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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大人,我是王的子民,我怎么可能对王室不满,我只是。。。。。我没有什么问题大人,我会服从你的调度,跟随您为殿下做战。”
“很好,不过这个回答应该在几分钟之前,你。。。。。是黑发黑瞳,这很少见,我总觉你很面熟,我们之前见过吗?”
“我曾经去过菲利克斯家里做客,您可能在那里见过我。大人”
“是吗?有可能,菲利克斯家的城堡是整个冰谷城最豪华的建筑,我个人认为连城主府都比不过它。”
“确实非常华丽。大人。”
“好了。你回去通知赖利和伯恩德,你们三人尽快收拾好东西,到第一万人队的斥候部队去报到,我会让他们把菲利克斯和你们安排在同组。”
“多谢大人。”
“这是菲利克斯的要求,你知道让他提个要求这可是非常难的事情。”
“深表赞同,大人。”
“呵呵,你回去吧,我会尽快办好你们的手续,部队不日就要出发。”
“是,大人!原上神永远眷顾您。”
“也愿上神眷顾你,孩子。”
雪血城某酒馆之中。
“干杯兄弟们,为了我们的调动,为了我们即将去干那些活死人,干杯兄弟们,奥,还有,为了菲利克斯,虽然我怀疑他连话都不会说,但他确实帮我们调到即将出征的第一万人队,为了我不会说话的兄弟,干杯!!!”赖利站在桌子上举着可以称之为桶的酒杯,吐字不清的狂吼着。
桌子周围所有人都迎合举杯,除了一个胸口除了军人徽章外还有一枚家族徽章的英俊美男,这个人如果单从外型上看绝对是那种阳光型男类别的,但是了解他的人都不会这么说,因为他不是别人,他正是菲利克斯,有着部队中有着冰面人之称的菲利克斯。
之前赖利在祝酒词中戏成他不会说话,这绝对是赤裸裸的诽谤,菲利克斯当然会说话,但他却很少说话,他是个沉默的男人,也是冷酷的男人,不说对待别人,就是战友之间,菲利克斯都是一副冰冷的做派,当然跟伊修这几个人除外。他们都是一起入伍而且一起共事多年的兄弟。不过即便是这样,菲利克斯的话依旧不多。
伊修注意到了菲利克斯没有举杯,他一把搭在对方的肩膀上,然后开口道:“怎么了,菲利。我的兄弟,举起杯子我们干一杯。”
菲利克斯虽然不满意赖利说自己是哑巴,但也不好太过不给面子,只能把酒杯举了起来,但是在杯子即将和众人相撞的时候,他淡淡的开口:“如果那个没头发的土狗再敢调笑我,我就。。。。。我好像也不能把他怎么样。”
“啊哈哈哈哈,你当然不能把我怎么样,我是你的兄弟,啊哈哈哈哈,干杯。干杯。”
北地人本来就是称得上是狂放不羁,喝了酒之后那就更。。。。。
伊修和菲利克斯这种都属于是北地人的异类,伊修还好些,菲利克斯就是标准的怪胎了,不过数年沙场上的同生共死,即便是再怪胎,菲利克斯也不可能去生赖利的气。
相比起菲利克斯心中复杂的想法的伊修的内心世界此时就简单的多了,他只担心一件事那就是今天又不知道要喝多少酒,虽然是北地人,但非常尴尬的是,伊修不仅没有天赋领悟战力,他的酒量也差的离谱,曾经有过被未成年的孩子灌醉的经历。。。。
七章 贵族
数日后。
伊修坐在自己新营房的壁炉边,他脱去了外面的斗篷,只穿着自己的盔甲,椅子旁边靠着的是一个巨大背囊,他现在和菲利克斯,赖利,伯恩特都在第一万人队的斥候部队中任职,而且都在同一小组中,菲利克斯整个这个小组的组长。
也就说伊修从一名堂堂的小队长直接被降职成了一名普通士兵,不过伊修对此完全没有人意见,因为第一,他和一群昔日的兄弟得以重聚,第二,斥候部队的待遇是非常高的,普通士兵的待遇都要高出正常部队小队长的待遇,当然斥候部队的阵亡率也是普通士兵的很多倍。毕竟侦察这个活计不是好干的。
就那现在来说,大部队两天后才出发,可是斥候部队已经接到了早餐过后就出发的命令。唯一值得高兴地就是,斥候是有马骑的。
伊修吃掉嘴中最后一块面包,然后起身提起自己的行囊,走出了营房,现在其余人都还在食堂吃饭,而他则宁愿用这吃饭的时间来检查马匹。
