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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黄帝内经素问集注-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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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里之使寒也。寒衣寒处。表之使寒也。以刺取之。必俟其身寒而后止。)热病先胸胁痛。手足躁。刺足少阳。补足 
太阴。(此言外因之热。病在三阳者。各有刺取之法也。先胸胁痛者。病发于少阳也。足少阳主筋。热甚则筋急。故手足 
躁扰。灵枢经曰。热病手足躁。取之筋间。故当刺足少阳。以泻阳分之热。补足太阴。以御外入之邪。盖邪在少阳。三 
阳为昼。太阴当受邪也。)病甚者。为五十九刺。(病甚者。阳热甚而及于内也。水热穴论曰。头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诸 
阳之热也。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泻胸中之热也。气街、三里、巨虚上下廉。此八者。以泻胃中之热也。 
云门、 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泻四肢之热也。五脏俞旁五。此十者。以泻五脏之热也。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热 
之左右也。帝曰。人伤于寒。而传为热。何也。伯曰。夫寒甚则生热也。此言凡伤于寒。则为病热。热甚于表阳。而入 
于内者。当为五十九刺也。又按。孔穴圆经无 骨穴。有肩 穴。又腰俞穴。一名髓空。)热病始手臂痛者。刺手阳明 
太阴而汗出止。(身半以上。手太阴阳明皆主之。热病始于手臂者。病在上而发于阳也。故当刺手阳明太阴。手太阴之主 
表也。)热病始于头首者。刺项太阳而汗出止。(始于头首者。太阳之为病也。刺项者。刺风池风府也。太阳为诸阳主气。 
其脉连于风府。故刺之而汗出乃止。)热病始于足胫者。刺足阳明而汗出止。(阳气起于足五趾之表。热病始于足胫者。 
发于阳而始于下也。故当刺足阳明以取汗。)热病身先重。骨痛。耳聋好瞑。刺足少阴。病甚为五十九刺。(此病发于阴 
而为热病者。当取足少阴也。肾主骨而为生气之原。气伤故身重。肾开窍于耳。故耳聋。少阴病但欲寐。故好瞑也。病 
甚者。亦当为五十九刺。灵枢热病篇曰。热病身重骨痛。耳聋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针。五十九刺骨。盖足少阴主骨。 
故取之骨也。五十九刺骨者。取骨空之穴也。夫少阳少阴主枢。热在少阳者。可入于里阴。热在少阴者。可枢转而外出。 
故在阴分阳分之病甚者。皆当为五十九刺也。张兆璜曰。少阳之上。火气治之。少阴之上。热气治之。故病在少阳少阴。 
而皆为热甚。)热病先眩冒而热。胸胁满。刺足少阴少阳。(此言少阴少阳之二气相通也。夫阴阳出入。皆从枢转。热病 
先眩冒而热。病发于少阳也。胸胁满。将入于里阴矣。故当刺足少阴少阳。从枢转而外出。按以上三节。用十六先字。 
盖言有先于内者。有先于外者。有先从气分者。有先见于色者。皆当先治之。勿使其外内之交争也。张兆璜曰。首节 
论热甚于少阳。上节论热甚于少阴。此论少阴与少阳相合。盖君火与相火之相合也。)太阳之脉。色荣颧骨。热病也。荣 
未交日。今且得汗。待时而已。与厥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此言外病六气之热。内有五脏之热。始在气分。而未 
及于经荣者。当急取汗而解。勿使外内相交。而成不救也。伤寒论曰。太阳之为病。脉浮。见太阳之脉者。乃六气之病。 
始在太阳之表阳。此外因之热病也。荣、华也。谓赤色之荣于颧颊之间。乃五脏之热。始病气而见于色。此内因之热病 
也。曰骨者。谓尚在内而隐见于皮肤之间。当此之时。五脏之荣色。尚未与表阳之气相交。表阳之热。尚未与五脏之荣 
气相交。故良工曰。病在太阳者。可从表汗而解。热在五脏者。病虽未发。见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今且得汗。是 
可待时而已矣。若不急从汗解。则太阳之热。与脏热相交。而太阳与厥阴之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矣。按此节与玉机 
