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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女士:
首先向你呼唤:你真的要冷静!像美国《警察守则》上告诫的:「数到第三才开枪,就不会后悔。」你在决定纵身从悬崖往下一跳之前,至少应考虑三十天,不要凭一时气愤,因为你面对的是 一个年轻女孩最可怕的诱惑,而在你向往的那个世界里,却充满了你根本不了解的危险。
你的同伴从事的行业当然是「应召女郎」,这个名词美化了一个丑陋的罪恶,听起来不觉得十分冲击,事实上,她不过是一名「暗娼」而已,认为只要做得小心隐密,便可以瞒住别人的眼睛,这可是绝办不到,她的曝光率跟上过床男人的数目成正比例。一个纯洁的「隐密爱情」(也就是外遇」),一旦曝光,还满城风雨,所有的眼光都盯着她,使她跌跌撞撞,连路都走不好。如果大家发现她是暗娼,投射过来的将不是眼光,而是乱箭,而是动作凶暴猥亵的双手。很多人之所以当上强盗(不包括迫于饥寒的可怜虫),只因为「他只看见强盗吃肉,没看见强盗杀头。」血气方刚的青年看到报上登出强盗的照片,看到强盗在街上开车跟警察追逐,枪声大作,市民纷纷逃走;又看到强盗总有美女相伴,保镳护身,有花不完的钱,一语既出,四座震惊,好不威风,大丈夫当如是也。结果在街头一枪毙命,或者被带上脚镣手铐,跪在刑场,执行枪决。然而,女孩子用她的性器官(恕我粗鲁)赚钱,看起来钱真好赚,既不要资本、又不要头脑,妙不可言。问题是,自从人类发明了通货──钱以来,就出现一项铁律:钱难赚、屎难吃。女性同胞不要认为捞女只需要脱衣服上床就可以拿到白花花的银子。这其中还有刻骨的痛苦历程。最主要的她内心的自尊,和外在的荣耀,将全被摧毁。其次,她将冒着被殴打、被虐待、被杀害的危险。第三、她有百分之百的机会染上花柳病、梅毒、淋病,甚至爱滋病。第四、娼妓除了继续当娼妓、或经营妓院外,没有第二条生路,她只是在畸形的活命而已,没有幸福,甚至连正常生活都没有。
不管「明娼」「暗娼」,她只要踏出第一步(第一次出卖肉体),她就被黑社会流氓抓住,永远失去自由。最初还是合伙关系,后来她便成了奴隶,他吃她、喝她、玩她、摆布她,当他要她一天接二十个客人,而她只接了十九个客人时,不管她是不是有病,或是不是需要休息,惩罚是使人发抖的。而且,她不能事先知道客人是不是患有梅毒、淋病、下疳,她不能教客人先脱裤子检查,何况,淋病、爱滋病,肉眼根本看不出来,但客人却可以先教她脱裤子察看。去年,台北一位嫖客在看到妓女患有疹时,打了她两个耳光,掉头而去,妓女就在原房间流泪上吊,害得嫖客被法院找上门来。如果不是百分之百,也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妓女,都有性病,如果染上国际梅毒,能活十年不烂塌鼻梁,毒菌入脑,就很幸运了。
娼妓永不再有独立人格,现代传播媒体使稍有姿色的捞女,一辈子无法逃生,《麻雀变凤凰》电影,是演给智商不足的观众看的──或者,是演给社会经验不足的观众看的。女主角只要一卷床上节目的录影带,她就随便什么都「变」不成。天下第一富豪也挡不住黑社会的勒索,试想一想,谁愿意娶一位暗娼当妻子?谁又愿意做这样女子的儿女?即令顺利得出奇,最后也会被家庭问题压碎。
人生不是那么简单,有钱就行,任何事情都要付出代价。《圣经》上说:「罪的代价就是死。」当强盗的代价是付出生命或自由,当娼妓的代价是付出尊严和健康。在一篇医院访问的报导中,记者询问一位淋病入眼,因而一眼已盲的老妇人,她因不能继续负担医药费而被赶出来,等候警察处理,她惆怅的说:「凡是女人所能犯的错误,我都犯了。」你所提的「笑贫不笑娼」,是一句激情的形容,愤慨社会价值标准的颠倒,并不是真正的「不笑娼」,一个货真价实的娼妓──好吧,一个货真价实的「阻街女郎」,在你的客厅出现时,你能镇静如恒?如果成为邻居,你会对她敬重有加?即令她腰缠万贯。
