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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李庄对我和重庆律师吴家友说,龚刚模说警察刑讯逼供需要证据。吴家友干过警察,他去买通几个警察,找几个当事人,说警察刑讯逼供。”
“李庄后来还向我们指点,一、要开一个我们栽了很多树的证据,说明龚刚模造福一方;二、说我们扶持了很多贫困儿童,可为龚刚模减刑;第三是让嫂子作伪证,说他们是长期被黑社会欺压的人。”
谈起对李庄的印象,龚云飞说:“李庄说话很凶,只要他说话就没有商量的余地。如果谁插话,他就说,‘我晓得怎么做,你不要说’。”
4、法律专家:“证据充分,对李庄进行刑事立案没问题。”
如何在法律框架内看待律师造假和新闻媒体对刑事案件的报道?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法律专家。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李贵方说,“律师的责任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过,维护到什么样的程度,是有争议的。说到底,律师要依法办事,因此,这个度可以理解为事实、证据、法律。如果律师教唆犯罪嫌疑人说受到了刑讯逼供,这肯定是违规的。”
“《刑事诉讼法》第35条讲得很清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利的意见和材料,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李庄的行为涉嫌背离事实和法律,怎么说都是不允许的。他没有遵守起码的法律和道德操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洪道德教授说。
洪道德认为,目前对李庄进行刑事立案,是没有问题的。“有被告人的供述和揭发,还有其它证人所说的情况,现在的证据是比较充分的。”
“教唆被告人翻供,让律师吴家友找几个警察来证明被告人被刑讯逼供了,而且是吃饭的时候当着好几个人的面,现在有三个人证实他说过这话。这是典型的伪造证据。”洪道德认为,李庄第一是策划协助内外串供,这是相当恶劣的;第二是诱使其它没有纳入刑事诉讼的同案人改变证词,企图使被告人逃脱法律的制裁。洪道德认为,根据这两点,检察院对李庄采取强制措施,没有一点问题。
中政教授洪道德:“打压律师”说法很荒谬。
西政教授赵长青:打黑审判程序合法正常。
“一些人认为,这次是有意打压律师,我不同意这种说法。为什么呢?因为的的确确是你做得不对。”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洪道德教授认为,“打压律师”的说法很荒谬。
“律师界的一些人反应过度。重庆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的老教授赵长青先生,辩护得那么有力,也不存在问题。我相信,就是因为赵长青这位老律师一步一个脚印,都踩在法律规定的线上。如果这次去参加辩护的律师,都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那有什么可怕的?”
黎强案辩护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赵长青昨日表示,他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其在会见当事人及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相关的材料等过程中,没有什么障碍,一切都很正常。他表示,就他在此次重庆打黑审判中的亲身经历而言,一切程序都是合法正常的,相关方面也给予了配合。
赵长青说,如果相关方面能出示确凿有力的证据,证明李庄违法确有其事,那么李庄受到法律惩罚,是无可争辩的。
5、北京律协对李庄案的反应
据2009年12月18日中国广播网消息:北京市律协回应律师李庄造假案重庆警方是在依法办事。
17日晚,北京市律协前往重庆调查李庄案情况的五人小组已返京。北京市律协表示,重庆警方是在依法办事,李庄案已进入法律程序,目前律协准备为李庄家人推荐辩护律师,并于今天公布重庆之行调查结果。
14日上午,重庆警方将逮捕李庄的通知交给北京市律协,同时交给康达律师事务所和李庄家属。次日,北京市律协组成由张小炜副会长带队、包括秘书长和其它工作人员的五人小组,于当晚飞抵重庆调查李庄案情况。
“我们到达重庆后,与重庆警方接触了,重庆警方是在依法办事。”张小炜说。
又据2009年12月20日《北京晨报》:市律协就李庄事件发布对外通报——希望北京律所保持冷静和理性