马在北地人的心中是有着超然地位的,在很多城镇农村中一户人家的生活水平是高是地都取决于他们家有几匹马,因为北境是没有牛这种东西的,所以普通人家中的大型牲口就只有马;长毛脚马。
虽然长毛脚马和脚马长相外形都非常的相似,几乎可以说就是一样,但是长毛脚马并不是脚马,也没有脚马那么珍贵,是真正北境军队中的常用马。
伊修先将自己的背囊妥当的放置在马背的后方,然后再身上的武器固定在马背的前方,人还没上去马就已经有了不轻的负重了,不过这并没有什么,长毛脚马和脚马都是以高负重高耐力而闻名的,一个最普通的长毛脚马,其耐力和负重能力都是普通马匹的数倍,它们其实是北境军队战力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伊修处理完自己的马匹之后,又去处理其他人的,在马上固定货物是非常讲究的手艺活,固定的不好,重物在马匹移动中会产生更大负担,从而消耗马匹的耐力,降低骑士前进的速度,这种事情当然是谁都不愿发生的,但又不是每个人都懂得怎么合理处理马匹上的重物,所以伊修只能代劳为战友们检查整理已经装上行囊的坐骑。谁让自己几乎是刚会走路就开始接受马术训练呢了,虽然那时候骑得是木马。。。。
片刻后,战友们一个个酒足饭饱的回来,赖利给伊修带了很大一个鸡腿,以及三个拳头大小的面包,伊修回到房间在壁炉旁把它们全部塞进胃里再出来一看,所有人都已经准备完毕,上马匹等待出发了。
伊修也不耽搁飞身上马边调整自己的斗篷,鞭策马来到菲利克斯身边:“我们负责哪个方向?”
回答伊修的并不是菲利克斯的话语,而是他直接扔过来的一个卷轴:“这张地图上标有我们负责侦察的地段和方向,全部交给你了。”
“交给我了?。。。。你才是指挥官吧。”
“如果不是为了让你替我指挥,我干嘛费力从让埃里克叔叔把你要来。。。。”
说真的,伊修开始的时候还有点没听明白菲利克斯的话是什么意思,但当他随即看到对方射过来的眼神时候,他就一下子全明白了,看来这斥候小队队长的活是跑不了了,他无奈的摇头打开手中的卷轴,皱了皱眉仔细的看了一遍后,他收好卷轴,开口道:“全体注意,方向正西,全速前进,如果没有意外,我们能在溪镇过夜。出发。”
伊修话音一落,旁边的菲利克斯及时的抬手一挥,众骑纷纷策动马匹,向着远方绝尘而去。
溪镇是雪血城西方比较大的城镇,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它一直是个人流息壤的小镇,不管是从雪血城出发,还是赶往雪血城的人都愿意在这里休息一晚。不仅是因为这是个美丽恬静的镇子,更重要的是这里距雪血城的路程刚刚好是一天左右,在这休息一晚早晨出发当天晚上刚好可以到达雪血城。
是夜。急促的马蹄声打乱了小镇的宁静。这是一群外面裹着斗篷,浑身盔甲,马背上更是带着背囊和武器,他们斗篷左肩处还都带着一个数跟鹰羽和铁质狼头组成的别样徽章,鹰羽完全从肩头上露出来,这是斥候兵的独特徽章,狼鹰徽章。
十数人的马队齐齐奔跑起来是非常有气势的,尤其在骑士还都是全副武装的情况下。
马队疾驰过安静的街道,再穿过那座厚实的石桥,直直的就冲向了坐落于小镇边缘的军队驿站。
大陆上的军队驿站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不分昼夜都有人在等待着往来的军人,所以当伊修一行狂冲进驿站院子的时候,几个人已经从房间里迎了出来,帮助诸军卸行李,牵马匹去往马厩。
“老板,我要热腾腾的大块肉,还有酒。很多的酒水。”赖利人还没完全下马,咆哮声却是先到了。
“奥!尊敬的客人,您的声音完全可以小一些,我的耳朵并不聋,肉满满的一大锅,绝对可以满足您,但是酒的话。。。。。。虽然我们并不是军人,但我们收到了明确的命令,战争期间不准为任何军人提供酒水。不然,我们和军方的合同就会被中止,我就会失去这个驿站的经营权,所以。。。。。”
赖利其实根本没有听老板说话,他的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