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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向她求婚。」我立刻打定神圣的主意。
「蔡先生,」她说,「以后要麻烦你陪我一起去银行了,我将永远感激你,这工作是多么单调啊。」
「是的,啊,不,小姐。」
「现在是九点钟,你如果已经走马上任的话,我们就动身,好吗?」
我霍的站起来,把手按到手枪套上,按得潇洒而熟练,好像美国西部武打片上第一流牛仔,又在她那高贵的地板上来回走了两趟,以示视枪战如儿戏。然后,我们并肩走进电梯,她身上的香味迎面扑来,我的胸脯就挺得更凶猛,姿势也就更英武了。
「银行离这里很近,步行不到五分钟,你有什么吩咐吗?」
「你把钞票顶到头上都没关系,只要靠近我就可以了,」我说,「能找到像我这样的保镖,算是你们公司的运气。」
她睁大了美丽的眼睛,眼睛里闪着惊疑的光,我有点不高兴,就滔滔不绝的向她提起当年的种种神奇事蹟,以证明我这个人一向只说老实话,从不知道吹牛的。她起初仍然持着保留态度,可是挡不住我从电梯说到银行,又从银行说回她的办公室,她终于表示完全相信我是神枪手了。
我吹着口哨回去。
?
当天下午,我收集的情报证实她还没有结婚,我就更加小心的保护她了,无论什么地方,即令是她俯身在那戒备森严的银行柜台上结算账目,我也远远的按枪而立,准备随时一显身手。
一个月过去,我看出她已非常爱慕我的英雄本色了。于是,有一天晚上,我邀请她共进晚餐,她真是一个有头脑、有眼光的女郎,所以她满口答应。
那一家餐厅的灯光暗暗的,具有一种恋爱的情调,我迅速的把盘子扫光,然后再把咖啡一饮而尽,我当然知道,按文明规矩,是应该慢慢饮的,但是为了表示我的豪放,和现代青年们少有的大丈夫气概,我不得不冒着被噎死的危险。
「在我刚干这一行的头一年,」我说,「有一个不知死活的暴徒,躲在黑巷子里向我开枪,我是听见枪声才反击的,结果在他身上穿了三个洞。后来报馆记者们来访问,一定要我告诉他们为什么我拔枪拔得那么快,而又射击得那么准,我不得不写了一篇现身说法的文章发表。」
「那是什么时候呢?」
「我想是──嗯,关于拔枪快的问题……」
「那事发生在什么地方呢?」
「你到过上海吗?当然,上海是好地方,关于拔枪快……对了,有一次,也是替一位小姐保镖,我陪她在徐家汇散步,天已经黑了。一个亡命的家伙把枪口抵着我后背,我一扭身就把他打了个仰面朝天,然后用他的枪指着他,教他爬起来。」
她笑了,酒涡在她那娇艳的面颊上闪动,接着,就咯咯的笑得乳峰都颤动了。她把手提包打开,我以为她要掏出小镜子什么化妆的,料不到她掏出来的,竟是一个──一个百朗林,我不由大吃一惊。
「你带这干什么?」
「以防万一。」
「这就不对了,」我说,「一个不会用枪的人偏带着枪,可能招致杀身之祸。而且有我在你身旁,你也实在没有这个必要,假使我不深知道你的为人,我会引以为辱的,收起来,要不要我现在就把它扔到河里。」
她照我的话做了,还向我伸伸舌头,那美丽的小舌头加强了我求婚的自信。
「我忘了一件事。」她忽然站起来。
「我也忘了一件事,」我拦住她说,「我想和你谈谈。」
「明天,好吗?」她笑道,「董事会开会,我得马上赶去出席。」
