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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见了。
所以,陆恒没有犹豫的说道:“今晚不回了,你们也不必等我,自己玩吧!”
等陆恒走远之后,温佳琪捧着包,好奇的问道:“建国,你们室长,这段时间都不回寝室吗?”
肖建国挠了挠脑袋,不好意思的说道:“是啊,也不知道他在外面干什么,每天放学后就匆匆离开学校,也不住校。不过我们也习惯了,陆恒他一周大半时间都往外跑,也就上下课或者休息的时候能碰到人。”
温佳琪若有所思的点头,与肖建国谈了一段时间恋爱,他身边的朋友舍友都比较熟悉了。
最神秘的还是这个当初晨跑时自己鼓起勇气搭讪的男生,极少见到身影,偏偏在众人中明显又是很有影响力的任务。
705寝室几个人聚到一起的时候,大半都是讨论陆恒的事。
陆恒也不管别人对他的看法,到了停车场,开上车就直奔金沙港湾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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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区保安的注目礼下,陆恒缓缓将车开进小区,停好之后,提着先前路过菜市场买的菜以及一只活蹦乱跳的鸡上了楼。
打开门,陆恒将东西在厨房放好,进了客卧。
没有人!
陆恒皱了皱眉,然后在所有房间转了一圈也没发现人,最后在鞋柜那里发现鞋子还在,只是少了一双拖鞋。
陆恒抬头往天台看了一眼,然后带上门匆匆上了天台。
果不其然,在葡萄藤架子下面的秋千上,陆恒找到了猫小乐,穿着睡衣,蜷缩着身子坐在秋千上,微微的摇晃着。
“怎么跑到上面来了,今天风大,你身体还没好,容易感冒。医生说了,你长时间劳累,加上情绪的剧烈波动,才把身子搞垮了。你需要静养,快点跟我下去,我今天买了鸡,待会炖鸡汤来吃。”
猫小乐眼睛出神的望着夕阳余晖映照的江面,犹如一片金色的沙滩一般,听见陆恒絮叨的话,斜着脑袋看着他。
“我在这住了几天,从不知道天台上的风景这么好。”
陆恒不悦道:“在阳台上也可以看,何必非要跑来天台,而且这都十二月了,天气已经转凉,要是有些地方都开始下雪了,你还穿一件薄薄的睡衣上来,你不要命啦?”
听见陆恒责怪的话,猫小乐却是笑得很开心,有些苍白的脸色微微泛出红晕。
“起来,跟我下去了。”
“嗯,好的。”
“唉呀!”
陆恒看过去,见猫小乐蹙着眉头捏着自己的脚,“咋啦?”
猫小乐不好意思的说道:“在这缩久了,好像抽筋了,麻麻的,要不你抱我下去?”
陆恒连忙摆手,“这不合适。”
猫小乐突然促狭的说道:“有什么不合适的,我问了医生,之前就是你抱我进医院的,出院的时候也是你抱着我上车的,为什么现在又不能呢?”
“情况不一样。”陆恒一本正经道。
猫小乐眼珠子赚了赚,机灵的说道:“情况差不多啊,难道你想让我在这被吹昏吗?”
陆恒语气一滞,是自己让猫小乐快点下去的,还说这里风大,现在好像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走到猫小乐旁边,将她手搭在自己肩膀上,双臂一点力也不用就将娇小玲珑的猫小乐抱了起来。
很轻,轻的就像一只猫一样,仿若无物。
猫小乐头渐渐靠在陆恒胸膛上,能听到心跳声,扑通扑通的,充满节奏感。
天台与屋子的距离并不远,很快就到了,猫小乐有些不舍,然而也只能安静的坐在沙发上看电视。
陆恒在厨房弄着晚饭,听到了一声悲惨的鸡鸣,然后就只剩乒乒乓乓的切菜声了。
猫小乐的视线不仅仅停留在电视上,偶尔扫过角落里与书房相近的那间琴房时就会停顿。
她曾经在车上看见过陆恒凭空虚弹钢琴,然而却能肯定那间琴房不是陆恒自己的,除非陆恒是个变态,不然不会选用粉红色作为装修基调。
那么那间房的主人就很明显了。
电视上正在热播一部情景喜剧,叫《家有儿女》,那个瘦骨嶙峋的刘星得意洋洋的说“我长大后一定是一个出色的。。。。。。。。。”,可是话还没说完就被他弟弟给抢了词,“奸细!”
