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チ耍峁恰鞍パ剑 保又菅牟皇蹲致收堑�50%了。于是Phonics奋起反扑,把Whole Language骂了个狗血喷头,许多曾支持Whole Language的学者和政治家都为此名声扫地,其中包括大家熟悉的克拉申博士。克拉申这个SLA的泰斗,终于因搅了这滩浑水而晚节不保。仔细分析老克之所以被牵连,是怪他自己犯了“右倾经验主义”的错误。老克的SLA核心理念是反对“翻译语法知识”的理论灌输而自然下意识地建立语言能力,在取得广泛支持后,对下意识自然掌握语言的理念坚信不移。等到了“学认字”这一明显不是自然形成的能力而应该是知识成分时,还教条地认为要“通过自然实现”,这显然有问题。而Whole Language主张的就是自然实现阅读,跟这一教条理念相符,于是被老克大力吹捧。在Whole Language全面失败的今天,他仍不放弃此观念,每天在报纸媒体上发表文章支持Whole Language。本人在Krashen的 mailing list上多年了,收到他近几年匆匆写的文章,多是找一些Whole Language成功的个例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显然是掉进了confirming evidence的逻辑误区。该误区大家很容易犯。比如研究表明了一个普遍规律,但反对者忽略普遍证据,而只注意找一些能证实自己原来观点的个案来作为自己的论据。比如说我们会经常听到这样的言论:“你们研究结果发现普遍是这样,可我认识的一个谁谁谁,他怎么就是那样的?你不对。”或者是:“我认识的一个谁谁谁是这样的,所以我认为普遍规律也应该是这样的。”哎,老克老矣!历史上多少英雄人物都落得如此境地,看来年纪大了真应该更老成持重,没事就不要出来多讲话了。
那到底问题出在哪里了?好,给大家讲一下。咱作为一个中国人,为什么会在认识英文字上成了专家了?其实给大家讲完,大家也就专家了。大家还记得前面提过的语言专家Pimsleur 对文字阅读的评述吗?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Reading has been defined as 〃decoding the graphic material to the phonemic patterns of spoken language which have already been mastered when reading is begun。〃 To put it another way; reading consists of ing back to speech through the graphics symbols。 In short; meanings reside in the sounds of the spoken language。 Speaking a language is the necessary first step to acquiring the ability to read a language with meaning。”大家要深刻理解。他说的是:“阅读的定义是按说出的语言的声音规律进行图象材料的解码,而该语言的声音在阅读开始前就应该已经掌握了。换句话说,阅读是通过图形符号再回到声音说话。简而言之,含义是存在于说的语言的声音里面。掌握一个语言阅读能力的前提,是必须先能说一个语言。”关于语言的能力本质是“声音思维和声音交流”这一基本概念我们已经反复强调了,这里看一下文字和声音的关系。全世界大部分的语言的文字,都是通过字母符号来“代表声音”或说是“表音的”(目前主要只有中文是例外)。而大部分西方语言,是通过罗马字符体系表音的。字母和语音之间是紧密相关的,有的语言是可以字母和声音“一一对应”的。比如俄语,会读字母就会读俄语。但很多西方语言,比如法语和英语,字母和发音之间不能达到“一一对应”,但关系度很高。通过对这种关系的研究学习,就可以很容易学会读文字。这就是Pimsleur想要表达关于文字阅读和语音的关系,也就是Phonics的思路。
