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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教法闻(1260—1317)是元代唯一律师。他从温公受学《法华》、《唯识》及《四分律》。帝师亦怜真请他讲《般若》,指授《因明》要义。后被召居京师大原寺、大普庆寺。当时从他受戒的僧俗很多,号光教律师(《佛祖通载》卷二十二)。
元代佛教在传统的各宗以外,江南还有白云宗、白莲宗等教团。这两家都起源于宋末,都提倡念佛,励行菜食,只是白莲宗许有妻室为异。白莲宗是宋苏州延祥院沙门子元所倡。子元自称白莲导师,其徒号为“白莲菜人”。此宗因发展迅速,遭受“妖妄惑众”之嫌,子元被流放到九江,教团也被解散。后来小茅阇黎纠集信徒,重新倡导,但他的见解就差远了(《释门正统?斥伪志》)。另外,白莲在被禁以后,由于优昙宗主普度的活动,在庐山得到复兴。普度所著《庐山莲宝鉴》旨在显彰子元的教义破斥当时彰德朱慎宝、广西高仙道等附托白莲的异说。至大三年(1310)他亲自入都,呈上白莲宗书,进行白莲宗的复兴运动,因而得到宣政院的认可。以后,一般遂以白莲教中得到朝廷认可的称为正宗,未得到认可的称为邪宗(明果满编《庐山复教集》)。
元代的佛教艺术有好些特色。特别是由于帕思巴等弘传西藏地区流行的密教,使元代的佛像塑造及雕刻艺术起了一大变化。尼泊尔著名的佛像工艺家阿尼哥擅长画塑及范金为像。中统元年(1260)帝师帕思巴在西藏地区建黄金塔,阿尼哥和尼泊尔一批匠人到了西藏。帕思巴因他技术优异,命他监工。塔成以后,即从帕思巴出家,相随至北京。最初奉命修补了明堂的针灸铜像,京师金工都佩服他的巧妙。至元十五年(1278)还俗,授大司徒,领将作院事。两京(大都和上都)寺观之像,都出其手(《新元史。阿尼哥传》)。其他自西藏地区和蒙古地区来的工匠,如塑造大圣寿万安寺佛像大小一百四十尊的禀搠思哥斡节儿八哈失,塑造青塔寺四天王像助手阿哥拨,铸造玉德殿三世佛、五方佛等鍮石像,又制造文殊、弥勒布漆像的诸色人匠总管府总管杂儿只,及奉文宗皇后命铸造八臂救度母等鍮石像的八儿卜等,多是阿尼哥的徒弟(《永乐大典》本《元代画塑记》)。
从阿尼哥学塑梵像最矨E绝艺的是汉人刘元。至元七年(1270)世祖建大护国仁王寺,求造梵天佛像奇工,刘元被荐见阿尼哥,从学西天梵像,遂成绝艺。元朝两都名刹的塑土、范金、抟换(即夹纻漆像俗称脱沙)为佛像,出于刘元之手者,皆精绝无比。官至正奉大夫秘书监卿。后人称为刘正奉(虞集《道园全集?刘正奉塑记》)。
阿尼哥、刘元一派以前的佛像手法称为汉式佛像。自阿尼哥始称为梵式佛像。这种梵式佛像,不但盛造于北方寺刹,现今南方杭州也有一些遗迹。如著名古刹灵隐寺前飞来峰岩壁上的几百尊佛像,就是至元二十四年至二十九年(1287—1292)之间所凿造的梵像。
元代僧徒的著述,虽不及唐宋之盛,但如禅宗僧徒行秀的《从容录》、明本的《中峰广录》、普度的《莲宗宝鉴》、德辉的《敕修百丈清规》、庆吉祥的《至元法宝勘同录》、念常的《佛祖历代通载》、觉岸的《释氏稽古略》等,都是一代的要著。
元代僧人中以诗文著名者颇多,如明本、行端、祖铭、栯堂、大??、宗衍、子庭、本诚、子贡、圆至、实存、善住、大䜣、清珙、至仁、惟则等皆是(以上各人的作品都收入清代顾嗣立编的《元诗选》)。
明本为著名禅僧,作有船居、山居、水居(住水边)、鄽居所谓《四居诗》数十首,为世传诵。行端亦宗门名匠,尝拟寒山子诗百余篇,自号《寒拾里人稿》。栯堂益为大慧杲四世法孙有《山居诗》四十首流传于世。清珙居吴兴霞雾山,禅余作《山居吟》,其章句精丽,有《石屋珙禅师诗集》。圆至字天隐、大䜣字笑隐、本诚字觉隐,诗名相埒,当时称为“诗禅三隐”。圆至善为古文,所著《牧潜集》,雅丽可诵。明姚广孝谓元代僧人的文章,虽三隐并名,应推天隐为第一(见姚广孝《牧潜集序》)。大䜣为南京龙翔集庆寺开山第一代住持,校正《敕修百丈清规》,为禅门定式。说法之余善为文,著有《蒲室集》十五卷。本诚后名道元,居吴下,善诗并工山水绘画,有文集行世。大圭为文古雅,诗尤有风致,著有《梦观集》。善住字云屋,著有《谷响集》。子庭善口辩,有诗名,平生好游,著有《不系舟集》。这些都是元代特出的诗僧。