19日,市律协对外发布关于李庄涉嫌刑事犯罪事件的情况通报。在通报中,市律协表示,“协会对此事件的关注得到了重庆市司法机关的充分理解。重庆市司法机关表示一定会严格依照法律程序,依法办理此案。希望北京各律师事务所和各位律师,对于李庄事件保持冷静和理性。”
据了解,李庄律师目前身体健康,情绪稳定。市律协透露,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正在帮助李庄律师的家属聘请律师,协会将提供必要帮助。律师介入后,将依法履行法律帮助、会见、阅卷、调查、辩护等法定职能。
6、“造假门”律师李庄自称无罪
据2009年12月1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12月15日下午,记者在重庆市某看守所内采访了涉嫌“律师造假门”案律师李庄。李庄说“我没罪”。
在经过有关方面许可并经李庄本人同意后,记者在看守所会见室采访了李庄。李庄坐下后,民警打开李庄的手铐并退出了会见室。李庄在回答记者关于他在此案中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提问时说:“完全没有,我的一切行为都在《律师法》赋予律师的职责、权限和义务框架内。”他说:“打黑我举双手赞成,但打黑不能毁在程序正义上。我愿意用我的自由换取中国法治建设进步一小步。”
7、造假涉案重庆律师发出公开悔过信
据2009年12月16日《中国青年报》:
12月15日,与李庄一起为龚刚模辩护的重庆律师吴家友向重庆市律师协会发出了一封公开的《悔过致歉信》。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的吴家友,为重庆克雷特律师事务所主任,曾在2004年、2005年、2006年连续三年被重庆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授予“优秀律师”称号。
吴家友在信中说:“作为重庆的一名律师,2000年从业以来,本应遵循律师执业操守,然而在和李庄律师一起参与代理龚刚模涉黑案件过程中,我自己出现了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明知李庄的违法违规行为,却没有从职业道德和操守的角度进行制止和劝阻。”
“这次对我的影响是终生的,永远的。我的行为超越了法律底线与良知,让自己和律师这个职业蒙羞,我从内心真诚悔过。我对不起当事人,对不起律师这个职业,也深感对不起自己的家庭。”
“在此,我真诚地向行业协会和社会公开致歉。”
此前,吴家友在看守所接受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的独家专访。
“作为律师来说,需要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操守规范,而我这次遵守得不严格。”吴家友告诉记者,到他被捕时,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的账户收取龚云飞75万元,他私人账户另收取了20万元,而发票只开了5万元。
“我当时没来得及把钱转到律所去,我就想,到判决之后再一起开票,一起转。”
中国青年报记者问:“你什么时候收的这20万元?”
吴答:“应该是11月中旬以前。”
记者问:“截至你被捕,钱已经在你账户里呆了十多天,还没有按你说的转到律师事务所?”
吴答:“没来得及。我承认这的确违反了重庆市司法局的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吴家友记得,第一次会见龚刚模后,“李庄回来告诉我,今天在看守所和民警发生了争执。他告诉龚刚模,不推翻口供,脑袋难保。”
“第二次会见后,李庄告诉我说,他告诉龚刚模不说刑讯逼供,就推不翻口供。”吴家友说,“他经常重复,他曾经成功拖延过东北的一个案子,拖了一年半。”
“11月下旬,我和李庄、龚云飞、马晓军几个人在大浪淘沙酒店的大厅商量,李庄让我找公安作假证,说看到或曾经对龚刚模实行过刑讯逼供。龚云飞跟我说,会花钱把事情摆平。我那时候就断然拒绝了。”
记者问:“为什么他让你找关系?”
“因为我曾经在重庆市公安局工作过好几年,负责审问看守所嫌疑人。由于我连续旷工被辞退,此后从事律师工作至今的。”吴家友说。
对于“重庆本地律师接涉黑案的少,是不敢接”的说法,吴家友说:“我认为主要原因是,当事人家属普遍觉得北京律师比当地律师牛。实际上重庆律师也参与了部分涉黑案件。”
吴家友认为,龚刚模一案“不太好辩”,“检方的证据比较充足。”
“我现在被刑拘,给整个重庆的律师行业抹了黑。”
“这件事对我家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