英语国家的统计数字表明:97。4%的英语单词符合发音规则,即英语音形之间有内在的phonics规律。可在实践上,却遇到了明显困难。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人的大脑短期记忆有问题。关于短期长期记忆原理,我们先不讨论,直接看结论。比如还是上面那个family单词。Phonics的办法是让学生读每个英文字母应该代表的发音。它的规律性很强。(辅音很好办,一般简单字一个辅音字母就发一个音,比如f。单元音一般也不太难,一般是两个音,一个是字母本身的读音,比如常见的开音节词,另一个是变音。单元音就只有一个变音,我们注意一般没有第二个。比如a除了字母本身读音,还有一个扁嘴的“啊”比如bag,没别的。大家如果念出了别的音,一般是错的。)family所以外国孩子很容易念出“夫,啊,摸,伊,乐,伊”来。但问题是这几个音很难连到一起去。人的短期记忆一般一次同时只能处理四个元素,超过了就把前面的忘了。(大家还记得我们前面说过,如果一边听英文,一边在脑子里翻译中文,一般只能翻译处理三到四个字就跟不上了的事吧,这儿同理。)有的人可以不自觉地把他们连起来了,但仍有很多人“夫,啊,摸,伊,乐,伊”了半天,念了前面忘后面,念了后面忘前面,怎么都连不起来,所以有人只能勉强辨认和写四五个字母以下的字。(大家在看一眼华盛顿写的那段话)。但大部分英文单词是四个字母以上的。所以Phonics有无法解决的问题。但Whole Language的出现,确实也是有人可以掌握通过辨认字型认字,但更多的人则是更摸不着头脑了。这回卡住了,没解了。以至于弗吉尼亚大学教授 Tom Estes这样说:“Whoever can solve this problem will be like Jesus walking on water。”
中国人都是“字林高手”
这样一个困扰了西方专家多年的问题,对中国同学来讲,却根本就不是问题。中国同学有哑巴英语的,却几乎没有任何英文“失读症”的。不会发音是另一回事,凡是学会的英文字,我们必然认得出来。这又是为什么呢?哈,其实跟我们的大脑结构特殊还真有关系。不过大家不要认为中国人天生聪明,种族主义在语言上同样没地位。我们的大脑天生和外国人是一样的,但我们会说中文后,开始有些不同了。再学了中文字,就更不同了。我们前面已经跟大家汇报过科学家发现中国人在阅读中文字时,使用大脑的不同部位,所以辩识中文字的原理与读英文不同。但其实我们中文的读音特点,也是不同的。这两个原因的同时存在,却让我们中国同学把Phonics 和Whole Language两种能力,居然轻易地给一锅端了。即,无论是使用Phonics 还是Whole Language的学法,中国同学都全部可以掌握英文字的辩识(除非极个别真有生理和心理障碍的)而没有“失读症”,而且中国同学在认英文字时,最后是这两个技术一起使用的。这是怎么话说的?先看Phonics,中国同学因为中文全部是单音节字,往往是一个辅音加一个元音,所以我们习惯这种把一个中文字的整体发音当成一个“单元”。比如“发”这个字,我们习惯它就是一个音汉语拼音组单元fa,而不是两个f“夫”和a“啊”两个分开的音。所以当我们辩识family一词时,如果使用汉语拼音Phonics技术,我们是把它念成“发”“眯”“力”三组音,而不会念成“夫,啊,摸,伊,乐,伊”。英语单词一般都在四个音节以内,所以我们的短期记忆可以很容易处理。于是我们中文的发音规律,再加上汉语拼音的知识,使英文Phonics对中国同学成了不学而会的系统。大家会汉语拼音,再稍微了解一下英文的发音规律(比我们的拼音稍微复杂一点点),认英文字实在是太容易了!记得几年前我在每次外出的时候,无法查家里的email,打电话回家让老妈给念。老妈就按汉语拼音来念英文,每封信可听得是明明白白的。好了,Phonics搞掂。再看那另老外更头疼的Whole Language,真是不用再和中国同学玩儿了。我们一辈子都靠辨认中文的形状认字的,行、草、隶、篆样样来得,凭形状认点儿英文字,简直太开玩笑了。Whole Language根本就是我们的拿手菜。最后,中国同学在读英文字时,是两手一起使,尤其长字辨认上,我们才懒得用Phonics呢,一看字型就认得了,速度那叫快。所以很多中国同学的阅读英文速度,是超出外国人的。
Family 这词不要把音分六组,分三组念fa;mi;li不就成了?这么点破事儿,难道老外就不能来中国看看吗?难道就没有中国人告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