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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门-第3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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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支“笔”看起来很重,下坠的速度很快,幸好有“奇迹”发生,在离于烨的脑门还有两米远时,“笔”像太空梭一样偏转了方向,最终插在了于烨的脑袋左侧。

    这确实是奇迹,来自于“神仙”的奇迹,神仙自然是马良,这支笔就是他的飞剑,或许是想让于烨死得真有“价值”一些,他没有去厨房里随意的找一把刀,而是将自己的飞剑扔下来了。

    体内没有太多的水份能变成汗珠,于烨被这一下惊得心脏狂跳,咚咚咚的冲击着耳膜。

    “我要吃饭……水……我需要力气。”马良没走出多远,便听到了井里传来的叫声,他微微停顿了一下,转身往厨房走去。

    自杀需要勇气,也需要力气,否则就是自虐,马良佩服于烨的勇气,所以他把自己的飞剑扔下去了,要收回也比较方便。

    于烨仍躺着没有动弹,只是把头转过去看了看插在旁边的飞剑,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把剑打得也太像笔了,马良真的有一支笔,也不知道当初他在客栈里开玩笑时,马良听到后心里有怎样的震惊,或许正是因为于烨的那个玩笑,他最后才用这支“笔”较秃的那一面撞晕了于烨。

    ……

    ……

    大口的啃着鸡腿,嘴角的血迹很快就被厚厚的油覆盖住,面前的大篮子里盛着满满的食物和叠得很高的棉布,有的吸饱了酒,有的则是甘甜的水,对忍耐了好几天的于烨来说,此时任何水都是甘甜无比的。

    那支笔仍插在地上,于烨连摸都没有去摸,他知道自己在接触到那支笔的时候,马良必定会有感应,因此不到最后一刻,他绝不会去碰。

    马良显然没有把自己将飞剑“借”给于烨的事告诉别人,因此那只烧鸡、那几块酱牛肉和大馒头仍是放在柳枝篮子里吊下来的,盛酒盛水的仍是毛巾,没有换成更方便饮用的容器,于烨也顾不得那么多了,他吃得很快,但嚼得很细,这样更容易吸收消化,能让他尽快恢复力气。

    吃完了东西,他又躺回到地上,抬头看着蓝天,安静的等待着。

    果然,篮子收上去后没多久,马良的脑袋又探出来了。

    “多谢,等晚上再吃一顿饭我就有力气了,把你的飞剑借给我一个晚上,等明天你就见不到……不对,是我就见不到你了。”于烨微笑着对马良说道。

    马良没有说话,点了点头就离开了,于烨要借飞剑一个晚上,他对此并没有太多的担心,只要于烨拿起飞剑他就能感觉到,无论于烨是用来挖地还是凿墙,都不可能在他做出反应之前从井里逃脱。

    这是马良想出来的比较可行的计划,一是容易收回,用神识就能让飞剑飞回手中;二是对于烨做出的赔偿,对一个修真者来说,死于飞剑之下要远远好过死于菜刀之下;三是以防万一,于烨无论想做什么都瞒不过他。

    晚饭更加丰盛,有鸡有牛肉有豆腐有青菜有馒头,大概是想给于烨增加一些勇气,棉布叠得更高,而且吸的都是酒。

    天黑以后,井盖照例盖上了,马良坐在井边,始终等不到于烨把他的飞剑拿起来,心中有些不满,想着要是于烨这一晚上都不动手,明天就把飞剑收回来,免得老是担心。

    寅时,凌晨三点,漆黑的井里突然出现了亮光,于烨遮着眼睛摇亮了点烟用剩的火褶子,适应了一会再睁开眼睛,坐到了马良的飞剑前,将右手伸了向飞剑。

    手在飞剑前停顿下来,于烨深呼吸几口,右手闪电般的一把握住了飞剑,全力施展出天漩功。

    飞剑只有一把,和修真者之间的联系比世间的任何东西都要密切,这就像是一个小小的生命,只不过体内的不是血肉,而是真气。

    马良猛的从床上坐了起来,在于烨握住飞剑的同时他就醒了,有些紧张,因为于烨终于鼓起勇气要动手了。

    紧接着,他突然喷出一口鲜血,又重新躺回了床上,只不过这一次不是睡着,而是陷入了昏迷。

    ……(未完待续。。)

