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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的没落(第二卷)-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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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碌摹⒆畛渎切缘某墒熳刺拖裱诺涔愠∩嫌判愕难菟导矣胫婵宋魉梗╖euxis)和普拉克西特列斯(Praxiteles)这样的艺术家并存一样,巴赫和莫扎特的音乐亦与精巧的内阁外交并存。
  这种内阁政治本身已成了一种高级的艺术,一种令所有染指它的人都能获得满足的艺术,它的精巧和文雅令人叹为观止,它是彬彬有礼的、精致的,在很远的地方都能神秘地感受到它的功效——因为俄罗斯、北美殖民地甚至印第安人的国家都已经行动起来,为的是通过惊人的联合的单纯力量在地球上完全不同的地点来作出决定。这是一种具有严格规则的游戏,一种中途截取信函和秘密结交心腹的游戏,一种在某一由若干政府组成的体系内结盟和聚会的游戏,这种体系在那时甚至被称作(具有深刻意义的)列强的“合奏”——用当时的术语来说,充满了贵族和精英——一种使历史“合乎形式”的方式,这方式从未被想象过,在别的任何地方都从未被想象过,甚至可以说是不可想象的。
  在西方世界,它的影响范围几乎已经遍及全球本身,绝对主义国家的时期还不到一个半世纪——从1660年波旁王朝在比利牛斯和约中战胜哈布斯堡王朝和斯图亚特家族回到英国时起,到针对法国革命的同盟战争时止。在这场战争中,伦敦战胜了巴黎,或者,如果人们愿意的话,也可以说是伦敦战胜了维也纳会议——在这次会议中,旧式的外交,即注重血统的外交而非金钱的外交,向世界举行了它盛大的告别演出。与此相当的时期是处于第一次僭主政治与第二次僭主政治之间的伯里克利时期,是中国人所谓的处于护国者与“战国”之间的“春秋”时期。
  在高贵政治——它的形式是传统的而非流行的,是世所周知但不能一笑置之的——的这一最后阶段,标志其发展巅峰的是紧连着的两个哈布斯堡家系的绝嗣以及1700~1710年间在西班牙和1740~1760年间在奥地利的王位继承中所充斥着的外交事件与战争事件。这个最后阶段也是谱系原则的最高峰。“让他们进行战争吧;而你,幸福的奥地利,必须结盟!”(Bella gerant alii; tu; felix Austria; nube!)这的确是“以另一种手段来推行战争。”这句名言其实在很久以前就有了(与马克西米连一世有关),但直到此刻,它才达到了最充分的效果。投石党战争演变成王位继承战争,这些战争是在内阁里作出决定的,并以少量的军队和按照严格的惯例骑士般地战斗到底。其所争夺的是巴罗克早期的联姻政治所集合于哈布斯堡王室之手的半个世界的遗产。国家仍“有待于获得形式”;贵族已变成效忠的宫廷贵族和服役贵族,进行着王室的战争并组成了王室的内阁。与路易十四的法国相并列,在普鲁士不久便出现了一个国家组织的杰作。从“大选帝侯”与他的等级之间的冲突(1660年)到腓特烈大帝(他在巴士底狱陷落前三年接见了米拉波)逝世,普鲁士的道路与法国的道路是一样的,并且各自的结果都产生了一个与英国类型完全相反的国家。
  因为在帝国和在英格兰的情况是另外一种样子。在那里,投石党已经获得胜利,邦族不是被绝对政治所统治,而是被贵族政治所统治。但是,在英格兰与帝国之间,也有一个巨大的差别,即作为一个岛国的英格兰基本上不需要有政府的警戒,她的上院的贵族和下院的乡绅把他们的行动建立在英格兰的不言而喻的伟大之上;而在帝国那里,上层的土地诸侯——以累根斯堡议会作为他们的上院——首要关心的是把偶然地落到他们各自手中的破碎的邦族教育成为有鲜明个性的“民族”,并把他们的破碎的国土尽可能严格地与其他“民族”碎片区分开来。地方视野取代了哥特时期就已出现的世界视野,而被思想和行动所培育着。邦族本身的观念沉迷于梦想的王国——那是另外的一个非种族的而是语言的、非命运的而是因果律的世界。并且在那一世界中,出现了一种“民族”的观念,最后还出现了“民族”的事实,那是诗人和思想家设想出来的,他们在诗歌和逻辑的空想中给自己建造了一个共和国,以致最后竟然相信那种政治就存在于理想主义的写作、阅读和言说中,而不在于行动和决断——结果,甚至在今天,实际的行动和决断还与单纯的倾向表达混同在一起。