明代佛教
明代佛教
作者:林子青
明代佛教是从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至毅宗崇祯十七年(1644)前后二百七十六年间朱明一代的佛教。
明代政权建立之初,有鉴于元代崇奉喇嘛教的流弊,转而支持汉地传统的佛教各宗派,因此喇嘛教在内地渐衰,而禅、净、律、天台、贤首诸宗逐渐恢复发展。太祖早年出身于僧侣,对于佛教有意加以整顿。洪武元年(1368)即在南京天界寺设立善世院,命僧慧昙管领佛教,又置统领、副统领、赞教、纪化等员,以掌全国名山大刹住持的任免。三年(1370)又召集各地僧耆,规定寺院为禅、讲、教(包括依瑜伽教修行及应赴佛事等)三类,要求僧众分别专业。随后又召集江南名僧至南京,启建“广荐法会”及点校藏经,进行刻版。对于僧人普给度牒,废除过去计僧卖牒的免丁钱,并命各地沙门讲习《心经》、《金刚》、《楞伽》三经。到了洪武十五年(1382),对于佛教的整顿更为积极,仿照宋制设各级僧司、僧官[其制在京设僧录司,各府设僧纲司,州设僧正司,县设僧会司。僧录司诸僧官由礼部任命,有左、右善世,左、右阐教,左、右讲经,左、右觉义等职。主要任务是监督僧众行仪及主管考试等。从洪武二十五年(1392)起,僧录司务僧官都按级给俸,最高的月给米十石,最低的五石。见太祖实录],制定僧服色别,严格区分禅、讲、教三类。十七年(1384)采纳礼部尚书赵瑁的建议,规定每三年发度牒一次,并加考试,不通经典者淘汰。二十四年(1391)命各州府县只许保留大寺观一所,僧众集中居住,限各府不得超过四十人,州三十人,县二十人。规定男子非年达四十岁以上,女子非五十以上者不准出家见《明史。职官志》三)。复通告全国,防止僧俗混淆,规定僧人诵经仪式和施主布施金额,这就是所谓《申明佛教榜册》,是明初整理佛教的一项重要文件。又命各府州县的僧官,就地调查杂处民间的僧人实数,要他们集中居住。次年(1392)通知全国各级僧司造僧籍册,拟刊布各寺,使互周知,名为《周知板册》。后以执行手续过烦,不久就停止了。
明初以来,僧道度牒是免费发给的。但考试限制很严,私度因而激增。代宗景泰二年(1451)因救济四川、贵州饥荒,采纳朝臣建议,实行收费发牒制度,凡僧道纳米五石者,给与度牒。宪宗成化二年(1466),淮扬地方大饥,也用同法以赈济。成化八年(1472)淮扬巡抚张鹏请给僧道空名度牒一万道,以买米济荒,虽一度遭到反对,但到了次年户部却发给空名度牒十万道,以赈济山东。这样,有牒僧道既大量增加,寺观自然随之而增。据成化二十一年(1485)统计:在成化十七年(1481)以前,京城内外的官立寺观,多至六百三十九所。后来继续增建,以致西山等处,相望不绝。自古佛寺之多,未有过于此时者。而纳费发牒之举,直继续到明末为止(《大明会典》卷一百零四)。
明代寺院的土地虽不如元代的多,但明初对于大寺,也常有给田赡僧之举。如报恩、灵谷、天界,号为南京三大寺,都有许多寺田。南京报恩寺的田地塘荡就有一万余亩(《金陵大报恩寺塔志》)。江南各地著名寺院也都有相当多的土地。常州武进县土豪陆衡典了弥陀寺田土三千亩,到期不肯全部交还,因此兴讼,于是开始禁止买卖寺田(《钦录集》洪武十九年条)。洪武二十七年(1394),规定全国大寺有钱粮者,设钻基道人一人,专办差税,其余僧众都不许在外奔走,交结官司。到了景泰年间(1450—1456),令各处寺观田地,每所限置六十亩为产业,其余都拨给农民佃种纳粮(《大明会典抄略》“僧录司”),钻基道人之制也就跟着废止了。明代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