那天晚上,我通宵没有合眼,一直在准备求婚时的词句,好的开始就是成功的一半,我不得不考虑说些什么话才合适。好比,「幼云,你允许嫁给我吗?」不,「嫁」字有点唐突女性,「我一分钟也离不开你,我们可以结婚吗?」似乎太电影化,「让我们共同生活,好吗?」有点像做诗,「你看,在这月光底下,两个人的心在一起,──我是这样感觉,所以我渴望着我们的形体也能成为连理。」这简直是小说上男主角的口吻了……除了说话,我还考虑到应该有什么表情,这也是最紧要的,不能有丝毫大意,好比,我单膝下跪呢,还是两眼望天,装得很是文艺化,或是索性的拥住她热吻呢……我辗转了一夜,脑筋像一口锅在沸腾,我陷在爱情之中,我真怕要病了。
第二天,我爬下床就一直奔向公司。
在电梯门口,我碰到她。
「今天怎么迟了?」她扬起口袋说,「我刚从银行回来。」
我看了下表,那该死的时针正指着十点,我想起黎明时那一阵朦胧耽误了事,我恨得真要打自己耳光,我向她道歉,又向保佑她平安无事的上帝,致感谢之意。
她甜蜜的瞟了我一眼。
这是一个好预兆,我必须把握良机。
「我想和你谈谈……」
「上楼再说。」她挽着我。
我生平还是第一次被一位漂亮的小姐挽着,所以我自然而然的心跳如捣,最糟的是,我不知道那只被挽着的臂膀应该怎样安排才对,这困难再明显不过,如果我臂膀弯曲得太高,肘部就正会顶着她隆起的胸脯,如果弯曲得太低,可能夹痛她的玉腕,经过一番严重的自我检讨,终于给我想出一个适当的姿势来了──我就把臂膀像挂着吊带似的吊到我的胸前。
踏进电梯,我向司机打招呼,这是例行的礼貌,因为我是一个标准的文武全才的青年才俊,我的动作一向都是这样儒雅的,不过我今天看出有点不对劲。
「你怎么啦,朋友,」我向电梯司机说,「好像谁得罪了你?」
他没有回答,脸色很是难看,而幼云似乎也被传染,她僵在那里,两眼呆呆的,我正要表现一下我的惊讶,却忽然觉出一个硬梆梆的东西顶住我的脊背。
「不要动,」我身后响起严厉的声音,那司机说,「举起你的手。」
我知道碰到什么了,两只手不由自主的就举了起来,但我的理智仍十分清醒,所以我仍能努力的控制自己不要抖得更厉害。
「我要把你们锁到升降机里,」司机的声音说,「一直等到我跑得无影无踪。现在,小姐,把口袋递给我。」
这个变化太大了,做梦都梦不到强盗们竟如此下流,趁人不备的时候,假扮司机下手。按道理,我应该马上活生生的捉住他,或是直截了当的猛然翻身把他扼死的。可是,根据我浑身觳觫不停的现象,我不得不向后延迟我的行动,他离我太近了,近得使我的自尊心无法控制我的肌肉,像一个破了洞的皮球,我的勇气慢慢的往外泄,泄得净光,以致我那举到半空中的双手也逐渐下垂。
我想一定是那个头脑不清的强盗误会我要反抗,于是,我听到一声枪响,头上挨了重重的一击。接着,警笛声,呼喊声,我知道一粒子弹正穿过我的天灵盖。
十分钟后,我苏醒过来,竟然发现我的天灵盖完整如故,一大堆人围在电梯外面,我的头枕在冰凉的地板上,胸部痛得厉害。那一枪当然是打中了我的肺,否则不会如此的难以忍受,我不得不开始打着滚,发出令人心胆都裂的悲号。
「蔡先生,」幼云笑道,「你除了前额刚才昏倒时撞了一个大包外,连一块皮都没有擦伤,我不相信一个包会使你痛成这个样子。」
我聪明的脑筋立刻觉出我果然十分正常。
「这些人围着我干什么?」我坐起来说,「那坏蛋呢?我要不是怕伤了你,早就教他吃生活了。」
真角色的电梯司机在一旁轻蔑的耸耸肩。
「你不要看不起我,」我说,「在我刚干这一行的头一年,有一个不知高低的暴徒躲在黑巷子里向我开枪,我……」
一个警官分开人群走进来,到幼云面前停下,脸上堆满着敬意。
「强盗已送到医院去了,我们希望他不死,好盘问口供。现款没有遗失吧?感谢上帝,小姐,你的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