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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叔皱了皱眉:“顺利?我倒不觉得。若是没有这本《风水图志》,我是断然不能找出墓穴的真实所在的。换句话讲,即使咱们几个冒懵撞进了这块陵地,命运也不会比那只田鼠好多少,可这些都被我们避开了,这就说明《图志》还是好使的,只要继续按照它上边写的去做,就会趋利避害毫发无损地进到大墓里去。”
听燕叔这么一说,我这心里又稍微地落了点儿挺。没错!这《风水图志》的确是记载了逆五行阵的种种破法,而这本书也是我亲手从那间寝陵里拿到的。燕叔根据里面的分金定穴之法找到了墓穴的所在,又一步一步冲破了墓外的层层封锁。按理说:这书绝对是好使的。想到这儿,我的心又活了,附和着燕叔点了点头。
看我又投回了燕叔的阵营,梦蓉虽然不太情愿,但也不好再说什么,收人钱财,替人消灾,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只要燕叔不松口看来不管是上刀山还是下油锅都必须得走一遭了。
燕叔点起火,又杀了一只猎物把内脏掏出来撒在地上 —— 传说这是个引鬼的方法,我在八大胡同里就听说过详细的过程。京城里王广福斜街的永昌茶楼是个最大的评书摊子,白天讲的全都是三国故事,可天刚这么一擦黑儿,话题马上就换成了神鬼传奇和穿插其间的荤段子,过往送货的伙计、干了一天活的佃农们都喜欢驻足听上一个来时辰,我也经常混在其中。
要说招鬼和吃药没什么不同,都需要引子,而且药越珍稀引子也越金贵。招鬼也不例外,据说鬼也分三六九等,有那种成天不干活却活的逍遥自在的,也有那种撅着屁股却整天挨骂受训的。若要把稍有身份的鬼引来,就必须弄来极恶极秽之物。说书先生讲了,天下最污秽的东西是夭折子和乱伦子的内脏。湖广两省就专门有这样的商人,到处去高价收购四五个月大的婴孩儿,山村以田猎为生,向来都是重男轻女。有些家长知道自己生了女娃,直接就将之按到水里溺死。那些损阴丧德的商人们就拿着真金白银去和他们买婴孩儿的尸体。
夭折子的尸体这还不是最金贵的,最值钱的是在娘胎里呆了四五个月的乱伦子。山里重男轻女,在短时间内还看不出其中的危害,可过了十年二十年之后,其弊端就全显现出来了:一到了下地耕田的时节,田间地头满眼全都是男娃子,谁家要是有个闺女,都得格外保护起来。有的家里穷,哥兄弟四五个就老大能娶得起媳妇,几个兄弟们憋得狼哇瞧叫○1,遇到有些不理智的,小叔子和嫂子之间就有了事儿,这叫“养小叔子”。
如果说“养小叔子”是环境所致的无奈之举,那翁入媳居的“扒灰”则就更加不堪入目。“扒灰”解释为俗语就是公公偷儿媳,历史上最著名的“扒灰”来源于北宋王安石的传说:相传王安石早年丧子,儿媳寡居于另筑小楼之中。王安石出于关心,就常去小楼探望。大概儿媳对此有所误解,就大笔一挥在影壁墙上题诗一首以明心节。王安石看了之后觉得非常难堪,就用手扒去墙灰,“扒灰”之名由此而生。
对于这种说法,我是很不赞同的:纵观王安石的文风和为人,他都算是一个顶天立地的汉子。民间之所以盛传这个传说,大抵是因为他厉行变法,得罪了许多达官显贵而被造谣所致。不管扒灰是怎样一个来历,扒灰历来为世人所不齿,如果还有了乱伦子,那就更是为天理所不容,为人伦所唾弃。
凡事有一弊必有一利,正因为扒灰的不伦,它滋生的孽物历来都是妖术邪法者的最爱。相传明朝中期,南山妖道沈慧甄为了招鬼炼丹,竟然怀揣金条外出寻找鬼引。燕叔当然弄不来这种金贵的引子,当然也不齿于这种行为,就杀了几只猎物,将它们的内脏撒在地上。
