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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当自强1·幸福不用你给-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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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不知味地吃毕,她站起身。「感谢你请客,我吃饱了,先走了,拜。」   
    「等等,庄晓梦。」他又喊住她,今天,已经不知是第几次请她留下了。   
    「干么?」   
    「请妳留下来。」他低声说,嗓音略微沙哑。   
    她一震。他要她留下来?还说请?   
    凉透的心房悄悄地又燃起一把温暖。   
    「留下来。」他重复,低沈的嗓音,还有那幽幽的、教人无法参透的眼神,在在带着股奇异的魔力。   
    她不知不觉跌回座位上。「你想……有什么事?」嗓音软弱地颤抖着。   
    他微微一笑,打开身旁的电脑提袋,搬出笔记型电脑和麦克的那份报告。「关于这份报告,我想跟妳讨论一下。」   
    「什么?」她愣愣地看着他,一时处于状况外。   
    「我对财务方面真的不太了解,我想妳应该可以给我一些好建议。」   
    什么嘛!原来……是这样啊,原来他请她留下来是为了要讨论公事,她还以为──   
    以为什么呢?庄晓梦不敢再想,只是忽然领悟了为何他会选择这间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餐厅,又替她点了咖啡。   
    他根本早就计划好了,她却傻傻地存着一丝希冀,以为这个男人主动说要请吃饭,是因为总算对她产生一点兴趣。   
    哈!她真是……太傻了。   
    ************   
    那晚,两个人整整讨论了五、六个小时。   
    庄晓梦也不确定自己到底喝了几杯咖啡,只知道喝到后来她都有点心悸了,身体很疲倦,精神却处于亢奋状态。   
    亢奋的缘故,倒不完全因为咖啡因,有部分也是因为墨未浓是个虚心求教的好学生,领悟力又强,让她不知不觉也教得认真起来,很热切地想把自己所知道的财务相关知识全教给他。   
    两个人一问一答,讨论得专注,再回神时,已接近清晨五点。   
    他亲自开车送她回家,还慷慨地放了她一天假,临走前,还撂下教她震惊万分的新人事命令。   
    「明天开始,妳不必再做那些杂务了,如果有必要,我会加聘一个行政秘书,妳过来当我的特别助理。」   
    她花了好久才消化他的话。「你要我当特别助理?可是这好像不符合公司体制。」区区一个部门经理可以用特别助理吗?   
    「公司的体制就是用来破坏的。」他微笑好诡异。「而且我们这个部门本身就是特别的存在。」   
    说的也是,一个部门经理能够直接对总裁报告,本来就不简单。   
    何况他们既然负责做集团内部的VC,哪个事业单位有潜力,哪个不值得栽培,全都凭他们的评估,等于整个集团资源是由他们来分配的,这可是很了不得的权力。   
    为什么他年纪轻轻,可以得到总裁如此信任,拿到这样的权力呢?   
    庄晓梦实在很好奇。   
    这谜团,等她正式担任墨未浓的特别助理,天天跟前跟后,陪他去开每一场会议,陪他四处交际应酬,陪他加班看报告,甚至偶尔还要随他一起到外地出差,朝夕相处之下,渐渐地拨云见日。   
    原来他在某种意义上也算是个天才。   
    史丹佛电子工程硕士,出身奈米研究中心,从大三那年便开始在期刊上发表论文,在硅谷忙碌的工作挤压下,居然还抽得出时间在职进修拿MBA学位。   
    对相关产业新技术方面的了解,他自是不在话下,对商业竞争策略方面,他也有独到的眼光,他唯一的弱点,就是对专业的财务分析不太行,可凭他海绵般的吸收能力,她相信他很快便能掌握诀窍。   
    他是魏元朗的学弟,魏元朗对他极为赏识,主动跟纪总裁提议,挖他到「翔鹰集团」来。   
    他比她晚半年来到「翔鹰」,成就却是大不同。   
    愈跟他相处,庄晓梦就愈佩服他。虽然这个男人有许多讨人厌的缺点,但工作能力的确是一等一的强,认真的态度也远远超过一般人。   
    长相不错,懂得穿着品味,能力强又有才气,怪不得追在他身后的女人一大票,也不在意他的冷淡,巴巴地期盼他垂怜。   
    她可不希望自己也成为其中一位。   
    这天,两人来到洛杉矶出差,拜访「翔鹰集团」位于美西的分公司。晚上回饭店,两人吃过晚饭继续讨论公事,夜深了,庄晓梦见墨未浓脸色不甚好看,颇有倦意,提议就此打住,他同意,却不肯就寝,约她到顶楼酒吧小酌一杯。   
    两人坐在面对玻璃窗的吧台边,直抵地面的落地窗外,是LA充满冰冷氛围的夜景,不见车流,只有一栋栋摩天大楼在黑夜里闪着冷光。   
    墨未浓喝苏格兰威士忌加冰块,庄晓梦点一杯龙舌兰日出。   
    橙红鲜艳的日出颜色勾起了墨未浓隐约的记忆,恍惚地看身旁的女人咬着吸管啜酒。   
    奇怪,他总觉得这杯酒的颜色在哪里看过似的?   