第二六四章 襁褓

    庆都迎来了一波又一波的人群,一部分在庆都有亲戚的人都住到了亲戚家里;一部分人则停留在庆都城外,大概是野外比大城市更能让他们舒服自在些;还有一部分则选择进城,这些人基本都是很有钱的,能承担得起庆都飞涨的物价,很多甚至是在小城市里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如今也和他们曾经看不起的人一样,露宿街头。

    庆都很乱,乱成了一锅粥,无论大街小巷都能看到无数坐在街边的人,但乱归乱,治安却是出奇的好,因为这些人都知道,南边那些“神仙”要来了,或许已经来了,无论在老家有什么样的地位,胆敢在这里做什么出格的事,都有很大的可能性会诡异、凄惨的死去。

    南边的神仙自然不会这么早来,但北边却来了两个神仙,很低调的驾着一辆黑色的马车,马车由一只健壮的黑马拉着,太久没有梳洗,黑马的身上很脏,鬃毛都结成了一溜一溜的。

    马车缓缓行驶在庆都宽阔的轻石路上,夸张的黑袍和诡异的帘笠将赶着马车的人遮得严严实实,黑马黑车黑衣人,让这辆马车在街上太过显眼。

    走进城里没有多久,马车停在了街道中央,黑袍翻起,一只白皙漂亮的手伸了出来,朝着街边一个拖着长鼻涕的小孩招了招。

    人们这才知道,原来赶车的是个女子,从她伸出来的那只手可以看出来,这个女子应该很年轻。

    小孩看起来很紧张。咕咚咽了口口水,用力一吸把黑黑长长的鼻涕吸进鼻腔里,犹犹豫豫的走了过来。

    “莫非是神仙来了。看中了毛家小子?”路边有四个人小声的议论起来。

    “唉哟!真是这样的话毛家可走了狗……走了好运喽!他家还欠着我几贯大钱,也不知会不会翻倍还我。”另一个人兴奋的想叫,却用力的压低了声音,憋得十分难受。

    “出息!毛家小子真能当神仙,你就只会掂记那几贯大钱?难怪人家神仙看不上你。”另一个人挖苦道。

    “别瞎猜了,人家明明是问路的,你看毛家小子不是正在指路么?他指的那个方向……嗯。是将军府。”最后一人不屑的说道。

    果然,马车又继续上路了,毛家小子拿着一小块碎银子。呆滞的看着马车远去,直到那抹黑色消失在视里中,这才留意到几个街访正在夸张的向自己招手。

    “小毛子,那神仙是在跟你问路?”毛家小债主低头向毛家小子问道。眼睛都没去看小孩手里的碎银。给他一百个胆子,他也不敢把那块碎银拿过来。

    “是神仙?”小毛子大吃一惊,猛的回头往马车消失的方向看去,重新流出来的那条鼻涕被远远的甩了出去,“趴”的一声落在街面上。

    ……

    ……

    大概是为了迎接“神仙”们的到来,庆都焕然一新,朱漆大门红得刺眼,漆味都还没有完全散去。铜制的门丁则被漆成了暗金色,因为如果太亮的话。会抢去门头上那块牌匾的风头。

    牌匾上是龙飞凤舞、金光灿灿的“将军府”三个大字,左下角的落款是年朝年号,以及前朝皇帝的印章,印章也用朱漆重新描过,描得一丝不苟,可以想象在描这个印章时,匠人的心情有多么忐忑。

    天极大陆的列国皇帝和地球古代的没有太大区别,只是头上压着一些活神仙,不过神仙一般是不会来为难皇帝的,说好听点是对皇帝这个职业的尊重,说难听点是皇帝根本不放在他们眼中,修真者通常都活得比较简单,有很大一部分甚至终生不成家,欲念越多,对修真造成的影响就越大,心魔也越厉害。

    皇宫里养着修真者,因为皇帝能够提供的修真资源往往能比门派里的还多,所以极有实力的修真者也愿意呆在皇宫里清修,甚至还会为了国师之类的职位大打出手。

    皇帝有这样的待遇,名震天下的大将军也有,但必须是在战场上,没有战事的时候皇帝可不会轻易拿出灵物,没有灵物修真者就不会上门。

    基于这个原因,在冬藏拍响了门环,将军府的朱漆大门打开一条缝,应门的人看到了她手中的木牌后,里面突然有礼炮响起,接着大门打开,一大群人迎了出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个五十多岁的端庄妇人,对着冬藏和刚下马车的许晴安福了福,二女连忙学着妇人的样子还礼,都不是宫廷剧的爱好者,对这些古装戏里才能看到的东西,她们陌生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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