挺有趣的一幕,猫小乐扯了扯嘴角,证明自己笑了。
吃晚饭时,陆恒将菜端上桌子,身体好得差不多的猫小乐自己乖乖坐上了位置。
“先吃点蔬菜,肠胃调理好了,以后再带你去吃大餐。鸡汤还要半个小时才能炖好,所以不用着急,慢慢吃。”
“嗯”
“你昨天给我说的那个老师我今天看见了,还旁听了他的课,他真的喜欢竖大拇指诶。一会儿给回答问题的同学竖,一会儿又给自己竖,偶尔讲到经典的案例时,他也竖着大拇指赞不绝口。话说以前你们上他的课,真的会数他一节课要竖多少次大拇指吗?”
“嗯,数过的,最多的一次一节课竖了四十五次大拇指,因为那堂课回答问题的学生就有二十多个,剩下的全是他自己莫名其妙竖的。”
“好吃不?”
“你明天送我回家吧!”
“我做的菜味道很。。。。。。。。。回家干嘛?”
“不回去干嘛?”
陆恒愣住了,拿着勺子的手也顿在空中。
猫小乐将额头上溜出来的头发束拢到后面,小口咀嚼着菜肴,很享受的模样。
这几天其实已经很好了,但这里终究不属于自己,那间琴房,那间主卧,甚至还有这个客厅,都是根据他心中那个女孩子的喜好来设计的吧!
就如他说的,天台上的风景和阳台上差不多,但是对自己而言,天台上不仅有可以远眺夕阳余晖弥漫的嘉陵江,还有那些安静绽放的花花草草。
看着愣住的陆恒,猫小乐突然噗嗤一笑,“发呆干嘛,吃饭阿,哥哥。”
“喔”
“额?”陆恒瞪大了眼睛看着猫小乐,“你叫我啥?”
猫小乐抿着嘴笑道:“你难道不是把我当妹妹看吗?虽然我比你大三岁。”
(未完待续。)
第五百八十七章 笑声温语
都不是蠢人,也不是痴愚如顽石不改之人。
当猫小乐度过一场危及性命的高烧之后,仿佛浴火重生,许多事情已经看得明明白白。
之所以还会按照陆恒意愿在他家里养病,只是为了享受一下那种被人呵护、照顾的感觉,也不枉曾经的痴心一片。
只是在这里住的越久,她越能清晰的感受到陆恒对他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态度。
明明自己比他大,但偏偏他却是用着照顾妹妹的方式对待自己,或许有宠溺,但更多的只是关心。这时候猫小乐倒不是喜欢陆恒那种超出同龄人的成熟了,情愿他幼稚一点,心软一点,慢慢接受自己。
当然,洒脱如猫小乐,当初能放弃主城的优渥工作,从苍首那个小职位打拼,现在也不会放不下。
“明天早上,你还要去学校上课吧,如果方便的话,带我先去一趟学校吧!我的档案袋还在我老师那里,放了三个月了,是时候去拿回来了。”
猫小乐也是崇大的学生,算起来是陆恒学姐,只不过已经于今年六月正式毕业了。
陆恒点头,“行,明早我喊你。”
鸡汤炖好了,陆恒端上来之后,猫小乐满满的喝了一大碗。
“那就这样说定了,我也累了,先去睡觉了。”
猫小乐放下碗,就朝着客卧的方向走去。
陆恒看着她穿着自己宽松睡衣下那越显娇小的身躯,不为人知的叹了口气,还是一如既往的玲珑剔透,那双眼睛仿佛能将人的心思看透一般。
正要进卧室的猫小乐突然停下了脚步,猛然回头,在陆恒疑惑的目光中,笑嘻嘻的说道:“哥哥,晚安了!”
然后就欢快的进了屋,关上门。
陆恒苦笑着摇了摇头,跟林素时不时的刁蛮任性比起来,猫小乐倒是显得古灵精怪。
简单得吃完饭,陆恒把碗洗干净,然后一个人趴在阳台上,出神的望着那片映衬着高楼大厦的嘉陵江,波光粼粼,灯红酒绿。
直至夜深,陆恒才回房睡觉。
第二天一早,陆恒载着猫小乐回了崇庆大学。
为了让猫小乐多休息一会儿,陆恒没有过早喊她起床,而是等到九点钟左右才喊她。
回到学校的时候,正好是下课期间,主干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