    「忘了吗?你女朋友就是拿这种酒泼我的。」她斜睨他,彷佛猜出了他脑海里的念头,浅浅地笑。   
    女朋友?墨未浓一愣,过两秒,恍然。   
    她指的是贝贝啊!原来那天晚上贝贝就是拿龙舌兰日出泼她衣服的。   
    「是前女友。」他指正她。「妳现在还生气吗?」   
    「气什么啊?你把我当成那么小心眼的女人吗?都过去那么久了。」她轻声一笑。「而且你后来又送了我一件那么好看的小礼服。」   
    是什么样的小礼服?墨未浓试图回想,却发现自己想不起来了。   
    当初买那件礼服其实也是匆忙的,到店里随便指了一件就赶着赴约,他自觉已经够有诚意了,没想到贝贝还是不高兴。   
    女人,真难对付。怪不得有人会说,跟女人做爱就好,相爱就免了。   
    他耸耸肩,颇想将这论调与庄晓梦分享,但想也知道她只会痛批他一顿,还是作罢为妙。   
    「你真的决定跟女朋友分手了吗?不挽回一下?」她忽问他。   
    「挽回什么?」他奇怪地看她。「又不是我提分手的,是她主动提的,我只是顺她的意。」   
    「你是真不懂还是装傻?女人提分手十之八九不是真心的,就算是真心的,也希望你出口挽回,你怎能一点反应都没有?」   
    「高兴就在一起,不高兴就别在一起,我没空陪她玩这种欲擒故纵的把戏。」墨未浓说得冷淡。   
    她侧头凝睇他,托着下颔。「你不喜欢那种事事依赖的小女人吧?」   
    他撇撇嘴。「谁会喜欢?」   
    「那可不一定,有些男人就是喜欢女人赖在自己身边,什么事都要他顶着,这样他才会觉得自己很重要,像英雄。」   
    「那叫浪费时间!」墨未浓嗤之以鼻。「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各有各的生活要过,这样缠着彼此有什么好处?」   
    「你真的谈过恋爱吗?」   
    「妳怀疑?」   
    「我是有点怀疑。」她瞅着他笑,颊色因酒精薄有红晕。「真正谈恋爱的人应该不会像你这么理智的。」   
    「这是妳的经验之谈?」   
    听闻他这问话,她蓦地撇过头,咬唇不语。   
    见她这表情,他剑眉一扬。「妳该不会没谈过恋爱?」   
    「……当然有!」听出他语气里的不可思议,她一阵难堪,负气地反驳。「我没你想的那么不受欢迎。」   
    事实上,她是不受欢迎,活到这把年岁,只有过几次令她兴致缺缺、倒尽胃口的约会。   
    可她无论如何也不会在他面前承认。   
    「妳什么时候谈的恋爱?」他偏偏还要追问。   
    「……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她咬着吸管。「后来毕业出来工作,也交过一个。」   
    「为什么分手?」   
    「就个性不合嘛。」超级模棱两可的借口。   
    「怎样个性不合?妳喜欢哪种男人?」   
    问什么问啊?反正不会喜欢你这一种!她好想如此潇洒地反驳,却说不出口,只能很没骨气地细声反问。   
    「那你呢?喜欢哪种女人?」   
    他想了想。「独立、自主,不会来麻烦我的,要聪明一点,我讨厌笨女人。」   
    「哈!」听罢他开出的条件,她讽刺地哼一声。   
    他皱眉。「怎样?」   
    「明明是个大男人主义,还偏要挑个大女人,你这样找得到理想对象才有鬼。」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你要女人不依赖,就不要自作主张帮她点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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