第九十二章 … 捉鬼(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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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物的内脏是极其污秽之物,很多怨魂都喜欢蹿进里面给自己增加法力和道行。至于增加道行的最终原因,也无非是想投胎去个好人家。燕叔摇符做了一个发丘派的祈祷仪式。那姿势让我想起在关东祭拜不咸山山神孙良的情景,这时候天正好过午,也不知是周围的山风骤然增大,还是燕叔的仪式起了作用,那堆内脏不知怎么地就开始冒了泡泡,随即,那滩污血的上面竟然升起了一股小小的旋风。旋风起初很微弱,但恍恍惚惚能看见形状,黑色的风体裹着暗红色的核心一点一点的膨大,等长到巴掌大左右的时候,燕叔朝梦蓉一指,梦蓉心领神会,给几只猎物下了蛊。
一只灰毛野兔在中蛊之后仿佛是丢了心智似的,呆呆地望着我,我也看着它,心中想道:“唉…… 小野兔,你能在同一个下午既遭人下蛊又遭鬼附身,虽然不是什么幸事,但凭着这份境遇,你也算是前无古人的神兔了”。我正胡思乱想着,那边的旋风已经长到了猪仔大小了,燕叔一见几只猎物全都被梦蓉控制住了,两手一扬,再见那股黑色旋风,像着了魔似的,直向我们扑奔而来。旋风先是刮到梦蓉的身边,刚想靠近,却像被针扎了一样弹开。我知道,这是金蝉护符起了作用。想到这儿,我赶紧往护符上吐了口吐沫,将它粘在了舌根子底下。
想来这只野鬼生前也必是一名讲究原则之人,即使无法附于人身也不屑于那些田鼠野兔。旋风围着我们刮了一阵,见占不到便宜就想拔腿逃走。燕叔一见岂能答应,双手擎符对天一摇,那股旋风顿时就像绑了线的木偶一般,再也无力向外遁逃了。再看燕叔也不轻松,只见他额头上豆大的汗珠正大滴大滴地往下掉。
燕叔与那厉鬼相持着,对峙了半天谁也不肯让步。 首发渐渐地,燕叔的鼻洼鬓角全都见了汗,旋风也越来越小,越来越微弱,看样子再挺个半炷香的工夫那旋风就要消隐。燕叔见自己的道行降伏不了这鬼,就趁间隙再次召唤梦蓉。梦蓉当然明白燕叔的意思,执手弄蛊就控制几只野物往旋风上撞。看来这次那厉鬼无论是否愿意也没有选择的权力了。
跑在最前的是那只灰毛野兔,而旋风此刻与燕叔对峙得正酣,根本没料到后院儿能起火。等它发现时再想躲已然来不及了,耳轮中就听见“咔嚓”一声巨响,野兔的身体周围起了一片雷火似的电光,直耀得人都睁不开眼。等眼前的光暗了,再看现场,那黑色的旋风已然踪迹全无了,而野兔身上的毛都被电火燎的秃了一大块儿,就像是癞子脑上的头发。
“附成了”,燕叔激动地喊道。
“那到底是放还是不放?”,梦蓉朝燕叔喊道。
“你挺住,先别放,等我交代几句话的”,燕叔边喘边擦汗说。
“行,我还能挺一会儿,不过您可得赶快点儿,这东西不是个善茬子,我怕一会控制不住它”
“好,你俩听好。一会儿梦蓉撒手的时候,你俩能跟住就跟,跟不上就呆在原地,记住千万别跑散了。只要你俩还在一起,我寻到入口之后就能找着你们”
“您就放心吧,梦蓉我来照应”,我回应道。
“老叔,您话说完没有?我可有点儿挺不住啦”,梦蓉边喘边向燕叔喊道。
“好了,我查三个数你就放”
“三”
“二”
“一”
燕叔的“一”字刚出口,梦蓉运足了气,一下给灰毛野兔解了咒语。再看这野兔奔着西北角方向就跑下去了,燕叔趁刚才说话的时间脱掉大氅,现出一身短衣襟小打扮的装束,抬胳膊抬腿没有半点崩挂之处,见野兔朝树毛子里钻了去,他两腿一纵就跃到树上,像一只雄鹰注视猎物似的高高在上。
梦蓉见状也要塌腰去追,我忙把她拽住说道:“燕叔刚才不是说了,追不上咱俩就在原地呆着。跑散了就不好找了,你瞧你这一身行头,叮叮当当的,还有你那些小辫儿,钻树毛子里头不得刮住啊?”
“咱俩跑不散”,梦蓉一把推开我的手。
“怎么?”,我听了这话有点儿吃惊。
“你忘了?我的金蚕还在你肚中呢,不管你到天涯海角,只要我愿意,我都能找到你”
听了这话,我恍然大悟,重新牵起了梦蓉的手说道:“要追咱们也得在一起,事不宜迟,咱俩赶紧往西北方向跑吧”,说完我拽着梦蓉跌跌撞撞地钻进了树林里头。
燕叔的身影还能看到,他此刻就踩在我们前方的一棵大树枝上。不用说,那厉鬼附在野兔身上肯定是受了惊,依着本能朝着虚阵吸引的方向跑,而它却不知道,在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