半个馒头之后说的一句话,也是白雪回天之村后听到的第一句话。

    很亲切。

    “这里怎么了?”

    “这里。。。。。。”萨森的瞳孔忽然强烈的收缩了一下,尖叫一声,声如夜枭。

    “啊!!!”

    然后他就死了。

    他死的很突然,毫无预兆。

    白雪将他的尸体放开在灶边,然后又从那不断被风吹动的门口走出,风吹过,夜冷。

    他忍不住蜷缩了一下自己的身子,才又大步的往前走。

    前方,前方原本是一个很大的院落,一幢小小的红楼矗立在院子后面,朱红色的雕漆在朝阳下显得那么的沉重而庄严。

    现在,前方,红楼的小院已经荒芜,荒无的庭院中,凄冷败落的庭台间,凋零的草木深处有一座小红楼。

    夜已经很深了。

    月光都不见了,白雪目力过人,倒也是看得见,不过他还是点了盏灯笼。

    惨白色的灯笼,一点灯火,白雪随着这灯笼走进了红楼,朱漆大门早已斑驳,门一推就开了,“吱!”一声重响,刺耳且沉闷,仿若是一种痛苦。

    不久前,这个小院里还发生了一些有趣的事情,白雪凭着自己的聪明一一排除了所有人,找看得见,不过他还是点了盏灯笼。

    惨白色的灯笼,一点灯火,白雪随着这灯笼走进了红楼,朱漆大门早已斑驳,门一推就开了,“吱!”一声重响,刺耳且沉闷,仿若是一种痛苦。

    不久前,这个小院里还发生了一些有趣的事情,白雪凭着自己的聪明一一排除了所有人,找到了真正的苗王,但现在,他推开门,却没有看到苗王。

    他谁也没有看见,除了一个最不该看见的人。

    人有时候很奇怪,明明一个人你不想见到,但你总是能事事遇上,有时候,你求着去见一个人,反倒是怎么也见不着。

    灯在屋中人在灯下。

    灯下的这人,就是白雪怎么也不愿意见到的人,偏偏,也是他不得不见到的人。

第三百四十九章 昔日灯下

    他们本是相识于幼年时期,少年时齐名共风流天下,可惜,这一切早已在那个风雨凄迷的夜晚被撕破了。

    他们从此也是陌路人了。

    从此萧郎是路人。

    白雪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她,但他也该想到她在这里了。

    她已经完全褪去了少年时的稚嫩,装扮上一身的凌厉和霸气,尤其是她的眼睛,充满了上位者才会有的自信。

    她已经来到了这里,来到了这个本不属于她的地方,所以完全现在的她已经有这个资本自信。

    有人说过,自信才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妆容,无疑,现在的她是最迷人,也是最吸引人的。

    她抬起首,放下杯中的酒,用一种很奇怪,很迷离的眼神望着白雪,然后道:“我来了。”

    所以白雪推开门,走到桌边坐下,然后微笑道:“三十万大军,终于还是来了。”

    她说的是我来了,白雪说的是三十万大军来了。

    这里面的孰亲孰疏,一眼便知。

    余歌道:“好久不见。”

    白雪道:“是。”

    余歌道:“来的只是我,并不是三十万大军。”

    白雪取过那酒杯,一口饮尽道:“三十万大军算的了什么,有你在,岂非比百万大军都强?”

    余歌听到他的话,却没有半点的欣喜,只是哀伤道:“我难道真的比三十万大军还可怕吗?”

    白雪道:“这一点,你的心里比我知道的更清楚。”

    余歌道:“是吗?”

    白雪微笑不语,慢慢放下酒杯。

    “这酒怎么样?”余歌望着空了酒杯,问道。

    白雪道:“还行。”

    “还行?”

    白雪玩弄着酒杯,道:“酒好,可惜不是自己倒的。”

    余歌奇道:“酒就是酒,同一杯酒,难道经过谁的手,会有区别吗?”

    白雪笑笑。

    余歌道:“从前你喝的酒,大多都是我手里倒过来。。。。。。”

    白雪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了一眼余歌,他看不明白的是,余歌到底想要怎么样,他们明明已经断发绝交,相见本该是刀剑相向,为何怎么还是老是再讲旧情?

    “是。”

    余歌又道:“现在,你喝了我倒出来的酒,却觉得这酒差了味道。。。。。。”

    白雪道:“是。”

    余歌叹息一声,道:“为什么?”

    白雪道:“从前,给我倒酒的人,是我的朋友,是我生死相托的朋友!”

    “现在呢?”

    “现在?”白雪道:“现在,她不是我的朋友。”

    余歌面色苍白,道:“不是朋友倒的酒,味道就不好喝?”

    “是。”

    余歌再道:“我们已经不是朋友?”

    白雪道:“我们已经不是朋友!”

    余歌道:“为什么?”

    白雪自怀中贴衣处缓缓取出一物,却是一张手帕叠成的小包裹,打开四角,里面竟是一缕青丝。

    青丝天极风流在,如见当年校髁帧�

    “我们早已经恩断义绝!”

    余歌望见白雪取出那青丝,早已是面色雪白,余歌道:“为什么?”

    白雪自怀中贴衣处缓缓取出一物,却是一张手帕叠成的小包裹,打开四角,里面竟是一缕青丝。

    青丝天极风流在,如见当年校髁帧�

    “我们早已经恩断义绝!”

    余歌望见白雪取出那青丝,早已是面色雪白,没想到白雪还保留着这缕青丝,不过是她的眼底反倒是一抹嫉妒,倒是奇怪。

    “没想到你留着它,没丢了。”

    白雪道:“我没丢。”

    余歌道:“你该丢了它。”

    白雪道:“为什么?”

    余歌突然激动起来,大声道:“你不是有了巫瑶了吗?为什么还要留着。。。。。。我。。。的头发?”

    白雪不明白她为何这么奇怪的样子,但还是回答道:“阿瑶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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