  在英格兰,乡绅的胜利和“权利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Rights)(1689年)实际上终结了国家。议会把威廉三世(William Ⅲ)推上了王座,恰如后来它阻止乔治一世(GeorgeⅠ)和乔治二世(GeorgeⅡ)辞退他们的王位一样,它这样做完全是为了自身阶级的利益。“国家”这个词早在都铎时期就已经流行,现在则废弃不用——要把路易十四的“朕即国家”(L’état c’est moi)或腓特烈大帝的“朕为吾国之第一公仆”(Ich bin der erste Diener meiner Staates)译成英文,已成为不可能的了。另一方面,“社会”这个词成为对这样一个事实的表达:即邦族要在阶级统治下而不是在国家统治下才“合乎形式”;卢梭和大陆唯理论者一般地用这个词来表达第三等级对权威的憎恨,这实在是一个重大的误解。但是,在英格兰,用“政府”来指代权威的时候是清晰明了的,很好理解。从乔治一世起,政府的中心就在内阁,这是一个在宪法上根本不存在、可在事实上存在的实体,是当时发号施令的贵族派别的一个执行委员会。绝对主义存在过,但那是一个阶级代表的绝对主义。“欺君之罪”(lèse…majeste)被转移到了议会的身上,如同罗马国王的特权转给了保民官一样。这里也有谱系原则,但它体现在高级贵族内部的家族关系中和高级贵族对议会局势的影响上。甚至在1902年,索尔兹伯利侯爵(Lord Salisbury)作为塞西尔(Cecil)家族的一员,还推荐他的外甥巴尔福(Balfour)作为他的继承人,而反对约瑟夫·张伯伦(Joseph Chamberlain)。托利党和辉格党这两个贵族党派越来越清楚地、十分频繁地、且实际上是在同一家族内部来区分自己,而不论其区分的根据是“权力”观胜过“掠夺”观——亦即视土地的价值重于金钱——或是相反,这一对比甚至在18世纪的时候就在上流资产阶级内部用“可尊敬的”和“流行的”这两个代表两种对立的绅士概念的词来表达。国家对全体的关切不加掩饰地被阶级利益所取代。正是因此,个体才提出了自由——此即“自由”一词在英语中的意义——的诉求,但是,岛国的生活和“社会”的建立已经创造了这样的关系,以至于最后,每个属于该社会的人(这是阶级专政中一个重要的因素)都可以找到由这个贵族党或那个贵族党所代表的他的利益。
  这种最后的、最深刻的和最成熟的形式的稳定状态——源自于西方人类的历史情感——是古典人类所决然拒斥的。僭主政治消失了。严格意义上的寡头政治消失了。德谟——是公元前6世纪的政治所创造出来的,是属于城邦的所有人的总和——分裂为许多派别,并出现了时断时续的贵族对非贵族的冲突;国家内部,以及国与国之间,也开始有了冲突,在这些冲突中,每个党派都力图消灭另一党派,以免自身被消灭掉。当公元前511年——也就是说,仍处于僭主时代——锡巴里斯城被毕达哥拉斯学派消灭的时候,这个事件,同类事件中的第一次,震动了整个古典世界;甚至在遥远的米利都城都为之哀悼。但是现在,消除一个城邦或一个党派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以致为处置被征服者而出现了一种惯用的方式和选择方法——这与西方巴罗克时期典型的和平条约是一致的——例如,居民或是被集体屠杀,或是被卖作奴隶;房屋或是被夷平,或是被当作战利品予以分配。这里存在着追求绝对主义的意志——希波战争以后,这一意志已变得十分普遍,在雅典是这样,在罗马和斯巴达也是这样——但是,那所企求的城邦的狭小(那不过是一些政治点)、那所企求的任职期的短促以及规划的暂时性,使得人们永远也不可能就谁应当成为“国家”作出一个明确的决断。高级的外交技巧——在西方,是内阁受到传统启发而施展的——在这里则因为是门外汉在操持而大打折扣,出现这种业余的状态并不是由于偶然的人选的不适当,其实许多人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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