真藏论之所谓传化。有不以次入者。忧恐悲喜怒。令不得以其次。故令人有大病之义相同。盖表阳之邪。始病太阳。六 
气相传。移皆有次。不以次入者。因五志内伤。而五脏内热。太阳之脉与厥阴脉争见者。是太阳之热。与肝热相交矣。 
盖太阳为阳之始。厥阴为阴之终。举太阳与厥阴交争。是表阳之邪。不以次入。而与五脏之热。随所乘传。阳脉与阴脉 
争见者。皆为死证。故不必备言五脏也。当知表阳之热。先气而经。经而脏。五脏之热。亦先从气而经。内而外也。外 
内之热。交出于阳分者生。重逆于阴脏者死。首节论内热与外热交争。此论外热与内热交争。)其热内连肾。少阳之脉色 
也。(此言表阳之热。与脏热交争。不以次入。惟少阳与肾脉相连耳。本输篇曰。少阳属肾。盖少阳之气。发原于肾。故 
热病内连肾者。少阳之脉色也。)少阳之脉。色荣颊前。热病也。荣未交日。今且得汗。待时而已。与少阴脉争见者。死 
期不过三日。(颊前、颐也。外见少阳之脉。少阳之热病也。色荣颊前。肾脏之热病也。)热病气穴。三椎下间主胸中 
热。四椎下间主膈中热。五椎下间主肝热。六椎下间主脾热。七椎下间主肾热。(此言刺未病者。当取之气穴也。气穴者。 
泻五脏气分之热。故曰三椎下间。四椎下间。乃溪谷之穴会。与五脏之俞穴不同也。胸中膈上。乃心肺之宫城。主胸中 
热者。泻肺热也。膈中热者。泻心热也。不曰心肺。而曰胸中膈中者。意言热在气分。而不干于脏真也。)荣在 也。项 
上三椎。陷者中也。(此言五脏之热。入于经荣者。当取之骨穴也。脊背之尽处曰 。谓如取荣穴。当在 而至项上之三 
椎。陷者中而取之。盖气为阳。荣血为阴。故取气穴。在三椎至七椎之间。从上而下也。取荣俞之穴。在 骨之十四椎。 
而上至项上之三椎。陷者中而取之也。灵枢经曰。穷骨者 骨也。张兆璜曰。此所谓刺之反者。)颊下逆颧为大瘕。 
下牙车为腹满。颧后为胁痛。颊上者。膈上也。(此复结内病五脏之热。不重感于外邪者。无外内之交争。而止于在内之 
脏腑。自相乘传也。颊下为颐。如颊下之色。上逆于颧。是肾热乘肝。当为大瘕泄。如下于牙车。是肾热乘胃。当主腹 
满。逆于颧后。是热邪乘胆。当为胁痛。如逆于颊上者。是在膈上心肺之分也。盖言五脏之热。色见于面部。而有外邪 
之热者。当治其未病交争。勿使外内相合。而成不救之死证。如五脏之热。见于面部而无外因之热病者。亦当治未病乘 
传。勿使其有瘕泄腹满之病。张兆璜曰。此篇首言五脏之热病。末结五脏之热色。自相乘传。盖五脏之热。有重感外邪 
者。必有外因之交争。如止病在内。而不感于外邪者。只当于在内之脏腑中求之。张应略曰。有在外之热病。有在内之 
热病。有病在外而内不病者。有病在内而外不病者。不必定有外内之交争。故复以此证明之。) 

卷五
评热病论篇第三十三
属性:黄帝问曰。有病温者。汗出辄复热。而脉躁疾。不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为何。岐伯对曰。病名阴阳交。交者 
死也。(温病者。冬伤于寒。先夏至日发者。为病温也。阴阳交者。谓汗乃阴液。外出于阳。阳热不从汗解。复入之阴。 
名曰阴阳交。交者。乃正不能胜邪。而邪复伤正气。故为死证。)帝曰。愿闻其说。岐伯曰。人所以汗出者。皆生于谷。 
谷生于精。(汗生于水谷之精。水谷之精。由精气之所化。故曰谷生于精。夫汗之发原有二。一出于水谷之精。一出于肾 
藏之精。而曰皆生于谷者。言肾藏之精。亦水谷之所生也。)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却而精胜也。(交争于骨 
肉者。邪气伏匿于骨肉之间。至春时与正气交争。而发为温病。得汗是精气胜。而邪当共并而出矣。倪冲之曰。胃主肉。 
肾主骨。谷精之汗出于胃。血液之汗原于肾。邪在肉者。得水谷之汗而解。邪在骨者。得肾精之汗而后解。 
)精胜则当能食而不复热。复热者。邪气也。汗者精气也。今汗出而辄复热者。是邪胜也。不能食者。精无俾也。病而 
留者。其寿可立而倾也。(此言水谷之精。由肾藏精气之所化。所谓谷生于精也。夫肾为水脏。受水谷之精而藏之。其精 
气上与阳明相合。戊癸合而化火。火土之气。消水谷之精微。而复生此精。是先后二天。互相资生者也。今汗出而邪留 
不去。则热邪复伤其阴精矣。精气受伤。则不能复与阳明合化。而使之食。是精气之生原并绝。其寿命可立而倾也。董 
帷园曰。互相生长之道。旋转如环。)且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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