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小说一起看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至高剑神-第7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注意你的脚步,你的脚步乱了,你是怎么成为高级战士的!”

“我说大个子,起手式是攻击和防御的起点,要永远保证起手式的完美,你的剑术老师是怎么教你的!”

罗岚甚至没有动用斗气,无论是剑术、步法还是力量和敏捷,他都完全压制住雷蒙德,他现在的力量已经超过怪力女苏珊。

罗岚就是要打服雷蒙德,让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实力,以免有人找茬。

雷蒙德一开始异常羞愤,但随着战斗进行,他发现罗岚并非在嘲笑他,而是在指点他的不足之处,话虽然难听,但很有用。

凯瑟琳本来就比雷蒙德高明得多,而罗岚不仅师从凯瑟琳,进入伯爵府后,有高级剑士轮流指导,对剑术的认知远超雷蒙德。

打到最后,罗岚只是喘着粗气,而雷蒙德则浑身大汗,手脚发软。

扑通一声,高大的雷蒙德因为过于慌张而一屁股跌在地上,然后大声喊:“不打了,我认输,我认输!罗岚伯爵,您是一位强大的剑士!”

罗岚这才收剑,说:“你很有天赋,但没有经过名师指导。如果你愿意,每天早上可以跟我一起练剑。”他通过战斗看出来,雷蒙德并没有系统地学习剑术,对剑术存在很多误解。

雷蒙德看着罗岚,又看了一眼不远处的阿芙拉,低着头,突然叹了一口气,然后做出了惊人的举动。

他走到罗岚面前,半跪在地,大声说:“我雷蒙德愿意跟您学剑,请罗岚老师收下我这个弟子。”

罗岚错愕,站在原地发呆,他从来没想过一个二十五六的大男人会拜自己为师,这对他来说太过于突然。

“这……你为什么要拜我为师?”罗岚问。

雷蒙德认真地说:“您的剑术让我产生一种无法反抗的力量,每一剑都那么完美,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对手,单论剑术,连平可夫大人都不如你。”

罗岚在伯爵府听别人夸自己听得耳朵都生老茧,只以为那是下人在吹捧自己。但今天听到雷蒙德这么夸自己,才发现自己的剑术似乎真的达到很不错的程度。

罗岚想了想,说:“如果你是诚心拜我为师,我愿意收你这个弟子。不过,我们凯瑟琳流派有个规矩,必须要经过考验才能正式收弟子。这样吧,现在你是我的见习弟子,等你成为剑士的那一天,我再正式收你为徒。”

“是,老师!”雷蒙德认真地说。

罗岚看人的眼光虽然不如那些老奸巨猾的老人,但自认为眼力不差,他看出雷蒙德这个人还算纯朴,所以才愿意试试他。

这顿晚宴还算不错,比他想象中要好的多,主要是山区的野味非常新鲜,无论是熏肉还是腌肉,都有一种天然的肉香。虽然这些肉几乎没放香料比较腥,但胜在肉味纯正。

不过他没敢动那些乱糟糟的汤菜和色彩过于艳丽的生吃蔬菜,饭后他发现自己有先见之明——一大半人吃完后都出现轻微腹泻,他看到阿芙拉想方便却又不能随意离开的样子,差点笑出声来,而阿芙拉也觉察到罗岚的目光,脸上一片通红,以至于女管家多次问她是不是发烧。

晚宴结束,罗岚叫出大个子雷蒙德。

有月亮和漫天星光,山区的夜晚并不太暗,两个人慢慢地远离城堡。

他并没有指导雷蒙德练剑,而是问:“现在就剩咱们两个人,说出你拜我为师的其它原因,我觉得这件事有内情。”罗岚自信剑术强于雷蒙德,但决不认为自己这么快就能折服费伦山区最杰出的年轻人。

雷蒙德苦笑说:“从记事起,我就被长辈教育,要好好照顾那个女孩,哪怕牺牲生命。时间一天天过去,那个女孩越长越漂亮,而我对她的感情也由单纯的保护变成了爱慕。但是,我和她的差距太大,而且她只把我当成一个可靠的侍卫,我只能把对她的爱埋藏在心里。”

罗岚没想到雷蒙德竟然爱着阿芙拉。

“我和她一起长大,和她一起认识很多人,但从来没有一个人能让她红着脸偷看,甚至连吃最喜欢的牛舌的时候都心不在焉。你明白,自己心爱的人不停地、甚至明明害羞却忍不住去看另外一个男人,会是什么感觉。”