你劝你的朋友不要随便接受男人的礼物是对的,有些年轻女孩子常把男人当冤大头,女孩子应该切记:痴情的男人有,厚道不计较的男人有,冤大头的男人却不多。小礼物当然可以大大方方的接受,但稍大的礼物却必须想到如何回报,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也没有白送的庞大礼物,靠小动作玩不了男人,靠大动作那就是大的赌博。男女相处,要诚要爱,一旦用肉体做买卖,像你信上形容的,「如果懂得运用她天赋的本钱,她就可以获得许多物质的享受。」这种想法,正是女人所能犯的错误中最严重的一种。
你的失恋,所受的打击很大,从来信可看出你的愤怒,看情形,恕我直言,你可能已经失身给他,结果他却扬长而去,假使如此的话,我特别叮咛你,为爱情而失身算不了什么,你可以恨他,但并不是「一切毁于一旦」,老天在上,即令再失身十次,也不会「一切毁于一旦」,男女相爱,一定会有上床之事,你不应自责,更不应产生「干脆豁出去了」负气的想法,要知道,「为金钱而失身」,那才是「一切毁于一旦」。趁年轻时多赚点钱,这观念十分正确,但当应召女郎,却只能赚上梅毒大疮、黑社会混混,和名誉扫地。 你说男人不可靠,那么我问你,女人就可靠了吗?将来如果有位女人骗了你,你将怎么样的活?你岂不是恨透了人类?一竿子打落一船人,是幼稚的想法,爱是广泛存在的,而罪恶往往只是个案。我愿用我自己作个例证,我被投入监狱,死刑起诉,我的前妻带着我唯一的一栋房子,离我而去,使我在死囚牢中孤独熬煎,但我不认为天下女人都不可靠,都是「最毒妇人心」,十年之后,我遇上我现在的妻子香华,使我反而有点感谢前妻当初幸而弃我而去。
我说这些,不是说我比你聪明,而是说我比你年纪老,想得复杂一点。我相信,你将来也会有一天,感谢那男人幸好抛弃你。第一次恋爱就结婚的人,值得我们祝福,但不一定值得羡慕。经过一番寒霜,你会更成熟。
柏杨
皈依宗教?另有世界
你看过海明威的《日出》吗?你们总会有办法解决的!
柏杨:
我可以说很不幸,却又可以说很幸运。
为甚么呢?先说我的不幸吧。我今年三十六岁,已半身不遂躺在家中快五年了。我的不幸,是我遇上了一场车祸,搞致这般田地。
我的幸运,却是娶了这么一位贤淑的太太。五年来,她除了没有抛下我,一方面要好好照顾我和一个儿子的衣食住行外,另一方面,她还要出外工作养家。
看到她日渐憔悴,我很心痛,也很内疚。我真的很对她不起,因为那场车祸,完全是我个性好胜与人赛车所付出的代价,她是没有理由和我一起吃苦的。
她今年才二十八岁,样子又长得不错,改嫁应该不太成问题。我也和她谈过这个问题,只是她坚持不愿离开我──她认为失去性生活的夫妻生活,也不见得就那么坏。
她还开玩笑的说,如此反而可以完全拥有我,不必害怕我出外拈花惹草呢。她嫁我之前,我确实颇为「花心」,同时有好几个要好的女朋友。
只是,我依然觉得拖累她,对她是件很不公平的事。反正我已是废人一个,死不足惜,我有甚么办法让她毫无牵挂的离开我(要我死亦无所谓),继续去追寻她的幸福呢?
自找苦
自找苦先生:
我为你半身不遂躺在家里五年之久,感到悲伤,但愿能分担你的痛苦。
恕我没有能力回答你的问题。
我唯一想到的是,你们夫妇是否可以皈依宗教,多过一些宗教生活,那是一个跟世俗截然不同的世界,能消除短暂人生中立刻就会成为过去的烦恼。
看过海明威的《日出》吗?我把男女主角最后悟出的一句话,转赠于贤夫妇:「我们总会有办法解决的!」
请接受祝福!
柏杨
好像无限透支的支票簿
诗人的气质是先天的,没有这种气质,靠着故意喝酒装疯,不刮胡子不洗澡,写不出好诗。
柏杨先生:
很想学写新诗。
不知新诗除了不受平仄音韵及格律的限制外,是否还有某些方面受约束?或完全自由发挥,无拘无束?
写新诗要有什么条件?
有情怀、意境外,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