“于是,我借着酒劲向那个男人挑战。你猜怎么着?以前无论我和谁比剑,她都会焦急地看着我,为我加油,但是这次不同。我提出比剑,她却忧虑地看着我的对手!我看得出来,她还没有爱上那个男人,只是对他特别有好感,但是,这是这么多年来她第一次对一个男人产生好感。”

“最后我输了,我也因此明白,我永远没机会和她在一起,因为她并不会爱上我这样的男人。我已经决定,明天向对门那个喜欢我的女孩求婚,那才是我应该娶的妻子。而她,只是我需要用生命守护的女主人,无论是过去还是未来。”

罗岚看着他,轻叹一声,说不出话来,他感觉好像抢了别人的妻子。

“老师,请好好照顾那个睡美人,如果可能,不要让她伤心。”雷蒙德转过头,大步离开,晶莹的泪水顺着这个壮汉的面颊滑落。

罗岚这才明白。

“原来是这样。他拜我为师,主要是为向我表明不会跟我争阿芙拉,也有放弃非分之想专心练剑的意思。”

罗岚转头向城堡看去,看到阿芙拉在门口正看向这里,随后她慌忙地跑进城堡。

罗岚看着夜色下的城堡,露出微笑。

他回到城堡,拿出一套七件魔导器,名字很朴素,就叫“七件套”,是有钱贵族外出时用的魔导器,总价值超过三十万金克拉。虽然这是城堡内,但毕竟不是自己的领地,他同样需要小心。

他依次使用,先喷出魔药驱虫,然后使用大型清洁魔法把整个房间包括被褥全都清洁,接着又用了一个魔法抽干水元素,让湿润的一切干燥。

不过他还不放心,把被褥卷起来,放入次元袋——次元袋是完全真空的魔法环境,所有的生物都无法生存,是最有效的杀虫杀菌方法之一。魔法袋则没有这种效果。

他拿出被褥,重新铺床,然后使用一件魔导器形成蚊帐似的帐幔,是为了防备毒气和蚊虫。他又在门口放置一个警戒类魔导器,而警戒魔导器连通另外一件魔导器。一旦警戒魔导器被触发,另外一件魔导器会召唤出一个拥有剑士级实力的阴影侍卫。

最后,他进入帐幔魔导器中,戴上一枚戒指——一旦警戒魔导器被触发或者失效,这枚戒指会立刻为他提供一个五级魔法护甲。

一夜安然。他原本以为侍剑沉睡后剑天地也消失,但是到了午夜零点,他仍然自睡梦中准时进入剑天地。不过没有侍剑指挥,剑傀儡呆在原地不懂。罗岚试探着对剑傀儡发送指令,同样有效,然后照常训练。

不过没有侍剑,他不可能自动进入深睡眠,所以他只练两个小时便继续睡觉。

第二天醒来,他收起七件套,到城堡外的空地上练剑。

————

嗯,还是两章合一。

第八十七章 三宝书

阿芙拉的城堡在一座小山上,有一条两百米的长的斜坡连通山下,山下是领地平民居住的地方,名字就叫贝伦山镇。

他走下斜坡,在民兵的操场上练剑。

贝伦山区天气寒冷,这里的居民起得晚。他练了半个小时的剑,山镇的人才陆续起来。在袅袅的炊烟中,一个又一个人走到操场练剑。除了民兵,还有一些十多岁的孩子,这些孩子将来都会成为民兵。

教那些孩子练剑的是一个中级战士,罗岚只看了一会儿,就有一种“惨不忍睹”的感觉。

不过这些人全都羡慕地看着他手中的剑——他们都认出他手中是附加洗剑术的长剑,而整个贝伦山区也只有平可夫男爵拥有。洗剑术武器需要不断灌注斗气才能维持十多年,不是剑士没人会用洗剑术武器。

六点半左右,练剑的人才逐渐散去,罗岚看到大个子雷蒙德满脸通红地跑过来,低头认错:“老师,对不起,昨天我喝醉了。”

罗岚微笑着说:“你是私兵长,应该时刻保持警惕,以后一定要注意。对了,你的通用语很不错,跟谁学的?”

雷蒙德说:“通用语是我们柯鲁士的第二语言,我父亲是上一任私兵长,我从小就要学。在柯鲁士,有头有脸的人都要学通用语,大部分平民都能听懂通用语也会说几句,只是不会写字而已。”

“哦,原来如此。”罗岚点点头问,“你们的剑术是谁教的?”

“我们这一代都是我父亲教的,城堡里也有古老的剑术图谱。”雷蒙德说。

罗岚心想怪不得,柯鲁士的剑术传承竟然这么落后,要知道人类是不断进步的,剑术也一直在发展完善,所谓古老的剑术图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